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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故人归 这边,江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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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边,江端己带着那女子御剑至太白山下凤翔郡,找了客栈安顿,她几次逃跑都未能得逞,无一例外被扛了回来;
“江凌初,你放我下来!”
“你再碍着我,我就连你一块杀了!”
“救命啊!有人强抢民女!”
江端己把她横在肩上,不顾街上人来人往和异样的目光,任她扑腾打闹,场面甚是滑稽。
于是,凤翔街头就流传开了一个精神病妻子疯跑,丈夫不离不弃的故事。
无奈之下,江端己收了她的武器,把她同自己的手锁在一起,还给缚仙索又多加了几层咒。
“江凌初,你凭什么管我的事?赶紧把我放开,否则我连你一块除掉!”
江端己不为所动。
咚咚的敲门声响起,店小二端来了一桌子吃食,笑嘻嘻说道:
“客官,您选的几家都齐活了,您快趁热!还有您专门要的那家凤酒也给您热好了,您慢用。有什么需要,您尽管招呼!”
江端己随意挥袖,门开关自如,缓缓说道:
“这几天都没吃东西,也该跑累了。今天是你最喜欢羊肉汤泡饼,我挑了几家味道好的,你尝些,若都不喜欢,我们再换。酒,喝多少都可以。”
那女子冷笑道:“江凌初,你做你的救世主,我做我的邪门怪!我们大路朝天各走一边,何苦在此假惺惺?!!
你若真想阻止我报仇,就干脆杀了我,否则,我若逮到机会,曾申那只老狗和他的杂碎之会死的更惨。”
转而语气揶揄,邪魅一笑:“哦~不对,你现在已经是江端己公子了。江公子为了这济世之名,还真是煞费苦心啊。。。”
江端己不动声色,把盛满吃食的碗摆近她,酒也斟好了;
“城门口王家铺子的凤酒,也不尝尝吗?”
同时手下运力,把缚仙索中间的部分放开了些,两个人虽然还连在一起,已经不耽误自由活动了。
他举起酒杯,磕了一下桌子上为那女子准备的杯子,柔声说道:“回来就好。”随即一饮而尽。
女子微微一怔,并未动作;江端己饶有兴致地灯下独酌,十分享受桌上的美食。
她拿起酒杯,踱步窗边;
她在克制,不让自己再去看他冷峻的脸,当年她的少年郎,已是如今当之无愧的玄门第一,成为一家之主,受江湖敬仰;那张曾迷倒万千少女的脸,多了几分忧郁与风霜;他明明不爱喝酒,曾经吃肉都是被她强迫,现在都颠倒过来;不过看他如今模样,这么多年也应过得很好。
举杯对月,酒入愁肠!
江端己立其身侧,将酒杯斟满,二人静默无言,不知不觉,地上的酒坛横七竖八。
那女子她有些醉了,冲江端己翻了个白眼,拍了拍他的肩膀,不服气地说:
“我。。现在都。。都这么厉害了!怎么。。怎么还打不过你?喝酒!可以。。。”
江端己宠溺地看着眼前的人儿,十二年,他夜夜独酌,酒量早就不是当年那样浅,她也不是那个千杯不醉了。
女子继续醉言醉语:“这凤酒。。还是这么。。这么醇香厚重。。
好喝!不过这羊肉汤。。。不如。。不如小彩的手艺。
我要吃小彩做的!小彩!小彩!”
她四周张望,试图找到召唤的人,看到江端己,醉眼惺忪,笑了起来,问道:
“凌初,小彩呢?”
江端己脊背一僵,巴巴地看着面前的小人儿,眼睛里雾气蔓延,温柔地抚摸着她的头发,宠溺地笑道:
“乖,明天我们就去找她。”
她开心地笑起来,像个得到了糖果的孩子,和几天前还在与仙门百家斗法的那个女子判若两人。
她将脸蹭到江端己面前,冰凉的唇如蜻蜓点水印在他的唇上;
灵动的双眸似弯月,脸颊绯红如天边彩霞;
“凌初最好了!”
江端己紧紧将她拥进怀里,她睡得安静,像只阳光里瞌睡的小猫。
这女子,便是十二年前,仙门世家太白燕氏仙首的独女—燕明泽。
翌日 客栈房间内 床上
若说重生前燕明泽是玄门世家千金,看到她丑陋的睡姿,怕是无人相信。
此刻她正枕着江端己的颈窝睡得香甜,口水浸湿大片衣服,嘴里还念念有词,明显的醉酒后遗症;一条腿跨他人在身上,胳膊死死搂住脖颈,就像狗熊在抱着一棵大树,舔着上面垂涎已久的蜂蜜,口水流了一地。
江端己望向窗外,从鱼肚白看到阳光洒在床边,整整一夜,他紧紧抱着怀里这个宝贝;
昨夜睡梦中,她哭喊着父亲,母亲,舅舅时痛苦的神情;惊声尖叫着“不要”时颤抖的身体;像一只暴风中瑟瑟发抖的雏鸟,恐惧,无助,弱小到下一刻就会被吞噬。
她将自己停留在十二年前的那天,太白雪山之巅,玄门百家围攻燕氏,辱其父,弑其母,最亲近的人全部倒在她面前,尸殍遍地,血光冲天。
江端己随之或撕裂的胸膛,或钻心的痛楚,让他无法呼吸,难以入眠。
直到燕明泽开始默默地抽泣,喃喃自语:“凌初,你在哪?”
他本来被思念堆砌着的内心,刹时一片空白,仿佛被利爪突然掏空,让他失去了一瞬间的生命。
他却突然笑了;
十二年的锥心之痛,是对他的惩罚;而她的归来,是对他这十二年的怜悯。
他满心感激。
这一纪,无人可伤他;从此,无人可伤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