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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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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那时候甚至没有和小温遥说声再见。
而更意想不到的是,老爸料理完爷爷的后事后,就和老妈离婚了。
老爸和我说,他们是商业联姻,由爷爷作媒介。
老爸和老妈都很忙,所以我就由家里的保姆照顾着。前面忘了说,我家里算是有钱的,住着别墅。我呢,就托了老爸老妈的福,是个高富帅。
老爸良心尚且还在,担心我自己一个小孩子会待出问题,就和保姆商量着,让她带她自己的孩子过来陪我。也是因为能更好地照顾她儿子吧,所以保姆答应的很爽快。
当时的我肯定更想让小温遥来陪我。
其实是不知道保姆跟那个男孩说了什么,感觉那个男孩很怕我。虽然那个男孩成了我后来的一个朋友之一。
当时我也有想过去找小温遥,可是我不记得去孤儿院的路了。跟保姆提,她也只是摇头。
和小温遥分开的时候,我才不到三年级。不过我肯定很想小温遥,非常想,宇宙无敌超级想。别问我怎么记得的,我不会告诉你是我媳妇前几天在收拾房间的时候翻出了我以前画的画。
彩色蜡笔绘成的简笔画,两个火柴人手拉着手。特征是俏皮的短发和媳妇眼角的泪痣。
被翻出来以后,我还被媳妇嘲笑了绘画技术和左右不分的问题。宝贝的泪痣在左眼角,画上的小温遥泪痣在右边。我说:“不管泪痣在左边右边,你都是我的宝贝啊。”
正在我毁尸灭迹的时候,媳妇跑过来说:“我觉得这个很好看啊。而且你那时候那么小,画成这样也不错了呀。”
然后这张年幼时绘的画被媳妇裱在了相框里,放在了床头柜上。啧,还是觉得好羞耻。可是自己的媳妇,宠着呗。
我每天起床第一件事,就是把这个相框倒扣住.......虽然媳妇起床的时候都会把它摆回来。
六年级的时候我有因为一时兴起学过画画,现在我也有专门的画室,空闲的时候呢,我会抓着媳妇一起画画。我握着他的手,他的手抓着笔,在白纸上勾勒出线条。有时候画的是我们两个人,有时候画的是媳妇一个人,上过色后,被我收藏起来。
六年级的时候,还是很幼稚的,和狐朋狗友讨论自己未来的媳妇。
择偶标准如下:第一,你得聪明,起码得有985,211的毕业证;第二,你得长得好看,不说倾国倾城,但总得肤白貌美,耐看;第三,家世背景不重要,但你得有上进心;第四,心地善良,这是最重要的了。
当时被兄弟吐槽:“这么高标准你找得到吗?”
嘿,我还真找到了。
我家宝贝天下第一!
大致记得我三年级就没再见过温遥了。那就是当这为普通的兄弟情,当从后再不能见温遥,诚诚恳恳地为失去这么一个好玩伴而伤心难过。
而后来的一段时间里,我经常回想起这段日子,反复询问自己在这段没有他的日子怎么过下来的。
唉,这是一段难过事,难受死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