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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曲离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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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木班小辛
一曲离殇断人肠,韶华尽去泪满裳。
(1)
大四找工作,准备几百份的简历,去挤那些饺子锅一样的招聘会,穿上职业装去参加各种的面试,然后整整齐齐站成一排等待着体检……
肖黎坐在新办公室的椅子上看着一份又一份的求职简历,想起了当年的自己,苦笑一声。二十多年的拼搏,让他在业界里赢得了一席之地。只是当他不再是砧板上的一条鱼时,他也很不情愿成为宰割的一只刀。
不情愿做的事情不代表不去做,为公司注入最新鲜的血液是他这个当领导的责任。很快,简历便被分成了两摞。适者生存,优胜劣汰,也怪不了我。肖黎自言自语嘀咕着,随即将一摞简历扔进了垃圾桶,一些人的梦想瞬间化为了一堆废纸。肖黎看着竟有种说不上来的心酸,他想到了他曾经的女儿。
笑笑是他的女儿,算算年纪,应该也该毕业了吧。会不会也在为了工作四处奔波?或者她压根就没上大学,早已参加了工作。
“老肖,吃饭去嘛?”
肖黎盯着垃圾桶入了迷,没有注意到办公室里来了人。
“嗯……走,走”
来的这个人是隔壁办公室的钱有林,肖黎的同事加老同学。也正是因为钱有林,肖黎准备跳槽时,拒绝了各大公司的邀请,来到了春风集团,成了钱有林的同事。人一旦上了年纪,便喜欢念旧吧。
为什么跳槽?是因为他遇到了一个人。离开了近二十年,她竟然回来了。她回来了,正如当年不声不响的带着孩子远走他乡,她悄无声息地回来了。
那天,林玲这个名字被大大地投在了新引进优秀骨干的屏幕上,深深地刺痛着肖黎。台上这么多人,他一眼就看到了身穿灰色格子上衣的她。正如二十四年之前,他在校园歌唱比赛的领奖台上一眼便看到了观众席上那个笑眯眯看着他的小小身影。只是现在她在台上,他在台下。她高高的站着,他不知所措地坐着。肖黎想,林玲一定也看到他了。即便不曾对视一眼,但是他知道她一定看到他了。
他一直在等林玲开口说话,哪怕只是一句简单的好久不见。可是三个月过去了,他们一句话都没有说,即便两个人有时两个人开会的时候面对面。
他的等待,像被判了死刑的犯人等待枪响的那一刻,绝望而又无助。最终,他选择了逃离。
林玲是他的一道疤,一道旧疤被残忍地一点一点地撕开,夹着肉,滴着血……
(2)
肖黎和钱有林走在通往心兰阁餐厅的绿荫小道上,小道旁有一条河,河边绿柳成荫。
“林玲回来了。”
在肖黎的心里,林玲这个词有千金重,沉沉压在心底那么多年,如今这样云淡风轻地吐出,竟觉得有点轻松。
“你终于愿意开口提她了,她回来的事情我早知道,要不然你这尊大佛怎么会来我们春风这个小庙。不过你们分开那么多年了,她回来也不一定是因为你呀。”
“那你说她为什么突然回来。”
“我说老肖,这个世界就这么小,台市又不是你家的,人家林玲想回来就回来呗。哈哈,这你也要管着。”钱有林憨笑了几声。
其实当年林玲和肖黎之间的事情他一清二楚,他知道肖黎轻易是解不开林玲这个心结的。但作为肖黎最铁的哥们,能做的也只是陪着他。
“她回来了,你说笑笑是不是也回来了。”一提起笑笑,肖黎的胃便是一阵疼痛。当年还不满一岁的她那么小,现在肯定是个大姑娘了。
“哎,不用多想了,咱都多大年纪了,吃好睡好就得了。走,我带你看看咱春风的新餐厅。”
踏入餐厅,灯光是蓝色,餐具是蓝的,桌椅是也是淡淡的蓝色,让人恍惚之间有到了爱琴海边的错觉,浪漫唯美的装修风格使心兰阁餐厅在这样一个充满铜臭味的公司里很是突兀。
肖黎两人相对而坐,翻弄着菜单,身边一个青灰色的身影一闪而过。
“老肖,我听说上级说要给你安排一个帮手,技术部的周琛。喏,就是她。”钱有林向西南方向望去,撅了撅沾满油渍的嘴。
顺着他的目光,肖黎看见远处天蓝色桌子上端坐着一位身着青灰色上衣的女子。
“摸样挺好看的,看着还挺年轻。”
“我跟你说,她可算得上咱们春风集团的牛人。首先,她是真有能力,也算是咱公司的开拓元老。但是这个性情是真的古怪,人缘也是真的不好。”
“怎么个古怪法?”
(3)
很快,周琛就搬到了肖黎的办公室里。在此之前,肖黎对她已经有了一些的了解。
她在公司里,没有要好的女伙伴,平常与众人对话,从不推心置腹,永远保持在社交寒暄的尺度,有时甚至连寒暄也省略,只说些必要的工作之事。这就叫人不舒服了,业务好就可以这样拒人千里之外吗?
不过,对周琛这种作为,肖黎一点也不奇怪,人与人原本就是不相同的嘛!更重要的是,周琛与林玲的过往,以及两年前因意外去世的妻子,除了至交亲朋,一般人,他也是从不提起。
林玲走之后的那两年,周琛每天都像行尸走肉一样生活着,除了吃饭睡觉,就是玩命工作,把生活的每一天都当作世界末日一样。
直到两年后,时光抹去了伤痛。经人介绍,他与妻子结了婚,第二年生了个大胖儿子。日子过得平淡但还算安逸,原以为自己会这样安然的度过一生,可是在一起生活了快二十年的妻子因车祸突然离世,让他又一次尝尽生活疾苦。
儿子今年去上了大学,家里便剩下了他一个人。肖黎不愿意独自一个人成夜地待在近乎空洞的家里,便又开始拼命的工作。忙碌原本就是内心充实的假象。
不久之后,林玲的出现让他恐慌,甚至达到了恐惧。三个月的挣扎与徘徊,最终他决定全身逃离。
他搬到了春风集团,索性在员工的宿舍公寓住了下来。来的那一天,肖黎感叹道,春风,多么美好而又富有诗意的名字!
(4)
肖黎和周琛除了工作上的往来,并没有多大的交集。只是办公室里多一个人,即使相互不说话,也没有那么的寂寞。
有时,他就坐在那里呆呆地望着她,望着她低头整理各种档案,圈圈画画,涂涂改改。只是肖黎自己也没意识到,无聊时望着周琛已经养成了一种习惯。
以“王”作偏旁的字,通常与玉器有关。肖黎明明知道,还是特地翻了字典:琛,“珍宝”之意。
“你和那位珍宝美人相处的怎么样?”饭间,钱有林突然问道。
“还好。”
还好。又是一个怎样的好法呢?
周琛的摸样确实很好看,不过不是传统中国女性的那种柔和之美。她的眉眼较硬,五官十分浓烈,总之十分西化。肖黎也注意到,她不喜欢明媚的颜色,穿着多为冷色调。
“嫂子离去也有段时间了,忠儿也考上了大学。我估计你和林玲也没啥未来,日子得往前过,你得多为自己的将来考虑……”
肖黎的思绪被钱有林打断,是呀,这么多年他不一直在为自己的将来考虑吗?
“你也别老说我了,我那个侄儿高中入学的事办的怎么样了?”
“早解决了。别打岔,说你呢。我跟你说,你别看周琛平时冷冰冰的,但是才女都这样,人家可弹得一手好钢琴。你不是爱唱歌吗,我觉得你俩正合适。下周日咱们公司周年庆,周琛肯定是会压轴的,到时候你也上台吼一嗓子,咋样?”
“不可能,不可能,我都多少年没唱过了。”肖黎摆摆手,眼前却浮现了当年做知青时,在村庄小舞台上和林玲一起合唱的摸样。
(5)
年会那天,周琛身着一身青花色的旗袍,端坐在钢琴黑白八十八个键盘前。朦胧的暖黄色灯光下,透露着一股凄然之美。
她弹奏的是李斯特的《爱之梦》,乐曲的开头以恬静柔和的旋律贯穿其中,深情婉转的旋律慢慢融入肖黎的心。慢慢随着周琛双手不断流动,乐曲变得热烈而激昂从而逐渐推向高潮。每一个音符都在敲打着肖黎的心。
优美如歌的旋律慢慢变得抒情,宁静,安详……
而肖黎早已泪流满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