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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City of Soleil(二) ...

  •   塔格没有和乘务员多纠缠就下了飞艇。此后我一直是一个人。又陆陆续续过了几天,我发现我的记忆变得很差,对于时间的感受变得迟钝。在地域间跨越要注意时差,当地的人们可以依靠一日三餐的饥饿感摆脱钟表,规律的生活是一种惯性。但我不行。

      我经常忘记我吃过饭没有,我的记忆一秒一年地更新着,我在一秒内进食的次数是上千次,一分钟就是五万多次。
      与此同时,我掌握了一个人类终其一生都不可能接触到的知识量。基础学科、经济政治……在一次乘载之后,双脚虚浮,晕乎乎地下车,脚尖触碰到地面的现实的一瞬,我突然知道了该如何按照顺序解剖人体然后再像拉上拉链一样迅速缝合。路过街上的钢琴,按一下就知道音调不准。我掌握提琴和芭蕾,背得出乐谱和走位,但是我手脚没有茧,四肢僵硬。

      我最庆幸的是,我知晓了遗忘的技巧,放空脑袋,既不去回忆也不去构思,若非如此,我丝毫不怀疑我会走在街上,由于对头脑的管制松懈,因过量的信息冲击而昏倒。

      为了保证基本的生存,我会下意识地去看自己的手背、手臂、大腿,我用可擦记号笔在皮肤上记录我接下来要去哪里,上次吃饭是什么时候,当大部分容易被查阅的皮肤已经被黑色字迹写满时,我就会找个地方洗澡把它们冲洗掉,于是清理自己的时间也固定下来了。

      这样的生活一直持续到了9月10日。

      我读取完最后一次循环的记忆,随即陷入了很沉很沉的昏迷。我是被巴士的司机叫醒的,因为车已经开到了最后一站。迷迷糊糊往外看,望到阴沉沉的藏蓝色云层,阴影打在城市高高低低的轮廓上。

      “现在是……傍晚?”我揉了揉太阳穴,准备下车。

      ——“诶!你等一下!如果你交出一点钱的话,我可以让你在车上过一个晚上,然后明天再把你送回车站去。”

      “为什么?”正常情况下应该直接让我下车吧。

      “这个城市到了晚上犯罪是合法的,现在你一下车,不用等第二天,你的朋友、家人这辈子都不可能再找到你——”

      “所以你靠这个谋取暴利吗?”我打断他的话。

      我的话一下子让眼前的男人气愤地满脸发红,他提高音量,冲着我喊:“你有没有搞清楚啊!我可是在救你啊!你知道我每年救了多少人啊!如果不是我,你会被卖到不知道哪个旮旯里去!”

      “嗯,我理解。‘有时候我们做一些坏事,是为了避免发生更糟糕的事’——不过作为提醒,下次见到像我这样看起来好欺负的人,还是不要‘善心泛滥’了——会死的。”我幽幽地说,两三个小时的昏迷让我的声音听起来有点喑哑。

      我在他抱怨甚至恼怒的眼神灼烧下走了车。

      我来过这个地方。

      当他说到“到了晚上犯罪是合法的”这句话时,记忆就被动提取了。

      索莱尔之城。

      和其他城市不一样,虽然阳光也在白天降临这里,然而罪恶蛰伏在阴影里,每到夜晚便规律性地爆发。这是一个有着五万左右人口的小城市,其中有过犯罪经历的人就有八成左右。

      他们大多是被流放的政治家,躲避风头的经济犯,在国家的其他角落犯下死罪不得不找地方藏身的强盗、杀人犯。

      警察系统内部腐败,默许地下产业。他们只会在白天出警,从早上八点到晚上八点,十二个小时。

      犯罪在这个城市实际上是不合法的,甚至每天都有人因故意杀人而被判处死刑。而司机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存在一条约定俗成的规定:

      【NO BODY,NO CRIME】。

      没有尸体,不予立案。

      只要在早上八点之前清除所有的犯罪痕迹,警方就会当做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

      如果杀了人就要在八点之前把尸体藏起来,不能留下血迹、打斗痕迹,要让他看起来像是人间蒸发了一样。但是把尸体埋在庭院里绝对不是什么好的选择,因为谁也说不好草坪底下究竟已经填了多少肥料。

      在夜晚,打架斗殴是最常见的,几乎随处都会发生。但是再怎么凶神恶煞的几帮人前一秒还扭打在一起,七点半的时候绝对一个个都弯下腰来把打碎的玻璃和撕碎的衣料集起来扔进垃圾桶,再用水管把血迹冲干净。

      看起来抢劫是最轻松的,只要把包抢走就跑,迅速到根本不会拖沓时间到八点。其实不然,因为敢在夜晚走在街上的人,几乎人人都别着一把枪——至少他们都有让人第二天消失殆尽的门路。

      这里的人们致力于维护白天的和平,在白天犯罪的人会被处以有期徒刑,五年起步,上不封顶。他们被刑满释放后,往往不出三个月就不知所踪了。

      这是一个控制人口的方式,来自世界各地的人逃亡至此,当发生战争的时候,处于两国交界的索莱尔也时常有难民涌入。既然警察不会介入调查,那就由自己动手——人口问题在居民以命换命、以暴制暴的方式下得到妥善解决。

      这样极端做法的其中一个原因在于,这个城市有生活在光里的人——毕竟如果只看白天,索莱尔是一个相当美丽、富裕又经济繁荣的旅游城市——所谓“生活在光里的人”,他们是长久生活在这里却不知晓其黑暗面的人,他们被保护,被爱护,被刻意隐瞒。他们走在路上,一眼就能看出来和其他人的区别。

      某一个我在这里一连待了四个月,如果不是【一千零一夜】让她的故事戛然而止,她也许会考虑在这个城市定居。她在这里玩得很开心,这是没有跳楼机和过山车的乐园,却事故多发,死伤惨重。

      走在傍晚的路上,现在是晚上七点多。街上的店还开着,名叫普普里的十四岁少年热情地想要从我的手里拿走包。

      ——“你是来索莱尔玩的游客吗?我家经营着旅馆,要不要趁早去看一看?”

      那是一个有着棕黄色皮肤,四肢细长但是肌肉健硕的少年。他说他知道哪里的酒最好喝,如数家珍难找但是出名的古着店,特色小吃或者景点。

      “那就麻烦你带我去吧。”

      他笑得很开心,走在前面一蹦一跳地替我带路。

      我扭头看到夜晚店铺玻璃窗上倒映出的自己,竟然一下子认不出来她是谁,怎么这样郁结,脆弱得摇摇欲坠,那身形映出的明明灭灭的虚像,似乎要破碎在玻璃蛛网般的裂痕里。好想远远地注视她,看她究竟会沉沦到何种地步——但我离得是这样近。

      “嘿,小姐,如果不加快脚步的话到旅馆就要八点了。”普普里好心催促道。

      “我知道,我以前住过这里。”我说。

      他在前面打着哈哈:“您别开玩笑了,您要是住过我绝对有印象。”

      “说得也是,大概是既视感吧。”

      走了一会儿就到了旅馆。索莱尔的住宅区建筑十分有特色,每一户人家像是一颗巨树上的鸟巢,楼梯当成树干把鸟巢连接起来,错综复杂层层叠加,电梯安在圆柱状矗立的树干里,一共有一百多层。这里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迷路。

      我们上了十三层,他用钥匙打开门,把我领进去。整个房间被打扫得很干净,几乎保持着记忆里的布局,它有恰到好处的拥挤感,那种随意堆放就无从下脚的被填满的满足感。

      我问:“我们来谈一下房租吧,你觉得我的身价是多少?”

      “小姐,你的话我好像不太明白。”

      我无奈地点点头,从玄关处按照相同的步距往卧室的方向走五步,“一、二、三、四、五。”在感受到地板被脚后跟敲击出沉闷的声响之后,我蹲下身——

      “不要——”普普里紧张地冲过来。

      我把那块特殊的地板撬开,暴.露出成堆的纸币和珠宝,这是普普里的个人藏金库。

      普普里会照着车班蹲守在站点,等游客下车后热情地迎上去推销自己家的旅馆。到了晚上,人睡着了,或者用一些方法让他们昏迷后,普普里就会把人打劫干净,小孩和年轻女性卖给长期合作的地下贩卖市场,老人和中年人要是被抢劫后愿意自己逃走就省得浪费时间处理,不过他们要是叫嚣着报警或索要赔偿,那就没办法了。

      这种事原本是普普里一家的生意,但是他的父母前段时间消失了,在这里,谁都知道消失是什么意思。

      我从口袋里掏出打火机。啪啪两声之后,小小的水珠状的火焰左右摇曳着,在他快要撞到我身上之前把打火机丢了进去,纸币在火舌的舔舐下蜷缩,发亮发黑的纸片碎屑被火焰吹吐出来。他迅速脱下衣服拍打着火焰抢救,然而夏天的背心毕竟单薄,也许被甩出的汗渍能勉强供火焰解渴吧。发觉这么做无济于事后,他才从浴室接来水盆,哐嘡哐嘡地跑动着,把一盆水悉数灌进地板里。

      这期间,我在厨房给自己泡了一杯牛奶,顺便确认了手臂上的文字,距离上次用餐已经过了六个小时,现在应该是晚饭时间。

      水盆在地板上咕噜咕噜晃了两圈终于心态平稳下来。普普里后仰坐在地上,才十四岁的少年望着灰暗沉沉的天花板,无所顾忌地啜泣着。

      我一边喝着牛奶,乳白色的漩涡上有几颗往喉咙里倾倒就会向上逃跑的泡泡。温热的水汽沐浴着整个脸颊,一股惬意暖和的感受。

      我判断他难受的理由,父母的死亡、孑然一身的茫然、无力复仇的懦弱,如今连逃跑的盘缠也付之一炬了。

      他从腰侧拿出刀,朝我走过来。

      “我的身价是10万戒尼。”我把牛奶放下,我觉得我的上嘴唇覆盖着牛奶凝结的薄膜,我伸出舌头舔舐干净。

      “什么?”他低沉着嗓音问道。

      “你把药掺进牛奶,然后将昏迷的我塞进行李箱再送去老顾客那里能得到的全部报酬。”我解释说,回忆着只有我知道的曾经发生过的记忆。那个时候我是身无分文地、对整个世界一无所知地、被动地陷入了危险的境地,“你以为我能更值钱一点,所以没有碰我,但是最后收到的钱只有想象中的一半,因为我已经二十多岁,而他们更喜欢十五六岁的女孩子。”

      “你到底是谁!?你到底知道些什么!”

      “放心,我和你父母的死没有关系。也不是你的仇人,我只是一个普通女人。我想要从你手里买下这栋房子。现在是晚上七点四十五分,你出一个价吧。”

      他的眼睛瞬间发亮,把刀尖对着我:“一千万!我要一千万戒尼!快点给我!”他一直想要攒足够的钱跑到别的国家去。

      我在他轻飘飘的威胁下写完了支票。

      然后我说:“我需要你的刀割破手指,用血按下指纹。”他俯下身来打算亲自用刀刃替我割破手。我趁机制服住他,他把压在厨房的餐桌上,在手上挽个刀花调整握姿。刀背贴在他的脑侧,在他的极其痛苦激烈的挣扎下,整个割下他的耳朵。我松开他,用储备丰富的血源按下手印,

      他捂着耳朵痛苦地叫唤着,半个肩膀都是血。我解开他的裤带,把支票夹在他的内裤里,他惧怕得浑身颤抖,像是一只按动式圆珠笔紧缩着僵硬的弹簧,想要立马弹跳起仓惶逃跑,可却脑子却懂事得“要命”。

      “你知道一只耳吗,那是动画片里的经典角色,是一只可爱的老鼠,你们现在长得很相像。”我揉了揉他另一只完好的耳朵,“别紧张呀,支票会脏掉的,那可是一千万呐,你的钱已经受过火刑了不是么?”

      “你计算过从13楼逃出整个城市需要多少时间吗?”

      “出门下电梯,27秒,找到一辆摩托车,为了避开红绿灯,绕小道,全速赶到最近的机场或者火车站,八分钟。检票过安检到坐到座位上,最快三分钟。”

      “现在是七点四十八分,希望你能在晚上八点之前成功逃脱——在被整个黑色的产业链绞死之前,被你的仇人察觉之前,从这里逃走。”

      “如果是以性命作为威胁的话,应该可以破纪录的吧?”

      以我话音一落作为“12分钟跑”的起跑指令,他驱使着双腿拼命逃离。

      我走到窗边,晚风习习,半个身子探出去往下俯瞰。

      捕捉到楼下马路上,银灰色的摩托拽拉出破晓的光线,听到比日出要轰轰烈烈的摩托的低吼,好像每一对恭敬相送的路灯都是把整个城市在心里猛烈爆.炸后定格残余的火光。

      我在这样如鼠疫般寂静的逃亡中,预感到一种以死亡为前提的新生活的到来,内心雀跃。

      【出发时要人迹罕至
      西边有一艘忒修斯之船
      独自搭乘它抵达
      鼠疫肆虐下的死屋】

      预言诗,我逐字逐句地完成了。

  • 作者有话要说:  反向加强一波安德
    知识储备量增加但是降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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