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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谓灯火阑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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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见到他,正是我状元登科的时候。满街的锣鼓喧天,人声鼎沸,我坐在高头大马上,慢慢的回去家里,那个苏州府里数一数二的大宅。
就好像是传奇话本里写得那样,一个温文美丽的少女跌倒在我的马前,险些让我摔了下来。那些衙差们受了我家里不少的好处,自然忙不迭讨好我,叫嚷着要把人抓起来。
这样的事情以前也不是没有,我无奈地下了马。幸好那位姑娘没什么大碍,只是脸色苍白,有点虚弱。
“灵儿!”一个布衣少年拼命地挤开挡在周围的衙差,跌跌撞撞的冲了进来。看到女孩跌坐在地上,沾了满身的尘土,少年心疼得皱紧了眉头。小心的扶了女孩起来,两人并肩而立,男俊女秀,宛如一对芝兰玉树,顿时让人神之为夺。
二人站在街心,旁若无人的絮絮低语,浑不把别人放在眼里。
我已经不记得那时我说了什么,只记得忍不住开口,好让他们注意到我。
少年转头看了我一眼。极清极亮的眼眸,世间的尘埃无法沾染。
我的眼前一片雪花似的白。
后来,我终于明白,原来早在那一眼,就已经不可自拔。
我没想到,我很快又见到他了。
听说我高中的同窗们兴致高涨的约我到酒楼喝酒。最好的酒菜流水一般的送上来,说是为我庆祝,其实付账的还是我。酒过三巡的时候,一个个便勾肩搭背,大着舌头,提醒我和他们平日有多亲热,日后发达别忘了老朋友云云。
我维持着嘴角恰到好处的微笑,转头吩咐小二哥在上一壶酒。再过半柱香,这些老朋友,好兄弟就会变成一摊烂泥。天知道这样喝酒会有多累,我宁愿回去写上一百张的卫夫人簪花小楷。
然后,我看到了他和那个少女灵儿。
衬着这边热闹非凡,他们那边显得极冷清。掌柜和店小二忙着张罗大客,也不过去招呼。桌子上空荡荡,连杯热茶也无。少年却不在意,正有一搭没一搭的跟少女聊着天,说说笑笑得甚是快活。
忽然,我觉得很嫉妒。顾不得礼貌,我走到二人跟前,出言相邀。
少年微眯了双眼,拿眼角上下打量我一番,撇了撇嘴,没有说话。那少女灵儿看似娇弱,却落落大方,颇有些风度。不忍见我尴尬,便跟我说话解围。
少年见灵儿对我这个害她摔倒的家伙和颜悦色,又听到我身后同伴的指指点点,不禁生起气来,大声说道:“鲍鱼鸡汤?什么东西,我们也点了最名贵的菜,青菜炒牛肉!”
一阵哄堂大笑。
当一大群人摆出鄙薄蔑视,讥笑嘲弄的表情,我发现我做了一件错事。
我无可避免的伤害了他的自尊。看到他眼里遥遥欲坠的坚强和满不在乎,我唯有落荒而逃。
后来想起来,那一天其实很奇妙。
我知道试图抢劫我的那两个流氓是他叫来的;也知道路见不平,仗义出手的他是因为敌不过自己的良心。但是,我却因此真正认识了他,邀他住进了姨夫的林家堡。
每每想起逍遥当时拙劣的演技,便让我会心地微笑。
月如表妹是从来不哭的。她不是京城长安那些娇滴滴的闺阁娇花。很多时候,她宁愿舞刀弄剑,流血流汗。我曾经读过番人的风物志,书里提到西方有种怪山,山头常年冒着火焰,周围赤地千里。但在那样的不毛之地,却长了一种奇花,花瓣赤红如血,娇艳非常,被称之为火山玫瑰,是最最珍奇的造物。
对我来说,月如表妹就是那长在火焰上的玫瑰。人多仰慕花朵的娇媚,却又畏惧烈焰的酷烈。玫瑰虽然不惧世俗风雨,却也独自孤单了很久很久。
我喜欢月如表妹。我以为这世上不会有别的男子会比我更懂她,会有勇气折下这朵花,放在怀里小心呵护。我以为我会是那个陪着他一生的表哥,知己,或是丈夫。两个人,就这么安安静静得过下去。
可惜我忘了,有些花宁愿在火中化为灰烬,也不愿在脚下化为尘土。这样的花艳极一瞬,却让人痛彻一生。
逍遥举杯邀明月,奈何对影成三人。这两个人,一个在我的眉头,一个在我的心头。既然他们遇到了,那我就做那个清芬明月下的影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