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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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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是突厥王子,一个是大隋朝上将军。一个粗犷剽悍,一个温文尔雅。两个人应该都称得上英雄,但是应该不会相惜。草原的游牧生活养成了阿史那永羿的勇猛血性。出身军旅世家接受诗书熏陶的君无意翩翩儒雅。两个人的对峙必然是妙手往返故事发展的主线,这两个人也必然是我们的主人公苏长衫的两大配角。
突厥族需要不断地把畜群从一个牧场赶到另一个牧场,他们从少年时代在周期性的迁徙、放牧活动中,就学会了周密计划、准确实施,并有严格的纪律。游牧生活方式把游牧民训练得能征善掠、组织严密、治理有方,因此他们是天生的战士。而游牧民只要被一个有力的领袖组织起来,那么游牧民团体就是天然的军队。游牧民族的妇女可以象男人一样照料生活的一切,她们可以让男人们腾出手来专事剽掠。很显然,阿史那永羿就是这样一个领袖。阿史那永羿其志必不小,他的眼中是隋朝的富庶,他的心中是整个大隋朝的国土。阿史那永羿可以说是个不服教化,不懂礼数的人,他傲慢,看不起隋朝的武将,也许是因为突厥的军队强大才给了他不可一世的自信。看的出他懂得谋虑,知道用计里应外合,知道利用君无意的弱点把他灌醉,知道趁乱发动突然袭击,攻其不备。
君无意虽然是大才,但是对付阿史那永羿这种不讲就基本道义的人似乎压根没什么办法,明明知道,劝自己饮酒不过是阿史的阴计,可自己还是满饮了一坛落月痕。也许躲在背后捅刀子的还不止一个阿史,起码还有那个用春药这种下三滥的招数对付君无意的幕后人。看来保护国家这种重任,只有一个君无意是不行的,没有苏同在幕后给他做推手,大隋朝的门面光靠他一个人是撑不下去的。虽然苏同很是无敌,君无意更是无可挑剔,但是我却偏爱于这个突厥王子,虽然大大还没有给他太多的舞台让他展示。
首先突厥这个民族,文化基本没有,兵法谋虑更是没听说过,相信阿史的谋虑全都是来自汉人的舶来品。安排奸细到隋朝后宫,里应外合,设计陷害君无意,看似阴毒,但是可谓之狡诈,不可胃之无耻(指使给君无意下春药的可不是阿史啊,这是听苏同说的)。正所谓无毒不丈夫,阿史可谓有谋。
当年被困十万军中和十四银影骑杀出重围,雄震北方,可谓有勇。要知道突厥的人数顶多只有隋朝的一个郡人口,但是却年年给隋朝带来威胁,让的隋朝边境人心惶惶,组织军队,随时准备南下给隋朝致命的打击,他的不可一世的态度,在别人看来螳臂当车,蚍蜉撼树的事情,在阿史眼中似乎都易如反掌。甚至杨广为了妥协,也不得不把三公主下嫁给他!
虽然大大没写出来,但是我也明白,阿史最后肯定失败了,下场估计也不会太好,但是,阿史和君无意一样都是英雄,都值得敬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