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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四目相对,恍若隔世(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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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证明,在路上一边骑车一边想事情是很危险的,尤其是在一条歪歪扭扭的小路上,旁边全都是菜地,白菜、油菜地,一个刚刚学会骑自行车,车技不好的女孩子,想事情更是危险极了。比如那次,我就撞了一个人。他是莫城,我后来的同班同学。很久很久以后,我一直怀疑当初我撞的人真的是莫城吗?不是穿了莫城衣服的另外一个人。呵,你别笑,这个世界上换了衣服是有了能认错人的,我就曾经在很久很久一段时间,把莫年看做是莫城。莫年是莫城的哥哥,双胞胎哥哥,他们长的一摸一样,甚至连眼眸里闪着光的颜色都是相同的。
我那时候第一眼看到被自己撞到的莫城,就是被他眼眸中闪着的光所吸引的。宛若星斗,带着些许的不羁。
现在想起来,那个时候自己看他看了那么久,就是在——发花痴。
“喂,你撞了人。”莫城紧皱着眉毛,几乎都没有正看我一眼。
我闭着眼睛自嘲,你丫的一个丑小鸭,小胖子有什么好看的!
然后迅速睁开眼睛,“对不起,你没事吧!”我看着他用手捂着的地方,发紫,渗着我最恐惧的红色液体。
就在我皱眉的一瞬间,他抬头看我,四目相对,像极了高考后八月的那个充满离别和酒气的晚上,只不过那次是我先转过了头。
”对不起,我晕血!“我使劲闭着眼睛,努力的想象着那只不过是一种红色的染料。
莫城一句话都没说,眼睛紧紧盯着伤口,再也不看我一眼。
我逐渐被自己催眠,然后对这个陌生而英俊的男生绽开了一朵笑花,“我送你去医院吧!”
当时莫城看到了我的笑容。很多年以后,他说那是他见过最美的笑容,也许就是因为那个在他认为倾国倾城的笑花,他喜欢上了那是还是丑小鸭的艾柒。
“我要去紫荆体育馆!”他的眼神有了一点点变化,戾气消失。
“可是你的伤。”我看到流出的红色血液竟然没有一丝害怕。
“不碍事。”说完深深地看了我一眼,跳上了我那辆老式凤凰牌自行车。
“可是。。。”我窘迫的看着他坐在那辆破旧自行车的后车座上,怎么办!我不会载人哪!就连三十斤的大米都载不动,何况一个打篮球身材的男生呢!
“我们从见面到现在,你说过最多的就是可是了,还有对不起。”他可以加重了后面的语气,我知道,他想让我知道我撞了他,有义务把他载到他本来要去的地方。其实,艾柒不笨。
可是那个时候,我只是注重了”见面“这两个字,我暗暗的想,嘿嘿!这真像相亲才会说的话。
后来林安妮知道这事以后,二话没说敲了我一脑袋,丫的!你真是自恋!
我踩上了那辆在老于口中是中国名牌,在我眼中是破铜烂铁的自行车,想在货物一样,嘿咻嘿咻地将莫城载到了紫荆。没办法,只有把他想象成货物才能使自己不那么脸红。
呵!自我催眠,真是个好想法!
到达紫荆门口时我已经累的喘不过气来了,就从那时候起我开始讨厌夏天,讨厌这个能穿漂亮公主裙的季节,只因为三十多度的气温让我大汗淋漓,汗水打湿了我的刘海,我能想象那时我有多么狼狈。
我在王子面前有多么狼狈。
他是王子,而我却不是幸运的灰姑娘,我叫艾姑娘。丫的!一个连丑小鸭都可以使唤来使唤去的艾姑娘。
我说这话绝对不是运用夸张手法,那时我们班最大的丑小鸭是程澄,她那时又矮又胖,就像颗乒乓球,恩,是一颗未长成熟的乒乓球幼苗。不对,她长成熟以后就不再是乒乓球了,而是一颗诱人的禁果,一颗没人敢摘的禁果。后来这可禁果被倪嘉戚摘了去,天长地久的初恋,呵。其实那是不算我被她使唤来使唤去,而是我甘愿为她跑着跑那,打水,洗餐盘。因为我需要朋友,因为宋明磊的关系,没人敢惹我,也没人敢和我做朋友。我至今还清楚的记得,程澄她第一次于我说话,我忘记拿作业。正急的焦头烂额,她竟然把自己的作业递给了我,“快抄一份吧!他还有十几分钟才回来,速度快的话,可以抄完。”天哪!竟然有人愿意跟我说话,愿意分担我的苦难。从那时起,我便认定了程澄——一辈子的朋友!!呵,天长地久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