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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生活 十一年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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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年后,15岁的我已经是亭亭玉立的少女,当初的猜测没有错,这个身体绝对是美人坯子,事实证明了一切,镜子前的少女,乌黑亮泽的长发披在身后,
头上扎一个天蓝色的蝴蝶结,白里透红的脸蛋,显出生命的活力,大大的眼睛在长长的睫毛映衬下忽闪忽闪的,像天上的星星一样闪闪发光,可能由于营养良好的关系,少女的身体发育得很好,高挑的身材,纤细的腰身,胸部发育得尤其的好,已经有S型的样子,似乎还会有发展空间,看着眼前这个美丽的女孩,谁还会相信,这就是11年那个瘦弱的小不点。没错,这就是我了。转眼间,我已经在这里生活了十一年了,这十一年的生活可真是……没有办法用形容词来形容。
还记得,我醒后的第二天,我就开始了真正的“新生活”。先从语言开始,来到这样一个地方,语言问题是首先要解决的问题,虽说,我也是个大学生,可那半吊子的英语水平,自己心里清楚。左伦亲自教我,因为没有更合适的人选了,从说开始,由浅入深,当他发现我很有天分的时候,尤其是写,他很是震惊,也很高兴,也许是由于身处环境的影响,可能还有点基础的原因,用了半年的时间,我就能够很流利的和他英语交流,写信,看书(简单的)都可以了。忘说了,从开始教我,左伦就再也没有流露出初见时的温柔,他冰冷的常常让我觉得,眼前的他和初见时的他根本就是两个人,真怀疑他有个双胞胎兄弟。后来才知道,他就是那样的冷漠,冷漠的他才是正常的。初见时的他才是不正常的。
我似乎没有过一个正常小孩子该有的童年,反而对于我的早熟,左轮倒是一点也不在意,他都不在意,我也没有必要去扮演一个小孩子。我学了好多的东西,就像他说的,想要生活变得不那么无聊,就给自己找点事做。在我无意间唱歌的时候,他发现了我的音乐天分,于是我学了钢琴和小提琴,又在我闲得无聊画画的时候(以前上小学时学过素描),他似乎又发现了我的绘画天分,于是,我又开始学画画,素描和油画。在我吃腻了西餐,自己下厨做东西吃的时候,他又发现了我的厨艺,哎!我从此就得自己做东西吃,不光得做给自己吃,还要做给他吃,天天都得变换花样,换到后来,我实在是换不出来了,就差上人肉了,唉!我那个悔呀!我真是欲哭无泪。
大约我七岁的时候,无意间进入了一个很大的房子,令我震惊的是,房子里放的全是书,高高大大的书架,和我们学校的图书馆有的拼了,那么所书,居然什么涉及了各个方面,连金属冶炼,医药,甚至连唐诗宋词的线书都有。惊讶得我半天嘴都合不上。这看看,那翻翻。连他进来都不知道。他看我一副兴趣十足的样子,也没有责怪我不经他的同意就乱闯。他的一句话,让我立马就后悔进来了,他站在门口半天后说:“如果想看,就像帮我整理好,这里的书是我随手放的,没有规律,你把它们整理好吧,再看吧!给你三个月的时间整理。”说完就走了。他走了,我却傻了,虾米,整理,这么多,我想死的心都有了,真是好奇害死人呀!怎么办!他已经发话了,怎么办,我只有照做了。
接下来,我除了学习应该学的东西,剩余的时间就呆在那间书库里开始了整理书籍的生涯。按英文字母的排列顺序,做了26张卡片,这只是大体分类,然后又按内容分为了,文学,艺术,宗教,技术,生物,饮食……等分好,就开始给树挪地方了,那么多书,只好一天移一些,他偶尔也会来帮忙,他好奇地问我这样分类是谁教的,我只有说自己想的。开玩笑,我大学的专业就是图书馆管理,这还不是小菜,要有台计算机,我还能给你做个图书管理系统出来。经过我不屑的努力,终于用了不到三个月的时间,那一大堆杂乱无章书,变得井然有序了。现在想找什么只要说是什么类的,什么字母打头,开快就能找到相应的书架。左伦很满意我的表现。他说我总是能让他很惊喜。书整理好我才发现,居然有五万多册,我不禁感叹,他还真有钱。其中英文,法文居多,但也有很多中文书,不过大多是繁体字,不过对于我来说,也不是件很困难的事。不过法语可就没那么简单了,以前又没学过,而且法语太难,我学得很困难,连换了好几个老师,最后,他不得不亲自上阵,可能他那张脸的震慑力很大,虽然还是很困难,但效果好了很多。学了差不多两年,我才能比较流利的讲话,看书还是有些困难。但不得不说,他的耐心真的很好,我的问题很多,他会不厌其烦地给我讲。在这点上不得不说他是一个很好的老师。
还有一件让我很震惊的事,就是八岁那年,他出门了一次,记忆中那是离开最久的一次,大约走了一年多,回来的时候,带回来一个中国女人,那女人长得很漂亮,她带来了一个古筝,一看就知道是把好琴,但我只是觉得那是把很漂亮的琴,从此我又多了一项课程:学习弹筝,她还教了我写毛笔字,使柳体,虽然以前没怎么学过,字体还是认识。我对这个女人很好奇,但我也知道该问的问,不该问的不问。她也不怎么和我说话,除了教我东西以外,这个白天是我的老师,晚上是左伦情人的女人,在这住了两年,就离开了,至于去哪了,和她是谁,我始终都不知道。她的离开,并没有搅乱我们的生活,左伦对她的离开,表现得也很冷淡,似乎走了个与他毫不相干的人。这一点,我早就习惯了,从我醒来后不久,他就经常带女人回来,各种各样的,但都不会长久,似乎这个中国女人应该是时间最长的,从我知道的来看。我从刚开始的惊诧,到愤怒,到淡然,再到习惯。看着他身边的女人一个接一个的换,我就越来越觉得他孤独的可怜,他用他的方式驱赶孤独。他是个可怜的男人。所以我对他的所作所为用四个字形容:不闻,不问。
十年里,该学得不该学的似乎自己都学了,可学这些有什么用呢!可能真的是太无聊了,生活平静的就像一潭死水,看书,写字,弹琴,下厨,这就是我生活的全部。直到很多年后我才真正觉得,这十年才是我生命中最平静的十年,最纯粹的十年,甚至会感叹,如果还能从头再来的话,我宁愿永远这样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