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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第一百二十三章 ...

  •   落花花瓣几许,零落于窗前,煮着新茶,又与挚友并肩,真当让人叹道:“这浮日偷闲,果然是好不快哉!”
      是夜,裁缝铺里的下人就将郑修染定给都部鸮的衣物送了过来,竟还不止一套,都部鸮粗略的看了看,发现其颜色与样式都与郑修染身上的棉白锦衣相似,竟然不是成衣,想来,应是裁缝铺子里的裁缝们连夜赶制的。
      但都部鸮对这些身外之物历来不讲究,只是淡淡接过便随手放在一旁。
      倒是郑修染兴致颇高,临睡前,还问了都部鸮几次,他道:“砚秋你要不穿上试上一试?”
      “若是不合身,也好让他们再拿回去改。”
      都部鸮刚刚沐浴过,透薄的里衣上有点点润湿,他披散着发端坐于床沿,摇着头不甚在意的说道:“明日总归要穿的。”
      郑修染这才罢了,转出去躺于软榻之上,时不时的和都部鸮说着话。
      而为何都部鸮如今还宿于郑修染的床榻之上呢?
      大概就是因为郑修染觉得这种与人同宿一房的感觉还太过新奇罢了,毕竟他还从未有过这样的体验。
      又或许是碍于都部鸮身上的伤口还未好全,总之,都部鸮就是这么堂而皇之的睡在了郑修染的床榻上。
      前夜还月朗星稀,这后半夜却下起了小雨,窸窸窣窣的一直快到天亮才停。
      都部鸮醒得很早,待他穿好衣裳走出门时,郑修染都还未醒。
      都部鸮本穿惯了黑衣,这乍一着棉白锦衣,便衬得他那高大得异于常人的身形愈加不俗,许是郑修染特意叮嘱过,他这身棉白锦衣没有广袖,而是改成了简洁的劲袖,他一边走,便一边垂着眸子缠着另一袖口的缎带。
      “砚秋公子。”胡三转过回廊,见了都部鸮见礼道:“怎地起得这般早?”
      “醒了便起了。”都部鸮理了理袖口,淡淡答道。
      “那公子他也起了?”胡三问道。
      “还未,不过眼下这时辰尚早,任他睡罢。”都部鸮顿了顿,又反问道:“你可知公子,将我的银枪存放于何处?”
      “银枪?”胡三愣了瞬,末了又恍然大悟般的一巴掌拍在自己额头上,才道:“对,是有一柄银枪!砚秋公子随小的来。”
      都部鸮跟着胡三在回廊间几弯几拐,最后停于一间房门外,三胡推开门指着里面道:“砚秋公子的银枪就在里面。”
      都部鸮点了点头,轻嗯一声便越过胡三往房里走去,却见那房间正中的矮桌上横躺着一柄泛着凛凛寒光的银枪,正是自己的绝音枪!
      倏地。
      都部鸮暮然抬起脚尖点踩在绝音枪尾上,霎时,泛着寒光的枪头就上翘起直扑他面门而来,鬓边发丝惊起,未落,绝音枪便被都部鸮稳稳的握在了手中,浅色琉璃眸在绝音枪上一扫而过,又见他薄唇轻勾,这便出了房门。
      谢过胡三,都部鸮便握着绝音枪往院子里走。
      夜里下过雨,晨间的空气就愈发清新,不知是不是都部鸮的错觉,他一呼一吸间,竟还隐隐闻着些淡香,这股淡香应当雨水与这院中不知名的花香糅合在一起的味道,真真是沁人心脾。
      都部鸮寻了一处开阔地,他阖着眼静立了片刻,周身温润顿消,这才练起绝音枪来。
      只见他一个势起,银色的枪头就“唰——!”地一下划破虚空,或扎,或刺,或点,或拨,或挑,或拦亦或缠,这长愈八尺的绝音枪在都部鸮手中轻若无物似与他人合二为一般!
      枪随人动,人亦顺枪走,其招不乏大开大合,其势亦不乏稳阴诡谲,实属令人见之生畏,又叹其变幻莫测、万化无穷!
      都部鸮懈怠数日,眼下正练得正酣,却不料郑修染的声音陡然从身后传来。
      郑修染道:“砚秋你收敛着些,这伤口才刚刚愈合,你可别再碰着了。”
      都部鸮恍若未闻,待一个收势之后,又将一身令人生畏的森寒敛去,这才转过身来看着他,略带笑意的道:“公子何时来的?我竟未曾发现。”
      “唔~”郑修染伸了个懒腰,有些随意无辜的道:“我刚来。”
      “砚秋这算练完了罢?同我去吃早饭?”
      还不待都部鸮开口,郑修染又道:“这身衣裳瞧着还不错,很衬你。”
      “嗯。”都部鸮点了点头,走近了些,才回道:“公子先过去,我再去梳洗一番。”都部鸮将绝音枪收握于背后,看那枪比他还人高,但他人却又与那枪一般挺直。
      不知怎地,郑修染就突然想起了那曲儿话本里的饮烈酒过千山,纵白马跨银鞍的盖世英雄来。
      他半敛着眸子仔细看去,心道,没错,若那曲儿话本里的盖世英雄当真存在的话,那么,他肯定一如眼前的都部鸮这般,眉目英俊硬朗极其刚烈,手持八尺银枪若无物,再合着那一身摄人心魄的凌厉气势令人折服!
      待都部鸮再去梳洗回来,又见郑修染正静静地坐在窗棂边矮桌边,他垂着眸子应是又在摆弄着什么精贵的珠宝首饰,这一连数日相处下来,郑修染修缮珠宝首饰的技艺他可是见识的,略一思忖,当下他便唤道:“公子。”他又指了指另一桌上热气腾腾的饭菜,接道:“先用饭罢,你手上的活计也不急于一时。”
      珠宝首饰大多生得繁复而精贵,所以这修缮的活计自然也快不到哪去,这几日郑修染虽都未去店里,但他在这别院中可也未曾闲有多时,他时常是与都部鸮说着话就渐渐没了声音,全身的精力都集中到了手中的活计上,而每每这时,都部鸮都不会打扰他,甚至在他多时不挪位置时还轻手轻脚的替他斟了盏茶过去。
      而之后待活计差不多时,郑修染又似如梦初醒般笑着向都部鸮说:“抱歉,是我太入迷了些,你应当觉得闷了罢?”
      “没有。”都部鸮往往摇着头这样答道,而后还不忘叮嘱似的说道:“不过公子你喜爱归喜爱,可这做起活计来还是要注意休息的,不然累坏了身体,难受的可还是你自己。”
      而这时,郑修染往往就会打着哈哈笑道:“这点活计累不着我的,砚秋你是没见着我之前,制那个点翠龙凤冠时候,那才叫你知道什么叫废寝忘食!”
      “还有上次接了位夫人的活儿,那首饰繁复得,可把我累得够呛!”
      “......”
      如此之类,举不胜举。
      “嗯,这就来。”好在一连数日下来,郑修染对于都部鸮的话,多少也听得进去了,只见他小心的将手中的首饰放于工具盘正中,末了还小心的抚了抚,这才站起身来。
      闻见桌上的饭菜,他又一脸享受道:“好香啊,胡妈妈果然好手艺!”
      都部鸮笑着将盘中的红筷递过给他,道:“既然公子觉着得香,那一会便多吃些罢。”
      这话有一说一,郑修染的身形自然是比不上都部鸮硬朗的,但他那身形在中原也称得上寻常,纵然是看起来清瘦了些,但合着他那一身得体的棉白锦衣来看,该有的线条他都还是有的,倒也未真的差到哪去。
      而都部鸮故有此言,不过是他前几日见郑修染用饭甚少罢了。
      “嗯,这是自然。”郑修染正含着一口粥,含糊不清的说道。
      与之相比,都部鸮倒显得有条不紊,不过鉴于这早饭太过清淡,他也未用多少就是了,才觉肚中有了七八分饱便停下了筷子,饮着茶,待郑修染放下碗他才道:“公子,一会我要出去一趟。”
      “出去?要做什么?”郑修染想着之前胡三的话,以为都部鸮是要去找之前追杀他的仇家报仇之类十分危险的事,便有些不放心道:“你右臂上的伤可还未好全。”
      “公子放心,我不过是出门取点东西罢了。”都部鸮似乎被郑修染脸上真心流露出的关切所取悦,当下便勾起了薄唇,浅笑着接道:“不过就是地方有些远,来回可能要废些时间。”
      郑修染见都部鸮面色如常不似作假,便点了点头,了然问道:“那可需我差胡三驾车送你过去?”
      “无需,我骑马去便可。”都部鸮不禁失笑,又道:“但公子你的好意我心领了。”
      从表面上看,这乘车与骑马不过是两种再寻常不同的赶路方式而已。
      但在都部鸮看来,其中又多了些别的,比如,高墙的内外之别。
      高墙内花团锦簇,不经风雨,也能获得从容安定,而高墙外却满是流离奔波,只是为了生存,就要拼尽朝夕。
      都部鸮不是个容易感伤的人,但他却也清晰的明白,郑修染,便是高墙内,而他,则在高墙外。
      不知怎地,都部鸮心底此时暮然地生出了几缕他从未体会过的酸涩,但还容不得他细细品鉴,便又在下一瞬消散在了郑修染那洁净明朗的笑意里,不留一丝痕迹。
      “那砚秋你要快去快回。”郑修染替都部鸮斟了盏茶,举杯相邀道:“也莫要忘了你答应过我的,要与我一同去沁音会馆听曲儿。”
      这还是日前的事,当时因两人同观孤本起了兴致,郑修染才有此提议,而都部鸮当时也未多想,只当他玩笑便随口就应下,但眼下来看,郑修染不是玩笑,他是当了真的。
      “嗯。”都部鸮举杯与之相碰,一饮而尽后,又才道:“我会尽快回来的。”既然郑修染当了真,都部鸮便也不想拂了他的意。
      “那我这便出门了。”都部鸮起身握起绝音。
      “我送你。”郑修染也站起身。
      都部鸮见状却摇头拒绝,他一手轻拍在郑修染肩头,示意他不必起身,又才道:“记得公子你曾说过,你我二人之间是无需这般客气的。”
      “我这便走了。”
      “公子记得做活计时,切莫太过沉迷。”
      都部鸮认真的看着郑修染,语带笑意道:“待我回来,定然送你一件好东西。”
      不待郑修染反应,都部鸮便握着绝音枪转身出了门。
      而郑修染望着都部鸮渐渐消失的背影,脑海中竟有瞬间的空白,这一时,他竟失了反应,他不懂,自己肩头上明明还留有都部鸮手掌宽大的厚重感,为什么他人,转眼便看不到了?
      常有人道:“人生本是一段由生到死的旅途,我们都行在路上,与人相识便算得到,而与人挥别就又算是失去,一次,又一次,一次,又一次,如此循环往复,直到死亡。
      简而言之。
      可能人就是在一次次的失去中迎来了死亡。
      所以,才更让人辩不清,究竟是失去更难过,还是死亡更痛苦。
      抑或,正是有了死亡的痛苦相衬,才有了失去间乍现的别致体验?
      管他呢!
      郑修染摇了摇头,想着这分别与他何干呢?明明都部鸮承诺了会回来同他去听戏的!
      所以,郑修染又坐回矮桌边拿起了残缺的首饰做起活计来。
      都部鸮出了别院门,便从胡三手中牵过了一匹马,这匹马很是普通,但却是郑修染这别院里唯一的一匹马,平日里,胡三就骑着它跑腿进城里买买东西。
      都部鸮一手握着绝音枪,一手牵着缰绳,再一个转身,他便端坐于马背之上,轻夹马腹,又听他轻“呵——!”一声,马儿便扬蹄跑了去。
      初夏骄阳似火,但好在清风微拂不燥。
      都部鸮谨慎惯了,所以他这刚进了城,就随意寻了个客栈,将马儿栓在马厩,又隐了形迹,才往他原本早该归去据点赶去。
      这据点在香山城中相对清冷一些的深巷后街里,三五间两层小楼连在一起,远远看去,竟是与那寻常客栈神似,可奇怪那门口却未悬挂招牌,只有二楼临街的窗棂外飘着个十分粗糙的酒幡。
      门里不时有人来往,看上去也没有什么特别,都却放着近在眼前的正门不进,绕去了后门。
      却见那后门口放着一方矮桌,桌边坐着个头戴着竹笠正端着个豁口茶碗饮茶的男子,见了都部鸮,那男子眼皮都没抬,只是沉着声问道:“归处?”
      “天字十三。”都部鸮答。
      “来处?”男子又问。
      “丙子芦苇江。”都部鸮又答。
      “原来是贵客,里面请。”男子话音刚落,身后紧闭的门便打了开来。
      都部鸮淡淡颔首,便越过男子踏入门中。
      那男子便是这据点的守门人,他问的来处与归处是这据点的入门口令,你若答对了,便安然无恙进门,你若是答错了,死了又有谁在意呢?!
      反正这据点里住的人没一个好人,尽都是做的些刀头舐血的买卖,多一个或少一个的,又有什么关系?
      而都部鸮说的“天字十三”是他在据点里的房号,可房号自然谈不上隐蔽,毕竟这据点有来有往的难免错报。
      所以重点就在于都部鸮后面这句“丙子芦苇江”,才是进门的关键。
      其中“丙子”二字是据点掌柜按你入住的时日随意定下的,而后面的“芦苇江”在据点里则意味着你的功力高低。
      芦苇江、红松林、白水河、碧波滩、落阳坡功力高低便以此类推。
      关于芦苇江,据点里有个不可考究的说法,说其之所以被放在首位,是因掌柜之前与芦苇江有某种说不清的渊源,所以才故有此分。
      而于据点掌柜而言,这芦苇江三个字,到底是人是物还是单纯是个地名,谁都不得而知。
      但守门称之所以称都部鸮为贵客,则是因他自己在据点里也属芦苇江一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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