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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第 2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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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萝卜擦,其实就是用擦子把胡萝卜擦成细细的丝,放上面粉搅拌均匀,让每一根胡萝卜丝上都沾上面粉。放到锅里蒸,出锅后拌上实现调好的料汁。
吃起来又清单又爽口。
王婶:“那行,我来蒸丝,料汁还是你来调吧。”这几天的饭吃下来,她也明白自己的厨艺比不上林蜜。
蒸萝卜丝没有啥技术含量,她来做就行。料汁是这道饭食的灵魂,那必须得林蜜出手。
林蜜也不客气,用小葱、蒜泥、酱油、醋,葱油拌了一碗料汁,还放了点碎辣椒。
拌好了以后,王婶先尝了一口,举起大拇指赞叹,“好吃!”
她没有啥文化,也想不到别的夸赞的词。一样的东西,咋林蜜做起来就是比她做的好吃呢!
这闺女也真是绝了,会挣钱,会做饭,人孝顺知礼,如果她有这么一个闺女,定然舍不得让她受半点委屈的。
王婶还没有吃够,晚上又做了一回,吃得肚子饱饱的。林蜜想着下回去县里买点白面,和玉米面混在一起做胡萝卜擦,口感会更加细腻。
林家也在吃晚饭。
放学回来的林旺看着炕桌上的一盆鱼,又是皱眉又是叹气。好好的鱼,咋就让他爹做成了这么一种腥气难闻的吃食?
林母到了傍晚就能起身了,但是干活是不行的。她此时也坐在炕桌跟前,忍住肚腹里的不舒服劝儿子,“你凑合吃,等娘好了给你做别的。”
林父脸色不虞:咋的,他伺候一天病人、收拾了一条鱼做了晚饭,这娘两个还都嫌弃上了?
嫌弃不好吃是吧?那就都别吃,他自己吃。
林父用勺子给自己盛了满满一碗,大大地吃了一口……
屏住呼吸,嚼了几下赶紧咽到肚子里,还嘴硬呢,“这不是挺好吃的吗?我看你们是不饿。”
林旺和林母面面相觑:这年月能不饿吗?这鱼,他们肯定是要吃的,可是得捏着鼻子吃。
林家三人以一种前所未有的速度吃完了一大盆鱼,放下碗林旺跳下炕窜出去:他得出去吹吹冷风,要不然肚子里那股反胃的感觉就压制不住了。
林父抽了一袋子旱烟,只有林母最痛苦,她病还没有好,不能出去吹风,也不会抽旱烟。
只好闭着眼睛平躺在炕上:以免刚吃下去的鱼呕上来。
过了好久,林旺回来了,进门就问林父,“爹,鱼还有吗?我让姐姐帮忙做一下。”
林父缓慢地点点头,觉得自己个的脸有点发烫。
*
自从上回送过小兔子,李姐就再也没有见过林蜜的面。一晃五六天过去了,她还纳闷呢:难道这闺女有事耽搁来不来县城?
她男人也问了两回,倒不是对林蜜有多关心-两人都没有打过照面呢,主要是国营商场的女装柜台没有售货员。
这几天都是让别的柜台给顶上,幸亏买东西的人并不多,这才勉强得以维持。可毕竟不是长久之计。
如果非要招人,也不是找不到,但是男人不想这样。还是希望找个机灵漂亮的小姑娘,站在柜台后头卖女装,也显得合拍些。
他的妹妹玲玲又去单位找了他好几回,他也没有松口。这些年来,他帮扶家里还少吗?谁又把他的付出当一回事了。
终于,在这天下午,林蜜来了。
李姐见了她还有点小惊喜,“正等着你呢。”林蜜没有多想,以为对方是等着自己带来的东西,就歉意地说道:“这几天家里有点事,耽搁了。”
“今天我带了条鲤鱼,李姐你看看。”说着,林蜜掀开篮子上盖着的布。
“嗬,还挺大的,正好儿子念叨要吃鱼,可巧你就送来了。”李姐挺高兴,把鱼抓起来放在水盆里。
当然,走了这么远的路,鱼当然是已经死了的,但是和国营菜店卖的鱼相比是新鲜多了。
李姐把林蜜引进家里,给她倒了一碗红糖水,“有个工作机会,你听听感兴趣不?”
啥?
幸福来得太过突然,林蜜都有些反应不过来,她怔怔地望着李姐好一会儿,才说:“真的?”
李姐被她逗笑了。这姑娘平时看着挺机灵的,这会儿怎么这么萌?看着还挺可爱可亲。
她也没有卖关子,把男人和自己说的转述给林蜜听。“是临时工,不知道能干到啥时候,如果你不嫌弃,晚上我和你大哥说。”
她嘴里所说的大哥,就是自己的男人。这说话的语气可是比以前亲近多了,林蜜又不傻,自然听出来了。
这工作她哪敢嫌弃啊!她虽然不是原主,自己也拥有名牌大学的文凭,但毕竟是穿进书中世界。六十年代,一个乡下丫头,能在城里有一份临时工干着,这是多少人求都求不来的。
林蜜给李姐说了好些感谢的话,李姐留她吃午饭。
“正好,你大哥中午回来,让他给你说说工作的事儿。”
“那行,中午您歇着,我来做饭。”林蜜原本就不是个扭捏的人,如果工作定了,她以后肯定要时常和李姐走动的,藏着掖着彼此都会尴尬。
李姐最喜欢林蜜这一点,爽快地答应了。林蜜大展厨艺,中午做了三菜一汤。
最后一个炒菜刚刚上桌,李姐的男人回来了。
“今天伙食不错啊!”男人进门就闻到了一股饭菜香味,抬头瞧见一个十分漂亮的女孩子,站在李姐身边,正笑盈盈地望过来。
李姐笑着介绍,“今天这饭是林蜜做的,手艺是真好。”又对林蜜介绍了自己男人。
李姐的儿子今天被他奶奶接走了,所以今天中午连着林蜜,一共就三个人吃饭。
林蜜不动声色地观察李姐的男人,看出对方身份不一般,却并不知道具体什么职位。
男人连着吃了三碗饭,又喝了两碗鱼汤才放下筷子,“小林啊,你这手艺真是强,吃着和国营饭店差不多了。”
“宋哥,您太夸我了。”林蜜笑眯眯的。
刚才李姐已经介绍过自己男人姓宋,林蜜叫哥总算是没错的。
宋哥对林蜜挺满意,小姑娘人活泛,长得也讨喜,还挺勤劳。这不是刚吃完饭就抢着去刷碗了?
等林蜜把一切都收拾好了,宋哥就说起了正事,“你回去收拾收拾,三天以后过来,我带你去国营商店。”
刚才林蜜已经表达了自己十分愿意接受这份工作,宋哥平时事情比较多,也没有时间绕弯子,干干脆脆地吩咐道。
“好嘞,我今天回去就收拾。”林蜜欢快地答应了一声。
回村的路上,她坐在牛车上,轻声哼歌。
这回还是春田叔赶车送她来的,听见声音就笑,“林家丫头啊,你是不是有啥喜事儿?”
“嗯,有喜事,不过还不能说!”
她不怕春田叔知道,怕只怕传到有些人耳朵里。若是村里有人眼红给使个绊子,她哭都没有地方哭去。
春田叔呵呵地笑,也没有追问。这林家的女娃娃还是小孩子心性呢!有点子小秘密还憋着。
林蜜的心情是真的好,哼了一路的歌,牛车快到村口的时候,就瞧见路边停了一辆吉普车。
看着像是老式的212。
也不知道谁家的亲戚这样阔气,六十年代初就坐地上小汽车。
正想着呢,冷不防车门打开,一个人跳下来,对着林蜜一个劲儿地看。他身材高大,眉目之俊朗和后世的顶流明星相比也不遑多让。
程墨?
春田叔把牛车停下来,笑呵呵地问程墨,“你回来啦?这回出去的时间不长。”他是个老好人,从没有因为程家的成分不好而鄙视对方,前几年的批|斗也从未参与过,程墨对他印象挺好。
和春田叔打了招呼,程墨又把目光转向林蜜,“你下来一下,我有话和你说。”
林蜜有点懵,愣了一会儿才从牛车上跳下来,春田叔倒是不担心:他知道程家一家都是正派人,程墨这孩子虽然有点神秘,但是也并不会对林蜜怎么样的。
“那行,我先走。”
林蜜想了想,说:“春田叔,你这就把碗还给王婶呗?”那天她故意把碗留下,为的就是给两人制造相处的机会。
可等了好几天,也没有见春田叔来,如今正好是个机会,她就帮着推一把。
春田叔闷闷地应了一声,赶着牛车走了。
林蜜笑嘻嘻地走到程墨面前,“有啥话,你说呗?”
程墨低头端详着她:十几天不见,她的皮肤白皙了些,精气神也比以前好了,原本就长得好看,如今更是让人移不开眼睛。
她就这么笑着,灿烂又没心没肺,也根本不了解有人这几天多次想起她来。
林蜜挺奇怪的,不是有话对她说吗?怎么一直沉默。
这个时候,车门开了,从驾驶座跳下一个人来,走到两人中间,冲着林蜜龇牙,“同志,你好!”
“你好。”林蜜也很客气,一面不动声色地打量对方:三十多岁的男人,板寸头,中等个子,面貌普通。
但林蜜觉得:他肯定不是普通人,至少不是普通老百姓。因为他的身上有一股铁血气质,倒有几分像是军人。
男子同时也在看她,半晌转头对程墨笑,“怪不得。”
怪不得啥?林蜜有点懵。
程墨神色不自然,一拍男人的肩膀,“你赶紧走吧,那边还等着呢。”
“行行行,我走,不妨碍你们了。”男人冲着林蜜摆摆手,开车走了。
他还回头看了两人一眼,心道:这姑娘应该就是程墨夜里说梦话提到的那位吧,真是漂亮!更吸引人的是她脸上的笑容,温暖而灿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