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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钟雅慧 ...

  •   波士顿的四月变幻莫测,今天艳阳高照,明天也许大雪纷飞,远不及那个靠近赤道的小岛来得怡人,可是,我在这里已经住了两年了,再不适应的事情也该习惯了。
      周一,接到Smile Angle Foundation的Mrs. Robinson发来的email,说是六月要在纽约MOMA 举办一个慈善画展,邀请我参加。Mrs. Robinson是纽约上流社会的名人,她的先生Mr.Robinson是华尔街银行家,夫妇二人都爱好艺术又十分热衷慈善事业,于是创办了Smile Angle Foundation。SAF创办的时间虽然不长,但是影响力却很大,只要他们举办活动,总有办法吸引一些纽约名流,能得到他们的邀请当然是只好不过的事,艺术加慈善,名流加富商,没有比这个更完美的组合了,我为什么要拒绝呢?
      确定好事宜之后,我开始着手选画,这是我第一次与SAF合作,意义非同一般,选画的功夫不能马虎了,虽然我没想过靠画画出名,但是若能得到纽约上流社会的赏识,于我,于钟家,都是有好处的。
      想到这里,我忍不住笑了,给自己倒了一杯CHAMPAGNE RUINART,这种极品香槟每年限供170万瓶,却常常千金难求。以前我不理解这些,再好喝的香槟也不过是些气泡的果味酒,为什么要花那么多钱来买呢?现在,我明白了,钱是这个世界上最没价值的东西,所以,总要找点什么来体现它的价值才行。
      CHAMPAGNE RUINART真是个好东西,它教会了我天真以外的事情。
      NewYork,NewYork,I'm coming!
      周末带着画册飞去纽约,与Mrs. Robinson见面,跟她进一步商讨了参加画展的事情。去之前我已经大厅过了,Mrs. Robinson是个虔诚的佛教徒,每年都会抽时间去大陆拜拜,听说她还有个法号叫慧心,所以,去见她的那天我特意挑了一件莲青色的棉质长裙,裙子的下摆绣着一朵精巧的莲花,脖子上挂个小玉佛,手腕上套件紫檀佛珠,既朴素又雅致,真跟个看破红尘的佛门弟子一样。出门前照镜子,连我自己都唬了一跳!
      Mrs. Robinson和传闻中一样和善,说起话来也是和声细语的,不过这样反倒叫人压抑,好在我早就习惯了,我家不也有一位这样喜欢做派的老太太吗?要不然我也不会独自一个人住在波士顿了。
      谈完正事Mrs. Robinson果然跟我聊起天来,“Fion小姐的这串佛珠真漂亮!”
      我淡淡地笑,“谢谢您的夸奖,Mrs. Robinson!请直接叫我Fion吧!”不经意间,我抬了抬手腕。
      Mrs. Robinson的眼神也动了动,“好吧,Fion!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想问下你这串佛珠是哪里求来的?”
      凡人到底是凡人,再怎么吃斋念佛也灭不了私欲,而人一旦有了欲望,凭你修养多高都忍不住,这Mrs. Robinson已经够算有礼貌的了。
      “一年前我曾到中国大陆游玩,非常有幸认识了一位慈光法师,这串佛珠便是他赠与我的。”
      Mrs. Robinson马上露出羡慕的表情,“哦,那你真是太幸运!”
      “Mrs. Robinson,你也信佛吗?”
      “当然,我皈依佛祖已经有十年了。”Mrs. Robinson双手合十,朝我做了个揖,念了句“南无阿弥陀佛”,因为口音的问题,我听起来有点滑稽,但是又不敢笑,只能憋着。
      “那我想这串佛珠应该属于您!”我动手去褪那串佛珠。
      “这怎么行?那是属于你的东西!”她嘴上虽这么说,可手上却无半点行动。
      我严肃地看着她,“Mrs. Robinson,你一定知道我们中国人最讲究的是缘分,这串佛珠与您是有缘分的,所以就算现在拥有它的是我,但它更应该属于您!”
      Mrs. Robinson双手合拢接过我的佛珠,“真是太感谢你了,Fion,你真是个慈悲的人!南无阿弥陀佛!”
      我想不通我送她佛珠跟我慈不慈悲有什么关系,但是看她那么极力地隐藏自己的喜悦,我还是很开心,这串佛珠能不好吗?那可是我托了不少关系花了十万美金才弄来的呀!
      关系学,这世上没有谁会比中国人玩得更精!
      从纽约回来给爹地打了个电话,爹地说:干得好,雅慧!不愧是我钟期海的女儿!
      晚上,洗完澡,跟闺蜜打电话闲聊,小时候一块儿长大的,以前总是黏在一起,好得跟连体婴似的,现在她嫁了人了,大家反倒疏远了。
      “雅慧,你知道阿颂的事吗?”
      “知道啊,他要结婚了嘛,半个月前就收到喜帖了,你没收到吗?”我漫不经心地描着指甲。
      “不是啊!是阿颂生病的事!”
      “生病?生什么病?”糟糕!指甲花歪了,得赶紧找东西擦掉。
      “我也是听我表姐讲的,她在岛上嘛,消息应该不会假,好像是胃癌,很严重的样子,连婚礼都取消了。”
      “什么?!”这下整瓶指甲油都扔掉了。
      整个机场就像个嘈杂的大工厂,飞机引擎的轰鸣声,机场地勤的播报声,还有来来往往的旅人交谈声,吵得我有点头疼。
      外面墨色如深,航站楼里灯火通明,我捏着登机牌还没有缓过劲来。
      “女士们,先生们,飞往小岛的C236次航班现在开始登机,请有搭乘此次航班的旅客前往A号航站楼11号登机口登机,祝您旅途愉快!”
      起跑,滑翔,升空,穿过云层,到达三万英尺的高度,我望向窗外,一片茫然。
      谭钟两家是世交,交情可以追溯到爷爷那辈去。当年,携家带口的谭爷爷避战迁居岛上,一切重头开始,窘困交加时多亏爷爷伸手相助才逃过死劫,后来谭爷爷跟爷爷结为拜把兄弟,两家互通姻亲,我四叔娶的便是谭家六小姐。
      我和阿颂都是在Sacred Heart Hospital出生的,同一间产房,同一批助产士,一个在春天,一个在秋天,前算后算,都隔了一个季节。
      听人说春天出生的人都很聪明,在1万多名世界名人及获得诺贝尔奖的科学家中,三四月份出生的占多数,阿颂虽然不是世界名人也没有获得诺贝尔奖,但是他真的很聪明。谭家祖上尚文,清朝的时候出了几个进士,后来虽弃文从商但仍改不了书香门第的习气,就连他们家人私下里说话都是用文绉绉的普通话。阿颂能说话的时候,他们家便给他请了家庭老师,一个专门教他中文,一个专门陪他练习英文,阿颂就每天一边“之乎者也”一边“ABCD”,我觉得他真可怜。
      相比之下,我就幸福多了,我家没什么历史,小岛沦陷之前,祖祖辈辈都是本分老实的渔民,守在那个小渔村里,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如果不是因为战火的绵延,我想到现在我们家还是靠打渔为生。所以,我们家没有那么多规矩,我是家里的长女,爷爷和爸爸都很疼我,他们总是满足我的所有要求,从不强迫我做任何事,就连谭爷爷让我跟阿颂一块儿去念书,爷爷都笑着说:女子无才便是德,读那么多书干嘛?只要嫁个好婆家就行了!老谭,你不会因为这个嫌弃我们家小慧吧?谭爷爷听后大笑:怎么会呢?你们家小慧这么讨人喜欢,我高兴还来不及呢!
      那些都是儿时听来的玩笑话了,真长大了,才发现事情根本不是那样的。
      我虽然不爱读书,但是从小就争强好胜,但凡跟阿颂有关的事我都要争个高下。他比我早入学一年,而且基础也比我扎实,所以要赢我根本不费吹灰之力。我很不服气,就花很多很多时间来赶超他。他考第一,我也要考第一,他参加课外活动,我也要参加课外活动,他拿奖了,我也要拿奖,总之我不允许自己有一样比他差。阿颂说:雅慧,其实你没必要这样的。我气他,以为他是看低我,其实后来想想,那话应该是含着爱说的吧,他不过是担心我而已,只是那时我实在太好强了,除了自己,旁的什么都看不见听不见。于是,年少的那些日子便这样的蹉跎了。
      22岁那年,我过得很风光,钟家大小姐的第一次画展在岛上造成了轰动效应。我是那样地骄傲,骄傲到自满,以为自己可以把世界都踩在脚下。我跟家里说我要出国去念书,家里自然是欣然应允,可是我跟阿颂说要他陪我出国去念书,他却沉默了。那时,正值金融危机,到处都是泡沫,到处都在崩盘,股市人世一片惨淡,隔几天就能在报纸的社会版上看到谁谁谁破产了,谁谁谁跳楼了,而这个人可能前天还出现在Party上跟你谈笑风生。钟家的投资一向保守,受到的影响并不是很大,所以我也就没什么感觉。本来谭家也可以避过去的,如果没有那件事。阿颂的六叔瞒过所有人拿公司的钱去炒股,三千多万一瞬间全没了,还欠了一千万外债,当高利贷上门要账的时候,他在房间里开枪自杀了。阿颂爸爸顶不住压力,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将车开进了海里,他走之前留下一封遗书,满是忏悔,对谭爷爷的,对阿颂妈妈的,对阿颂的。尸体打捞上来的那天,阿颂妈妈挣开人群一头撞进了快车道,谭爷爷突发脑溢血从此半身不遂。一夕之间,曾经风光无限的谭家落到家破人亡的境地。
      那时,我还年轻,那时,我不懂爱,其实,我只是自持着那点可怜的资本,天真地以为世间一切都可放任,惟有爱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若要爱就要抛下一切,只有抛下一切的爱才是真正的纯粹的爱!
      我骄傲地拖着我的行李去了机场,前一天晚上我跟阿颂说:如果你想跟我在一起那你明天就来机场跟我一起走,如果你不来,那么我们从此就一刀两断,各不相干!
      话说得很绝,只是我心里也没有底,我不知道阿颂究竟有多爱自己,会不会像电影里一样抛下那堆烂摊子跟我着私奔。我知道的只有我的骄傲,我的倔强,我的爱情不能被践踏,仅此而已!
      是的,那时,我真任性。
      可是,阿颂还是来了,他颓然地站在候机大厅的一角,糟糕的头发,疲倦的眼睛,怎么看都不像那个风流倜傥的谭大公子。不过,我还是欣喜,他来,是不是表示他愿意跟我远走天涯?
      ——阿颂,你来了!我就知道你回来的!咦——你的行李呢?哦,你一定是偷偷跑出来的吧?没关系,等我们到了纽约再买新的吧!
      ——雅慧,对不起!我是来送你的,雅慧,我爱你,但是我不能跟你走。
      一月的小岛风大温度却不低,可那一刻我却感觉沁骨的寒意,我深深地吸一口气,忍住差点夺眶的眼泪,大踏步地朝登机口走去,他没有伸手拉我,他的手就那么垂着,甚至连动都没有动一下。我的心已成冰。
      走到拐弯的地方,我还是回头了,他还是保持着那个姿势站在那里,乱蓬蓬的头发挡住了他的表情,我想知道他有没有哭,可是我至今都不知道他有没有哭。
      我不敢,也没有立场再去计较了。我知道,从我与他擦肩而过的那一刻开始,我便失去了爱他的权利。
      阿颂是聪明的,他比我更有资本骄傲。短短三年的时间,他便让残破不堪的谭氏东山再起,不仅还清了欠款,还将谭氏推上了一个新的轨道,人人都说他是天才,说谭氏将在他的手里旧貌新颜,而他必将创造一个属于他的王朝!
      瞧!我的阿颂多棒啊!我是那么地骄傲,我还是会不自觉地把他当成我的。可是,我没忘当初是我先放弃了他。爹地说:不要紧!他落难的时候爹地多少帮了他一把,那小子懂得知恩图报的,再说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更何况你们还不是夫妻,难道他还想要你跟着他一起吃苦。我想是啊,他那么疼我,一定舍不得我跟着他吃苦的,当时就算我留下来陪他,他也不会愿意的!于是,我回了岛上。我让他来接我,他果然来了,我心里顿时乐开了花,原来一切真的没变啊!只是,他比以前忙了,对我也客气了,眼睛里也没有了当年的神采。我记得我们14岁那年,我跟他闹着玩不小心绊倒,他赶紧扑过来将我抱在怀里,那时,他是宁愿自己头破血流也不愿我摔倒的呀,现在连我生病了也只是叫秘书陪我去医院。我向他抱怨,他总是说:雅慧,对不起,我实在太忙了!
      我知道,而过去的终究是过去,我们之间有些东西变了。可我仍不死心,我就不相信我们之间二十多年的感情难道就敌不过三年的分离。于是,我粉饰太平,我任性地霸占他的时间,他的思想,他的房子。他也包容我的任性,包容我的蛮横,包容我的胡闹。
      我们就这么耗着,我想耗着总会有个结果吧。
      直到三年前,他从美国请回一个叫Juno的女人任他公司的PR总监,那是个优秀得刺眼的女人,普利策新闻学院传播学硕士,纽约州立大学传媒公共关系学博士,在CBS当过记者,然后转投大名鼎鼎的GM门下出任PR Manager,三年里,完美地处理了GM的几次大的公共事件,报纸上说的当Juno Ou-yang这位典雅的东方美人带着迷人的微笑站在媒体面前时,哪怕是最暴躁的Poseidon都会瞬间安静。最要命的是,这个沉着淡定的MS Perfect非常年轻,在她享受着追捧与掌声时才刚刚26岁!
      一个是饱受赞誉的业内天才,一个是颇负盛名的完美小姐,虽然他们同样冷静自持,但是我总觉得会出一些不寻常的事。
      我的命很好,从来都是心想事成,而这次也不例外,只是这个心想事成有些讽刺罢了。
      一年之后,阿颂高调宣布与她拍拖的消息,他们亲密相偎的照片充斥了岛上的大小媒体,我木然地看着照片上那个熟悉又陌生的人,他的手也曾这样搂过我的腰,他的手也曾这样扶过我的肩,他的唇也曾这样问过我,他的眼睛也曾这样看过我的眼睛......
      又一次,我骄傲地拖着行李来到机场,我知道这次不会再有人来送我了,没关系,钟雅慧输人不输阵,我这一走绝对永不回头!
      只是没想到,我还是破了自己的誓言,而且还是以这种方式。
      “你看,谭定颂果然不行了,报纸上都登了这么大的照片!”“是啊,真可惜!”“才35岁哪!”“他未婚妻也可怜哦!”
      我摁了服务铃,“对不起,请给我一床毯子。”戴上耳机,将音量调到最大,什么都很清楚,什么都不清楚,现在让我好好睡一觉吧!
      经过23个小时的长度飞行,我终于再次踏上了这片生我养我的小岛,熟悉的咸湿海风扑面而来,温暖瞬间冲击着我,墨镜背后红了眼睛。
      一出机场,我便立马打车去Sacred Heart Hospital,Sacred Heart Hospital还是老样子,安静美丽,天知道为什么小时候我总是害怕来到这里。
      到前台问讯处咨询,被告知不让探视,我耐下心来跟她解释我跟阿颂的关系,我不是闲杂人等,可那位固执的小姐就是不肯让我上去。
      真是白费口舌!我骂了句脏话,然后掏出手机来翻阿颂五叔的电话,谭家的医院产业归他管。
      “喂——五叔,我是雅慧啊!嗯,我现在在医院,但是他们不让我上去。好——谢谢,五叔!”
      我微笑着看着那位拒绝我探视的小姐,她可能是猜到我打了个不得了的电话,所以目光有点闪躲。其实,她也只是照规矩办事罢了,可现在的我心里着急着见阿颂,哪里管得了那么多!
      不一会儿,一位护士小姐下楼来了,长得挺一般,但是声音很好听,“你好,请问你是钟雅慧小姐吗?”
      我点点头。
      “我是谭先生的特护Cathy,谭先生已经醒了,现在请你过去,钟小姐请跟我来。”
      Cathy把我领到了阿颂的病房门口,“谭先生就在里面等你。”说完便走开了。
      而我独自一人面对着那扇门身体竟然颤抖了起来,伸手,握住把手,拧开,不过是几个再寻常不过的动作,我却大汗淋漓。
      门开了,我看见了阿颂,阿颂也看见了我。他半躺在病床上,瘦了,脸色也不好看,但是看见他舒展的眉眼,我还是笑了。
      “听说你来了,我吓了一跳。”
      “怎么?在你眼中我是大怪兽?”
      “怎么会呢?在我眼中你是大美女!”
      “那是当然!我要是去参选埠姐,绝对无争议!”
      “哈哈哈哈......”阿颂笑得很无顾忌,看着他这样,我的心稍微放下了一点。
      “听说你参加了SAF的慈善画展?”
      “连这你都知道?消息未免也太灵通了吧?你真是太住院吗?”
      “当然是啦——要不然你以为我是躺在这里度假吗?不过,我一直很看好你的呀!”
      我笑了,“我也很看好你呀,不过我可不看好这幅德性的你!”
      他又笑,他笑的时候眉毛会一颤一颤的,年轻时我曾深深迷恋于此,现在那双眉眼染了些许沧桑但大体还是记忆里那个样子,我不禁有些怀念那些少年岁月。
      “我没事的,你看完了就回去好好准备画展吧!”
      “赶我走啊?小时候你可是最喜欢追在我屁股后面了,唉——回首往事,还真是让人心寒啊!”
      他再笑,“胡说什么?我怎么会赶你走?不过是怕耽误了你的画展而已,真是不识好人心!”记忆中的他没这么爱笑的,他通常是冷静的,成熟的,就算幽默也是得体的,会不会是受了身边那个微笑女子的影响呢?
      “没关系,反正画展在六月,我已经安排好人在准备了,难得回来想多呆几天。”
      “也好,不过你看我这个样子,也没办法陪你了。”
      “你要陪我我还不要呢!岛上想陪本小姐的青年才俊多得是!”
      “哈哈哈哈......”他真的越来越爱笑了。
      这时,门开了,他灿烂的眼睛对上门口,“Juno,你来了!这是雅慧,你还记得吗?你们见过的。”
      我回头看见了那个传说中的完美小姐,这是我第三次见她。
      第一次见她是在阿颂为她举办的欢迎晚宴上,巨大的水晶灯折射着奢华的光芒,她微笑着站在阿颂的身旁,头发高高地挽起,露出额头,化了淡妆,皮肤挺白,穿着单肩设计的粉红灰色拼接雪纺长裙,全身上下没有一件首饰,只戴了一对Van Cleef&Arpels Folie des Prés系列的耳坠子。说实话,她长得一点惊艳的感觉都没有,除了那双英挺的眉毛,什么都是淡淡的,笑容淡淡的,衣服淡淡的,连握酒杯的姿势都是淡淡的,让人看了一点杀伤力都没有。阿颂向她介绍我:Juno,这位是Fion,是我的朋友。她抿着唇微微一笑,朝我点点头,轻声说:钟小姐,你好!当时我可能有点傻,没反应过来有什么不对的地方,直到事后我才想起来,阿颂根本没告诉她我姓什么她怎么会知道我姓钟呢?我才知道原来传闻都是真的,这个女人不简单。
      第二次见她是在兰桂坊附近的一家咖啡馆,我跟几个朋友彻夜狂欢准备回家,经过咖啡馆的时候不经意看见她,那家咖啡馆的tiramisu很有名,我以前有空常扯着阿颂一块来吃。可是,她没有点tiramisu,她的面前只有一杯咖啡和一本书,她一手撑着脑袋正聚精会神地在看书。早晨的阳光很好,透过玻璃窗照在她的身上,她还是那个样子,淡淡的,被阳光一照几乎半透明了,我只是路过而已,看了一眼便走了。但是,从那以后我不再讨厌她了,隐约中甚至有点喜欢她,她身上有着一种融入的气质,让人感觉很安心,所以后来阿颂跟她在一起,我才能那么甘心地放弃。
      两年了,她的改变不大,眼睛亮亮的,白净的脸上挂着矜持的笑容,那笑容虽职业,但在她的脸上却一点也不让人觉得敷衍,她的那抹笑不仅是挂在嘴边,也流淌在眼睛里,我想这就是她吸引人的魅力所在吧。
      从Sacred Heart Hospital出来,外面阳光不错,虽然在飞机上睡了很久,但是还是有些疲惫,我掏出手机给家里打电话,“喂,福嫂,是我啊,小慧,嗯,我到埠了,是啊,妈咪在吗?好的。妈咪——是啊,我现在在岛上,嗯,当然啦,我要回家啊,你快叫司机来接我吧!我在Sacred Heart Hospital,嗯,好啊,待会儿见!bye-bye!”
      哈——我要回家了,小岛,我的家。
      有点意外,她竟然会约我见面,难道是要警告我不要太靠近阿颂吗?我笑,要真是那样,那我可真是看错她了。
      约定的地点就是我第二次看到她的那家咖啡馆,咖啡馆有个很有意思的名字Je cherche un homme,意为寻找意中人。
      我到的时候,她已经坐在那里了,靠窗的位子,一杯咖啡,一本杂志。我推门进去,跟老板打招呼,“Salut!”老板是个褐色头发蓝眼睛长着小雀斑的可爱男人,他对我腼腆一笑,“Salut!”
      “你好,钟小姐!”她合上杂志,我扫了封面一眼,《ELLE DECORATION》。
      “你也爱看这种杂志?”我以为她应该喜欢看商务周刊之类的书。
      她笑,“随手翻翻,很喜欢看这些设计,看到中意的也会用在自己家里。”
      只几句她便将原本有些尴尬化解掉了,真是好本事!
      “喝点什么?”
      “Moca。”
      “Bonjour,Une tasse de moca ,merci!”
      “你约我出来不是单纯请我喝咖啡的吧?”我不喜欢兜圈子。
      “嗯,那我就直说了,我约钟小姐出来是想请钟小姐帮一忙。”
      “帮忙?”她有什么忙需要找我帮的?
      她沉默了一会儿,只低着头拿小银匙搅着咖啡。侍者将我的咖啡送过来,我笑着道谢:“Merci!”
      “定颂只剩下一个月了。”她说得极其压抑,甚至有点哽咽。
      我立即被刚送到嘴边的咖啡呛到了,“你说什么?什么一个月?”
      她抬头,眼睛已经红了,“定颂是胃癌晚期,Dr.Tom说神仙也难救了。”
      我有些崩溃,昨天不还好好的吗?我看他虽然有点瘦,脸有点白,精神还是很好的呀,什么叫神仙也难救?这是医生说的话吗?再请过一个医生,医生那么多!
      “Fion,你冷静一点!”她突然握住我的手腕,我有不冷静吗?看看周围,大家都吃惊地看着我,我也沉默了。
      “那怎么办?”就这么看着阿颂死掉吗?怎么办?光是想想我就觉得好难受!
      她偏过头擦了擦眼泪,“所以我想拜托你陪着他。”她吸了口气,“陪他走完这段路,我不想他带着遗憾走。”
      我糊涂了,“该陪他走完这段的不应该是你吗?你才是他的未婚妻。”
      她颤抖着从手提包中翻出纸巾压住双眼,周围很安静,只有少数几位客人在远处轻声交谈,我听着她压抑的抽泣声,一下一下,像是爬很高很高的山,爬着爬着喘不过气来。
      “对不起!”她擦着眼泪,却露出一个笑容,是哭着微笑,还是笑着流泪?“我知道这样的请求可能有点过分,但是我知道定颂他还是爱你的,他一直没有忘记你,我只是他的一个结婚对象而已,在他心里的人始终是你。”好像是怕我不信,她又加重了语气,“请相信我,Fion,我跟他在一起两年,我知道的!”
      这个冷静的淡然的无论在何种场合都让自己非常得体的女人第一次在外人面前失态竟然是请求她未婚夫的前女友陪她的未婚夫走完人生的最后一个月?!我想她真的是爱惨阿颂了!否则又怎么会有这么大的宽容心呢?
      “你要我怎么做?”
      “你不需要做什么,只要好好陪他走完这一个月就行,别的事情我会处理,还有...他并不知这个诊断结果,所以请暂时对他保密,我希望他走的过程是轻松快乐的。带着美好的回忆离开,这样他也就无憾了吧!”
      “那你呢?你不会有遗憾吗?”
      她看着我,眼睛有点肿,也许是泪水冲刷过的缘故,特别亮,“活着的人总是还有希望的。”她轻轻地说。
      我低下头,喝一口咖啡,面对她,我始终甘拜下风。
      后来,她果然安排好了一切,当天晚上我变收拾行李搬进了Sacred Heart Hospital,不知道她是怎么跟阿颂解释的,阿颂对我一点疑问也没有。这样也好,如果他真的问我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我做不来欧阳宁致那样。
      我记录下阿颂的作息时间,每天陪他聊天、散步,晒晒太阳,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地过去,很快,也很慢。
      “阿颂啊,你还记不记得小的时候我经常来Sacred Heart Hospital?”
      “记得,当然记得,谁叫你总是闯祸,那时候你最怕去的地方就是Sacred Heart Hospital了!”
      “是啊,那个时候我最怕的地方就是Sacred Heart Hospital,因为只要一来Sacred Heart Hospital就要打针吃药,你知道我又怕苦又怕疼。”
      “那个时候你一听说要去Sacred Heart Hospital就大哭,哭得眼泪鼻涕一大把,谁劝都没有用,真是叫人头大!”
      “那有什么办法呢?女孩子嘛,总是要金贵一些的。”
      “你又霸道又任性,一点都不讲道理!真不晓得哪个有这么大的胆子敢娶你!”
      “你乱讲什么?谁又霸道又任性,一点都不讲道理?你不要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将来娶我的人一定比你厉害!你...你要想看就快点好起来!”
      他闷闷地笑了,不再说话。我看着走廊外的阳光一点一点落下去,心也跟着沉下来,原来一天又要过去了。
      “阿颂。”
      “嗯。”
      “问你个问题。”
      “嗯。”
      “你后悔过吗?那个时候。”
      他沉默。
      我笑,这不是明知故问吗?
      “雅慧,我爱你,在那个时候。”
      “嗯,我知道。对不起,阿颂。”
      “没关系,傻丫头,都过去了。”
      有关系!有关系!阿颂你不明白!我后悔了!从我从你身边走过的那一刻我就后悔了!但是我就是停不下来!我就是该死地停不下来!
      我伏在阿颂的膝盖上呜呜地哭起来,阿颂的手一下一下地摸在我的头上,他什么也没说,没安慰我,也没有叹气。
      慢慢地,阿颂的身体越来越糟糕,肚子胀得很大,常常痛得满身大汗,还会恶心呕吐,每天都得抽掉很多臭臭的腹水,进食越来越困难,脸色也越来越蜡黄,甚至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医生说这是胃癌晚期的症状,肚子胀大是因为胃部肿瘤在膨胀,疼痛是因为胃部发生溃疡型病变,腹部积水是因为癌肿扩散转移,进食困难是因为肿瘤浸润延伸到贲门口,脸色蜡黄是因为黄疸增加,总之总之,一切的一切都在消耗,都在病变,都在恶化,都在推着阿颂一点一点朝死亡走去!
      我很痛苦,有什么比眼睁睁看着自己爱的人走向死亡更痛苦的呢?可是我想她可能比我更痛苦,每天晚上等阿颂睡着了之后她都会来看他,她待得时间不长,通常只是一会儿就走,但是每次她从阿颂的病房里出来都会坐在走廊上的长椅上发呆,愣愣地坐着,眼泪流下来也不擦,她应该非常辛苦吧?阿颂的病情得对外隐瞒,所以她得让外面那些精明鬼一点破绽都瞧不出来。我每天只要在阿颂面前装一会儿就好了,可是她得整天整天装给那么多人看,她真坚强,要是我早就倒下了。
      就这样过了二十天,阿颂的反应不再那么激烈了,每天也能吃些流质的食物了,我高兴极了!奇迹,这样的时刻我宁愿相信这世上真的有奇迹!
      但是医生告诉我,这叫回光返照,人之将死,拼尽最后一点生命再绽放一次。
      “雅慧,能不能麻烦你一件事?”
      “阿颂你说,别说一件,就是十件也没问题!”
      “我要不了十件了,只要一件就够了!”
      原来他知道了。
      “阿颂......”我再一次泣不成声。
      “没事的,傻丫头!这些天难为你了!谢谢你,我没有遗憾了,只还缺一样。”
      “什么...什么遗憾?我来帮你完成!”阿颂,我也不想让你带着遗憾走!
      “我还欠她一个婚礼,雅慧你来帮我好不好?”
      好!阿颂,我什么都答应你!阿颂,我一定会替你完成这个心愿!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西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阿颂,对不起!今生我负你良多,是我错过了你,来生,若有缘再见,我一定不会再那么霸道、任性、蛮不讲理,只是,那时你是否还认识我?那时你是否还会要我?
      阿颂,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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