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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

  •   林柏杨出生在西北的一个小山村,那里实在是太穷了,开始时连车都通不进来,村子里生活着几十户人家,没什么青年人,基本都是每天拉帮结伙打来打去的小孩子和上了岁数的老人,年轻人早就翻过大山进城打工了。

      林柏杨的父亲就是进城务工的一员,林柏杨打有记忆开始就没见过他几次,全是他妈白天种地晚上纳鞋底子一点一点给自己养活大。他妈是从比这个小山村更偏更穷的村子嫁过来的,还得翻好几座大山,来了以后就没再回去过,据说是她家里太穷了,养活不起,为了给她哥哥买个媳妇才把她卖过来。

      林柏杨的妈妈勤劳能干,没挨过几顿老爷们的打,在这个村子待的逍遥自在很是享福,她嫁过来之前可从没吃过大米嘞,这边只要干活就有大米吃,还有什么不舒服的呢。

      后来她生下林柏杨没几年,林柏杨他爷爷奶奶就相继死了,林柏杨他爸也出去打工了,只剩下她跟儿子,种的地够吃不说,还能剩下不少卖给别人。她就想着攒些钱送儿子出去读书,在这个村子里可没什么盼头。

      一开始这只是她的一个小念头,直到林柏杨他爸的死讯被人传回来。

      一起传回来的还有一万块钱。

      传讯的人是一起去城里打工的邻居,义愤填膺,说是他出车祸被人撞死了,开车的人是个没成年的小娃娃,喝多了酒,一脚油门,人就没了。

      邻居大哥说着还抹了把眼泪,把钱交给她说:“大妹子,这世道就是吃人的世道,有钱人的儿子撞死了人,塞个一万块钱就没事了。大妹子你可千万别想不开,你还有柏杨,你用这钱送他去上学,以后他也能成有钱人。”

      林柏杨的妈本来还哭天抹泪的,听了这话一激灵,好像找到了生活的方向,晚上在被窝里想有钱人的生活是什么样的,又想柏杨以后有出息自己也是有钱人,想着想着忍不住笑出声来。

      第二天就托邻居大哥进城时带自己一块走,她得让儿子上学。

      那是她第一次出这座山,路上倒腾了好几辆车,等站上城里的地界,回头一望,那山可真远啊。

      而自己出生的那座山,都已经瞅不见了。

      林柏杨没有城里的户口,人家小学校长不收,她就跪在校长门前不走,哭了一上午,校长终于同意收了,还让他住在老师宿舍。

      校长可真是大好人,柏杨以后肯定会报答你,她擦着眼泪说道。

      办完了入学她就又回到了大山里,三轮车载着她“突突”地冒着响,一圈又一圈,也不知绕了多少圈,终于回到了她的小山村。

      现在她一个人吃饭,粮食富余的更多了,她攒着钱攒着钱,柏杨就考上了北京的大学,邻居大哥跟她说那是好地方,遍地是金子。

      再后来,她终于告别了这座大山,来到了北京。

      她再也不要回去。

      老太太弓着腰把耳朵贴在门缝处,她耳朵本来就不算太灵敏了,只能勉强听清那女人偶尔的几个词汇:什么“容不下”,什么“走”,还有“一个月”。

      她听不到儿子的回答,但想也知道是劝不动那女人的,儿子一米八多的大男人在那女人面前卑躬屈膝陪着笑,早出晚归赚钱给她花还得不到一顿热饭,什么东西她是个!

      那女人不心疼柏杨,她心疼!她可不能让柏杨难做,不过就是做几顿饭,等把孩子生下来,进了她老林家的门,她到时候自有能耐收拾这好吃懒做的女人!

      不过一集电视剧的时间,饭菜都已经端上桌了,糖醋排骨、番茄炒蛋、荷塘小炒加一条清蒸多宝鱼,在餐厅的灯光照射下汤汁都泛的格外诱人,三个人吃分量刚好。

      老太太时间掐的准,最后一道鱼刚摆好位置,客房卧室的门就被推开,老太太的头发已经重新扎整齐,那个破烂发圈依旧坚守岗位。

      “妈,快吃饭吧。饿坏了吧。”

      老太太脚踩着一双盗版阿迪运动鞋,边缘处已经泛黄起了毛边,鞋底还沾着从大山里带过来的土,每一步都在地板上留下些许灰印子。

      秦一岑看了一眼脏兮兮的地面,没说话。

      “妈,你这鞋还没换呢啊。”林柏杨牵着老母亲到玄关处,从鞋柜里翻出一双崭新的拖鞋,“穿这个,特地给你买的。”

      那拖鞋毛绒绒的,看上去都很温暖,老太太左脚鞋跟踩着右脚鞋跟,右脚便很轻松从旧鞋中脱了出来,脚上是深蓝色的长袜,颜色因为常洗而有些发白,脚趾处的布料被磨成薄薄的一层,起球都比别的位置起的少些。

      “妈,袜子脱了吧。这鞋直接穿暖和。”

      “不用。”

      老太太知道自己坐两天火车脚味不会好闻,坚持穿着袜子,脚趾在袜子中微微摩挲,套上毛绒拖鞋后脚都抬得高了,不再趿拉着走路,仿佛可以掩盖些脆弱的自尊心。

      秦一岑没功夫看这母慈子孝的一幕,一个人已经先吃起了饭,孕妇太不禁饿了,嘴闲不住。林时穿过来之前是个坚定的丁克,就是觉得当孕妇太痛苦,没想到还是要体验这段经历。要不是穿过来就已经月份不小了,打胎太危险,她才不会生这种渣男的孩子。

      注定是个不被父亲期待的女儿,不被穿越过来的母亲喜爱的孩子。

      林柏杨看秦一岑没等别人先动了筷子,面色微沉,想了想刚刚的矛盾最终还是选择理智地沉默。

      是孕前综合征么?怎么感觉一岑最近几天变了个人一样,格外难伺候。

      老太太对秦一岑也只是冷哼了一声,不去别这个苗头。

      “妈,你尝尝这排骨。”林柏杨夹了块净排到母亲碗里,“我做的不错吧?”

      老太太吧唧着嘴,好好回味了几下才说:“不错不错。你啥时候学会的做饭?”

      “就这两年。”

      林柏杨虽然家里穷,也是个没干过什么活的,直到上了大学追秦一岑,才特地按着菜谱摸索着学会了做菜。也不是他想学,只是大小姐嘴刁,去的餐馆一个比一个高档,他没钱又不好哭穷,只能另辟蹊径自己做菜,天天等在大小姐宿舍楼门口给送三餐,久而久之,整个专业都知道林柏杨在追秦一岑,大小姐也逐渐被打动,这才抱得美人归。

      事实证明,越是这帮从小披星戴月什么都有的白富美,越容易被这种细水长流的清粥小菜打动,只不过原身格外倒霉,遇见的小菜是朵有毒的蘑菇。

      秦一岑听老太太吧唧嘴的声音听得直反胃,匆忙扒拉了几口饭,看着一桌子的菜骤然失去了胃口,碗一推,扶着腰下了餐桌。

      林柏杨正听老太太讲一路过来坐火车的见闻,看她不吃了连忙问了一句:“肚子不舒服?”

      “太吵了反胃。”秦一岑冷冰冰扔下一句话就抱着手机回了卧室。

      老太太面容一僵,以为是在说自己说话声太吵,火气冒到头顶又硬压回去,当作没听见,继续吃饭。

      林柏杨却知道是在说老太太吧唧嘴的事,因为秦一岑第一次跟他吃饭时就直接说他吧唧嘴让人难受,从那以后他嚼东西会特别注意,硬是扳没了自己这个毛病。

      可这是他妈,他亲妈,他不能跟自己妈说:妈,你吧唧嘴改一改。

      他只会觉得秦一岑越发不懂事了,以前只跟自己耍耍大小姐脾气,性格归根结底还是好的,懂文明讲礼貌,颇有大家闺秀的意思。现在怎么蛮横不讲理不说,还一点规矩都没有,别说那是他妈,就是个普通长辈也不能这么说话。

      就是孕前综合征也太过分了。

      尤其是今天从到家林柏杨就一直在做小伏低,忍到现在连口安生饭都不让他吃,自己妈在这眼睁睁看着,自己怎么也得做出个男人的样子来。

      林柏杨也推了凳子,大步走进了卧室,不忘关上卧室门。

      秦一岑正躺在床上研究原身的交际圈,她穿来这里只能看到原著小说的剧情,并不能对原身本人所有的事一一了解,这毕竟是一个活生生的人,原著里的一些微不足道的配角可能是秦一岑人生中的关键角色。

      她先观察了原身朋友圈中给自己点赞较多的几位仁兄,说不定这里就有这个孩子以后的爹。
      这种窥探别人隐私的感觉真是该死的刺激啊。

      “一岑,我们谈谈。”

      林柏杨在秦一岑身边坐下,努力让自己的语气显得既严肃又不过分压迫。

      “什么事?”秦一岑选男人选的正high,头都没抬一下。

      林柏杨对她不在乎的态度有些不满,说道:“你能不能学会尊重别人?”语气有些强硬。

      秦一岑终于放下手机抬起了头。

      “我妈养我这么多年,你现在怀着孕,我不求你伺候她,你连尊重她都做不到么?”林柏杨说着话情绪有些激动,又站了起来,他个子不算太高也有175,站在躺着的秦一岑面前有些居高临下。

      秦一岑完全没受到气势影响,甚至有点想笑。

      来了来了!渣男语录第一条!我妈养我这么多年!

      “你妈养你那么多年你不好好伺候她尊重她,你找我说什么啊。你妈又没养我,你妈那样的可养不出我。”秦一岑目光缓缓上移到林柏杨脸上,神情有些讽刺。

      秦一岑的话像钉子一样扎在林柏杨的心上,他似乎是有些震惊,竟一时说不出话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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