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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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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白马王子
玦是我的表弟,不过其实我们也没有多少血缘关系,因为我们的妈妈是很好的同姓朋友,在我们还没有出生的时候已经把两家人变成一家人的亲密,所以,我顺理成章地一直叫比我小两岁的玦表弟。
自从高中开始,学校里的女孩子把玦视为学校里首屈一指的白马王子——身高一七八,足球踢得帅,人长得象最叛逆最酷的谢霆锋,还有优秀的成绩,这些都是现代女孩子眼中白马王子应该具备的硬件。既然他已经具有这样的条件,成为少女的梦中情人根本不出人意料。
可是——我反对。
原因有二。
第一,玦根本从来没有亲眼看见白马,更别说成为少女梦中骑白马的英俊少年了;第二,玦也没有王子一样显赫的背景,他的爸爸跟我的爸爸一样,只是个几十年来两袖清风的公务员,虽然我们都衣食无忧,但是富家子弟的生活与我们一辈子无缘。
光这两条就足够我对“白马王子”的称号嗤之以鼻了,所以我根本不必再一一细数他从出娘胎以后的一箩筐丑事。
幸好他进高中一年后,我就升入大学,自然逃过那些走表姐路线的怀春少女的围攻,——现在回想起来那真的是“幸运”!因为那个年纪的女孩子,真的是狂热得非常恐怖!而我,偏偏对于这些非常感冒,按照她们的逻辑,我就是那种会害人、会粉碎少女梦想的坏心眼的巫婆。
没错!我一直都很头脑清醒——清醒到根本不愿意对任何说善意谎言的地步。也许是以为这样,自小玦就喜欢象个女孩子一样跟在我的身后当小跟班,一点芝麻绿豆的小时也得让我为他出主意。
后来我觉得厌烦了,也就躲着他,也根本不愿意搭理他。
再后来他也开始长大了,知道什么叫自尊心了,也就不再叫我玉姐姐了,反而放肆地叫玉儿,屁大的小孩装大人!哼!
不过不知道他是不是着了魔,他对自尊的追求从那时候开始慢慢进步到走火入魔的狂热地步。
“白马王子”就是追求面子的结果,要是那些暗恋、爱慕、喜欢和欣赏她的女孩子知道他强大的华丽外表下的真实,不落荒而逃才怪!
因为他也会长大,也会念大学,于是,我们又在同一个城市一起生活——远离父母,照顾表弟是很应该的,妈妈甚至用零用钱来威胁我,我不就范不行。
“玉儿,这是我的衣服,破了,要补。”俊朗的酷哥端着酷的要命的脸把运动袋的一堆脏衣服毫不犹豫地倒在我的床上,好象在吩咐家里的婢女。
宿舍的其余三位姐妹对他的出现已经见惯不怪,还会肆无忌惮地欣赏帅哥,对于我的难看脸色视而不见。
“不补,你自己再去买新的。”臭衣服,满是泥沙的,会弄脏我的床!
我无动于衷地站着不动。
“不买,我要继续穿!”他也不妥协,冷冷地瞪我,
死小孩!也不称称自己有多少斤两,敢跟我讲价钱?!我月儿在学生会管理一大堆比他大的毛头,他要跟我斗,道行还差几百年呢!
“不补!”我坐到书桌前,开始拿起我还没有看完的《雪国》。
“那我回去了。”他根本不甩那些衣服一眼,转身就要离开——他的学校在大学城的另一边,过来也挺远的。
我不说话——等他离开我就会把衣服都扔掉,看他以后还敢不敢把我当佣人使唤!
气氛看起来好象到了闹僵的地步,那几个很会见风使舵的色女人知道我绝对不好惹,连忙找借口一一离开。
“玉姐姐——”
这时候才露出真面目?!我不理睬他,只当有人在唱歌。
“玉儿你看我的小白——”这时候不识好歹带着白色小仓鼠进来的是我的好朋友月月,她跟我冷酷强硬的性格相反,是个爱心超标的家伙。因为爱动物植物成癖,在宿舍里养了一只被人遗弃的小仓鼠,更取名小白。
糟糕的是,到最后为小白买瓜子、洗澡、喂食物的人多数是我——因为月月要恋爱,不是经常有时间照顾小白。
随着小白出现在我们的视线范围,一直冷着最帅表情的玦,脸色迅速地苍白下去——
啊!
我好象想起来了,外表好象很有型的他,其实是很怕非我族类的生物的,即使那是毫无杀伤力的小仓鼠。
小时候,我就象个男孩子,天不怕地不怕,就算马蜂窝我也敢去碰。那时候,我最喜欢欺负玦了,因为他小时候唇红齿白可爱得几乎看不出性别,动不动就脸红个大半天,别的小女孩为了跟他一起玩,不惜贿赂我这个表姐,使我经常有好吃的东西可以吃。要是王子不乐意了,我就马上去抓一些小昆虫来吓唬他,他在又哭又骂的无力抗争以后,都会很认命地屈服于他那伟大的表姐。
白马王子的死穴,是不是让人意想不到?要是让他的粉丝知道自己最崇拜的王子是这样的没胆鬼,她们的表情会变成什么样呢?
说真的我很好奇。
“哦——原来是玉儿可爱的小表弟啊,你也看我的小白可爱不?”月月果然不知道什么叫“看脸色”,好兴高采烈地要把小白放在他的手上。
玦好象活见鬼一样把手缩开,可是哆嗦的嘴唇憋不出半个字,全身僵硬得象僵尸。
我忍不住大笑。
“小白跟玦一样可爱,月月你说对不对?”我故意煽风点火——我实在是难得一见的坏表姐啊。
不过,我不喜欢玦装的酷酷的样子,他这时候象受惊小兔子的表情才可爱啊!
月月真是个傻瓜,居然还不发现王子恐怖的表情,自得其乐地把小白放在玦的膝盖上。
玦的表情已经能用“惨不忍睹”来形容。
他看着我的求救眼神凄凉得使一向铁石心肠的坏表姐也开始心软了——
“月月,你马上把小白带走,我家的玦对毛绒绒的小动物过敏!”我就知道我一直都是玦的救命恩人再生父母。
“是吗?那真是太可惜了。”月月这才把小白抱回自己手中。
我把她送走,倚在门边看我那惊魂未定的表弟:“该怎样感激我又救了你的自尊心?”
“你的废话真无聊。”才一转身,这小子就开始忘恩负义了。
我早知道他这人该死,但是还是会生气:“要是我把小白抓回来,我看你会不会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的叫我救命?我要是告诉你的那些粉丝她们心目中的白马王子看见白马会吓得面无人色,你看你会怎么样?!”
“你很烦,说了二十年你都不烦!”
他也是非常容易生气的,尤其在我这个经常挖苦他的表姐面前。
“你这小毛头是要发作吗?我——不——怕!”开玩笑,要是被他骑在头上,我还是表姐吗?
可是玦生气的时候是不会说话的,他一言不发地背起运动袋就要走。
“把你的破衣服拿走!”
要是我发火的话,就是十个玦也不是我的对手。我狠狠地抓住他的手,神情凶神恶煞。
可是已经成年的玦力气大得很,居然一下子就挣脱了。
“那是你送给我的衣服,要是不不愿意,那都扔掉好了!”他大声地说。
然后他就奔跑着离开了我的宿舍。
我送的?
我走到床边,发现那些衣服都非常眼熟,但是我不大记得起,那是不是我送给他的了——我一向很崇尚实际,永远习惯把衣服送给别人当礼物,久而久之,可能我自己也不知道我送了多少衣服给玦了。
为什么?破了就丢了不就好了吗?反正都是不要钱的东西,真是奇怪又倔强的小男生。
可是——既然是我送他的,我就舍不得丢掉了,看来,我还是会心疼我的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