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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 回忆 ...

  •   七年之前,还在H省重点高中上学的两人,因为一些机缘巧合,认识了对方,一起携手走到了今天。

      那时候的余欢刚上高一不久,考上省重点之后,每一天都沉浸在学习之中,因为接触到了杂志,从小就有当设计师的梦想,所以高考时选择了艺考。

      而就在梦想起步的时候,没想到遇见了那个会陪伴他七年之久的人。

      那次相识源于一场意外,在像往常一样的中午,余欢去往食堂打饭,偌大的食堂里,全是边排队边背书背题的学生,有些人甚至边吃饭边写题。

      而身处其中的余欢也一样,他打好饭后便准备找个地方坐下,边走边背着文言文,思绪还飘荡在出师表中。

      没想成就撞到了,刚下课匆匆跑到食堂,打饭的高三生,打好的胡辣汤全部撒在了对方的洁白的校服上,看上去就像是呕吐物一样。

      “对不起,对不起,实在抱歉,我没看路,抱歉。”情急的余欢去找手纸帮忙擦着,但似乎有点于事无补。

      而高三生却似乎不以为然,看着眼前长相干净阳光的男孩,他不忍责怪,有些不耐烦地将对方的手推开,“没事没事,别擦了。”

      看着高三生走远后,余欢也没有心情吃饭了,将饭倒掉便回了教室。

      直到第二天升旗仪式时,一切像往常一样,余欢跟着班级队伍走向操场,无聊的东看西看,突然听到了一声怒吼,是一个高年级的主任在骂学生。

      “为什么不穿校服!”高年级主任的怒吼声传遍操场,一个熟悉的身影,正直直的站在墙边。

      “老师,我的校服昨天弄脏了,所以...”“我不管,你还是升旗手呢,给我去借!”怒吼声再起响起,将小树林里的鸟儿惊得四处逃窜。

      定睛一看,余欢了然了,那个被骂的升旗手,正是昨天的高三生,这下可完了,肯定是他的汤害得这人被骂。

      看见主任走开了,余欢想也不想便跑向那高三生,那人比他高一些,寸头上都是冷汗,正呆呆地看着他,眉眼锋利俊朗,带着些稚气,也不管三七二十一,余欢便将校服脱下来塞到他手里。

      只见那高三生一脸懵,余欢挠了挠头,有些歉意笑着的说道:“抱歉,你先穿着,回头再还我。”

      高三生点了点头,英气俊朗的脸上带着点憨憨的傻笑,“谢谢。”

      眼看着自己班级的队伍快到操场了,他焦急的往班级队伍跑去,边跑还边回头的大声喊道:“高一四班,余欢。”

      自此之后,高三生把校服还给了余欢,还告诉了他的名字,高三四班邵华。

      没想到高三生还是个重情重义的人,自那次校服事件后,两人就逐渐成为了朋友,而成绩一向排在年级前三的邵华,也自然而然的成为了余欢的辅导老师。

      那时候,只要余欢有时间,两人就会在一起吃饭学习聊人生。

      邵华是个思想成熟稳重的人,总会给余欢带来思想上的启发,他们一致都很赞同,努力让自己变得优秀,才能遇到更优秀的人,这个想法。

      但经过余欢的观察,最让他感到疑惑的是,几乎没见过有什么和邵华亲近的人,难道这年头还有排挤好学生的事吗。

      直到临近邵华高考之前,余欢突然受到了邵华的表白,才知道,他曾被同学嗤笑过性向。

      所以一直没什么朋友,本来没有想过接受男生表白的余欢,有些勉强,那时候的他,也不知道对邵华的感觉是不是喜欢,这件事困扰了他很久。

      但他很明白一件事,那就是,跟邵华在一起的每时每刻都会很开心。不论干什么。

      似乎生活并没有要摧残他们的意思,所以两人几乎没怎么吵过架,印象里也就一两次。

      而就在邵华高考结束当天,余欢就同意和邵华在一起了,事实证明他没有选错,志同道合的人在一起,会向更好的方向发展。

      学生时代的感情总是很单纯,也很深刻,如果能一直保持最初的模样,他愿意就这样生活下去,直到两人一起变老。

      高考后,邵华如愿以偿的考上了全国排名第一的大学——H大,在他个人的不懈努力之下,又成功到国外做了交换生,准备考双学位,这消息一时轰动了他们家乡的整个县城,县里镇里都纷纷发了奖学金。

      而一直和对方保持着联系的余欢,也不甘示弱,想着自家对象这么努力优秀,他也拼尽了全力。

      没日没夜的绘画,用三个多月复习文化课,冲刺艺考和高考,最终考上了服装专业最好的Z大,在这期间,两人一直维持着异国恋,常常视频通话,互相鼓励。

      直到邵华回国后,上了一家知名外企工作,HC集团,在数据部门当高管,年薪百万,还投资了一些股票和企业,只用了两年时间就在京罗湾附近买了属于自己的房和车。

      回忆着两个人的过往,余欢不禁有些感叹,他也未曾想到,走着走着两人居然在一起了七年,这七年来,有酸甜苦辣。

      生活的荆棘将他们打磨的越发圆滑,处事也变得成熟老练,但似乎他们的感情依旧像七年前一样。

      总是那么热情满满,总是为对方制造惊喜,有的时候,余欢都觉得上天对他实在是太照顾了,这简直就像是爱情事业双丰收。

      他夹起碗中的水煮肉片,放到嘴中,那麻辣鲜香的味道似乎永远也吃不腻。

      一旁的邵华一脸宠溺的看着余欢,时不时地拿起纸巾为他擦拭嘴边的污渍,还递过来晾好的龙井茶。

      这时,从大厅里进来两个人,一男一女,都穿的严严实实,那女生似乎有点眼熟,似乎在哪见过,余欢看了一眼,也想不出来什么,便把眼神移开了。

      可能是刚吃完烤羊排的原因,脸上有些油腻腻的,需要洗一下。

      余欢走向了卫生间,刚准备要走过拐角,就听到了熟悉的名字,好像是在说什么不太好的话。吓得他立马躲在了拐角的墙后。

      “悦溪,对不起,我一生气,就没拿住。”悦耳的男声传来,紧接着一个女声回道:“我看看能不能稍微洗掉一点。”

      没过多会儿,又听到男人低沉着嗓音嘟囔着,“悦溪,我们要装到什么时候,我不想看到你和别人...”

      “别废话,要么结束,要么憋着,于畅,我和他马上要公开了,你别在关键时刻给我掉链子。”女生好像在发怒的边缘,声音都变得冷厉了起来。

      流水的声音停了下来,听着两人往出走的脚步声,余欢也顾不上去洗手了,两步并一步,立马往回返。

      等坐回到窗边的时候,他紧绷的神经马上放松下来,舒了口气,又往回看了一眼,那一男一女从卫生间出来,直上了二楼的包间。

      “怎么了?没事吧?”一旁喝着茶的邵华,一脸疑惑地看着他,余欢摇了摇头,有点害怕刚刚是不是被发现了,他拿起纸巾擦了擦,叫上邵华便坐车离开了。

      回到车上,余欢的脑子里一直回想着,觉得那个女人的声音实在熟悉,却又想不上来,索性也不再去想了,估计那两人也没发现他。

      正开着车的邵华抽出一只手,拉住余欢,还时不时的侧过头看着他,语气略带调笑,“想什么呢,这么入神,我就这么没有吸引力吗?”

      余欢回过神来,笑着看向邵华,“哪有啊,现在吃饱了,有点撑到了。”他慢慢地将握住手改成了十指相扣。

      邵华看向了余欢,眼神中带着深情,语气有些暧昧,“你吃饱了,我还没吃饱,吃完饭也需要运动,要不去我家吧。”

      这话一听可是信息量满满,余欢不仅脸色发红的点了点头,想到之后回学校,还要拜托室友去打饭,就又有些不好意思了。

      果然不出余欢所料,经过昨晚那一夜折腾,第二天中午回到学校时,他的腰已经在要断的边缘了,脖子上也都是红色点点印记。

      来自室友们的眼神中,都投来友好的慰问,又让他的脸红的像火烧云一样,看着宿舍另外三人,正努力地复习着。

      即使精神疲惫,心中有一万头草泥马呼啸而过,他也顾不上腰痛,屁股刚着椅子便惊呼着弹跳起来,只能站着拿书加入复习大军了。

      这期间,余欢说什么也不再去邵华家了,两人偶尔的出来吃个饭,看个电影。

      因为临近考研复试阶段,余欢更是顾不上网店的情况,电话通知发小自己要进入冲刺阶段了,店内事物先交给他全权打理。

      就这样一直熬到了四月份,复试当天,余欢准备齐全,和杨梵互相加油打气,还一同去了永合宫里拜佛,希望能顺利通过复试,考上Z大研究生。

      没想到的是,一切虽然苦了点,但是最后的结果令人欣喜,真是没白熬夜没白受苦,钱也没白花。

      在五天后收到了录取通知,杨梵也顺利的通过了,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一个宿舍的原因,其他两个不同专业的舍友也都纷纷拿到了录取通知。

      这欢天喜地的气氛延续了整整一个星期,宿舍的四个人轮流请吃饭,最后一顿还是邵华请的他们四个,饭后就把余欢带走了,回到了京罗湾的京都美庐。

      这期间,余欢和邵华整整腻歪了五天,每当余欢睁开眼时,都是中午了。

      浑身酸痛的他,只想找个地缝钻起来,毕竟每天除了吃饭就是滚床单,他已经快成个废人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大门不出二门不迈。

      就这样躺到了下午三四点,余欢终于起床了,走到落地窗前伸了个懒腰,俯视着京罗湾的车水马龙。

      打开冰箱各种食材应有尽有,一个想法在心中冉冉升起,他拿起手机,给邵华发了个短信,“回来吃吗?今天我做吧~”

      过了有十分钟,维信响了,“还是我来吧,刀子太危险了,要保护好你的手。”

      “不行,今天一定我来做,还没和你单独庆祝我考研通过呢!”又过了五分钟,“好,注意安全,我会回来早点的。”

      其实做饭对于余欢来说,并不是个难事,并且他的手艺还不错,只是邵华太宠他,自从成为恋人以来,就没让他亲自下过厨。

      还说这双手只能用来设计出最好看的衣裳,做饭太屈才了,简直肉麻的不像话。

      所以自那时便都是邵华来做,余欢负责吃,即使一开始他做的很难吃,但吃到嘴里却都是甜甜的感觉,没有苦的味道。

      直到邵华手艺越来越娴熟,从中餐到西餐,从牛刀小试到每日三餐。

      回想着记忆中做饭的步骤,余欢打算今天做一个清蒸鱼、清炒土豆丝、番茄炒西兰花以及菠菜鸡蛋汤。

      这些都是邵华爱吃的。他打开冰箱看了看,蔬菜是齐全的,但是就缺一条新鲜的鱼,于是便穿上衣,准备出门。

      这来回的一折腾,直到六点多,余欢才将饭菜做好,他拿出电脑,准备边看电影,边等人回来。

      七点半左右,大厅的门响了,余欢连忙跑过去,一把抱住刚进门的邵华,“欢欢,我衣服上都是水,别再沾到你身上了”

      正在他怀里的余欢,闻到了一股熟悉的香味,似乎上次也在哪闻到过似的,估计是衣服挂哪蹭到了。

      余欢下意识的不太喜欢这个味道,他帮邵华脱下沾了些雨点的呢子大衣。

      等邵华换好衣服,两人便一起来到客厅,余欢拿出保温着的菜,端到他面前,又将盛好的米饭和筷子递给他。

      看着一直忙前忙后的余欢,那双白皙细嫩的手指,也染上了粉红色,晶莹的水珠浮在如羊脂玉一般的皮肤上。

      邵华将人一把拉过来,抱在怀里,从额头亲到眼睛,再亲到嘴。

      最后又拉起他的手亲了两下,俊朗锋利的眉眼带着说不尽的柔情,眼神中带着些感动又似乎是疼爱或珍惜。

      于是,这顿饭又是吃着吃着就到了床上,似乎是都还年轻,所以有余力。

      一连着两天晚上都如此,眼看着假期就要过去了,余欢还是拖着酸痛的身体回到了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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