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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共赴琅琊 ...

  •   老板娘和其心上人认识有段时间了,她性子豁然,又一个人摸爬滚打这么多年,自然不是那种深闺小姐般骄矜内敛,喜欢便下手了,本来也郎情妾意,水到渠成,就差男方上门提亲,谁知那人的娘闻讯从老家赶了回来,这婚事一推再推。
      宋未决劝道:"你财貌不缺,他若不是良配,你就再换一个呗,别死心眼!"
      "再说吧,我还舍不得我这大好的生意呢。"老板娘表情也转的快,甩了甩丝帕,"哎呦小子,知道心疼老娘了。" “什么呀,我怕你一直嫁不出去,岂不成老姑娘了"
      "那我现在不老啊?"老板娘乐了。 "不老不老,岁月从不败美人,美人老了也是美人"宋未决嘴甜起来,也是能齁死人。
      说话间,店门口捱三顶四的挤了不少人,嘈杂起来,店里几个跑堂的都过去了,没大会儿消停了。
      宋未决够着脖子看:"刚才是怎么了,闹哄哄的。"
      老板娘见怪不怪的说:"这几天天天如此,是北方来的灾民,每天上门讨要,躁死人了,我让伙计们定时分发些粥食馒头接济,北方旱灾,不少流民逃到诸安城了,官府也不管管,真是的!"
      "老板娘人美心善"宋未决竖起大拇指。
      "美就行了,善就不必了,我是怕他们影响我做生意。"
      知道她是个嘴硬心软的,宋未决笑笑,忽而想到北方旱灾,忙问道:"这些灾民有没有琅琊来的?"
      "没听过有琅琊来的,老娘还挨个问他们不成!"
      宋未决闻言作罢,琅琊也在北方,灾年加尸疫,极容易出阴鸷暴动啊。
      两人一言一语的就着说了几句,寒暄到此,老板娘也不再打扰他们吃饭,起身时看了眼从头到尾一言不发并且滴酒不沾的林珩,杏眸闪闪,附身过去和宋未决说悄悄话,用声音小但也足以三人都能听到的声音道:"这小哥模样挺俊俏啊,哪家公子啊?"
      宋未决闻言抬起头,脸上笑意未消,正巧林珩也看过来,四目相对,宋未决想说什么又咽了下去,胡乱道:"你问他啊!"
      老板娘咯咯笑了起来,拍了拍他的肩膀,袅袅离开。
      宋未决撕下蒸鸡的一只鸡腿,放林珩碗里,思忖着问道:"你……是不是喜欢那个老板娘啊?"
      "什么?"林珩十一分的诧然。 “那你怎么笑了啊,看着她笑……"宋未决记得林珩平常都不爱笑的,虽说老板娘年纪大了这么一丢丢,但也是好看的,也很能干,吸引男子倾心也属正常……吧。 "我笑了吗?"
      宋未决啃着鸡腿,不由得夸大其词:"嘴都咧西山去了,你说你笑没笑?"
      林珩无言无语了,索性也不理他。 宋未决看他又是一副懒得理自己的表情,知道自己多想了。
      可林珩这种人清心寡欲的人到底会喜欢什么样的女子呢?总会有喜欢的类型吧,宋未决脑海里不禁闪过几个片段,自顾自笑的四肢招展。
      五味蒸鸡先炸再蒸,肉质鲜嫩软烂,他三两下把那整鸡吸溜了一半,擦了擦手,慢悠悠的吃其他菜,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沂州刚发生的事。
      林珩又吃的很少,几乎不沾荤,宋未决饭量虽大也不是无底洞,一桌子菜到底也剩了不少,付了账,两人和老板娘告别。
      "嫁人眼睛要擦亮,可不要稀里糊涂的就托付终身……"向来话多的宋未决又忍不住多嘴!
      "老娘精明的很,谁能骗得过,你赶紧走吧,别让人小公子等急了"老板娘赶紧撵他!
      "走啦"
      "赶紧走吧。"
      他们在街上走着,拐角处突然窜出来一团"白球",宋未决走的靠前,这团"白球"差点扑到他身上,定睛一看,是一只狗狗,通体雪白鬈毛,四肢矫健,看起来比普通猎犬体形大不了多少,但胜在被毛蓬松,乌黑的眼珠滴溜溜的转,看起来又憨又萌。
      两人一狗,面面相觑,宋未决一看这狗直接蹲在面前,尾巴摇来晃去,十分温驯,忍不住亲近起来,一遍一遍摸着他的毛,冲林珩喊:"这狗一点不怕生人唉。"
      林珩并未上前,静静着看着面前的这一人一狗,狗的脖子上有一个小铃铛,串铃铛的锦绳不似寻常人家所用,这狗八成是城中哪个达官贵人的爱宠,评估完它的杀伤力,倒也没阻止玩心已起的宋未决。
      狗像听懂人话,不时乖乖的叫两声,更萌化了宋未决的心了,凑上去好一顿撸,那狗小巧湿润的鼻子在他身上嗅来嗅去,蓬蓬软软的小脑袋在他手心慢慢的蹭,开始场面还十分和谐,没大会儿狗便有些烦了,陡然扭头,冲他呲出尖尖长长的犬齿。
      他这一亮牙,把沉溺撸狗的宋未决吓得一踉跄。
      那狗趁机摆脱撸狗狂魔,摇着尾巴,边叫边颠颠的跑开。
      宋未决抚着心口,惊魂未定:"突然暴躁,吓小爷一跳。"
      林珩:"现在知道怕了?"
      "谁怕它啊,一只狗……" "刚才还好好的挺温驯,怎么突然急眼了,这小畜生……"宋未决拍拍衣服上的土,却并不恼,"我可喜欢狗了,我从小就喜欢,我从小到大被狗咬了不知道多少次。" 林珩:"……"
      "我和狗的恩怨情仇都能写一本书了,哎,想想我怎么这么招狗咬呢,真是的,狗都专门咬我,小时候我们师兄弟几个跟着师父下山玩儿,路过一村庄,又农户家门口拴着一只大狼狗,特别壮实,我看它威武,还把吃剩的半个肉包子扔给它了……我们几个人逗了它一会儿就走了,结果不知怎么,它挣断了绳子,跑了半里地专门来咬我,八九个小孩,它就认准了我咬……那大狼狗可大只了,立起来能有我高了,把我扑倒在地,我可不怕它,就和它肉搏,反正我一个劲用脚踢它,然后我脚底板就被咬了……" "我们食堂之前也养过一只狗,是我爹从金陵带回来的,毛绒绒一只,还没个水瓢大,结果它来到沂州的第一天就咬了我,真是气死了!"
      "还有呢还有呢"宋未决喋喋不休的起劲,陈芝麻烂谷子的事都翻出来分享,"我很小的时候,有一次我爹带我去他一个好友家做客,就是诸安城好像,他们家有一只狗,可喜欢我了,我陪它玩了一下午绒球,热的我出了一身的汗……下午走的时候,我跑去向它辞行,结果刚进那个护院,它慢悠悠走过来,哇呜给了我胳膊一口,哇啊血肉模糊。"
      "我身上可多被狗咬的疤了,哎为什么这么招狗咬呢,我是不是什么特殊体质呢!"
      林珩自觉的被他的讲述带入,笑意浅浅淡淡却一直未消:"可能是遇见同类的缘故吧?"
      "你……哼你嘴挺毒啊林珩。"宋未决继续兴致勃勃的继续说着,双唇一张一合,微微撅起,唇珠红润明显,仿佛正昭示着我可采撷,看的人心跳要快了半拍。林珩轻咳一声,移开视线。这么些年,他一个人惯了,并不觉得孤独,也不知道孤独为何物,孑然一身,清清静静,仿佛和这个世界没有什么联系,他平时话少,面部表情更是罕见,并非是天性冷漠,主要是并未有什么能让他起波澜,更遑论谈笑这种事情,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有些东西已经发生变化了。他也觉得不可思议。
      "你呢,林珩,你小时候什么样子?"宋未决觉得自己话太多了,怕林珩听烦了,也想听他说说。
      "好像从来没有听你说过,拥贤山庄不好玩么?"
      林珩抿唇不语,不知如何说起,也怕说出来吓死他。
      "或者昆仑呢,你在那待了好几年,有什么有意思的事嘛?和我说说呗。" "没什么好说的"林珩袖中飞出白光,一柄剑悬于半空,"御剑吗?"
      林珩不爱使兵器,怎奈修为高,平时有什么突发情况,手无寸刃也可应对,但他是有一把随身佩剑的,剑刃极细极软,名山鬼,平时收于袖中,不知是什么神仙宝贝,收缩自如,即使近身也根本难以察觉。
      "嗯嗯"宋未决只上次在沂山见过山鬼一次,如今再见还是觉得神奇,知它是昆仑仙剑更是新颖的不得了,欲和林珩共骋一剑,说话间一跃而上,立于林珩身后。
      两人御一把剑就够了,节约能源嘛,御剑还挺费体力的,宋未决这么想着更肆无忌惮了,扶住林珩的腰:"站稳了,快起飞吧。"
      林珩:"……"一人一剑不香嘛?非要超载。
      两人自沂州出了诸安城,过数城,绕翠襟山川,渡如翡湖泊,御剑而行,好不惬意。 可过了秦岭又是一番景象,沿途却多见田地荒芜,版籍荡然,越往北越严重, 虽不至赤地千里,但也已差不多了,更有鹑衣百结拖儿带女前往南方逃难的。
      寥寥几日已达琅琊界内,琅琊城在往东十数里,两人见天色晚了便打算明日再进城。
      虽说晚上进城比较麻烦,但也并不是不可以,要在这荒郊野岭的休息一晚,是宋未决强烈要求的。
      因多时无雨,此地稼穑无几,百草萧疏,幸有山林树木丛生,蓊蓊郁郁,皆见夏色,霞光轻如薄纱,很快被暮色冲淡,宋未决在林间晃荡着,顺手打了只野鸡,打算烤了吃。
      生了火,支了架子,处理好的野鸡被烤着,很快滋滋冒油,滴入火中,丝丝作响。烤了一会儿,外皮变色,已经能闻到香味了,宋未决举着插着鸡的棍子怼到林珩面前,献宝似的:"尝尝尝尝,这是本大厨第一次烤鸡。"
      一听是第一次,林珩连仅剩的一分想尝试的欲望都没了,摇了摇头。
      “那我就不客气了。”宋未决舔了舔嘴唇,一口咬在鸡大腿的位置,连咬了三口肉,咬下来后在嘴里慢慢咀嚼,越咀嚼面部表情越狰狞。
      鸡皮酥脆不假,可里面不熟啊,最重要的是,他好像没放盐,野鸡不比家养的,腥味尤其重,宋未决呸呸呸吐完,把半熟的烤鸡扔回架子上,懊恼的说:"没熟,好像我没处理干净,腥!" "多腥?"林珩疑惑,还有宋未决觉得难吃的肉?
      "像腥味他妈领着一家老小在嘴里炸烟花,腥到家了!"宋未决终于承认自己的失败,放弃继续烹饪,"你还是别吃了,一会儿我去摘几个果子"
      林珩闻言把怀里的几个青果倒地上,附近实在是没什么可吃的了,他飞了好久才在半山腰找到点果子。
      "哇啊,有果子吃,今天晚上不用饿肚子了"宋未决用袖子擦了擦,不管三七二十一咬一口,果子没什么甜味,也不酸,但清清脆脆的,很爽口。
      "野味不吃了?"看宋未决吃的香,林珩问。
      有这个时间耗费,俩人不早进琅琊城吃香的喝辣的了,是宋未决非得不乐意,说什么这几日一直住客栈吃酒馆,肚子有点吃不消了,想吃点正经野味。结果野味还翻车了。
      "我这不是想省点银钱嘛!"宋未决有点不好意思的说,但牙口是真不错,咔哧咔哧的大口咀嚼。
      林珩一愣,到底是他没有真的通人间事物,竟没有想到这一层,两人途中一直都是宋未决付账的,遂问,"你,没钱了?"
      "也不是……"宋未决哪承认自己有作死成分,更不愿暴露自己囊中羞涩。 林珩没说话,扔过来一个东西,宋未决把果子叼嘴里,拿起一看,是个钱袋,晃了晃,是让人心情愉悦的声音,分量不轻。
      "诶,这个荷包你找到啦?"宋未决的喜笑颜开加了点酸味,"你怎么不用我给你买的那个啊,还有个兰花,多符合你的气质。" "林夫人听说之前的钱袋丢了,又缝了一个一样的。"林珩条件反射的摸了摸袖中的东西,耳根子有点热,暗恼自己的小心思。
      "好多钱啊,林家真是财不外露。"宋未决打开荷包,被闪瞎狗眼,竖起大拇指,下修界说得上有头有脸的各派里,最弱的不知道,但要说最穷的,沂州应该榜上有名吧。
      辛亏天色已暗,把脸上的异样掩盖住,林珩轻咳一声:"你看看里面的钱够不够……"
      他平时当然不会像和宋未决一起时这样,住客栈或行走在城镇街道,他甚至连吃饭都没有烟火气,这就导致他虽在人间,却像游离在人间之外,对这些身外之物并不在意,更没有概念。
      "林夫人手艺就是比街边卖的好哈!"宋未决未看林珩,一门心思放在荷包和银钱上,后知后觉林珩的话,正色纠正道,"什么林夫人林夫人的,那不是你娘啊,一点也不礼貌。"
      "啊呀,这荷包里还有香草呢,我也想要!"宋未决眼巴巴的看向林珩,他娘不善女工,从小他就没用过娘缝制的任何东西。
      "想要你自己去和她说。"
      "小气鬼!"
      "钱袋还我"
      "不给,就不给,你不会花钱,我帮你保管。" 宋未决笑眯眯的把自己的钱袋拿出来,"两个放一起,你看这颜色多像一公一母啊,明天是不是能生出一个小的,发财咯!"
      林珩:"……"
      暮色降临,天已经完全暗了下来,四周空荡静谧,除了草丛里隐隐约约的虫鸣声。
      忽然,远处隐隐传来呼声……宋未决腾的坐了起来,两人耳力好,听的清楚,确是呼救,还听到了不少于六人的脚步声,就在他们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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