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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楔子

      夏天,我最喜欢的夏天。

      这个夏天,却让我伤心得恨不能死掉。

      我的手紧紧地抱住双腿,将整张脸深深地埋在膝盖里,如果就这样死掉就好了,我恶毒地想,让盛槿安内疚一辈子,永远想着我,念着我。想到此,我觉得心里痛快了一点,可转念一想,我算什么呀,他盛槿安根本就没把我当回事,搞不好连我为什么想死都不知道,我就这样死了,岂不是太冤了?

      想起昨天发生的一切,我就觉得心酸,眼泪便不争气地扑簌扑簌往下掉,开始还只是小声地啜泣,可哭着哭着,便觉悲从中来,仗着夏日午后,应该不会有象我这样的神经病到公园里来暴晒,便痛快淋漓地哭了出来。

      太让人伤心了。昨天是盛槿安高考的最后一天,我兴冲冲地跑去他考试的学校门口等他,手上捧着他最喜欢的运动饮料,饮料我冰了很久,透心凉,我的手汗津津的,心跳得厉害,今天我一定要对他说,盛槿安,我喜欢你,非常非常喜欢你。

      校门口人潮汹涌,我却一眼看到了盛槿安,简单的白衬衣,石磨蓝的牛仔裤,很多应考男生都是这样的打扮,我却依旧一眼看到了他。雨下得很大,他撑着一把很大的黑伞,伞身微微地向左侧倾斜,使得他的右侧倒有一半是湿的,这个笨蛋,我的唇角不由漾起微笑,拨开拥挤的人群,飞快地跑到他身旁,用力在他肩膀上拍了一下,给了他一个最灿烂的笑容:“嗨,盛槿安,我来了。”

      我的笑容渐渐在唇角凝结,盛槿安转过脸来,脸上露出愕然的表情,我看到了他身侧有一个女孩,温婉的笑容,飘逸的长发,蓝色的裙子轻舞飞扬。我下意识地看了一下自己,白色T恤,裤腿上一个洞接着一个洞的牛仔中裤,乱蓬蓬的短发,以前我觉得这是酷,是率性,但现在,在这个女孩面前,我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寒伧。

      更让我伤心的是盛槿安的态度,他瞪着眼睛凶我:“快中考的人了,不好好在家复习,瞎跑什么!”我瘪着嘴委屈得想哭,他也不哄我,只是将我拉到屋檐下,轻斥道:“你不要乱跑,乖乖地在这里等着,我一会儿再找你算账。”

      我眼睁睁地看着他搂着蓝裙子渐渐离我远去,我听到蓝裙子问他“是谁呀?”,“邻家的妹妹,喜欢腻着我”,他的回答很淡很轻,却让我的心疼得要命,眼泪已在眼眶里打转,我拼命眨眼睛才没有让眼泪流下来,原来我在他心里只是一个喜欢腻着他的邻家妹妹。

      盛槿安很快回来了,我看到他在雨中奔跑的身影,伞大概已经给了蓝裙子了,他可能根本没有注意到我没有带雨伞,我昨天还发着高烧,不能淋雨的——在他离我几步之遥伸手可及的时候,我决然转身,冲进了雨里,盛槿安在身后叫我,我听而未闻,耳边回荡的只是那一句“邻家的妹妹”,忍了许久的眼泪终于汹涌而下,混合着雨水,流进嘴巴里,又苦又涩。

      哭着哭着,就觉得不对劲,总觉得有被窥伺的感觉,抬起脸,我吓了一跳,身旁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一个小男孩,架着一副大大的黑框眼镜,样子有点漫画里的柯南,穿着深绿色的T恤,浅色牛仔裤,很神气的样子,手撑着下巴,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我。若在平时,我一定会顺手摸摸他的小脸,他的脸圆鼓鼓的,皮肤又白又嫩,拧起来手感一定很好,不过我现在实在没有这样的心情,于是挥了挥手,没好气地:“看什么看,没见过人哭!”

      “有什么了不起,不就是失恋吗,没出息。”小男孩一脸的不屑。

      我愣愣地看着小男孩,我好象没有说过自己失恋,这小孩是怎么看出来的?男孩八九岁的样子,眼睛格外清澈,如黑玛瑙般晶莹透亮。被这么小的孩子骂没出息,我也火了,全然忘了对手是个不懂事的孩子,我恶狠狠地瞪着他:“我就是觉得自己了不起,有本事你也失恋看看?”

      我觉得自己有点无赖,话一出口就恨不能收回来,小男孩上下打量着我,神情益发地不屑:“脑子象浆糊,难怪会失恋。”他挺了挺胸,脸上露出极其骄傲的神色:“有本事的人是让别人失恋的。”

      我从没想到自己会和一个孩子较真,实在是这孩子说话太气人,我插着腰准备大干一场,可一眼触到那孩子机灵机俐的眼睛,登时象泄了气的皮球,瘪了。我的脑子真是变浆糊了,跟一个小孩较什么劲呢。我冲男孩友好地笑笑:“你说得对,我现在就反省。”

      对我的友好态度,男孩有些意外,上上下下仔仔细细地把我看了一个遍后,突然凑近我,一本正经地:“我觉得你这人其实还行,长得不算难看,眼睛还挺漂亮的,个性也不错,还能知错就改,是个好孩子,你男朋友不喜欢你,是他的损失。”

      我受宠若惊,竟然追问了一句:“真的,你真的觉得我这人还行?”问完之后才觉得自己疯了,竟然把一个小孩子的话当真,我有些沮丧,闷闷地不敢作声,生怕说出更丢脸的话来。

      气氛一下子沉闷了起来,只有不远处的蝉声叫得人心烦气躁的,很突兀地,我突然听到一声叹息,老气横秋的,似乎蕴藏了许多的心事,让我不由地不问:“你怎么了?”

      男孩的眉微微地蹙着,仿佛有很深的烦恼,我也不敢笑,只是小心翼翼地问:“你有什么烦恼?说来听听,或许我可以帮你。”

      “你?”男孩持怀疑态度:“你这么幼稚,能帮我什么?”

      天啊天啊,我真的要疯了,竟然被这么小的小孩说幼稚,我正待发作,却听得他一声长叹:“能说出来的烦恼就不是烦恼了。”

      我很意外,没想到这么小的小孩会说出这么富有哲理的话来,再看他眉头深锁的样子,心立时软了下来,忽然想起冰桶里放着的冰激凌,刚才光顾着哭,根本没来得及吃。我一生气就喜欢吃甜食,尤喜冰激凌,因为昨天的事太让人生气了,所以买了很大一桶。一转脸,看见刚才还很酷的男孩眼中露出垂涎之色,巴巴地盯着我手中的冰激凌,他刚才一直少年老成,到了这时,才有了几分孩子的模样,见我看他,他立刻很有骨气地将脸别向了一边。

      我也不敢笑,只是打开冰桶,狠狠地挖了一大勺冰激凌,递给小男孩:“给,吃吧。”小男孩挣扎了许久,终于经不起诱惑,将勺接了过去,我自己也挖了一大勺,恶狠狠地塞进嘴里,几乎同时,两个人一起叫了起来:“酸!”

      我买的是芒果冰激凌,不知是不是冻了太久的关系,含在嘴里竟是比往常酸了许多,我和小男孩都酸得皱起了眉头,视线碰到一起,两人都忍不住笑了。我把冰桶递到小男孩跟前:“还要不要?”

      “要!”小男孩毫不客气,也挖了一大勺,塞进嘴里,嘟嘟囔囔地大概说好吃,我大急:“你不要吃光了,给我留点。”

      两个人很快干光了一大桶冰激凌,我砸巴着嘴意犹未尽,小男孩用一种很古怪的目光看着我,然后突然问:“你叫什么名字?”

      “干吗?想报答我?”

      小男孩没有作声,却也没有否认。

      这小孩真有家教,不过是吃了人家一点冰激凌,就记得要报答。我将他上上下下仔仔细细打量了个遍,这才惋惜地砸了砸嘴:“我看你长得不错,将来一定是个帅哥,你要是大几岁就好了,我就要你以身相许报答我。”

      “好,那么说定了,十年以后,我以身相许。”小男孩一本正经,表情严肃得有点吓人。

      玩笑开大了,我连忙又是摇头又是摆手:“开玩笑的,你可不能当真,别吓我,姐姐胆小。”

      “我以后——”小男孩定定地看着我,一个字一个字地,显得很郑重:“一定会变成一个很好的男人,所以你不许喜欢别人,也不许恋爱,等着我,我一定会来。”

      男孩认真的样子吓到了我,我干笑了两声:“别开玩笑了,你现在多大了,有没有八岁?”

      “我已经八岁半,不,九岁了。”男孩很骄傲地挺了挺胸,一脸受伤的表情。

      “好,就算你九岁,我却已经十五了,我比你整整大了六岁,没有可能的。”我发现自己真的被这孩子弄疯了,竟然正儿八经地试图说服他,我有必要和他说这些吗?

      “爱情不分国界,年龄不过是数字而已。”小男孩再一次语出惊人。

      这话怎么这么耳熟,好象是最近看的韩剧里的台词,这么小的孩子还看韩剧,竟然能活学活用,碰上这样的孩子,我还是三十六计走为上,以后再也不多事给小孩子吃冰激凌了,也不脑子秀逗说什么以身相许了——我迅速地从凳子上跳起来,顺手摸了摸男孩的短发:“姐还有事,先走了,BYEBYE。”

      我连男孩的表情也不敢看,调头就走,简直可以用落荒而逃来形容,生怕他追来,我跑得飞快,身后传来男孩的声音:“朱七七,你等我,十年以后我去找你。”

      他怎么知道我叫朱七七?我这才发现跑得匆忙,我没来得及拿冰桶,那上面有我的名字,算了,冰桶也不要了,留个纪念吧,谁经历这样的事,都很难忘记的。

      那一年,我十五岁,夏容博八岁半,约等于九岁。

      1
      我的眼睛一直在跳。

      根据我国古老的民间说法,左眼跳是财,右眼跳是祸,我暂时还弄不清楚,两只眼睛一起跳到底意味着什么,有财有祸,还是破财消灾?或者根本没有什么意思,只是连着加了几天的班,眼睛吃不消,提出抗议而已。

      我决定不去考虑这个复杂的问题,将复杂的问题简单化,一直是我的处世原则。我倦得眼睛都睁不开了,手伸进包里摸索着钥匙,幸好很快就找到了,我拿了出来,家就在眼前,我柔软的大床啊——

      我的确发出了一声尖叫——先前依稀看见我的门前蜷缩着一个人,还以为是自己眼花,似乎是被我的脚步声惊醒,那人摇摇晃晃地站起了身,并且在我还没有反应过来之前,很用力地抱住了我,是个男孩子,个子很高,至少有一米八,很壮实,名副其实的熊抱,我就这样被他扎扎实实地抱进了怀里。我吓得立时尖叫了起来,不过因为过于害怕,声音有点颤抖,而且软绵绵的,一点力气也没有,估计除了现场两个人,谁也听不见。

      我气自己没用,关键时刻掉链子,正要再次大声疾呼,却听抱着我的人附在我耳边,低声道:“姐,是我,海洋。”

      我的心一宽,海洋,丁海洋,我室友丁朝夕唯一的弟弟,虽然没有见过面,但听朝夕说是天下少有的冒失鬼,肯定是错把我当成朝夕了,我任由他抱着我,我没有弟妹,被弟弟抱着的感觉还不错,待得他略微松开了,我这才轻轻地推开他,伸出手:“你好,我是朝夕的室友,也是最好的朋友,我叫七七,朱七七。”

      “朱七七?”丁海洋上下打量着我,我也借机打量着他,朝夕说弟弟长得很帅,看来没有骗我,眼前的男人,不,准确地说应该是男孩,俊朗阳光,尤其是一双眼睛,水光潋滟,亮得让人不敢直视。

      “你是朱七七?”丁海洋似乎不信:“我姐说你斯文秀气,飘逸出尘——”丁海洋上下打量着我,脸上露出痛不欲生的表情:“你怎么跟她说的差距那么大啊。”

      我承认今天穿得很不讲究,因为身材不是很好,所以我习惯穿宽松的大T恤,下身是同样肥大的中裤,颜色以黑白为主,样子是不够斯文,也绝对与飘逸无关,但既然说谎的是朝夕,他干吗对我大呼小叫的?而且,就算我大大咧咧不修边幅,与他何干?他干吗一副痛不欲生要死要活的表情,象是被骗来和我成亲的,弄得我倒有了几分心虚。

      我把丁海洋让进屋,他只带了一个双肩背包,很随意地扔在沙发上,整个人旋即往沙发上一倒,摊着长手长腿,摆了个很舒适的姿势,眼睛微闭,似乎就要睡了。

      朝夕说她弟弟是个到哪儿都随心所欲的主,看来她说得一点也没错。我不是很擅长应付这样的男生,坐在丁海洋的对面,我有点局促:“海洋,你来得不巧,你姐旅游去了,不在家。”

      朝夕动不动就说别人随心所欲,其实最随心所欲的就是她,一周前把工作辞了,立刻出发去了普罗旺斯,说是去看薰衣草。我羡慕朝夕的随心所欲,不过却不妒忌,不是每个人都象朝夕那样好命,有个亿万富翁的爸爸。我给自己定的人生准则是:得之我幸,失之我命,可羡慕,不嫉妒,开开心心过好每一天。靠着乐观开朗的个性,我虽然工资不高,忙得半死,朋友不多,爱人没有,却也过得逍遥快活。唯一让人有点难堪的是,25岁高龄的我,在爱情的领域里仍是菜鸟一只,乏人问津。

      没由来地想起很多年以前,夏日的午后——那个小男孩的话好象变成了对我的诅咒,我真的没有喜欢过别的男人,没有再恋爱,我依旧喜欢着盛槿安,而他,依然只是把我当作邻家的妹妹。

      听了我的话,丁海洋依旧闭着眼睛,随口应了我一句“哦”便再无半点声音。我有些着急,若是朝夕在,那是一点问题也没有,房子很大,除了我和朝夕一人一间外,还有一间客房,问题是朝夕不在,我和这么一个半大男孩住在一起算怎么回事?我承认自己保守,非常非常保守。

      “你要住在这里?”这是朝夕的房子,丁海洋自然有权利住在这里,我只是抱着万一的想法,万一他和我一样保守,万一他不习惯和女生同居一室,万一他有同学住在本市,他喜欢和他一起住——

      丁海洋终于睁开了眼睛,漫不经心地扫了我一眼,慢吞吞地:“你是不是觉得和我一起住不方便?”

      我的眼睛一亮,没想到现在的孩子这么机灵,我原本还担心要怎么向他解释呢,想不到他这么通透,一点就通。和聪明孩子打交道就是轻松,但我很快发现,和聪明孩子打交道是一件多么烦人的事情。

      丁海洋猛地从沙发上坐了起来,有些吃惊地看着我:“怎么,你要搬出去?”

      我有些傻眼了,怎么和我想的不一样?要我搬出去?我哪有地方可去?这里地段好,交通便利,离公司又近,最重要的是不用付房租,我到哪里去找这么好的住处?我又慌又乱,声音都结巴了:“我,我,我为什么要搬、搬出去,我在这里住了很久了。”

      “你的意思是要我出去住?我不能住在自己的房子里?”丁海洋眨了眨眼睛,露出很困惑的表情。

      我最大的缺点就是脸皮不够厚,丁海洋瞪着一双纯良的眼睛很无辜地看着我的时候,我就是硬不下心肠来点头,支支吾吾地说了半天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丁海洋便在此时突然笑了,眯着眼睛笑得象只老狐狸:“我好象没有告诉你,我爸特别重男轻女,这房子其实是在我名下的——”

      丁海洋没有继续往下说,但言外之意却是再明白不过了,我暗自庆幸刚才并没有说什么过分的话,又暗骂自己单纯,差点被丁海洋纯真无辜的眼神给骗了,这小子,表里不一,阴着呢,和大大咧咧没心没肺的朝夕根本不是同一类人,我一定要小心点了。

      我的脸色阴晴不定,丁海洋却始终笑咪咪的,看着我的神情由僵硬变软,然后露出虚浮的笑,他便又笑了,简直乐不可支,还不忘调侃我:“你是我姐的朋友,又在这里住了这么久,我自然不会赶你走,不过如果你坚持——”

      “我不搬,我在这里住习惯了,挺好的,挺好的。”虽然心里恨得直咬牙,但脸上还是露出了讨好的笑容,我对自己识时务的个性很满意。

      “那好,我们以后好好相处吧。”丁海洋很大度地伸出手,笑得纯良天真,一点也没了刚才的阴狠,我被他的笑容蛊惑了,不自觉地伸出手。

      两只手握在了一处,丁海洋竟是用足了力气,握得很紧,有点疼,我不由地抬眼去看他,正好他也垂下头来看我,四目相投,笑容便自他唇角缓缓漾开,如同月夜下的昙花,慢慢舒展花蕊,自有一种夺人心魄的美,我不由自主地并住了呼吸,我对美一向没有什么抵御能力,只觉自己口干舌燥,脸也渐渐发烫——我用力掐了自己一把,免得自己过分失态,我掩饰地冲丁海洋笑了笑,幸好够机灵,还能想起转移话题:“你吃过饭没有?”

      我这话其实问得多余,都十点了,怎么可能还没有吃饭?没想到丁海洋摇了摇头:“还没有,我说怎么觉得肚子怪怪的,原来是饿了。”

      跟朝夕一个德行,一点也不懂得照顾自己,也忘了眼前的人不是朝夕,我便一如平常地开始唠叨起来:“怎么连饿了也不知道呢?都什么时候了,还不吃饭?给你弄点面好不好?“我边说边打开了冰箱:“啊,排骨昨天吃完了,幸好还有红肠,再加两个卤蛋,太晚了,将就一点行不行?”

      身后许久没有声音,我不由回头,却见丁海洋眼睛一瞬不瞬地看着我,眸中星光熠熠,闪耀着动人的光芒,这孩子,是来考验我的自制力的吗,没事干吗用这种眼神看着我?我当然明白他的眼神不过是饿了之后听到食物后本能的垂涎反应,但对我这只菜鸟来说,稍不留神就可能误解为是含情脉脉。

      我伸出手在丁海洋眼前晃了晃:“想什么呢?到底要不要吃面?”

      “当然要。”丁海洋咧着嘴讨好我:“姐说你煮的面天下一绝。”

      夸张,朝夕绝对是夸张,但对能把蛋炒饭炒成子弹的朝夕来说,我的面绝对是美味了。我一向禁不起赞美,尤其这赞美来自帅哥,我的手脚格外麻利,笑容慢慢在唇角堆积,整张脸都是喜滋滋的。丁海洋一直蹭在我身边,说是要帮忙,可看他的架势,肯定和朝夕一样是越帮越忙的主,我挥手赶他:“路上一天了,你去洗个澡吧,等你出来面也好了。”

      我去房里拿了干净的毛巾给他,虽然觉得多余,却还是给他讲了热水器的用法,我絮絮叨叨说了好久,难得丁海洋并不嫌我罗嗦,很耐心地听着,直到我试完水温问他还有什么需要帮忙的,他才斜着眼似笑非笑地看着我:“难道你要帮我洗澡?”

      我大窘,飞也似地逃出了洗手间,身后传来丁海洋得意的笑声。我又气又窘,想想自己也二十五岁的人了,怎么还被一个半大孩子给调戏了一把,我应该脸不红心不跳理直气壮地回答他“没问题,如果你需要”,而不是象现在一样落荒而逃,唉,我用手拍了拍自己的脸,很沮丧:“朱七七,你什么时候才能有点急智。”

      丁海洋和朝夕一样是个慢性子,我的面已经出锅盛出来了,他却还没有出来,我叫了一声“海洋,面好了可以吃了”,想起朝夕说过她弟弟有洁癖,便从衣橱里找出干净的床单被套到客房去换上。

      被子前两天刚刚晒过,松软蓬松,有一股阳光的味道,我小心地拉好床单,又理了理被褥,这才满意地往外走,一转身,却见丁海洋斜倚着门望着我,他的头发湿漉漉的,正用一块大毛巾胡乱地擦拭着,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皂角的香气,沐浴后的丁海洋,清新得如早晨的空气,先前口干舌燥,不自在的感觉又再次回来了。我不得不再次用力掐了自己一把,不行了,一定是太久没谈恋爱的缘故,所以才会对丁海洋这种幼齿蠢蠢欲动,真是太丢人了。

      丁海洋不知道我的心理这么复杂,还一个劲地往我身上蹭,声音肉麻兮兮的:“朱朱,想不到你这么细心——”

      朱朱?我觉得皮肤发凉,起了一手的鸡皮疙瘩。我对自己的名字一向很满意,古龙笔下的朱七七娇憨可爱,很招人喜欢,家人朋友多半叫我七七,不过最近因为林依晨演的七仙女小七实在太过可爱,所以叫我小七的也多了起来,我从来不知道自己的名字可以叫得这么恶心,朱朱?朱朱?我觉得浑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巨寒。

      丁海洋并未察觉我的异样,依旧腻腻歪歪地唤我朱朱,我忍无可忍:“你可不可以不要叫我朱朱,听起来象是小猪。”

      丁海洋眨了眨眼睛,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我说怎么叫得这么顺口呢,原来是这个缘故。朱朱,猪猪?看你白白胖胖的,这名字真的很适合你,我决定了,以后就叫你朱朱,朱朱,朱朱——”

      我觉得丁海洋有点过分了,就算我有点胖,可也不至于象猪啊,再说了,我和他又不熟,他凭什么一见面就给我起绰号,还这么难听,我的脸色很难看,双手紧握成拳,咬着牙一个字一个字地往外蹦:“难听死了,不许叫。”

      我忘了小孩通常都有逆反心理,最喜欢和大人对着干,听了我的话,丁海洋非但不改,反而叫得更起劲了:“朱朱,朱朱——”

      我气极:“不许叫,不许叫!”

      “你管我,我在自己家,想怎么叫就怎么叫,朱朱,朱朱!”

      丁海洋提到家后我登时泄了气,朱朱虽然不好听,可被叫两声又不会少一两肉,总比被赶出这个家要好,我决定不跟小孩一般见识,亏我刚才还差点被他的美色所迷惑,以后我要将他当作陌生人,再也不对他这么亲切了。

      丁海洋已得意地扬长而去,我突然想起一件事,连忙追了出去,晚了一步,丁海洋已端起我煮的面大口大口地开吃了,边吃还边嘟囔:“马马虎虎,没有我姐说的那么好吃。”

      善解人意的朝夕怎么会有这么一个不识好歹的弟弟,我原本看在朝夕的面子上还想忍,现在再也忍不住了,我伸手去抢丁海洋手上的碗:“不好吃就别吃,你把面还给我!”

      丁海洋小心翼翼地护着碗不让我碰到,笑得很狡诘:“唉,君子动口不动手,面虽然不怎么好吃,可总得给你面子啊,我很善解人意吧?”

      他还有脸说自己善解人意?我气极,再次伸手去抢面碗,丁海洋将碗高举过头顶,我跳了几次也够不着,反而一不小心,肢体和他接触了好几次,他便象占了大便宜似地笑得很得意。

      丁海洋就这样打打闹闹地闯入了我的生活。
note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第 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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