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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丁捕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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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又是你值街啊?丁捕头。”
“哈哈小丁,起的很早嘛,刚出锅的芝麻烧饼,你尝尝?”
“丁小姐日安……”
“恩公,这是家母托我给你带的两双鞋垫,巡街时好穿。”
“丁员外养了好闺女,改天我再去他坟前喝两盅。”
“丁姐姐,什么时候再来教我们写字,大家可盼着你来~”
丁一从家到衙门的距离不长,即便每次都是天刚蒙蒙亮就出门,可她挨个打完招呼后,多少还是会误了时辰。
可就算是迟到又能怎么样,丁一即便是该她当值的时候直接赖床不去,全铜罗镇上到县太爷下到三岁小娃娃,也没人敢说一个不字。
时光倒转到二十二年前,铜罗镇出了一件大事,当时的丁员外——丁大善人,在河边捡到了一个刚出满月的尚在襁褓中的娃娃。
丁员外背靠军功起家,大字不识一个,满肚子的墨水加一起不如人家一杯漱口茶来的有底气,想来想去干脆一切从简,给这孩子起了个一字。
于是,穿越后的丁一便不再是什么阿猫阿狗,而是有了自己的名字。
等丁一长到十六岁,也就是书里经常说的二八芳龄,一直老老实实不作死的丁员外突然有了新的想法,世界这么大他想去看看。
当丁员外决定带着他的一众妻妾准备游山玩水,开始令人激动的蜜月之旅的时候,符合读者期待的事情发生了。
中间的故事又多又长,但总得来说大体情节是这样的:丁员外遇上了山贼——丁员外久居家中武功荒废——经过一番激烈的搏斗——丁员外死了。
如果仅仅是这样,本书的主旋律大概是丁一为报父仇逼上粱山结果发现了惊天阴谋,从此卷入了各大势力争斗的漩涡……
可剧情的发展总是出乎人的意料,又在情理之中。
这年头,山贼也要懂得抽丝剥茧连吃带拿,劫财劫色还不行,还要顺道摸到家里,连着锅碗瓢盆一起捞走。
于是,等到黑风寨的龙头老大在大白天带着整整半山的匪徒一路杀进铜罗镇,冲到丁员外家大门口的时候,正好看见年方二八的丁一,手里提着两斤猪蹄准备开灶。
就像会五虎断门刀这种明明很有气势但偏偏就是武侠小说中的大路货色,第一个出场的少侠总是不能抱得美人归一样,像黑风寨这种一看就是龙套的小势力,一般都是给主角送菜送经验的,简称送外卖的。
黑风寨的龙头老大看上了年方二八,娇嫩嫩尚是一朵花骨朵的丁一。大手一挥,就要抢回去做第十八个压寨夫人。
没人敢阻拦,也没人能阻拦。
整个铜罗镇的衙役乡伍在那半山悍匪面前连头都不敢冒一下,就算是平日里乡里乡亲的,也没人敢替小姑娘说一句话。
眼看这事就成了,众人眼看这好好的一个人又要被糟践,都难免兔死狐悲地哭泣几声,倒是没人真敢站出来。
等到丁一终于把猪蹄啃完了,她看着门外密密麻麻看热闹的人群,说了一句:“你真要娶我?”
“哈哈,那是自然,乖乖给我当……”话还有半句在肚子里,人的脑袋就已经落了地。
噗通!
血贱了身后那几个耀武扬威的匪从一身,起哄的笑已经僵在他们的脸上。
“真可惜啊,可我不想嫁给你。”丁一甩着刚才杀人时刀上残留的血痕,看了一眼还在茫然中的众人,叹气道:“还不如猪肉来的紧实。”
事已至此,众人哪里还不明白,平时一直以大家闺秀面目示人的丁一,是一位用刀高手。
一刀,手起刀落,就斩掉了祸害几个镇的黑风寨老大的大好头颅,那叫一个干脆利落,不带丁点磕巴的。
“还有谁要来么?”
丁一斜睨了众人一圈,当下便有那受不得激又不明白现状的炮灰,从前排几个已经傻了的匪众身后跳出来,要好好给丁一看看颜色,看看花儿为什么这么红,风为什么这么喧嚣。
唔,接下来的事态无非就是,丁一杀猪刀随便摆弄了两下,几个眼看还进气的变成了只能出气的红色皮球,咕噜噜的滚了一地。
来一个杀一个,来两个斩一双。
“你……你到底是谁?”终于有人反应过来。
黑风寨的二当家此时心里非常后悔,当时就不该一时冲动截了山道,更不该顺藤摸瓜找到家里,当然最不该的就是还没问明白眼前这个不能招惹的煞星是谁,就结了死仇。
不过二当家能稳坐这把交椅这么多年,还是有点急智。
当下最要紧的是什么?保命要紧。冤家宜解不宜结。
山匪路霸什么的看着彪悍,其实也就流民混混居多,也就打打顺风仗,借着人多势众的胆气才能横行乡里。真要说什么拼命,十个里面倒是有八个是没见过血的。
自己辛辛苦苦在山里蛰伏十多年,好不容易在一个只懂得横冲直撞的上司面前培养起了自己的队伍,犯不着全赔进去。
对已经凉了的上司表忠心,是傻子才会做的事情。
是时候该崛起了,大当家的位置在等着你。
“我是丁一。”
“原来是丁少侠,久仰久仰。”二当家嘴上打着哈哈,心里却思索起来。
丁一,这个名号,从未听过,哪里来的什么久仰,不过凡事先应付过去再说。
“丁少侠身手这般好,不知师承……”话自动说了半截,若是有那心眼实在的人,指不定要自己把后半句接上。
“并无师承。”
“那令尊丁员外……”
“他亦是死有余辜。”丁一没有在意众人震惊的目光,接着说道,“这十余年来丁大喜也算是对我有养育之恩,也常常在饥荒之年在城外灾棚施粥;但这都是“大善人”的表象而已,他仗着军功爵位横征暴敛,单我知道的,就活活逼死佃农三十二口。”
“欺压民众,私自增税,买卖人口,强娶牛头村的二丫为小妾,逼的她父母投河;隔壁王秀才只因状告他强占田地,便派人打断腿扔到山上喂狼;前几年调派过来的县吏不愿与他为伍,更是伪造证据编造结匪事实,害他被选作充军,现在恐怕已经死在路上了。……”
所有罪过,一条一条,一件一件。被丁一不急不缓慢慢道来。
“所以他死有余辜,只因与我利益相关,我不能亲自除掉他。”
如此说来,这位丁一在员外府里,过的也并不痛快就是了。二当家想通这一点,就放下被吊着的心:“那不正好,一命换一命,我们算是两清了。”
“都是误会,正好现在冒犯丁少侠的人都已经死了,不如我们就此揭过,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日后就是井水不犯河水,如何?”
想象往往比事实美好的多,这半山的被吓破胆的匪众眼看就要撤走,各位躲在屋里门后看热闹的民众刚要松口气,就听那边丁一说了一句。
“不必日后,就选在今日,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