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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暗恋咖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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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豫了三个小时后,我终于伸手拔掉了冰箱的氧气管,它微弱的呼吸声终于停了下来。米饭会先像没事人一样抵挡一下,由于缺少水分变得干硬,这是它最令我倒胃口的状态。但只要耐心等待两三天,会有洁白柔软的绒毛悄悄破土而出,湿润着膨胀。一粒粒米会紧紧抱在一起,融化在一起,被白色绒毛吞噬掉。
那就是我大快朵颐的时刻。
当然了,除了二层的米饭,三层抽屉里的西兰花、西红柿、芒果也会慢慢瘫软,用手轻轻一碰就流出汁水,白色绿色五颜六色的霉菌蔓延开来。想到只需要一个星期就可以拥有全部这些,我不禁咽了下口水。
我一个人租房子,偶尔点双份外卖,假装有一份忘记放到冰箱里,数着时间等它腐烂。夏天的话三四天,冬天要五六天,好在北方城市的房间会有发热的暖气,我把多余的一份外卖和自己都放在上面,贪婪地闻着气味的变化,“马上就要好了”,我想。窗外的雪和食物上凭空而出的菌斑都是洁白的礼物。
但事实上我这样的怪人也挺多的,在网上的论坛里随便找找就能看到同道中人。丽萨喜欢吃海滩上被阳光晒热的沙子,Tii喜欢把指甲盖丢在刚煮好的粥里,尼亚偶然尝过一次女朋友的粉底液后便不可自拔。
我在论坛的ID叫第七列车厢,熟了大家都叫我车哥,听起来很飒,白天开地铁晚上去蹦迪把酒瓶子砸在别人头上的一个名字。事实上我白天做社畜,晚上在厨房门口徘徊一百八十圈天人交战要不要把发霉的米饭吃掉来换取一个晚上的瞬间快乐。
说起来挺讽刺的,我们这一群——网上管我们叫“异食癖”的人——其实隔三差五就会互相约出来吃饭。有家餐厅叫“海船”,主打印度菜,不怎么好吃,咖喱浇在饭上的样子也不怎么体面,感觉在我们论坛里会找到受众,但我经常约着丽萨去,她说被米饭裹着咖喱的口感很像碾碎的沙子。
店对面写字楼的23或者25层某不知名公司有个不知名员工,隔三差五就会来这里吃饭,我捡到过一次他的名牌,也不算捡到吧,顶多算“在他之前捡起来了”,甚至还没看看清是23xx还是25xx就匆忙还了回去。
我后来在店里又见过他三四次,但总是想再多见他几次。
穿蓝黑色横条纹短袖,卡其色裤子上有一块故意晕染开的大片红色图案,规规矩矩的黑色运动鞋,还有一次是白色短袖搭配了一条黑色长到拖地的运动长裤。审美真差啊,但我总是想再多见他几次。
也被丽萨撞见过一次。
“你看他的眼神看起来像你恨不得成为他的影子。“丽萨是一个完全的浪漫主义者,讲话总是很夸张。但我承认,这句她说的是实话。
“为什么喜欢他啊?“浪漫主义者往往也很直接。
“什么喜欢不喜欢啊,觉得他帅,馋他身子。“
这话倒也不假,左边耳朵上的痣,右边脸颊上的酒窝,说我半夜没想着这些自己动手丰衣足食那肯定是骗人。但是什么喜欢不喜欢,我这样的人也配吗。
“随便吧,别真喜欢直男就行,喜欢直男就是毒药。“丽萨一边搅着盘子里的黄色凝固物体一边讲一些名言警句。我决定晚上回去就把这句打印出来贴在墙上,当然了,要在我今晚回忆完他一个人拎三个餐盒,手臂上凸起的青色血管后。
对面大厦有个很悲伤的名字叫花样年华,本市14路公共汽车的终点站就是这一站。23楼是一家律师事务所,25楼有一家很小的唱片店和一家金融公司。
一本正经的年轻律师,爱哼歌的唱片店员还有酷爱加班的金融公司员工,不管正解是什么,我都美滋滋地接受了这个答案。垃圾陷入爱情中也会一时觉得垃圾桶里都是鸟语花香吧,喜欢个谁真好啊,我就这样一天一天陷了进去。
想认识一个人其实是很简单的事情,心诚则灵。我以为多去个几次总能碰到合适的理由要到联系方式,每天看看他朋友圈,来满足我的感情需求,结果没过几天,大事不好,他消失了。
跟陌生人讲话这件事绝对是我人生最艰难的三件事之一,我来这家餐厅吃了不下十次饭,说的话绝不超过十句。但我还是深吸了几口气。
“你好,请问经常来这里买三四份咖喱饭…然后带走,头发刘海有点长,有时候戴一个黑框眼镜的一个男生……大概这么高……”我一边说一边手忙脚乱地比划。
店员眯着眼睛眼镜想了一下,“噢,他啊,最近都没来了,有一天中午我看他在外面跟人打架,不知道怎么回事。不过他也不算经常吧,来这儿。“
“长得挺帅的,我记得。“
打架?
大概半个多月后,我没想到竟然目睹了他打架,或者说,被打。狼狈得像十年前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