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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明明是我的网友,他们怎么都抢着加呢? 明明是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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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否认,自从认识尹皓后,我的劲舞水平正保持着直线上升的趋势。但我知道,得到这个成果是因为尹皓每次都会拿着些快歌不厌其烦地对着我一遍遍狠踩。而不管我如何地努力,却始终不可能超过他。真TM瞎。
记得在那段“黑暗”的岁月里,我也曾一度向龍徵軒,姚嘉和熊掌等人声泪俱下地控诉过尹皓非人的虐待行为。只是我竟忘了这几个损友和我一样一向是惟恐天下不乱的主。这才想起什么叫做“交友不慎”啊,什么叫做“遇人不淑”啊!他们听了我的感叹后,又还了我一句“这叫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嘛!”那一刻我还真是有点哭笑不得,心里直纳闷:我的经典名言,怎就叫他们学了去?
龍徵軒这家伙我是很了解的,就掰开好几年的死党身份不说,我和他毕竟还是八年多的同学。所以当他提出要尹皓的□□号时,我就明白他心里打的什么算盘了。而姚嘉和熊掌也提出要加尹皓为好友时,我就在想:明明是俺的网友,他们咋都抢着加咧?不会有撒米阴谋吧?
最后面对不同的人,我当然做出了不同的解决方式。
我对龍徵軒说:“我帮你制造机会,他给你□□你就加,不给就不关我的事。”
“好!”
结果龍徵軒把那个比他小了整整一年多的尹皓认成哥。当然,这是我们最近才知道的事。这也使他悔不当初。
我对嘉嘉说:“改天我把他□□发给你,他加不加我可不要管哦。”
“可以!”
可是尹皓原来不加陌生人。
我还记得当时嘉嘉曾张牙舞爪地对我说:“他整个一个怪胎。”
“呵呵,也许吧!”
只是有些人有些事总是会变的,就像现在嘉嘉通过了尹皓的身份验证,并成功认他成哥一样,有些时候什么都不是绝对的。
最后我对熊掌说:“我不会把尹皓□□给你的,你太危险了!”
“恩,就是!姐,你千万不能给他啵!天晓得他会做出什么骇人听闻的事来!” 龍徵軒最喜欢落井下石。
“为什么啦,改天我请你们上网。”
“不要!”
“咦?姐,可以考虑一下耶……” 軒这家伙……
“滚!”
最后熊掌还是请我和軒到“野麦”上网,但我们没说把□□给他。
现在想想,好象蛮贼的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