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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都市夜归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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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彼此深信,是瞬间迸发的热情让彼此相遇。这样的确信是美丽的,但变化无常更为美丽。”辛波斯卡的这首诗被引用在几米漫画册《向左走,向右走》的扉页,叶夏特别喜欢这本漫画册讲述的故事,也能把这首诗倒背如流。
她的办公桌正对着写字楼巨大的玻璃幕墙,只要一转身,就可以看到窗外的城市风景。工作间隙,她会摇一下转椅,眺望远方江面上来往的船只。
“Summer,请你到我的办公室来一趟。”主管Dike打了个内线电话给叶夏。他的办公室在走廊尽头,只要拉起玻璃窗里的百叶窗,整个办公室的情形一目了然。很显然,叶夏偶尔发愣,又让他看到了。
Dike的秘书和叶夏关系不错,向叶夏吐吐舌头,叶夏无所谓的耸耸肩。她被老板批评惯了,知道面对老板训话,只需带着耳朵进去听即可。
和所有美国人一样,Dike喜欢标榜上司和下属是平等的伙伴关系,亲自给叶夏倒了一杯咖啡,示意她不必太过紧张。“人生需要Relax,我知道,你们中国人有句古话叫劳逸结合。”Dike的语气很和蔼,可叶夏从他深邃的蓝眼睛里看到了另一种意思。
“我们中国人还有句话,叫适可而止,just all right,我想我明白你的意思,以后我会注意。”叶夏知趣的说。
Dike满意的点点头,开始切入正题:“公司这一季的形象推广,策划部已经给出了方案,下一步就是投放媒体。电视台那边由Alice负责,平面媒体就由你负责,OK?”又让她去登广告,叶夏心里掩饰不住的失望。
她所在的这家美资广告公司在国际上很有名,而她是学广告设计出身,工作两年了,却仍是充当跑腿打杂的角色,真正的专业接触的非常少。她性格内向,不似别人那般长袖善舞,只知道做好份内的事,活干得再多,在老板眼里也属于可有可无的那类人。失望,也就在所难免。
然而,工作毕竟是工作,对于叶夏这样的月光一族来说,不工作就得喝西北风。尽管不情愿,她还是必须圆满的完成老板交代的工作,否则随时都有去总务处领纸箱子走人的危险。
这一晚是非加班不可了,叶夏打电话给叶蓝,告诉她,自己不能陪她一起去泡吧了。“周五还加班?”叶蓝嘟囔一句。“可不是,临下班了BOSS才交代工作。”叶夏压抑着不满的情绪,随手翻着策划部同事交过来的资料。
叶蓝是叶夏的远方亲戚,大学毕业后两人合租一间小公寓。在这个人满为患、拥挤噪杂的大城市,她们这样刚工作几年的人,薪水的增长速度永远赶不上房价的飞涨。
两人都是喜欢追逐名牌的狂热分子,叶夏喜欢阿玛尼,叶蓝笑她假清高,像自恋的水仙花;叶蓝自己喜欢范思哲的大胆前卫,虽然通常来说她买不起范思哲,却不能遏止对名牌的渴望。
一直忙到快十二点,叶夏才得以结束这一天的工作。资料已经准备的差不多,等着第二天交给BOSS过目之后,就可以去联系报社了。
她从写字楼里出来,夜晚的风很凉,吹得她一阵哆嗦。往地铁站走的这一路有不少酒吧,五光十色的霓虹灯闪烁,都市的夜色真美。
可能因为天晚,地铁的这节车厢里只稀稀拉拉坐着几个人。叶夏坐在靠车门的位置上,习惯性的从包里拿出那本看了不知多少遍的《金`瓶梅》,随便翻了一页看着。她从不在乎别人怎么说,她就是喜欢看这本书,喜欢看几个女人争风吃醋的情节。活色生香,充满了生活气息。
坐在对面的女人抱着个两三岁的孩子,孩子一直哭个不停,年轻的妈妈怎么哄也哄不好。叶夏有些心烦,书上的字一个也看不进去。她索性从包里取出MP3,戴上耳机,让音乐声淹没烦人的哭声。
车在高速行驶,叶夏困得直打盹。有一会儿,她迷迷糊糊的像是睡着了一样失去了意识。恍惚间,感觉到有人碰了碰她胳膊肘,她睡意惺忪的睁开眼,疑惑的看着那人。
“到站了。”那人坐在她身旁,声音很好听,面目却很陌生。叶夏搔搔头发,差点坐过站,她在心里念叨一声,匆匆下车。等快到家时,才发现两手空空,包包好好地挎在胳膊上,原本拿在手里的书不知去向。一定是落在地铁上了,她暗怪自己粗心。
《金`瓶梅》在大陆出版极少,市面上非常难买到,尤其是人民文学出版社85版,只发行了一万册,虽然删节了很多不河蟹情节,但版本很难得。大学时,叶夏自己不好意思去书店买,让男朋友方家明代劳,他脸皮厚,不怕书店里众人的目光,还问人家有没有光盘,惹的叶夏在书店外大笑。
最最重要的是,叶夏在书页上附了书评和批注,虽然只是自己批的,但她自认为句句精辟。为此,她惋惜了两天,虽然对书的失而复得未抱任何希望,还是希望捡到的人不要当废纸扔了。
在丢书的第三天,叶夏正坐在地铁里发呆,一个男人忽然开口问她:“你是叶小姐吧?”叶夏疑惑的看了他一眼,确认脑海中没有关于眼前这个人的任何印象。男人从背包里拿出一本书,交给叶夏,叶夏低头一看,正是她的那本《金`瓶梅》。
“这本书是你的吧?”男人问。叶夏接过书,怀疑的审视他一眼:“你怎么知道是我的书?”他笑了一下:“那天我坐在你旁边,你下地铁之后,我看见地上有本书,猜测可能是你丢的,所以我捡起来,准备找机会还给你。”
“谢谢!”叶夏面无表情的说了一句,心想他当时不把书还给她,现在假充好人,无非是想和她搭讪,这种事她见的多了。他见她爱搭不理,玩味的一笑,没有再说什么。
到家以后,叶夏下意识的把书翻出来看看,却发现书里多了些东西。原来他看过了她的书,还在书页的空白处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叶夏哼了一声,真想骂这人没公德心,在别人的书上乱写乱画,得找个机会好好教育教育他。
可是她怎么想也想不起他的长相,只记得他很年轻,高高瘦瘦的,长相似乎还不错,至于具体相貌,实在没什么太深的印象。因此,叶夏气过之后很快放弃了教训人的计划,万一骂错了,那不是吃饱了撑的吗。
公司选定刊登整版形象广告的那家报社隶属于一家知名的报业集团,叶夏乘电梯到二十一楼,才找到广告部。
走廊上,有人主动和她打招呼。“嗨,怎么是你啊?”那人在她面前停了停。叶夏仔细一看,依稀就是在她书上乱写乱画的那人,于是沉着脸:“你这人怎么那么差劲?你看过那本书也就算了,干嘛在人家书上乱写?”
他愣了一下,解释道:“对不起。我只是觉得你的评语写的挺有意思,所以忍不住发表一下拙见。你怎么找到报社来了,事情没那么严重吧?”叶夏这才缓和了语气,嘴角一抿:“我没这么无聊。我是为公事来,不是为了找你兴师问罪。”
他哦了一声,若有所思道:“是来登广告的。左边第三个门就是主任室。”他指给她方向。“谢谢!”不知道为什么,她老是要对他说谢谢。“我在二十楼工作。”他临上电梯时说了一句。叶夏莫名其妙,这人还真挺自来熟的。
等叶夏办完了事出来乘电梯下楼,电梯在二十楼停了下来,他走进电梯。看见她,他笑了一下,打趣道:“真巧,又见面了。”叶夏只瞄了他一眼,没有说话。“事儿办完啦?”他又问了一句。叶夏这才嗯了一声。
电梯中只有他们两人,说话尴尬,不说话更尴尬。他从上衣口袋里掏了张名片给叶夏,叶夏接过去,有些诧异的看着他。
“有什么好笑的?”他不解的看着她。叶夏板着俏脸道:“我和你好像并不认识哦。”他奇怪的看了她一眼:“认识还用得着递名片吗?你自己不是也在书里夹了张名片。”
这回轮到叶夏愕然,无奈道:“我一时找不到书签才拿名片当书签,你总不会以为我是故意的吧。”他挑了挑眉,没发表任何评论。
叶夏看了眼名片上的名字,他叫舒岩。“你就是舒岩?”叶夏吃惊的问。“如假包换,怎么,你听说过我?”他有些诧异,显然不相信自己有这么高的知名度。
叶夏告诉他,她看过他们的报纸。“其实我只是文化版的实习编辑。”他谦虚的说。叶夏见他有点似笑非笑的看着自己,总觉得他有点不怀好意,电梯门一开,她就走了出去。舒岩纳闷的看着她的背影,觉得她像个刺猬似的,随时随地准备扎人。
在这个城市里,除了叶蓝之外,叶夏没有任何朋友。大学毕业后,她和所有同学全断了联系。周围充斥着各种各样的陌生人,在叶夏看来,所有人都是陌生的,哪怕是那些天天见面的同事。
叶夏也从来没有想过结婚。结婚,不太适合她们这样的都市边缘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是个亘古不变的真理。叶夏自认没有勇气挑战真理,也没闲钱用来结婚。
一到夜晚她就会想起某个人,就像不可避免的孤独,总是在午夜时分弥漫着她的整颗心。直到进了酒吧,淹没在声色世界中,她才稍微感觉到自己是真实存在的,而不是虚幻。
周末的晚上,叶蓝刚买了一套高档彩妆,给自己和叶夏化了浓浓的烟熏妆。叶夏打量着镜子中的自己,黑黑的眼影、深紫的唇色,细眉飞挑,妖娆的像《聊斋》里的妖精。
叶蓝比叶夏更妖媚,更像妖精,还连说好看好看。叶夏打趣说,她俩这副打扮去酒吧,没准会被人当成坐台小姐。叶蓝打包票说酒吧里有她很多熟人,保证不会发生意外。叶夏信了她的话,和她一起去酒吧。
她俩往吧台上一坐,立刻吸引了无数目光。叶蓝是美女,几乎所有的男人都在看着她。她熟视无睹的点了杯啤酒,叶夏则点了杯五颜六色的鸡尾酒。坐了不多会儿,叶蓝被人请去跳舞,叶夏一个人坐在吧台边看那些男男女女在流光溢彩、纸醉金迷的氛围里疯狂舞动,隐隐觉得有种压抑的孤独感。
她并不喜欢那些在光怪陆离的灯光下变得五颜六色的红男绿女,只喜欢一个人喝酒,偶尔和调酒师聊聊天。但是叶蓝说,她这样更有风尘味,是欲擒故纵。叶夏嗤之以鼻,反唇相讥说叶蓝和那些花花绿绿的人群魔乱舞,过足了堕落的瘾。
越是热闹越孤独,这是一种无法言说的状态。就像痞子蔡说的那样,寂寞是那种无法把内心感受与人沟通的心理状态,而真正的寂寞,是连自己也忘了喜欢一个人的感觉。
叶夏枕在吧台上,看着酒杯里的鸡尾酒,有着奇异的色彩,随着搅动,一点点融合,最终混为一种暧昧的颜色。家明,你在另一个世界好吗?我好想你啊。她在心里默念着这句话,他去世已经三年了,她从没有忘记过他。他总是在这样不经意的时候,无声无息的出现在她的脑海里。
她的眼角有一个水滴型的水钻贴饰,泪一样的闪烁着奇异的光芒,让她看起来媚惑慵懒,忍住想哭的冲动,调整情绪,一侧目,看到舒岩和两男三女从门口进来。
没想到,他也会来这样闹哄哄的场合。叶夏心里忽然升出一个坏念头,想要捉弄他一下,于是侧过身以一个风尘味十足的姿势向他打了个招呼。舒岩看了她一眼,眼中满是疑惑,没认出她来。“金`瓶梅!”她提醒他。他这才恍然大悟,向她点点头。
和舒岩同来的两个男人显然对他会认识叶夏这样妖娆前卫的“辣妹”相当感兴趣,一个劲的冲他挤眉弄眼,舒岩不禁有点尴尬。
看得出来,他不常来这种地方,和周围的人群有点格格不入。他的衬衣那样干净洁白,适合出现在任何言情小说的浪漫场景里,就是不该出现在光怪陆离的酒吧。
叶夏不想研究他,转过身和调酒师小K聊天。“今天你好抢眼。”小K笑着说。叶夏笑了一下:“是刺眼吧。叶蓝在这里,谁会比她更抢眼。”“你和她不是同一种类型啦。”小K边说边擦着手里的酒杯。
“我就这么逊吗?”叶夏开玩笑的问。事实上,她的确没有叶蓝漂亮,对这一点她确认不讳,也不介意,叶蓝不仅是她的亲戚,也是她最好的朋友。
小K笑笑:“不是这个意思。怎么说呢,她是带刺的玫瑰,你是……兰花。”“你少恶心我,我有这么土吗。”叶夏故意这么说。“我可没说你土,兰花的香是王者之香,种在深山里非常稀有,但不是人人都能欣赏。”他和叶夏说话,眼睛却不自觉的瞟着叶蓝。
叶夏听他这么说,也不管是真是假,开心的笑起来:“你真会说话,不过我看你和大多数男人一样,对玫瑰更感兴趣。”她早就看出来,小K喜欢叶蓝。果然,小K笑着叹了口气道:“能远观就不错了,她是高高在上的公主。”叶夏淡然一笑。
“那边有个男人看了你老半天。”小K悄悄指给叶夏看,叶夏顺着他指的方向望去,那个男人正是舒岩。
叶夏故意举起酒杯向他示意,他却皱着眉。叶夏不以为然,喝了口酒。她翘着腿坐在吧台旁的椅子上,忽然觉得自己有点像《风月俏佳人》里的薇薇安,薇薇安有个经典的动作就和她现在一模一样。
叶夏去补妆,从洗手间出来,舒岩恰好也从男洗手间出来。“这世界可真小啊!”叶夏主动和舒岩说话。“你常来这种地方?”舒岩反问了一句。叶夏斜了他一眼:“什么叫这种地方?这里是合法的公众场所,成年人都来得,又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去处。”
她一看就知道他是个乖乖仔,从小的好学生好孩子,规矩古板、循规蹈矩。对这样的人,叶夏向来敬而远之,受不了他们身上散发的陈旧腐朽的学究气。好比故纸堆里的出土文物,价值似乎挺高,却不知沾了哪朝哪代的霉菌。
尤其他看她的眼光像看个失足少女,一脸的惋惜。大概在他看来,她就像《堕落天使》里的某个人物,在都市丛林里游走飘荡、阴魂不散。
人们有时候会喜欢探索一些神秘的事物、或者和自己性格不同的人,从而获得一种心理上的满足感。这就是现代人的悲哀,用各种盔甲把自己包裹的紧紧的,生怕受到伤害,一回头却又不遗余力的试图窥探别人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