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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第 16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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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尸尸16
在树林里餐风宿露了几天,终于,李四和无心到达了一个繁荣的市镇。
无心抱着李四下了马,牵着追风,来到了一间客栈的门口。
其实,李四只要和无心在一起,他不介意在郊外露营,不过从无心的表情看出,显然无心喜欢住客栈多于睡在草地上。
正所谓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他李四也要嫁尸随尸,绝对服从无心的决定了。(谁嫁了?)
无心向掌柜丢下了几锭银两作为房钱,就走到了二楼,选了最角落的饭桌坐下。
「这位客倌,窗边有空位哦,那里风景比较好,不妨坐在那里享用午饭。」小二热情的介绍他们转位。
「不用了,满街都是人,没什么好看,就坐这里行了。」无心笑容满面的推了小二的提议。
「小四,你想吃什么随便叫,我要一碟生牛肉就行了。」
「随便好了,就要一碟荤菜、一碟素菜和白饭。」李四随意的说着,均衡饮食是很重要的。
「好的,很快就到了!」小二走掉后,李四把目光放回无心身上。
「你吃生牛肉的吗?」在树林里的时候,无心从未在他面前进食,他还以为他不用吃东西的,毕竟尸体不会吃食物。
「嗯,任何生肉都是我的食物。」
「喔...那人肉呢?」李四好奇的问。
坐在旁边的桌子耳尖的客人不幸的哽住了骨头,咳嗽不已。
无心伏在桌上,肩膀不停的颤抖,低声的笑着,他斜斜的瞅着李四,掩着嘴笑着反问:「你觉得呢?我会吃人肉吗?」
在李四的认知里,只有非洲少数部落有吃人族,而且他觉得尸体应该好好保存,如果吃进肚子里,过几个小时就会消化掉,排放出身体外,那就太浪费了。
「应该不会吧,因为人肉蛮难吃的。」曾经看过一些有关空难的书,空难中被迫吃过人肉的人都说,人肉不味美。
旁边的桌子悄悄移开了十步之远。
「聪明,江湖中盛传我喜欢吃人肉,其实是冤枉了我。人肉肉质粗糙,血的味道毫不鲜甜,还不如新鲜的生牛肉,我还不屑下咽。」无心不以为然的挑着眉头,挑剔着人肉的味道。
再有一桌客人移开了他们的桌子。
「无心你很有品味,牛肉的确是美食,所以西冷牛排才那么受欢迎,而且往往愈生的味道愈好,整块牛肉血淋淋的,十分好吃。」李四同意的点点头,赞成无心的观点。
「所以我只吃全生的牛肉,先舔掉肉上的鲜血,再吃下肉片,上好的牛肉会美味得令我把舌头都想吞下去呢!」无心喜出望外交换着他的饮食心得,李四确是难得的知己,志同道合,完全明白他心中所想。
「哎呀,你好像强尸德古拉伯爵哦!他也是很喜欢把鲜血当酒喝的。」
「德古拉伯爵?他是谁?」
「哦,他很有名的,是...」
一顿午饭,就在二人和谐、言谈甚欢(?)之间渡过,他们都没有发现,整个二楼只剩下他们这一桌客人。
「吃饱了就回房间休息吧,我要出去办点事,你在房里等我。」无心站起来交待了一句就离开了客栈,毫不担心李四会偷跑。
无心一走,李四就像一个泄了气的气球,没精打采的走回房间,打开了门,看到房里的摆设后,李四立刻精神为之一振,奸笑的摸着下巴思索。
这间房间只有一张床,过去几个晚上,他都没有机会抱着无心入睡(因为被点穴了),今晚将是一个大好的机会,他要从长计议,好好利用今晚的环境嘻嘻嘻...
有大大提醒我,说李四和无心怎样发展h呢~究竟李四奸尸,还是被尸奸?
我曾参考书籍,真正的恋尸癖是会奸尸的~
其实我十分好奇李四的h~如果有人写给我看就好了~~呵呵~
今章其实是恶搞的,没有意思~请各位不要介意~
p.s 555~~我很希望有精评啦~但只有三个字的评,很伤我心呢?>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