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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逢 ...


  •   “少爷,”江小缇问,“你真确定这是当年那个救命恩人吗,我怎么感觉他看起来不太像?”

      他从随身的丝绸包袱里掏出一卷画像来,对着仔细观察。

      包袱里放着的都是江呈喜欢的,比如刚刚炸好的芝麻酥饼,拿出来还掉渣,香飘十里,还有江呈自己在府上画的山水画,幸好南城没什么山也没什么水,所以他画了没几幅就宣布封笔,这几幅刚刚好塞进这不大的包袱里。

      不过若要比起来,江呈还是擅长画人像,比如年幼时画的自己的救命恩人,寥寥几笔勾勒出一个毛头小子的形象,束发、白衣,说是眼前这个人,可以;说是街头卖芝麻酥饼的芝麻潘安,也不是不行。何况那还是小时候画的,这么多年过去,拿来认人实在显得有点傻乎乎的——最少江小缇是这么想的。

      江呈没工夫搭理他,正卷了桌上一本话本,当望远筒朝楼下看。

      “必然是的,我不可能会认错救命恩人。”他把手工做的望远筒递给江小缇,险些打翻桌上刚端过来的红烧狮子头。幸好手忙脚乱之下,成功把江小缇手上那幅画从酱油荤腥之下救了回来。

      江小缇也借着工具往下看,楼下那人一身白衣,站在对面屋檐下避雨,虽然周围都是躲避这场暴雨的人,但不得不说,他看起来好像和那些人都不一样,不是因为穿了白衣,而是因为虽然看不清楚脸,但周身气质光华不似普通人。也许是江呈念叨得太多,成日里提起自己年少时的邻家好友兼救命恩人,江家上下不由得都被洗脑,相信十岁那年把江少爷从水里捞起来的,确实不是个普通人,而是九天上下来的神仙,长得好看还武功高强,十来岁就能飞檐走壁、上山下海。

      比如现在,隔了这么远也能被对方的气质闪到,江小缇不由得怀疑是自己被洗脑洗得太成功。

      宴西楼是南城最大的酒楼,不以美味扬名,但以昂贵享誉全城,可以说,会来这里吃饭的,基本都是城里数一数二的冤大头。冤大头们自然因为有钱,有各种各样的怪癖,比如说只点不吃的,比如说边吃边倒的,又比如说吃了一半扭头就走的,在银两的照耀下,这些小问题都不算什么,店里的小二也早已经见怪不怪了。

      因此,坐在窗边的江呈尽管在暴雨天还打开窗探头探脑,全然不顾自己放在桌上的锦绣扇已经被淋得湿漉漉,但在这样一个环境下,也算不上非常奇怪。他旁边的那位大哥正在边吃边哭,大概是忆苦思甜、追念往日自己的辛劳,想到自己如今的辉煌——高兴得落泪。

      江小缇放下话本,不得不承认:“确实有点像。少爷,以前我不觉得,如今才发现,你画画还是画得挺好的。”

      很难说出哪一点像,尤其是在这种看不清脸的情况下。但从画上看来,必然是这样一个站在檐下躲雨还能跟别人保持三丈远的性格。

      江呈对他的答复很满意,为了表示嘉奖,笑眯眯地给他夹了一筷子松鼠鱼。他向来爱笑,笑起来像春日刚开的一朵桃花,皱巴巴的,稚嫩而耀眼,大概因为眼里的开心不作假,和平日里的假笑不同,眼睛更像南城最出名的那眼姻缘湖了,波光粼粼。

      大概是有人赞同,江呈不免腰杆子更直起来,往下看的动作也理直气壮。江小缇眼看他脑袋越来越往外,后来大半个身子都在外面,出言提醒:“少爷,外面正在下雨,你这样不会淋湿吗?”

      不是他不想去拉,而是江呈出了名的运气差,他怕自己过去的路上磕磕绊绊,不小心摔一跤把江呈给撞出这栋小楼。江呈回头瞪他一眼,说:“你傻么?没看到顶上有屋檐,好端端怎么会淋湿?”

      话虽如此,雨势湍急,明明是正午时分,外面也好像傍晚似的阴沉沉。江小缇总觉得心里不放心,打算伸手把江呈拉回来,结果手刚伸出去,外面一声惊雷,吓得他一哆嗦。隔壁桌的大爷也被吓一跳,大声嗷嗷叫,江小缇被他的叫声吸引了目光,等回过头来——我好端端的少爷呢?

      江呈素来是知道自己运气不算好的,好端端走在路上也会被算命的跳过来,说:“公子,我看你印堂发黑,大概是只剩一年有余的寿命了。”这还不是最惨的,最倒霉的是等把这个道士打发走,在周围一打听,才知道此人原来是南城最出名的神算子。

      这也就罢了,毕竟是别人上赶着给他添堵。哪知道站在窗子看看对面的陌生人,也能从窗檐掉下去?

      他听到自己腰扭得嘎嘣一声响,耳边都是呼呼的风声,一时间剧痛都算不得什么,主要是这只是一栋两层高的酒楼,摔大概摔不死,就是会摔得啪唧一声响,在地上像一个被烙糊的脏兮兮的烙饼。

      我今天穿的是我最喜欢的那套水蓝色啊!

      江呈在心里怒号。

      然而想象中的饼并没有如愿烙开,水蓝色的衣摆到底逃过一劫。只能说江呈并不是全城运气最差的,好歹有人在他掉下来之前把他捞了起来。

      ——毕竟是武林大会,一个牌匾倒下来砸中十个人,其中九个人都是有武功的,于雨里救个摔下来的人也算不得什么。

      漫天雨水砸下来,打得江呈张不开眼睛,只能感觉到腰间的手非常有力,但又很柔软,指节修长,力度既不会把他勒痛,也不会任他继续下坠。

      是个高手!
      他右手把儿时画的画握得更紧,对自己的未来终于产生一线希望。

      江小缇从二楼急匆匆冲到酒楼牌匾前,只见人群三圈又三圈把江呈和林榭围在中间。江呈僵硬地冲他招招手,浑身上下都被雨水淋湿了,眼角眉梢写着巨大的一个衰字。

      他接过江小缇递的油纸伞,伞面一枝寒梅被雨水浸得湿润,缓缓绽开。大约是不好意思,给对方撑伞的动作也透露着迟疑,好像怕对方一剑扫过来——林榭腰间别的那把通体乌黑的剑,委实唬人。

      只能说确实是个高手。

      救命恩人突然又救自己一命的冲击太大,江呈有点结巴,问道:“大侠,没没没没事吧?”

      林榭比他略高,听到他的话才低头看过来,他本来好好在屋檐下躲雨,为了江呈又给淋湿了,雨水顺着乌黑的头发滑落,流过凛冽的眼睛。

      没什么情绪的一双眼,本来沾着水,再不堪的眼睛也会显露一丝多情。但雨好像是从周围滑过,并不影响他,仍然像冬天的湖似的,一片冰封。

      江呈看他摇摇头,感觉自己也被冻得嘎嘣嘎嘣响。春寒料峭,他忍不住在风里打了个哆嗦。

      武林中人修习内功,没有怕冷的。林榭第一次离成年的江家少爷这么近,看到对方像只雨里的小动物,一个喷嚏又一个哆嗦,瑟瑟发抖。

      这回轮到他问:“你没事吧?”

      “没事没事!”
      江呈连连摆手,不知道自己已经成了一只雨里的灰兔子,连围观者都为之怜惜。

      话本里写大侠救人之后,会把可怜的落难人送回家,一路上嘘寒问暖,留下“以后有事务必找我”、“勿要受人欺凌”这种话。江呈在原地干巴巴等着,但林榭显然不是看过江湖传奇的人,并没有要说什么的意思。

      “大侠!”江呈看他转身要走,也没有要把伞拿走的意图,急中生智:“你不要伞吗?下雨呢,我送你一把!”

      虽然听起来有点像个卖伞的,但江呈显然顾不上这么多,想出这个点子耗费了他人生中为数不多的交际经验。

      他招手把旁边发呆的江小缇叫过来,把他怀里的伞一把薅出,低声说:“你的伞别要了,待会我们共遮一把。”

      语罢他把自己的油纸伞收了递给林榭,拿江小缇那把撑开,说:“大侠,遮这把。”

      林榭只见到他和小厮低声说话,没听清楚内容,对此也没有太大兴致。点点头收下了,只说一声:“多谢。”

      他的声音像他本人,是清而冷的,仿佛名剑在夜里发出的嗡鸣声。因为矮了大半个头,江呈仰脸看他总觉得被斜风裹来的雨打得脸疼。

      等走在回府路上,雨终于小了。春日尚未完全覆盖南城,一路上经过别人府邸,红墙上还有冬天枯黄的藤蔓垂下。江呈左看看右蹭蹭,四处溜溜达达,不肯叫马车回去,也不在伞下面安生待好,一身衣服湿了又湿。

      江小缇实在跟不上他的步子了,问:“少爷,能别跑了吗,我遮不着你了。”

      江呈回头一看,好像是把江小缇落在后面了,又慢慢踱回去,配合地回到伞面下。“今天我高兴,”江呈展开手里的画道,“多动弹动弹也不成么?”

      那副小小的人像画也淋到了雨,但是因为找城里书画铺上过三次层桐油,所以没什么影响,连最细微的笔触都依然活灵活现。江小缇凑过去看看,实在不理解,既不是林榭画的,又不算画得一等好,何况还没那么相似,不知道为什么江呈这么宝贝。

      江呈听到他的疑问,苦口婆心:“你懂什么,这代表我从小就挂念我的救命恩人。从当年到现在,没有一刻忘记过。”

      “那也没什么用吧,”江小缇小声回答,“我看人家都不记得你了。”

      虽然好像对方确实没认出来,但江呈还是梗起脖子,像阳光下一只倔强的大白鹅:“可能只是一时忘了,这都过了好些年,他当时不也就是一个小孩吗。也许练功太苦,练着练着就失忆了。”他说得自己也快相信,毕竟府上武将跟他说过,练武是非常辛苦、惨无人道的,在这种折磨的过程中,忘掉一些人一些事,也情有可原。

      江呈道:“肯定是这样,我才不信他是真的忘了,下回我多去他面前溜达溜达,不用提醒也能记起来。”

      江小缇:“可是人家是武林中人,你去溜达什么?”

      “总有机会的,”江呈把画像塞回江小缇包袱里,展开锦绣扇,“既然他都来了南城,那就是天意要我报答我的恩人。”

      似乎江小缇小声嘟囔了一句什么,但江呈没心思仔细听,被路边卖桃酥的吸引了目光——不知道恩人这些年去了哪,是不是很多年没吃过南城特产了,虽然桃酥不耐吃,但还可以买些别的什么,比如松烟墨、龙泉剑之类的。拿人手短,多送几次礼物,必然就熟识了,那时候再顺理成章提起年少时的一段交情,才是水到渠成。

      反复琢磨着,晚上就到了。江小缇不知道跑到哪儿,估计是认为江呈今天不会再外出折腾,去后院找其他小厮喝酒赏月了。江呈并不打算遂他的意,但也不想多加折磨,今晚月色正好,天边一轮圆月,遍地清辉。让江小缇好好享受吧,江呈抱着一堆礼物轻手轻脚从后门往外溜。

      出来之前打听过,最近好像南城赶上了什么三年一度的武林盟会,全天下善武的大侠们都来了。听王婆讲,还有满脸横肉的,使一柄斧,壮得如同城后的菩提山。而不用多问,穿白衣佩黑剑的,只有秦川林榭一个人。

      “可了不得,”王婆津津有味道,眯着眼睛在江呈面前显摆,“听说是秦川最后一个人了。”

      江呈虚心求教:“为什么是最后一个,秦川被灭门了吗?”

      王婆道:“胡说什么,秦川可是赫赫有名的门派。南菩提北秦川,在北地说出这两个字就能横着走。听说是收徒条件高,上一任掌门只认林榭一个徒弟,脾气还挺好,可惜刚刚仙逝没几年。”

      江呈听了个大概,没有多问,也没打听消息来源。大概是王婆听柴夫小黄讲的,小黄又有个好友在酒楼跑堂,酒楼么,常有说书先生,一来二去,江府的消息链就完整了。虽然不尽准确,但总八九不离十。

      马厩里系的都是一等一的好马,奈何江呈现在还没学会,上一次骑马是去年冬天,连马都没成功上去,站在马屁股后头,被马一脚踢了三丈远,现在遇见阴雨天,受伤的肋骨还隐隐作痛。买的东西太多,不想叫小厮陪着,江呈只能把系好红丝带的礼盒一层层累在马背上,自己在前头牵着马慢悠悠走。

      这次武林大会来的人不多,一方面是如今江湖人才凋敝,习武之人少,有真本事的习武之人更少,另一方面就是此次大会是由菩提发起的,菩提说在武林中,但姿态并不尽然像江湖人,和它所处的位置一样,这个门派总是云雾缭绕、高耸入云。来的人都落脚在城中最大的流川客栈,和江府一样,处在南城中轴线,习习晚风中,马才打了三个响鼻,江呈就抵达了。

      他把马给迎面走来的小二牵走,自己双手环抱一大堆礼物,从礼物后头探出脑袋:“请问林榭林掌门在吗?”

      作为城中最大的客栈,哪怕是牵马的下人,也有眼力见——如果江呈不是浑身珠光宝气,决然是进不来的。最近群英荟萃,成天有人上门找人,一会找大侠一会觅红颜,大部分都会被打发走,只有像江呈这种,一眼就能看出来不是寻常人的,才会被放进来。他主动帮江呈接过礼物,手脚麻利地引他往里走:“林掌门今夜有事外出,不知什么时辰才会回来,您找他是有什么事?”

      怀里一下空了,江呈摇摇扇子:“没什么事。”他找林榭确实没什么正事,但在这小二面前是绝对不会露馅的,江家人别的不会,摆架子唬人是一等一的擅长,“我就在这里等罢。”

      流川阁分三层,一层为大堂,寻常也接待客人吃喝,二层为雅间,往往需要预约才能进去,每一隔间都用琉璃流苏做门帘,熏着上好的檀香。三楼才是住宿落脚的客房。小二引他要往二层走,边走边道:“不如您留份名帖,等林掌门回来小的替您给过去。”

      见江呈摇头,他又道:“林掌门贵人事忙,今夜不回来也说不准,到时候您岂不是白等一夜?”

      “无妨,”江呈回答,拒绝小二要带他往二楼走的意思,“就坐在这儿吧。”

      他挑了一楼角落座位,离客栈大门不远。今晚出来已经上下打点了,房里的丫环下人不会多嘴,所以他有一晚的时间,只要明天天亮前能溜回去就成。既然做好了要死等的打算,二楼离得远,看不清来往的人,当然要挑离门近,又不甚起眼的位置。至于环境差么,暂时忍忍还是可以做到的。

      小二把东西堆在脚边就退了,江呈要一壶茶,盯着烛火发呆。不知道武林高手晚上回家走不走正门,要是用轻功跳窗那岂不是堵不住?但是倘若林榭真用轻功,好像也没什么办法,他总不能去对方住的隔间里等,能坐在大堂就不错了。且这么多年未见,对方也不一定认得他,万一把他当成心怀不轨之人,他肩不能扛手不能提,打也打不过、跑也跑不了,只能被林榭瓮中捉鳖了。

      他还漫无目的地想着,只听见一阵喧哗。

      抬头一看,原来是二层客人吵起来了。今夜月圆,流川阁在中轴线上算是最高的建筑,尤其二层楼,有鸟翼般伸出去的观景台,可惜地方小,统共摆不了几桌。有客人提前约好,此时过来发现位置被坐,大约是不服,把客栈掌柜叫过来,吵得面红耳赤。江呈在楼下听了几耳朵,心说占桌的那批人要么有权,要么能打,不然平白无故,流川阁这么大的客栈,也不会食言,所以尽管不服,最后可能有理者还是要默默吃下这个哑巴亏。

      后来者似乎是北郡人,讲话算不上蛮横,但绝对无礼。这几人因为坐在了椅子上,底气十足,说话嗓门大得一楼也能听得一清二楚。掌柜一开始还在劝架,见两边都不好惹,已经做息事宁人的打算,听语气好像在安抚原来预先订位的客人。

      江呈在楼下听了听,那群北郡人说话的确不动听。起初还只是仗势欺人,说些风凉话,后来说着说着,开始骂起南城来。要知道和他们争论的另一方,什么难听的话也没说,倒是这群理亏的人口不择言,尽挑浑话说。本来他听着也没什么意思,但架不住楼上北郡人越说越离谱,江呈从小在南城长大,逢年过节会同家人一起布棚施粥,对这座城市的感情无可比拟,因此听到对方拿南城十来年前的饥荒说事,到底是忍不住了。

      他把茶杯往桌上重重一放,虽然不习武,但是这一下用足力气,声音颇大,一楼零零散散的客人都望过来。江呈往中间天井方向走,仰头对着楼上道:“楼上的,说什么呢?”

      楼上客人也不多,北郡人不愚笨,从不善的语气里听出来大概是冲着他们来。打头一个穿黑衣的低头望向一楼,见是年纪不大的少年,道:“找我?叫爷爷做甚?”

      江府也有三教九流的人来往,江呈最烦这类人的一点,就是他们惯爱做人长辈,说话做事都没有起码的礼数。尽管只有一人在底下站着,他的腰杆也并不因为孤独而弯折,看起来比楼上那个跟着两三小弟的黑衣男子还要直。“叫的就是你,”江呈道,“你有爷爷么?看你说话七零八落,什么糊涂话都敢说,不像是家中有长辈的样子。自己都没爷爷,还想占别人便宜,有这个功夫,不如回家多读几本《千字文》、《子弟规》,省得出来丢自己家的脸。”

      黑衣男应该是惯常跟人吵架的,被人说了虽然恼羞成怒,但在这样理亏的状况下,还是冷哼一声:“真会耍嘴皮子,这就是南城人?”他往楼下扫视一圈,像是看不起在一层吃饭的这些普通客人,“若不是会说话,十几年前的饥荒肯定也活不下来,毕竟笨口拙舌的,当年给人吃了也说不定,人要是饿起来,什么都敢做,更不要说是南城这种蛮荒地。”

      同以北郡为代表的北方比起来,南城确实要穷,特别是粮食比不上北方多,不然当年闹饥荒也不会严重到易子而食的地步。但那是十几年前的事了,如今运河开凿后,拥有港口的南城和往昔不能同日而语。若一定要比百姓生计,说不定南方还要好些。

      江呈道:“荒不荒是你空口白牙说了算么?一个连起码的先来后到都不知道的人,还敢指手画脚、口若悬河。若说你饱读诗书,有经世之才,那你的话姑且还值得听,可你连吃酒都要抢别人的座位,算什么好汉?”

      话音刚落,二楼栏杆边露出一个脑袋,盯着江呈看。江呈平日出门少,没什么机会出风头当好汉,今天路见不平帮忙数落一顿,心里还是颇威风,因此也忍不住定睛看看,究竟自己是帮谁出的这个头。他乍一看没认出来,愣了几秒才反应过来,楼上那个刚才被北郡人欺压的,不是谢府谢必岚吗。

      此人愣头愣脑,一张颇为美貌的脸,朝下对着他微笑。

      谢必岚在城里颇有名气,谢府也是南城数一数二的。不同于遍地钱庄的江家,谢家恰恰是靠运河发家,以贩卖茶叶丝绸积累财富,谢家家主谢通的名声,连北郡都能撼动。上天还是公平的,给了谢通举世无双的头脑和持久坚韧的性格,但却没有给他一个聪明的儿子——谢必岚是出了名的美,可惜只是一个木头美人,比江呈还不如,整日里在家头悬梁锥刺股,书读不进去,门也没怎么出,因此既无人认得,又没有处世经验,在外头吃酒还被异乡人欺压。

      江呈去谢府拜访过几次,和谢必岚算得上认识,此时见谢必岚站在栏杆边,一时顾不得黑衣男子在说什么,连连打手势让谢必岚别凑到二楼栏杆旁。谢必岚好像没看明白,一双美目写满疑惑,凑得离栏杆更近了,非但离栏杆近,还主动往北郡人身边站。

      江呈急得满头大汗,用气声道:“回去!”

      他见谢必岚听不懂,转头示意谢必岚带出的下属。可惜什么样的主子就有什么样的仆人,下属看起来比谢必岚还糊涂。黑衣男子一看就是江湖人,江湖人一是武功高,二是荤素不忌,惹急了什么都做得出来,要是遭了黑手,那可不是小事。

      流川楼的掌柜和小二一个在楼上,一个在楼下,犹如热锅上的蚂蚁急得团团转,可惜两边都不好得罪,想息事宁人也不知从何下手,只好在旁边弯腰伺候,说两句好话想把事情打发。

      混是决计混不过去的,对方摆明仗势欺人,江呈孤身一人,谢必岚更是不必指望,思来想去,唯有低头才是正道。他是打算服软了,楼上黑衣男子却显然不是这么想的——

      刚才江呈上蹿下跳,又是手势又是口型,他全看在眼里。这些蝇头百姓就是如此,好似苦苦挣扎的蝼蚁,全无意思。没有再吵的意思,黑衣人从桌子上拈一颗花生,两指一弹,打算罚罚江呈。这类暗器手段不会要人命,他瞄准的也只是江呈的膝盖,就算受了这一下,无非也只是在床上躺个两三天,不会有别的影响。

      江呈也注意到了,他刚好站在几张红木桌中间,束手束脚,一时不知往哪躲,除了抱怨自己不会找地方之外,也只好做好准备挨这一下。

      花生米破空而来,好似一枝利箭,对方确实是有几分本事的。可惜眼前剑光一闪,还伴着剑穗丁零的响声,想象中的暗器没来,倒是一股清淡的寒香凛冽地包裹着江呈。

      是今晚一直在等的林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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