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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责任番外③ ...
系统:宿主,进入曾经去过的世界,你可以选择直接进入,也可以选择伪装进入,请宿主尽快作出决定。
[不用,直接进入就行。]
系统:真的?确定不改?
[屁话那么多,真的不能再真。]
谭昭承认,穿越这么多世界以来,他身上带着许多世界或深或浅的烙印,但要说一个对他影响最深的世界,那绝对就是这里了。
这里并不是他第一个穿越的世界,也不是他最强的世界,但七童和陆小鸡真的教会了他很多很多,包括江湖之道,包括朋友相处,他很庆幸也很开心能遇到这样一帮朋友。
当然,还有他欠一霸的生辰仪,还欠西门吹雪一个说辞。
唔,当初说好不习剑,最后真香的他把泪落下来。
**
春日好,江南的风光却更好。
扬州城内小楼的花开得甚好,它也从不关门,只可惜小楼的主人,却有一位从来不喜欢走门的好友。
“陆小凤,你这不走门的毛病,怕不是永远都改不了了。”
陆小凤从二楼翻下来,左脚轻轻一点,就落在了友人对面的椅子上:“话可不能这么说,我可听花伯父说了,今年你若还不成婚,明年他便把小楼推了,盖成冰人所,好给你每日介绍大家闺秀,届时我就是想走门,恐怕也走不了咯~”
花满楼非常无奈:“所以,你是我爹请来的说客?”
陆小凤自顾自给自己倒了杯花茶,又觉得茶实在比不上酒,闷头当水喝完,才道:“话可不能这么说,你我还不知道,便是我生了十张嘴巴,也劝不动你花家七童啊。”
“所以,你这是又缺钱花了?”
陆小凤:“……知我者,七童也。”
更准确来说,是陆小鸡的酒虫犯了,前段时间猫冬,他因有点事跑关外去了,那地方是真冷啊,烧刀子够劲是够劲,却不够香醇。
想到这里,他忍不住砸吧了一下嘴巴,完了,他又有些想谭昭的酒了。唔,也不知道他这位朋友在另外一个世界过得好不好。
距离从另一个世界回来已经一年有余,再过段时间就是一霸十三岁的生辰了,希望今年那小魔星别回来祸害小楼的花草了。
然而这年头,曹操这人就是不禁念叨,因为你一念叨,人可能就会出现。
“既然没钱,就在小楼待段时间,睿儿过两天要来,他写信来专门说想你了。”花满楼如是道。
陆小凤赶紧捋了捋身上泛起的鸡皮疙瘩:“你这么一说,我就更要走了,西门睿那个小磨人精,你确定他会真的想我?”
花满楼无法违心地点头,遂冲人微微一笑。
“好了好了,留下就留下吧,最近来你这小楼‘看’十五城的人,还多吗?”
花满楼脸上的笑意瞬间僵在了脸上。十五城是谭昭送他的临别礼物,因为某些机缘巧合,十五城被迫在江湖上出了名,总有些不惧怕花家声望的人想来小楼一窃宝剑。
“看你这表情,我就已经猜到了。”
这年头,有点好东西,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就司空摘星那货,如果不是他拦着,都想来小楼“借剑”观赏两日。
多年的朋友了,花满楼立刻察觉到陆小凤想要表达什么:“你是不是得到了什么消息?”
江湖上论交友广泛,舍陆大爷其谁啊,他能提前听到些消息,实在不是一件难事。
“有人在地下黑市,开出了五十万两黄金的高价要你手中的十五城。”
有人觊觎自己的剑,这总归不是一件开心的事情,即便是花满楼这样的老好人,也觉得有被冒犯到。
“谁?”
陆小凤又给自己倒了杯茶,这才轻轻开口:“玉罗刹。”
花满楼手里的茶杯“哐啷”一声碎在了地上,无怪他如此惊讶,实在是玉罗刹这个人,太诡谲了一些。即便他们都知道,这位好友的亲生父亲已经全没有了当年的绝世武功,但谁都知道,这位即便手无缚鸡之力,依然能在一方天地呼风唤雨。
将近十年了,玉罗刹都没再出现过,花满楼还以为这辈子再也不会听到这个名字了。
“你确定?”
陆小凤其实也很想说不确定,但……“我遇上了他,你说他为什么老拿我当棋子使唤?”
陆大爷一路从关外急匆匆赶回来,还不都是被吓的。
这老的刚吓完他,小的又来,他上辈子大抵是欠了这家人十万八千两黄金,这辈子才这么倒霉催的。
花满楼默默为自己倒了杯茶,却是再也品不出任何茶香了。
**
五十万两黄金的魅力果然很大,这个江湖,有人爱剑成痴,自然也有人爱钱如命。刚好,司空摘星算一个。
“我说臭猴子,你还真来了?”
“陆小鸡?你居然在?”这完全就是可惜的意味,“你也别怪我,五十万两黄金呢,也不知道是谁这么大手笔,人嘛,总归不能跟钱过不去,你说对不对?”
陆小凤:……如果我说给钱的大爷是玉罗刹,那你可能这会儿已经跑得没影了。
没错啊,江湖上根本没人知道出五十万两黄金搞事的人是谁,陆大爷倒是很想宣扬出去,但他敢吗?他不敢啊,谁知道玉罗刹这个疯子会做出什么事情来。
“陆小鸡,你这什么表情?便秘了?”
陆大爷气不顺:“你才便秘了呢,这你都来了,你们妙手空空门叫得上名的不会都来了吧?”
司空摘星一脸桀骜:“休拿我与他们相提并论!我若是真要借剑,哪里那么容易被你发现!我来不过是提醒你一句,有大蛇出没。”
说完,司空摘星便跑得无影无踪了,这江湖上论说轻功,司空摘星绝对在前三之列,便是陆小凤,也比不过。
当然,陆大爷也没准备追,他只是在思考,这事儿该如何善了。
太难了,他真的是太难了,姓谭的自己在外面的世界浪得快乐,却要他在这儿给他擦屁股,早知道,他一定将姓谭的酒窖尽数搬空。
好在,隔日西门睿即玉一霸小魔头来了扬州,和他一起来的,还有江湖第一无情剑西门吹雪。
十年间,这个江湖涌现了许许多多习剑的天才,然而谁也没能超越西门吹雪。
更可怕的是,西门吹雪的剑道还在不断地进步。
“陆叔叔,我好想你呀~”
陆叔叔闻言就觉得脑壳疼,但虽说如此,陆小凤还是挺高兴打了个招呼:“一年未见,看来是又长高了!”
“这话我爱听,陆叔叔能再多说两句吗?”
陆小凤:……不能。
好在,应付小魔星的事情可以交给七童,陆小凤则拿着壶酒去找了西门吹雪。这人过了十年,依然冷然如雪,心中只有一柄剑。
说实话,他还是很佩服西门吹雪的,因为他再没见过比对方更诚于剑的人了。
“你有话要说。”
陆小凤喝了口酒,点了点头:“我确实有话要说,却不知该怎么说。”
江湖传闻西门吹雪不近人情,凡事都用手里的剑说话,其实不然,能将剑道学到极致的人,怎么可能不聪明:“你遇上了不能对付的人,江湖上这样的人并不多,但能让你恐惧又和我有关的,只有一个人。是他吧?”
“西门,有时候你真的冷静得可怕。”
西门吹雪难得也有些唏嘘,有些人即便消失很久,当他名字再度出现时,却依然能让人记忆深刻。
“无妨,他不会杀你。”
陆小凤露出了一个相当无奈的表情:“他确实没有杀我,但他却要十五城。”
剑客涉及到宝剑,大多会变得非常在意,即便这柄十五城并不是他的剑。西门吹雪握了握手中的剑,拧着眉没说话。
春日夜晚,忽然就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缠绵却不冷厉,就像这江南的春景一般,勾得游人流连忘返。
谭昭就是这个时候进入了扬州城,更准确一些,是空降扬州城外的荒地。
刚一落地,就被飘了满头雨丝。
谭昭摸了一把短短的头发,先找了个避雨之处,这才用灵力催生了头发,又换了身合宜的古装,如此才撑着伞往扬州城而去。
春日的雨,总是格外的恼人,就像今夜鬼鬼祟祟一波又一波跑来偷剑的人一样。
西门睿打了个哈欠,站在亲爹身后,眼睛都要眯成一条缝了:“这都三更天了,到底还有完没完了?”
很显然,为了五十万黄金,熬再深的夜也不为过。
又打退了一波,陆小凤有了一种梦回济南积翠楼守剑的感觉,那时候尚且有谭昭的美酒醒神,现在呢,只有这恼人的春雨。
谭昭就是这个时候,撑着把雨过天青色的油纸伞到了小楼门口。
小楼果然夜不闭户,谭昭收拢油纸伞,将之靠在门边,这才施施然走了进去。
然后,他就猝不及防对上了四双眼睛。
这么齐?难道是系统提前通知过了?不应该啊?
“阁下这般光风霁月,居然也为了区区五十万两黄金来窃十五城?”
啥?区区五十万两黄金?谁这么大口气啊?
谭昭定睛一看,哦,是他养的崽啊,怎么越大越败家,他看了一眼冷峻的冰雪剑客,心想万梅山庄居然还没败落,也算是奇迹了。
“谭……昭?”
陆大爷惊讶之下,终于找回了自己的声音。
天呢,夭寿了,早知道十五城被觊觎就能召唤好友,他早就撺掇司空摘星来偷了!
谭昭顶着巨大的眼神压力,故作轻松地摸了摸脸:“这么容易认出来吗?其实也……”
然还没等他说完呢,有个小炮.弹直接冲过来抱住了他的腰,还抱得贼紧,他差点都呼吸不过来了。
“二叔!二叔!呜呜呜!二叔你现在是人是鬼啊?”
……个死孩子,气氛全被冲散了。
花满楼看不见,甚至好友连声音都变了,但他知道,这就是谭昭。
夜很快更深了,谭昭也终于弄明白这江湖三大巨头半夜不睡在搞什么,搞了半天,还是玉罗刹在搞事。
可以,这真的很玉罗刹。
谭昭摸出一个阵盘:“是我考虑不周,当初就该把它连同剑一起给你的,这大晚上的不睡觉,陆小鸡你发际线都后退了。”
陆大爷当即跳起来:“你发际线才后退呢!陆大爷我不知多俊秀帅气!”
此时,西门吹雪诡异地看了一眼陆小凤的发际线,然后又默默闭上了眼睛。
陆小凤:……没爱了没爱了。
有了阵盘,除非是能破解阵法的大师,否则即便是西门吹雪,也取不出阵盘里的十五城。而这世上能破解谭昭阵法的人,有,但大概率都不在这个世界。
大家终于能睡个好觉了。
西门睿一醒来,就冲去找失散多年的鬼二叔,却发现二叔居然站在太阳底下跟亲爹说话。
不是鬼?!
昨夜细雨过后,今早就放晴出了太阳,不用再守着十五城,陆大爷不知跑哪儿去了,倒是临走前找谭昭要了一壶烈酒。
“听说你习剑了。”
谭昭:……毕竟这世上,谁也逃不过真相定律嘛。
“对不起,当初我年少轻狂,说的话有些过于偏执了。”
西门吹雪有些讶异地看了一眼谭昭,遂发出了他的标志性问辞:“所以,你的剑呢?”
“怎么?想比剑啊?”
西门吹雪抱着剑转过来:“有何不可?”
花满楼过来时,就听到了这段令他头痛的对话。
他早该猜到的,这实在是意料之中的事情。但当他真的听到,心中还是止不住的担忧。
“可以倒是可以。”可怜他的本命飞烟剑,到哪都被天道爸爸压制,这会儿他盘剥了一下,居然只有不给剑可以拿出来使使。
说起来,不给剑原本铸得潦草仓促,却是他用得最多的剑了,虽为凡铁,却已带上了他的剑气。谭昭辅一拿出来,西门吹雪的眼神瞬间就变了。
“好剑。”
“你这么称赞它,它会开心的。”
“它本就是一柄好剑,剑名为何?”
谭昭:……又到了我最不喜欢的环节了,当初我为什么脑子进水取这么个名字?
“名为不给。”
花满楼&西门吹雪&玉一霸:……不愧是你.jpg。
不给剑这个名字听着是潦草了些,但细品确实很符合这柄剑给人的感觉,疏阔旷达又极度恣意,很贴人。
再说,一柄剑好不好,不是名字来决定的。
西门吹雪如是道:“我开始期待了。”
“你可以期待。”谭昭听到自己如是道。
小楼的盗剑客依然络绎不绝,但奇怪的是,小楼的主人却不在家。不仅如此,十五城还大喇喇地搁在明堂之上,只不管是谁,都摸不着这把剑。
便如同那镜花水月,看得见摸不着,甚至有人是看着花满楼将剑挂上去的,只再想取下来,却无人做到。
有识货的看破这是阵法,也有人去请来了阵法大师,但……这设阵之人造诣极高,果然花家人脉之广,令人咋舌,也不知江湖上何时又出了这样一位惊才绝艳的阵法大师,竟是一出现就难倒了大半江湖人。
这个消息很快就传到了江湖上,有人不信邪跑来试手,但皆是折戟而归。
时间一长,大家也都习惯了,甚至已经成了扬州城江湖人士到此一游的重点旅游项目。对此,花满楼倒是觉得还行。
而他觉得不行的是,老朋友刚回来没几天,就说要替他看眼睛。
“当初是五年的内力,现在又是多少?”
谭昭:……七童,你变了。
花满楼也很无奈,他这双眼睛能看到已是奇迹,像现在这样,十天半个月能看到一次,已经非常好了,实在不需要朋友再为他牺牲。
“当初我是被你唬住了,后来回来一想,恐怕不止五年内力吧。”花满楼说完,脸上全然都是认真,“谭昭,有没有人说过你很不会撒谎?”
“……这次真的没有。”
但谁让“狼来了”的故事听多了呢,花满楼已经承了谭昭两次“牺牲”:“我的眼睛,是无数名医大夫都束手无策的,我知道你有些神妙手段,但这世上一啄一饮,自有天定。我已经很习惯现在的生活,你实不必……”
还是记忆中的花满楼,这么善于为别人考虑,谭昭托着腮,忽然伸手并指蓄以灵力在花满楼的眼睛上抹了一圈,郑重道:“七童,你是我很好很好的朋友,我想能让你看见。”
这话真挚极了,花满楼只觉得眼前一晃,一个年轻男子俊朗的模样出现在了他的眼前。
“你……”陆小凤居然不提,谭昭居然又换脸了?
谭昭立刻坐正:“怎么样?我是不是很帅?”
花满楼立刻福至心灵:“……这是你本来的模样?”
“知我者,七童也。”谭昭简短说了一番自己的经历,才道,“所以七童你安心啦,不花多少功夫的,灵力能续接坏死的眼球神经,与我而言,这是一桩极简单的事情。所以,多为自己考虑一点,我听陆小凤说,你还没成家?”
花满楼:……感动瞬间荡然无存。
这世上,习惯黑暗需要很长时间,但迎接光明,却并不需要。
谁又能拒绝光明的拥抱呢?即便是花满楼,也做不到。习惯黑暗并不代表喜欢黑暗,花满楼是这世上最热爱生命和自然的人,谭昭从前是做不到,现在有能力,怎么可能会放任朋友继续看不见。
能忍到此刻才告诉花满楼,不过是前段时间偷偷在替人改善坏死的神经,毕竟七童这人有时候还挺拧巴的,如果对方不答应,谭某人只能考虑“先斩后奏”。
“什么?七童你彻底能看见了?”陆大爷高兴得跳起来,“快!老谭,快把你的好酒统统拿出来,咱们不醉不归!”
就连西门吹雪,都对花满楼表达了祝贺。更不要说西门睿小少年,哭得差点没把人花叔叔的绸缎衣裳变成一把干酸菜。
“行了行了,明天就是你的生辰了,还哭呢?”
“那二叔,你准备好送睿儿什么大礼了吗?”
谭昭故作惊疑:“一定要大礼吗?”
玉一霸狠狠点头:“那当然,二叔你欠了那么多礼,不得补份大的吗?”
……说的也对。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啊,便是向来自律的花满楼,今夜也难得放纵了许多。
“谭昭,你酿酒的手艺,居然又精进了。干脆别当剑客了,改行做酿酒师吧,我偷七童家的钱养你啊~”
陆大爷就是有这份能耐,一句话就能把在场三个人都给得罪咯,特别是西门吹雪,劝人不学剑,冷气放得嗖嗖的。春寒料峭,也不过如此了。
十三岁虽是小生辰,但因为今年有故人归来,所以办得热热闹闹,西门睿收了一份真真正正的大礼,大到脸皮厚如他,也有些手软。
不过手软归手软,西门睿还是收了。
陆大爷见此,立刻明示:“再过两个月,就是我的生辰了,老谭,以咱俩的交情,你懂的。”
谭昭:“不,我不懂。”
“不,你懂!我也不求这样,把你的酒窖送给我就行了,嘿嘿~”
“……陆小鸡,你是酒做的吗?”
陆大爷很是自得地点头:“那是当然,我的血液里流淌的,都是美酒。”
谭昭失笑,倒是也没怎么拒绝。
生辰热热闹闹地过,等西门吹雪要带西门睿离开时,约定的比剑也提上了议程。
那是一个清朗的早上,晨光熹微,近乎天亮未亮的时候。
谭昭提着不给剑只身赴约。
“你来了。”
谭昭点头:“我来了。”
感觉像是什么地下接头暗号,实际上呢,就是一场平平无奇(?)的比剑而已。
等谭昭拎着剑回到小楼,就对上了一双带着关心的眸子。
“没输,安心。”
花满楼就安心了:“陆小凤去看西门吹雪了。”
都是朋友,担心在所难免,谭昭理解,他将剑放下,嗅到桌上小笼包的香气,立刻觉得饿了。
**
谭昭在扬州街头,见到了一个熟悉又陌生的人。
隔着一座桥,他仿佛又看到了当初在沙漠深处决绝又稚嫩的自己,当初他尚且弱小,只能采取“杀敌一千,自损三百”的蠢招式。
但回顾过往,谭昭却并不后悔。
“你果然没死。”
“你也是。”
“五十万两黄金,要不要考虑给我,我替你铸十把十五城,怎么样?”
玉罗刹一笑,随后消失在了人海中。
谭昭拍了拍衣袖,继续提着不给剑晃悠下去,扬州城的街头依然平静宁和,真好。
春日尚好,宜见故友。
【已捉虫】系统一日手札:这应该是最后一个番外了,枯竭。
↑
江湖,我们有缘再见。
↑
见缝插针求个《我在聊斋当县令》的收藏,同样的无CP男主向,鬼鬼怪怪大集合→_→!走过路过不要错过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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