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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2章 冷清秋 ...
要接受自己穿越到了民国,对雁回而言就已经很艰难了。她实在没想到,自己穿的还不是民国,而是书中世界。
《金粉世家》!
虽然她也一度被陈坤迷得找不着北,并且至今还能哼上两句“当花瓣离开花朵”,但是雁回必须要承认,自己的那些喜欢,可能都是叶公好龙。真的让纸片人出现在她面前,她只会敬而远之。
何况金燕西也并没有长了一张坤哥的脸。
然而事实就是这么残酷,在旁敲侧击几番确认之后,雁回已经可以肯定,不是重名,也不是巧合,这个金燕西就是自己知道的那个金燕西!
而且金燕西既然没长一张﹁_﹂的脸,那么也就是说,她穿的并不是剧,而是原著?
还有什么比穿书更糟糕的事吗?
有。
比如穿书但却不知道原著剧情。毕竟剧已经是童年回忆了,至于原著,雁回上高中的时候倒是囫囵吞枣的啃过,然而那已经是好多年前的事,到如今早就忘记得差不多了。
也就开头几个情节记得比较清楚,毕竟当时无数次吐槽过金燕西的渣。
不过,说到开头……
雁回终于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自己此刻究竟处在什么样的地方。
王家,堂会,姻亲家的公子金燕西——这不就是金燕西和冷清秋定情那一段吗?!别的虽然都忘了,这段还是记得的。
好像就是在王家的宴会上,两人跑到小花园里说了半天悄悄话,约好第二天一起去爬山,山上金燕西掏出戒指求婚,冷清秋答应了。
就……即使是在当时才十七八岁的雁回看来,这婚定得也太仓促随意。于书中那位浪荡的金燕西而言,就更谈不上有多少郑重了。大概他们这段婚姻,从一开始就埋下了无数隐患,最终自然也不会有什么好结局。
雁回当初看到这里,就暗恨冷清秋还是见识太少,但凡多看几本言情小说,也不至于会这么好骗。所以当时颇为中二的她曾愤愤地想过,要是我遇到了冷清秋,第一件事就是送她去读书!
即使过了这么多年,雁回也依旧坚定地认为,绝大多数女性的人生悲剧,都源于读的书不够多,见的世面不够大,思想依旧还被局限在一个小小的樊笼里,只有男尊女卑、相夫教子的正统道路可走。
只是没想到,少年时代玩笑一般想过的那个念头,竟然真的成真了。
眼看金燕西已经快要走到自己视线之外,雁回陡然回过神来,“唰”地一下站了起身。
这动静不小,立刻就惊动了其他正在闲谈八卦的人,都纷纷朝她看来。雁回露出几分不好意思的神色,凑到王朝霞耳边说自己不太方便。
王朝霞会意,叫来一个婢女陪她下楼去,自己则留下来继续待客。
这时间倒是卡得正好,雁回才下楼,一眼就看到了金燕西。他面前站着一个人,背对雁回,看不见面目,但白袍、白袜、白鞋,颈间挂的是一串白珍珠。这样清丽至极的装扮,再加上亭亭玉立的身姿,单看背影就知道一定是位美人。
不消说,这一定是冷清秋本人了。
雁回当下对“飘茵阁主”的外貌生出了莫大的兴趣。这可是金粉丛中长大的金燕西都忍不住一见钟情(或者说见色起意?)的美貌,既然有幸得见,她又怎么会不好奇?
所以雁回立刻加快了脚步,装作着急赶路似的大步走过去,在经过两人身边时,朝冷清秋的肩膀撞了一下。
清秋正与燕西说话,是燕西让招待员传话,骗清秋说家里来了电话,正说要带她到后面去打电话。其实清秋此刻心里已经暗暗取中燕西,两人甚至私底下传了几封信,因此这时见面,免不了有几分心猿意马之意,说话时,自然更无心在意周围的环境。
突然有人从后面撞过来,她毫无防备之下,往前一跌,几乎要跌进燕西怀里了。
燕西也唬了一跳,但见清秋朝自己倒过来,也就伸手去接,倒觉得这个意外并不怎样令人讨厌。
谁知这手才刚伸出去,那里清秋已经被后面上来的人扶住了。
“对不住呀!”雁回眼疾手快,将清秋拉回来,扶着她站稳,一面开口道歉,“怪我,走得急了些,你没事吧?”
一面说,一面就抬头向清秋面上看去。
这一晚夜色清明,这戏楼下又是灯火辉煌之处,映出了清秋一张明晰的面庞。
雁回看在眼里,也不由微微一呆。
原著上是怎么写冷清秋的外貌,她早已忘记了,但记得张爱玲评红楼梦,说一部红楼,种种描写传神入里,却只黛玉一个,从未写过具体的相貌、衣饰,与人留白。但这不写却胜似已写,反而在读者心中生出一抹美的灵魂,至于她具体如何的美,不必写已可知了。
国内的小说家,学红楼的着实不少。《金粉世家》这一部,更是摆明了要学。
而今亲眼一见,雁回可以肯定地说,至少冷清秋的美貌,就像《红楼》中的黛玉,不必细细描绘眉眼鼻唇,她就是美的所在。是那种东方式的美,柔婉、幽静,让人见之忘俗。
难怪像是金燕西那样的浪荡公子,短短时间就已经决定要跟她结婚。一方面是因为清秋是传统女性,不到议定婚事,不能过于亲近,另一方面,却也是因为这样的美好存在,确实让人想要占有珍藏。
要知道,原著之中可是明确写过,金燕西和前女友白秀珠的关系,是亲近到“耳鬓厮磨,无所不至”,只差结婚这一步了。
不过大抵也是因为这样,得到了的就不珍惜,金燕西才会对白秀珠生厌,移情别恋。
清秋见对方一双眼睛直勾勾地盯着自己,即便这是个女孩子,也实在有些不好意思,只好垂下眼去,微微侧身,避开对方的视线,“我没事。”
夜色下,她面上染了几分胭脂的颜色,更显得清丽动人。雁回虽然是初见,但这时已经打定主意拆掉这对CP了。反正两人的婚姻其实并不幸福,后来也离婚了,索性直接跳过这个阶段,也省了互相伤害。
于是她也不急着走,笑着对清秋道,“我叫金雁回,这位小姐叫什么名字?不知为何,我一见你,就有种十分面善的感觉,仿佛是在哪里见过似的。”
“我叫冷清秋。”清秋答应了一句,又迟疑着摇头,“想来是小姐记差了。像小姐这样的人物,若是见过,我不会忘记的。”
“那也不要紧。”雁回笑道,“如今我们彼此通了名字,就从此做一对朋友,便也算是相识了。”
清秋闻言抿唇一笑。
燕西在一旁看着二人谈话,倒也兴致勃勃。原本他好容易约了清秋出来,被人搅了好事,心里是有些不痛快的,但对方既然是个可爱的女孩子,燕西有一种怜惜年轻女孩的毛病,当下就将这一点不快抛开,倒觉得清秋能多结识几个朋友也不错。
因此听雁回这么说,便笑道,“这就好了,又多了一个好朋友!”
雁回转头看向他,燕西便上前一步,“我叫金燕西……”说着突然“咦”了一声,“Miss金这个名字,倒像是我们金家的人呢。我这一辈,是从鸟字,你也是一个雁字,这缘分,倒真是无可如何了。”
“不敢。”雁回也笑着应道,“金总理府上,我们可不敢随意攀亲。七爷实在是说笑了。”
“你认识我?”金燕西也有些吃惊。他行七,是连姐妹一起加入了排行的,前面四姐五姐六姐都是女孩。外间不时兴这样的排序方式,所以只有相熟的人,会这般称呼他。
雁回耸了耸肩,“七爷忘记了,这里可是贵亲府上。我与王朝霞小姐是同窗,今日也是应她的邀请前来。刚才在楼上的时候,听到好些人提起七爷的名字,都说您是交际场中的一号人物呢!”
“这话可不能胡说。”金燕西下意识地转头看了清秋一眼,矢口否认。但旋即他又意识到,这种事只需随便打听一下就知道,瞒是瞒不过去的,便又道,“那都是从前不懂事,浑玩罢了,没得惹人笑话。”
雁回也不辩解,笑着道,“说到这个,我方才仿佛听见说有一位Miss白正在找七爷呢,后来仿佛是往王家上房那边去了,也不知是否有急事。”
燕西因为清秋的交友圈与自己全不重合,也不担心她会知道自己那些混账事。如今见有一个或许知情的人在这里,不定什么时候就要戳穿。虽然现在讲究开通文明,男女交往也崇尚公开,可是女子天性就爱嫉妒,何况清秋是这样一个半新不旧的传统女子,若是知晓了秀珠的事,恐怕无端又要起波澜。
因此一听雁回这话,他就心虚起来,生怕下一瞬秀珠就从不知哪里走出来,与清秋打了照面,当下便想先找机会把人敷衍住。只是转头看见清秋,又迟疑起来。
今日能劝得她来听戏,原是费了好大的功夫,就是想有机会说说话,被这么一岔,又不知如何了。
清秋见他面现犹豫之色,立刻道,“既然是有急事找,那你就去吧。”
她是个聪明伶俐的人,虽然雁回点到即止,但只看燕西的反应,便知道这位白小姐,恐怕有些缘故。
以燕西这样的少年俊彦,身边有来往密切的女朋友,似乎也并不太令人惊奇。可是他于自己的种种态度,又分明正是那个意思,倒叫清秋一时不知该怎样了。
因此,倒是暂时分开的好。
冷知识:金燕西的大名其实叫金华,燕西是号。
这么一看是不是时髦值立刻-100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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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第2章 冷清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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