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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识 2003年 ...

  •   2003年12月24日,北京。
      林慕琪缓缓的睁开眼睛,伸手拿起枕头旁的手机一看, 10点半了,寝室里面已经空无一人。她静静的躺在上铺,望着天花板出神。回想起昨天发生的事情,是那么的让她难以置信。相恋了近五年的男友,一直宠爱着她的张宇诚隔着遥远的电波,冷冷的告诉她分手的消息。那么的淡漠,那么的无情,仿佛只是告知一件与她毫不相干的事情。原因却是他要留学了,悉尼大学。
      曾经,他的爱是那么的张狂,那么的浓烈。在操场上拉起横幅,在球衣上印她的名字,每天在她的抽屉里放一朵红玫瑰,在收到第183朵红玫瑰的时候,她被他俘虏了。不是被那娇滴滴的玫瑰花打动,她甚至还没确定对他的感情,只是在他强烈的攻势下,任何人都觉得他们理应在一起,因为他们本来就是相配的。于是两个16岁的少男少女就这样相爱了。
      “宇诚,我还没来得及告诉你,前两天我们学校的招聘会,我签了工作了。就在M市,你不是说要留在学校考研吗?我再过半年就毕业了,我们就可以不用再分开了啊!”林慕琪不相信他会说分手。
      “对不起,慕琪,其实是我爱上了别人,所以我必须去悉尼,和她在一起”。
      嘟--嘟――嘟--。没等她开口,电话就被他挂断了。她以为自己会痛哭一场,她以为她会忍不住再打电话质问他为什么要骗她,因为她压根就不相信他会这么做。然而,林慕琪平静的到食堂吃了晚饭,象往常一样跟着同寝室的李小霞一同自习。只是在关灯睡觉的时候,她轻轻的对下铺的小霞说了一声:“明天早上别叫我了,我想晚点起。”
      这个晚上,她应该会失眠。按下手机的关机键,想了想,又挪开了手指,把它放在枕头边触手可及的地方。近五年的时间,她习惯了不关机,习惯了把手机放在枕边,虽然她知道会有辐射,可是宇诚总会在深夜的时候发来短信,问她睡着了没。五年的时间,让她习惯了午夜里的等候。习惯其实是件很恐怖的事情,当一个人长久的习惯于某个人,某件事,她会忘记去思考,两个人在一起,到底是因为习惯还是爱呢。
      原来失恋也不是想象中那么痛苦的,林慕琪望着天花板发呆的眼睛回过神来,苦笑了一下,因为她突然想起了明天还有一门考试。虽然已经大四了,可是专业课老师不会手下留情的,有很多忙于考研的同学都死在了专业课老师的毒手之下。她虽然已经早早的签好了工作,可是要想顺利的毕业,这学期末的考试还是不能放松。
      林慕琪穿好放在床边的天蓝色羽绒服,登上毛茸茸的雪地靴,刚要出门,又折回来,掀起窗帘的一角往外看了看,窗外白茫茫的一片,路上的行人都捂得严严实实的,艰难的在雪地上前行着。难怪昨天感觉那么冷,原来是要下雪了。她顺手拿起床沿上搭着的白色绒毛围巾,围上了又解下。这条围巾是她到北京的第一个冬天张宇诚寄给她的。她本能的想在这个时候排斥这条雪白的围巾。想了想,又似乎没有必要,在没有了感情的维系之后,这条围巾也不过是陪伴了她四年的保暖工具而已,而跟它原本的主人无关。系好围巾,她出门往教学区走去。
      大学四年,林慕琪很少一个人去上自习,她似乎每天都和李小霞在一起,无论吃饭,上课还是自习。人们都说大学校园里有个共同的现象:大一时干什么都全寝室一起行动,浩浩荡荡的队伍;大二时,同寝室相好的三三两两的各自为伍;大三时是男女朋友甜甜蜜蜜一对一对的,生怕多了别人的打扰;大四时似乎又回到了起点,开始集体行动。而林慕琪的四年,没有太多的变化,因为她一成不变的谈着这场远距离恋爱。其间也不乏优秀的追求者,为什么没变心,她自己也说不清楚,或许就如小霞说她那样:因为固执,因为惰性。自己认定的事情就固执的坚持到底,即使发现了问题也懒得去改变。
      林慕琪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在雪地里,她绕过了比较近的新主楼,固执的往距离最远的一号楼走去。新主楼因为是新修的,暖气也格外充足,加上人多,教室里挤的闷闷的。而一号楼是历史最悠久的教学楼,年久失修,显得格外阴冷。可是林慕琪和小霞却喜欢来这里自习,因为人少好占座位,不用背着书包到处跑。她象往常一样走进314教室,看了看小霞没在里面,于是在后门边就近找了个座位坐下了,掏出明天要考的《自动控制原理》认真的复习起来。
      教室里陆陆续续进来了一些人,他们好像都相互认识,大声交谈着。
      “是大一新生吧,这么不懂规矩。”林慕琪愤愤的想。
      她抬头往前面嘈杂的人群看去,却不期然撞上了一双刚刚转过来的深邃的眼睛。看样子,都挺成熟的,不像是新生啊。看看时间,快12点了,于是林慕琪决定先去食堂吃了午饭再回来自习。
      王哲不自然的再转过头,却没看见刚才那个天蓝色的身影。
      “嘿,马上要考试了,发什么呆啊?”旁边的李翔撞了他一下。
      “没什么,看到一个人很像以前一个同学。”王哲随口说着,掩饰着刚才的举动。
      “哦?刚刚坐那里的那个女生?”其实李翔早已发现他刚才的失神。
      “万一真是你的同学呢?留个电话给人家吧,这么大个北京城,能遇上可是缘分啊。”李翔说着就顺手撕下一张便签纸,写下了王哲的手机号码,往林慕琪的座位走去。
      “别啊...!”王哲嘴上说着,想拉住李翔的手又缩了回去。他在期待些什么吗?
      今天的王哲是有些反常的。在这所学校已经待了快5年了,本科毕业的时候,因为年级排名前三,获得了保研资格。他的导师张福生说:“你可以优先选择读硕士,毕业了再决定要不要继续读我的博士。”
      王哲却一口回绝说:“三年后我还是会做同样的决定的,所以张老师,我还不如一次多卖几年给你呢。”
      王哲的导师也是他本科的班主任。从大二时他就跟着张老师在他私人开的公司里干活。同学们都说他有受虐倾向,甘愿被压榨。不过他却是很感激张老师的,对于年轻人来说,给予他成长的机会才是最大的恩赐。虽然他还是个穷学生,在今后漫长的几年时间内也将是,但是他始终坚信,知识终有一天会成为他最大的财富。同学们大学四年里恋爱的恋爱,分手的分手,他却一直不为所动。其实王哲长得是很帅气的,身材高挑,五官俊朗,尤其是那双深邃的眼睛,很好的诠释了他性格里的坚毅。
      大一的时候,在这女生如熊猫般珍贵的工科院校,还是有不少女生主动示好,后来在了解了他的性格之后都纷纷退去。她们认为这是一座太难融化的冰山。
      “王哲,你是一个不会恋爱的人,你不懂爱情!”这是李翔对他的评价。李翔是他本科的好友,和他住上下铺。又一起留校读研。
      “在你的逻辑里,你爱她就会认定她是你老婆,你会选择早早的和她结婚来占有她。而婚姻就是爱情的坟墓”。“我会是这样的吗?”王哲不知道将来何时会迎接美好的爱情,但是他没有想到,在认识林慕琪之后直博会成为令他后悔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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