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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第一章 荒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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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黑风高夜,天地无光,冰冷的河川边,有个瘦弱的身影,正在费力的往河心挣扎。
闻歌被冻的一机灵,脚下一滑,差点整个人滚进水里。
“救命啊——”
他的声音又沙又哑,高声一喊,像是被人卡住脖子般,只能发出一声小鸡叫。这个人的嗓子,不是被烟酒熏坏了,就是声带受过伤。
闻歌死死抓住一把水草,略略看了看四周,除了面前的水,知道自己陷在水里,还真看不清楚其他。他估摸着,就算自己喊破喉咙,也未必能呼来相救的人。
能怎么办呢?不能被救,便只能自救。
摸着水草,闻歌费劲的在水中挪动步子,幸好,他人没走到深水区,要不然,估计自救也没辙。
只是冻的不行,他感觉自己已经无力控制四肢。靠着一股强大的求生意志,花费了至少一个小时的功夫,闻歌才挪到河岸边。
他感觉到,脚下的泥,不再软滑,就心里一松,整个人扑进水里。扑的太着急,啃了一嘴的烂泥巴。
“呸呸呸——”
手脚并用,学着狗刨土的姿势,闻歌好歹是将自己弄上了岸。刚上到岸边,他就被一阵冷风,吹的整个人,差一点灵魂出窍。
“哇靠,就算要寻死,大冬天的,就不能换个稍微简单一点的方式吗?”
为什么说要复杂?是因为这条河边,连一盏照明的路灯都没有,要不是天空还有一点点透亮,说不定真就是伸手都看不见五指。
闻歌上身的这一位,怕是费心才找到了,这么一个自杀的妙处,哪怕自己下一半后悔了,也没办法反悔求救,只能老老实实的被淹死。
这人,是真想死。
想死的想法,闻歌不陌生,他无聊的时候,也想过那么一两回。但是,想死,和真要死,是两回事。想死的念头,一般很容易被死后的惨样打消,所以,想死的人多,真自杀的人少。这个人,精心策划了死亡时间和地点,为的是保证自己一定能死成。
可惜,被他闻歌给破坏了。
闻歌一边打着哆嗦,一边心里对正主,说抱歉。人家一心求死,心里的准备工作都不知道做了多久,好容易计划完备,得以实施,却被他一个外来人给破坏了。等回头他走了,正主回来,不知道得有多郁闷。
噗呲——
想到这里的闻歌,被自己心里的念头给逗乐了。这是世界任务,等他走了,世界回调时间,这个人,还得再精心策划一次死亡。
郁闷是郁闷,但正主不知道,这,也就算不上真郁闷了。
闻歌摸着黑,挣扎爬起,在河岸上,摸到一件干爽的厚大衣。应该是,这个人在下水前,把大衣脱在岸上的。
闻歌急急忙忙脱了身上的湿衣服,换上干爽的厚大衣。
“呼——”
这鬼地方,就算他没被淹死,也搞不好要被冻死了。
踩着地上的枯草,黑暗中河边的枯木影影幢幢,闻歌大概估计,现在是冬天,至于是刚入冬,还是深冬将要结束,他就无从判断了。
下身的裤子,是没法剥掉了,厚大衣是短装,就算是长装,他也不敢露啊。这要被人看见,还以为他有暴露的癖好,说不定就要被请去警察局喝茶了。
这么一想,倒也是个办法。
这回不像上一回,他在神国做圣女,醒过来就在圣园里,身边全是人,很快就获得了身份信息和环境信息。他现在在的地方,又黑又荒,别说是人,连只飞虫也看不见。
闻歌离开河岸,上到路上,顺着路,看到不远处有一行路灯,长长的路灯,通往一个灯火通明的世界。
看来,这一回,是个现代世界。
现代世界好啊,他熟悉。
闻歌加速往路上走,心里期待,遇上行夜路的车,好顺利搭他一段。要不然,凭他一双被冻僵的腿,还不知道能不能活着走到城市里。想到这里的闻歌,开始摸身上的口袋,摸来摸去,只在外套的内侧口袋,摸到十块钱。
唉,命途多舛,前路渺茫啊。十块钱,估计不够他打个出租车的。
闻歌走啊走啊,只觉得这一辈子的路都要被他走完了,偏偏,他念叨的夜车,就是没有出现。直到太阳突破地平线,烤干了他的头发,他还挣扎在荒郊野外。
嘟嘟——
一辆三轮摩的,慢悠悠扑腾腾的从后面开过来。闻歌一转头,看到车上装了一车的果蔬。
“小伙子,你嘛呢?”
“大叔,我迷路了。”
“哈?小伙子,你逗俺呢,这鬼地方,没可能迷路。”
“那个,我可能被人暗算了。”
三轮摩的上的大叔被闻歌逗的笑起来:“小伙子,俺听说有人会得一种病,一睡着就爱往外蹦跶,有些人特能蹦跶,一个晚上能蹦跶的老远。这种病叫什么来着?”
“夜游症。”
“对对对,瞧俺,记性贼差。小伙子,你有病吧?”
“……”
“没事,这年头,得啥病的人都有,你不用不好意思。”
“呵……”
“要俺稍你一程不?这地方,偏的很,往后头,只有一个种菜的农场,除了倒卖果蔬的,没人会来。”
“可以吗?”
大叔爽朗一笑:“可以。这不是,赠人霉运,手有余香嘛。”
闻歌嘴角抽搐,忍不住纠正了对方的说法。“赠人玫瑰。”
“哦,对对对,玫瑰,瞧俺这记性,这霉运能和玫瑰一样吗?”
三轮摩的就一个车头,车头里只有一个座位,闻歌哪好意思让人家大叔挪屁股,于是,他看了看车后面,满满当当的一车新鲜蔬菜,只怕没他容身的地方。
“没事,你只管上去,压坏了不要你赔。”
闻歌越发的不好意思起来,想起兜里的一张十块钱:“大叔,我身上只有这点钱,给你当路费,行吗?”
“不要,不要。”
闻歌不是个厚脸皮的人,执意把钱塞到大叔手里。“你不拿,我还真不好意思上你的车。”
“行,俺拿。你们城里人啊,就是贼讲究,哪像俺们乡下人,啥都不在乎。钱,俺收了,你啊,上车呗。”
闻歌谢过大叔,呼呲呼呲的往车上爬,可怜正主身板太小,加上冻的浑身僵硬,一连爬了三回,都没爬进车里。
“我说,小伙子,你平常是干嘛的?这车不高啊,你怎么爬不上去呢?”
闻歌心塞的厉害,想他堂堂七尺男儿,虽没有一身健硕的肌肉,但也绝不是软脚虾,哪里像今天这样丢脸丢的厉害?
大叔瞧不过去,下车托了一把闻歌的屁股,总算将人托进车里。
大叔搓了搓手里的潮腻:“小伙子,你是被人欺负了吧?”
“什么?”
“我说,你可别犯傻,被人欺负了得报警,要不然,回头人家还来欺负你,知道不?”
“大叔,不是的。”
“怎么不是?我瞧着就是。你裤子是湿的,裤管脚底全是泥,我就说嘛,瞧你的样子,白白净净的,根本不是会进山的人。”
闻歌无谓一笑:“梦游嘛。”
大叔瞪了闻歌一眼,瞪完了,又叹气。“唉,惨哟。这世道,和俺以前不同了,那会儿,就算家里的门不关,也没人会来偷一分一毫的。一个村里,要是谁家得了一点好吃的,那是铁定要挨家挨户的分一分。现在啊,唉……不说也罢。”
大叔发动三轮摩托,摩托屁股噗呲噗呲,冒出滚滚浓烟。
“小伙子,一会儿你去哪里?俺把你送到地方。”
“不用了,等到了城里,你随便把我放下来就行。”
“那怎么能行?你身上没钱,只怕折腾不回家,反正俺没事,就送一送呗。”
“那个,大叔,实不相瞒,我可能伤到脑子了。”
“啊?”
“昨天夜里,我醒来的时候,一个人躺在河边,也想不起来自己是怎么到的河边,为什么会躺在河边?身上的衣服都湿了,我上下翻了翻,也没找到证件什么的。”
“小伙子,你失忆了?”
闻歌可怜兮兮的回了一句:“可能。”
大叔是个难得的好人,闻歌不想编一堆不靠谱的理由去骗他,所以就拿失忆说事,反正他看起来,确实像遭遇了意外。他一时被人,伤到脑子,也算说得过去。
“这可不是闹着玩的,脑子坏了,一辈子可就坏了。这不行,俺碰上了就不能不管,一会儿俺把你送去医院,你得去看啊,看不好,那就完了。”
“可我不知道自己是谁,身上又没钱,医院不收吧?”
“也对,瞧我这脑子,还不如你脑子坏了的。那俺把你送去派出所,你看成不?”
这的确是最靠谱的解决办法。“嗯,麻烦大叔了。”
“不麻烦,不麻烦,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嘛。”
“大叔,你是个好人。”
大叔一只手掩住半张脸:“嘿嘿,怪不好意思的。”
“大叔,我不会耽误你送菜吧?”
“不耽误,我这菜,送到星城外的集散点就行,然后我再送你去派出所。”
“星城?”
“瞧俺,小伙子莫要着急,现在的医生贼厉害,就没有看不好的病,我听说,有些医生能在你脑袋上开个洞,敲敲砸砸的,什么病,都能好了。”
难道说,星城的医生,给人看病,都这么大开大合的?闻歌忽然就觉得,自己头上,有点发痛。
“星城是座大城,人呢,都住城里,俺是出来替人运蔬菜,挣生活费的。这不,一会儿把蔬菜送完,也就没事了。派出所在城东,小伙子,你也住城东吧?”
“我不记得了。”
“瞧我,哪壶不开提哪壶。”
不过,为什么是城东?“大叔喜欢城东?”
“乡下人谁不喜欢城东?家里的孩子,都想进东头读书,这不,前两天我家女儿还吵着闹着要俺带她去东头看电影,俺哪里晓得电影是啥玩意?听人说,可以租个盘回来自己看,要看什么看什么。俺想着,女儿生日快到了,也就奢侈一把,买了几个盘子,淘了个放盘的机子,谁知道,她一看,气的差点砸了放盘的机子。唉……”
闻歌算了算,一场电影,再贵也就是一百块钱,总不至于比放盘的机器贵吧?“大叔,一场电影没多少钱,你为什么不带女儿,去东头看电影呢?”
“俺不是在乎那点钱,可是,乡下人和城里人不一样,乡下人就算穿的齐整,过了河也是土里吧唧的,俺女儿心思重,年纪小,俺怕她受不住。”
“但总归有一天,她会走出去的。”
“小伙子,哪有这么容易,俺跟你说,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俺是下乡人,俺女儿也就是乡下人的命,做人,还是认命的好。”
这番话,怎么听,怎么有些奇怪,但具体奇怪在哪里,闻歌还说不明白。
长路走到头,就是大叔说的农贸集散地。市场里闹哄哄的,市场里的人也穿的乱七八糟的。大叔找了个角落,让他等着。闻歌有些发冷,将自己紧紧的裹进棉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