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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第一条线索 ...

  •   阳光透过半透明的窗帘照进房间,投下一连串斑驳的光影。屋子中间的大床上,被子拱起,从边缘露出几缕金色的发。

      门外传来几声敲门声,随后,几个身穿制服的侍从走进房间,轻手轻脚地进行每天早上的例行任务。

      “少爷。”一个侍从站在床边呼唤,“少爷,该起床了。”

      被子动了几下,不一会儿露出个金色的小脑袋。年幼的孩子眯着眼坐起身,然后立刻被套上一层层衣服。

      睫毛轻颤着打开,露出清澈剔透的碧绿双眸。

      “少爷,今天二老爷要来拜访。”刚刚把男孩叫起来的侍从拿出笔记本,将这天重要的事情告诉他。

      “叔叔要来吗?”男孩愉快地笑起来,“菲比也会一起来吗?”

      “是的,少爷。二少爷也会随同前来。”

      虽然称为二少爷,但菲比其实是叔叔的独子。不过他们年纪相仿,男孩子玩到一起也不需要什么理由,更何况父辈是关系亲密的孪生兄弟,虽然早早分了家,但各自都有不菲的产业,因此无论家里还是外面,都只按着年龄大小,称他们为大少爷和二少爷。

      年幼的金发孩子一收拾好就迫不及待地跑去餐厅。身后的侍从们微笑着,不紧不慢地跟在后面。

      “也就这种时候,少爷才稍微像个七岁小孩呢。”一个侍从不由感慨。

      “因为我们的少爷是个天才嘛。”另一个人说,“天才总是寂寞的。”

      他们家的大少爷,即使放到上流社会,也是个完美的继承人,大人口中别人家的孩子,每逢出席大型宴会,都如同高岭之花一般遥不可及。相比之下,资质稍显平庸的二少爷人缘反而不错。这大概就叫作人无完人吧。

      叔叔一家果然已经坐在餐厅里。吃过饭以后,两个孩子相约去了马场,留下大人们进行所谓成年人之间的交流。

      被称为菲比的男孩也是金发碧眼——不得不说,他们家的基因真不错,但相比之下,菲比的金发颜色更淡,瞳色却深得有些发暗,这让他和堂兄站在一起的时候明显黯然失色。但他似乎并不介意,还是时常黏着哥哥,和别人聊天也三句不离“我哥哥怎样”。

      “我听父亲说,你们家最近出了点事情。”夕阳下,两个孩子并肩躺在草地上,大的那个问小的那个。

      “……嗯。”弟弟犹豫了一会儿,点头道,“我不是很清楚,爸爸也不跟我说。但是有一次不小心听到爸爸和大伯打电话,好像在讨论重新合并家业的事情。”

      “唉?”金发少年一下子坐起来,惊讶地看着身边的同伴,“还没有到这种程度吧?”

      “哥哥觉得呢?”菲比注视着他,认真地问,“哥哥觉得是继续分家好,还是合并家业好?”

      年长些的孩子本能地想要回答,但及时收住声,陷入沉思。

      其实,他听说过不少叔叔家的事情,从父亲不经意的话里,侍从间偷偷聊天的内容里,宴会上其他家族的交流里。不难知道,他的叔叔虽然开朗热情,一直与人为善,但真的,不是做生意的料。

      合并家业对叔叔家更有利,但是……少年躺回草地上,仰望天空:“这种事情,还是要看叔叔怎么想吧?”

      一阵沉默。

      “我知道了。”小的那个孩子轻轻说了一句,翻身爬起来,“我们回去吧。”

      “啊,确实已经很晚了。”金发少年拉着弟弟的手站起身,帮他把身上的草屑拍掉,“走,我们回家。”

      一高一矮两个孩子迎着夕阳渐行渐远,风中传来男孩子们稚嫩的嗓音:“哥哥马上就要生日了吧?我特意为哥哥准备了礼物。”

      “真的吗?好期待啊。”

      “但我不知道哥哥喜不喜欢……”

      “只要是菲比送的,我都喜欢哦。”

      “真的吗?”

      “当然!”

      ————————

      破碎的墙垣装饰,翻倒的桌椅摆设,尖叫和恐慌,鲜血和火光。

      少年被死死禁锢在亲叔叔的怀里,被迫仰头看着眼前堪称恐怖的一切。

      漂亮的金发凌乱不堪,汗水和泪水浸透精致的衣衫。

      为什么会这样呢?

      碧绿色的瞳孔里倒映着为了保护自己而惨死的父母,利刃没入□□的声音纠缠在耳边挥之不去。空气里到处都是令人作呕的铁锈味。他知道一场不计身份的屠杀正发生在这座再熟悉不过的庄园里,而他只能眼睁睁看着,什么都做不了。

      有人穿过大门走进来,逆光之下看不清脸。但他一下子认出了对方的身形。血液顺着他手中的刀往下滴落,又被踩在脚下,碎成一朵朵开败的花。

      “哥哥喜欢吗?”那个总是在他面前露出羞涩的笑容,从小跟在自己身后到处跑,用崇拜的目光望着他的孩子站在他面前,伸手抚上他的脸。暗红色的血染上苍白的皮肤,“我送给你的生日礼物。”

      “为什么……”他们明明那样亲密,明明前不久还在一起快乐地玩耍,他不明白,不明白啊!

      “不喜欢吗?”菲比歪头,似乎很困惑,“哥哥明明说了,只要是我送的,无论是什么都喜欢哦。”男孩突然用力甩了他一巴掌,“你骗我呢,活该。”

      无法动弹的少年哭泣着:“为什么要这样?我是哪里做错了吗?”

      “我也想知道为什么。为什么所有人都喜欢你、夸奖你、追捧你?明明我也很优秀,很努力,但他们的眼里永远只有你,就连和别人聊天,如果不是关于哥哥的话题,就没有人理我。后来我终于明白了。”男孩上前一步,紧紧揪住他的衣领。在窒息的痛楚中,他听到一直非常喜爱的弟弟这样说:

      “哥哥不觉得,你的存在,本身就是错误吗?”

      下一刻,意识归于沉沦。

      ————————

      克卡提亚家族的少主布林塔克是在一次大型地下势力聚会的时候认识那个少年的。那时他在会场走廊上,与敌对家族的Boss相遇,彼此绵里藏针地进行了一番对话,那个有着一头灿烂金发的少年就跟在Boss身后,看起来就像是被长辈带出来见见世面的家族后辈——如果不是擦肩而过时,他眼尖地看到少年不小心露出来的脖颈上那淡淡的被绳索勒过的痕迹。布林塔克想起对方Boss某些心照不宣的嗜好传闻,微微皱起眉。

      第二次见面,是他和父亲前往敌对家族进行交涉的时候。两家为了一部分产业的归属权明争暗斗了好几年,甚至已经发生多起激烈冲突,因为波及太广,影响恶劣,被十老头下令谈判解决。

      谈判桌上的火.药味不言而喻,然而布林塔克的目光却时不时瞥向客厅角落。他曾见过的那个金发少年被几根铁链捆锁着,被迫高举双手,直挺挺跪在那里,身上布满深深浅浅的伤痕,微仰的脖颈苍白脆弱,似乎稍一施力就会折断。

      有一瞬间,他的目光与那双碧绿色的眼眸相遇了。

      尽管处在极其难堪的境地,少年的眼睛仍然澄澈清明,如最剔透的宝石。他注意到布林塔克的视线,睫毛颤动着低垂下来,嘴唇似乎动了动,但仔细分辨,却又仿佛只是错觉。

      布林塔克有些狼狈地挪开视线。

      两家的交涉持续了小半年,进展异常缓慢。每次他都能见到那个少年的身影——或者垂眸站在Boss身后,或者被迫跪在客厅角落里。

      不过,作为一个家族的下任继承人,就算心里在意,布林塔克也不会做什么。如果没有意外,在谈判结束之后他就会回家,然后与这个少年再不相见。

      如果没有意外的话。

      那天,在又一次谈判间隙,布林塔克从卫生间回客厅的时候路过茶房,意外看见那个金发少年端着茶水正要出来。他们几乎就要撞上了,但年幼的孩子及时退后,恭敬地让到一边。

      低眉顺眼,异常乖巧。

      布林塔克却感到一丝违和。

      “你……”他想说什么,但开口之后却又词穷。

      少年诧异地抬起眼,似乎没想到这位客人会跟他搭话。不过他立刻低下头,维持着待客礼节。

      布林塔克张开嘴又闭上,最后只是继续往前走去。就在擦肩而过的瞬间,他听到男孩轻声说了几个字。声音很轻,除了他没有人听见。

      布林塔克猛地瞪大眼睛。

      那天的谈判取得了巨大进展,布林塔克看着气急败坏的敌方Boss和他身后安静站立的少年,咬牙在心里做了一个决定。

      一周后,米斯利家族的Boss遭到暗杀。由于始终没有继承人,这个正处在上升势头的家族立刻陷入动荡,内忧外患,摇摇欲坠。没有人发现,那个总跟在Boss身后的金发少年悄无声息地不见了。

      ————————

      布林塔克像往常一样打开卧室,愣了一瞬,又迅速退出来,仔细确定这的确是自己的房门之后,才头疼得再次走进去。

      侧躺在床上的少年身上只搭了一条薄毯,堪堪遮住某些重点部位。金发因为很久没剪了,铺散在床上。听到开门声,少年微微撑起身子,轻声呼唤:“主人。”

      再明显不过的勾引,但是他的目光却无比清澈,透出纯净美好的光。

      这种反差简直要命。

      布林塔克捂脸:“你给我从床上下来!好好穿衣服!”他背过身吼道,“我不是你之前认识的那个混账!”

      他是直的好吗?!钢铁笔直!

      “主人不喜欢吗?”稚嫩的声音颤抖着,听起来泫然欲泣。

      忍无可忍。布林塔克深吸一口气,猛地转身大步走到床边,在少年了然的浅笑中,扯过被子把他整个塞了进去,连根头发丝都没露出来。然后他站到床脚,给后勤部门打电话。

      这会儿功夫,少年已经重新从被子里钻出来,因为刚刚某人粗暴的行为,头发乱糟糟的。他上下打量着凶狠地瞪着他的男人,似乎终于确定对方真的没有半点兴趣,这才放松下来:“我还以为你也眼馋这身子呢。”

      布林塔克皱眉:“我什么时候给了你这种错觉?”

      “那为什么救我?”

      布林塔克斜了他一眼:“一时脑抽吧。”

      少年轻笑出声。

      这时有人敲门,是后勤部门送来一套小孩子的衣物。金发少年从床上下来,赤足站到地毯上,毫不避讳地当着布林塔克的面换衣服,举手投足都带着若有似无的勾引。

      布林塔克扶额:“我有未婚妻了,而且真的对幼齿没兴趣。”

      男孩的动作顿了一下,随即点头:“抱歉,习惯了。”看见男人颇不赞同的表情,他无所谓地表示,“想活下来总要付出代价。”

      “你是什么时候进米斯利家族的?”

      “大概是这两年吧?不清楚。”少年抬手指了指脑袋,“我的记忆是从米斯利开始的,之前的事情都忘记了。”

      “是因为受到过强烈刺激吗?”布林塔克思索,“那名字总该记得吧?”

      少年摇头,眉眼微微弯起:“全凭主人称呼。”

      布林塔克又想捂脸了:“跟别人一样叫我少爷就行。”

      “好的,少爷。”

      “至于名字……”他拿过床头柜上的通用语词典递给少年,“自己找一个。”

      少年随手翻开,随手一点,连看都没看:“就这个吧。”

      “你都不看一下吗小鬼?万一挑中张三李四王二狗子……”布林塔克抢过书,看到被选中的单词后松了口气,“侠客啊,这名字不错,运气可以嘛小鬼。”

      运气可以吗?金发少年——现在该叫侠客了——低下头,勾起嘴角。

  • 作者有话要说:  一千个人里有一千个小恶魔的过去,摊手~应该不会被打脸了吧,毕竟原作里,人都凉透了(捂脸)
    然后这章里除了小恶魔,其他都是炮灰,不用在意
    最后来跟我说:这·不是·番外!这是大小姐的固有技能啊(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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