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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   我二十岁的时候,去通古斯酒馆打工谋生。我的父亲、祖父、曾祖父都是矿工。没有魔法师愿意拿这么低的薪资下到地底下去替商人挖东西。这样低贱的职业,如魔法师嘴里漏下的几滴油水,正是这些微的油水,使我这样底层的家庭得以苟活。我原本也该是在矿山里挥汗如雨、提心吊胆地工作的。我的生活在我十五岁那年出现了转机。
      我的祖辈几代都在从事开采、负重的工作,觉醒了托举的魔法。可惜父亲才刚刚觉醒,还没来得及换一份轻松的工作,就因为常年得不到休息猝死了。我其实没有很伤心,他常年跟着商人在外面采矿,我一年最多见他一次,血缘上来讲确实是父亲,但对他的感情还不如对街角和善的小卖部老板深。他死的时候,我还是哭得很伤心,失去了父亲的收入,我可能要跟母亲饿肚子乃至流落街头了。
      我一直以来住在贫民区,偶尔能看见穿着光鲜亮丽的魔法师捂着鼻子匆匆路过,我以为那是我离魔法师最近的距离了。觉醒以后,魔法师上学竟然是免费的,于是有机会读了书,同学个个都是魔法师。虽然学校不好,读书太晚了也读不出名堂。不过幸好识了礼节,认了字,得以找到在酒馆托盘子这样轻松的工作。

      通古斯酒馆在冒险森林外围,是冒险者最爱的酒馆。通古斯酒馆里有一百二十张桌子,是冒险森林附近最大的酒馆,每天要从酒厂运几百桶酒,因为量大,可以从酒厂那里讨价还价到一个不错的价格。冒险者做的就是拿命换钱的活计,谁也不知道这一趟行程能回来几个,捞得到多少猎物,他们大都秉承着今朝有酒今朝醉的态度,出发前势必要大喝一场,倘有幸回来,休息完了要喝一个白天,如果再加上猎物,那该喝一天一夜。通古斯酒馆天天爆满,冒险者一年喝掉的酒可以填满一个湖泊。
      同事的杰克油嘴滑舌、消息灵通,是酒馆老板面前的红人。他做一个监督的工作,每天只需要站在酒馆里巡视我们有没有偷懒或者昧下东西,看起来非常轻松。他仗着自己在老板面前说得上话,常常差使一同工作的人替他搬东西、倒洗澡水,别的人不是那么容易使唤得动的。我刚来的时候,以为被他差使是新人的必修课,勤勤恳恳地替他倒了很久的洗澡水,他渐渐拿我做小弟,会跟我讲讲他多年来在酒馆收集的轶闻,最主要的是我偷懒耍滑时他会睁一眼闭一眼,我的工作因此轻松了许多。得了实际的好处,我虽然明白给他倒洗澡水不是我的工作,但我还是愿意假装不知道,继续讨好他。

      今晚的酒馆人比往常少些,只坐满了大半个酒馆。我得以在人群里望得见瑞拉小姐。
      瑞拉小姐是个陪酒女,尽管她看起来一点都不像。她总是把栗色的长发整整齐齐地盘起来,只在脸颊两侧落下对称的两绺,显出很端庄的样子,今天也是如此。她照例穿了一条露肩膀、低胸高开叉的绿色长裙,这是去年流行的款式,今年别的陪酒女都换上了紫色的羽毛裙。我觉得今年的裙子远不如去年的好看。我有时候会想问问她们的想法,但我清楚她们不会搭理我,因为我给不出小费。瑞拉小姐的裙子被她打理得干干净净,没有褶皱,颜色有些褪了,不过酒馆里光线昏暗,不太明显。
      瑞拉小姐的妆也很淡。她的眉毛浓密而且有序,因此她不画眉毛。近看可以看出脸上带颗粒的粉的痕迹,我来回端盘子的时候听别的陪酒女说廉价的香粉才看得出是粉,贵的就像第二层皮肤。瑞拉小姐身上唯一比较出格的大概就是鲜红的嘴唇了。她的眉骨和眼睛之间形成的弧度非常美丽,眼神发亮,不需要别的颜色来画蛇添足,她有一个小巧的鼻子,又高又挺,鼻尖翘翘的,红色的嘴唇更衬得她动人——我近距离地看过她,她没有驱赶我,反而笑着跟我说了一句什么话,我当时实在是太激动了,以至于没有注意她讲了什么。
      她看起来就像一个误闯进通古斯酒馆的大小姐。

      杰克说她已经做了三年了,算得上这里的名人,来久了都认得她。
      他走到我边上,循着我的视线看到了瑞拉小姐,顿时露出轻蔑的表情:“别看这些漂亮的女人啦,你一个月的工资都付不上一次小费。”
      我赶忙解释道:“我对她没有那方面的意思——我不过是——不过是好奇她为什么会在这种地方。”
      杰克不仅消息灵通,他还特别乐意跟别人分享这些消息。他拇指与食指中指搓了搓,我会意,从外套内侧的口袋里掏出一枚银币——即使这够我三天的饭钱。杰克手指碰到银币,银币立刻滑进了他的袖子,简直让人怀疑藏匿才是他的魔法。
      杰克点起一支烟,狠狠地吸了一口,吸得眉头都皱了起来,尔后缓缓地将烟雾从鼻子里喷出来。
      我问杰克:“瑞拉小姐……看起来不像个陪酒的?”我并没有压低声音,要知道酒馆里已经够吵的,平常我们都是扯着嗓门喊话的。
      杰克像是没有骨头一样,一只脚撑着全身的重量,懒散地靠在墙上,“没错,她是个厉害的魔法师。”
      “魔法师!”要知道觉醒了魔法,即使是我的魔法这样鸡肋的东西,也足以用来混一口饭吃。
      我追问:“她怎么做上了这样的行当?”
      杰克摇了摇头,“运气不好。”
      “她祖父先觉醒魔法的,是耕种。把种子随意地洒在田里,挥一挥手,就有了一片成熟的小麦。这简直是疯狂的魔法。那时候刚刚结束了一场战乱,大把的人填不饱肚子,她祖父低价卖粮食,价格很低很低,一张纸可以换一碗饭。所有人都爱戴他,每天从她祖父家领了小麦,就站在门口大声地赞颂他、祝福他,从早到晚,声音没有一刻是停止的。”杰克眯了眯眼,好似他亲眼见到了五十前的盛景。
      “后来饥荒结束了,她祖父抬了小麦的价格,赚钱买了一个大农场,却遭到了诅咒,匆匆离世,农场交到了她父亲手里。”
      难怪瑞拉小姐像个高门大户出来的,原来真是个高门大户出来的。我暗暗想。
      “瑞拉的父亲以为骤逢不幸是小麦的价格太高的缘故——他们家小麦的成本确实低多啦,就把小麦的价格降下来了。可是别人不能跟着他一起降价,别人种田可比他费劲多啦。没过两年这里只剩下他父亲一个卖小麦的商人了,按理说这时候该他家过好日子了不是?他家运气实在是太差,她父亲被判垄断,罚这一家子二十年不能用魔法种田。家里这么多的地,总要种的,放着荒完了可不行,于是她父亲没日没夜地靠着自己在田里劳作,没有十年就累死啦。农场传给了瑞拉。她还小,又过了十年,惩罚终于结束了,她也终于长大了。”
      照理来说该是受难的大小姐振作起来恢复往日荣光的故事,我偷偷盯着瑞拉小姐,但她不会过得顺顺利利。
      “头一年,瑞拉改种果树。她是很聪明的,今时不同往日,如今开发出了各式各样的魔法卷轴,小麦只需要撕开卷轴等两天就能熟了,种小麦早就赚不到钱了。她头一年估计是赚了些钱的,买了更多的果苗,准备第二年大展身手,没想到皇帝颁布了命令,这块地被划分到耕地里去了,种不了果树啦。她只好又种小麦,卖小麦赚不到钱,她又不肯卖了她的大农场换两天舒坦日子,实在过不下去了就来陪酒了——或许还做着有一天重新经营起农场的梦。”
      我觉得这个故事不应该这么短暂的,忍不住问:“这样就结束了?”
      杰克把烟头丢在地上,用脚撵了几下,“结束了。”他随意地回答道,然后大步地往仓库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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