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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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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觉得题目过于怪异的,请无视它吧。么法,前段时间写论文留下的后遗症。
原本,由于某米虫相当的懒,也不擅长写评论,所以么打算写长评。可是,某喧期待的样子让米虫不忍,内心萌发一种似乎不写就有点对不住她的感觉。于是,米虫趁着这会儿还处在休假状态,就写了这篇长评。如果写得过于糟糕,各位就直接无视吧。
首先,关于《洪荒》本身。
说句实话,某米虫原本打定主意不看这篇的。同人、NP、女穿、后宫,样样都是我看文的大忌。除了特殊情况,否则看到同人米虫就绕道。如今算来,除了三篇未完结的,完整看完的同人文,大概就是蝙蝠的《执子之手》与某喧的《我与东方不败不得不说的故事》这两篇了。NP也是基本不碰,到现在某米虫还在纠结到底要不要看《长恨歌》。说基本,是因为个人还是相当喜欢《戏梦》的。至于女穿或后宫一类,米虫大概就看过一篇。所以,一开始是打定主意不看的。
由于个人看书有认作者的相关,所以在当时新坑试阅时,就习惯性地过去瞄了一眼。发现其主角还是那个很有意思的韩月儿穿成的。出于好奇,就跑去看了一下《洪荒》的开头。接着——
就掉坑里了。
于是,也加入了追文的行列。
喜欢这篇文,是因为它不像有些同人文,让人在读时,有种受不了或是读不下去的感觉。相反,这篇文不仅让人觉得可以接受(这点很重要,米虫有个朋友就是因为无法接受,所以一直不愿看同人),而且,也让人期待,想知道接下去会发生什么。
喜欢这篇文,也因为它是一篇很可爱的文,是因为它拥有不少性格可爱的人物。且不说帝俊和太一,即使是那鸿钧,也不禁令人莞尔。当然,这些人物都是某喧创造出来的,这充分证明了,某喧是一粉可爱的娃。
说完这篇文,来说这文的主角——周天行。
众多人物中,某米虫最喜欢的大概要数此人。刨去太一是正太这点的话,私以为,该兄性格是不仅可爱,而且相当有意思。
给帝俊和太一灌输自己改变过的故事不算什么,因为造纸而莫名得功德也不算什么。那次与鲲鹏的“珠”光晚餐,才是真正地强悍。当时米虫看到那里时,顿时笑喷。同时叹曰:“此仁兄太有才了!”
喜欢天行,不仅因为他的狡黠,也因为他时常表现出的聪明。作为主角,天行自然有好运气,也有一定的实力。但是,他并不像有些小说主角那样一直靠运气或是天赋异禀,他也有思考,有想找个圣人做靠山的理论,更有用鸿蒙之气换得天庭太平的思量。虽然偶尔出现大脑短路,却更知运筹帷幄。
同时,喜欢天行,还因为他不是一个如圣母般的人物。他有自己的爱憎。对于鲲鹏,虽然防之,但知晓其真心愿追随于他,也会温柔待之。对于羲和,在除去后,没有任何后悔。不像某些圣母主角,总是一副挽救世人的面目。天行不是,他的爱与憎有明显的界限,真正是真性情。不仅让人高呼:快哉!
原本,当天行兄打算造蜡烛来用时,某米虫曾认为:此娃有向克哉大人学习的潜质。结果,当看到此仁兄竟然将蜡烛扔掉时,顿时石化。数秒后,只能叹曰:此娃还是相当纯洁的。
当然,天行是某喧的主角,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就是某喧的代表。因此,可以说某喧是相当有意思一娃。所以,某米虫相当想一把抱住某喧,一然后学苏老他爹,一边猛蹭,一边说:“小朋友啊,粉嫩嫩。”
好了,此评到此结束。如果各位要打,还请各位手下留情。
(最后,记得某喧说过可以提一个要求。那么,米虫就要天行和太一的h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