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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草 竹马成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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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风呼过,泥泞的路只剩下脚踏车的车轮印和被碾碎在泥巴里的花瓣,脚踏车一前一后的追逐着划开距离。“咔”脚踏车的车链脱落了出来,车子失力的往前滑了几步,那人干脆跳了下去把车随手一掷,车子倒在泥路里。
这是条荒路,没有人会来。
他往草坡跑下去,途中绊倒了什么就顺着这样滚了下去,白色的背心沾上了星点泥土和杂草,他恰好停在湖岸边仰面躺着,右手打进湖水里泡着,鼻口并用把泥土和杂草混在一起的清香味吸进身体里,头的上方还有险些被压折的野花,是什么颜色的他也无暇顾及。
温热的气息在脸上拂过,他抬手拽过那只手,揉搓掌心没有干过粗活的软肉,他嫌一只手不够便抬起泡在湖里的手,湿哒哒的贴去,手的主人拍掉了他的手,他闭着眼皱眉说到“娇气”,右手抬去将头顶的野花摘去递给那个男孩,他不需要睁眼就知道这朵花应该属于谁。他猛的起身跑上去扶起脚踏车把链子塞了回去,手上沾满着黑油就往白背心擦拭。泥土和黑油混在一起。他踩上脚踏车的那一刻随风看向身后的男孩,在日出太阳的照耀下,男孩耳鬓的野花闪耀刺眼。
脚踏车与风疾行,只剩下追逐他的男孩和被碾碎飞扬起的杂草。
冯程和林宇文的父母亲是下乡知青,林宇文的父亲在这之前已是任教二十年的高中数学老师,而母亲在镇子里开了理发店,育有一儿一女,女儿已经大学毕业工作,而林宇文也刚到了上高中的年纪。而冯程的父亲早些年做了些值当的买卖挣了点小钱便带着冯程的母亲和冯程的哥哥来到了这里,冯程是在这里出生的。
冯程自小长得好看又及其懂事乖巧,不仅家人连同镇民都非常喜爱他。皮肤白净的他与皮肤黑黝的林宇文形成了鲜明对比。而林宇文小霸王的名号早已在镇子里打响了好些年,他们自小走得近,两人性格的互补倒是让两人相安无事了好些年。
两人已是初中毕业正在过着暑假,镇上的学校最高只有初中,他们便要到县城里去上学。冯程走到林宇文家的理发店前坐在了门口的石阶上,林宇文从玻璃的另一边看到了他,他咬着棒棒糖大摇大摆的走过去坐在他身旁,“我问过我爸了,县里就一所高中,我去哪你也去哪。”他的一句话便让冯程原有的顾虑烟消云散,冯程刚想问他怎知道自己的想法,头一偏准备开口,林宇文把嘴里的棒棒糖拿了出来塞进了他嘴里。林宇文接着说到:“走,把自行车骑来,我们去打球。”冯程含着棒棒糖含糊不清的说了声好。
林宇文把掉了层皮的篮球放进了脚踏车的前框,回头看见冯程的身影便骑上脚踏车头也不回,冯程皱了皱眉头在心里抱怨他总是喜欢这样让自己追着他跑
“哒哒哒。”没回说去打球,实则每回都是林宇文自己打球,冯程屡次尝试都被他说身子娇的像个女孩噎了回去,可他还是乐此不疲的让冯程跟着自己来看着自己打。被汗水浸湿的白T恤被林宇文脱了下来,露出腹部姣好的线条,他想都没想就直接仍在了冯程怀里。傍晚的阳光洒在他的身上,林宇文不愿意穿上衣服,踏着脚踏车大声嚷嚷着要冯程替他洗,替他晾。冯程气不过猛的一踩脚踏车到他身旁也嚷嚷着要丢掉他衣服,嘟着嘴不像撒气,倒是像撒娇。
少年的心事总是容易溢于言表,林宇文开始在意自己的肤色黑黢黢的是否会影响外观,他开始学着如何去打扮,但是有些搭配总是能让人捧腹大笑。冯程本就是个心思细腻的孩子,林宇文这些细微的变化让他难免胡思乱想,近日也总是跟在林宇文的身后问他是不是有了喜欢的女孩,为何最近开始在意自己的外表。林宇文虽然每次都极为敷衍的回应他,但是耳根子的殷红屡次出卖了他。冯程多次询问后无果也便不再纠结于此事情,只是在林宇文出现的地方他都会有意避开,随是一个宿舍的,只要林宇文说话,他便闭口不接。
林宇文也越发感受到了冯程的回避,他一咬牙,扯着冯程走到了教室门口拐角的单独露台。“她们说你生的好看,惹人怜惜,还天天围着你转,我实在是不知道怎么办,只想着做点改变,这样你便不会嫌弃我。”林宇文直白的道出了事情的原委,反倒让冯程愧疚了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