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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再会 太白哥,又 ...
自从那次和李太白聊了几句之后的一个星期,杜子美都没有见到李太白,虽然有点小失望,但是高二繁重的学业也确实让杜子美无暇顾及这么多了。晚自习结束的时候他还有几张试卷没有写完,索性把剩余的试卷一丝不苟的折成小方块塞进裤口袋里。
舍友王季凌总是打趣他这个人古板固执的过分,一点豪情没没有,非常无趣。杜子美听了也只是一笑置之,并不给予理会。
推开宿舍门的时候王季凌还没回来,杜子美在打开电脑和立刻开始写卷子之间犹豫片刻,还是决定先上学校论坛看看能不能找到什么关于李太白的琐事。
这还是杜子美自李太白高中毕业前往远方去真正的长安的时候,第一次在论坛里搜索李太白的大名。
之前杜子美总认为李太白作为他从小到大的追逐目标,自己对他的各种事情应早已了如指掌,可能论坛里有什么自己没听过李太白讲过的新鲜事,那也都是别人之口,没有他亲口讲出来的有真实感。
杜子美总认为自己虽然也爱舞文弄墨但也没什么文人自作清高的毛病,却偏偏在这种小事上固执不已。如果不是因为时过境迁后再相遇时李太白身上的变化既明显的让人无法忽视,又偏偏模糊的让人说不出来究竟是哪里变了,杜子美觉得自己可能这辈子都不会有通过论坛来了解李太白往事的念头的。
只是想到这里他又忍不住悲伤,真是的,再怎么会就从曾经的无话不谈到现在连那人身上的经历都要从网络上才能略知一二了呢?
李太白毕竟是当时一中的风云人物,当搜索结果出来的时候杜子美都被吓了一大跳,粗略一数竟都上百条有余,虽然“啊啊啊我好喜欢那个高二(1)班的李太白啊啊啊”这种全篇示爱内容的帖子占了绝大多数,但也着实有不少杜子美从不知道的故事,比如曾经有个不学无术的小太妹痴迷于李太白的颜值,又因为听说他喜欢写诗,就特地写了一篇狗屁不通的告白诗给李太白,还大声的在他面前读了一遍,据说那首情诗极其肉麻,在场的人鸡皮疙瘩都掉了一地。但是被告白者极其淡定,甚至还随口接着最后两句的韵脚接了两句礼貌而决然的回绝诗。
当时那个小太妹压根没听懂李太白回的诗是不同意还是怎样,当周围几个人忍不住笑了才意识自己被人家拒绝了,那个羞的,直接就跑回班了。据说后来奋发向上,还因为可怕的上升速度做过一次传授学习方法的演讲,还留下名句永传二中:“我再也不想连别人对我的告白回复都听不懂了呜呜呜呜。”
杜子美在论坛里泡了半天,恨不得把有关李太白的全都看个遍。彩虹屁也好示爱也罢,只不过是用不同的方式来肯定李太白的人格魅力罢了,作为从六岁粉到现在的杜子美而言,这些话在心里泛起的并不是酸涩,而是甜蜜。
“我就说嘛,太白哥最棒了。”杜子美念叨着,“才华横溢,人又张扬潇洒,怎么会有人不喜欢他呢……”然后心满意足的关上了电脑,从裤口袋里抽出了硌了大腿半天的试卷块块,全神贯注的写了起来。
停笔的时候李太白整个人已经困得眼皮都在打架了,他一边打着哈欠一边粗略的重新把写出来的东西浏览一遍,确认没什么大问题之后就果断的点了发送,直到看到对方“不错!特别好,明天我一定去跟老板说说!”的肯定回复,紧张的神经才松弛下来。一阵浓浓的困意袭来,李太白趴在桌子上,沉沉的睡了过去。
这觉并不安稳,模糊又遥远的梦一个接着一个。先是一只浑身都镀着金的信鸽,在阳光下熠熠生辉,金鸽腿上绑着同样金光闪闪的信件,梦中的李太白迫不及待的解开绑信的绳子,扫了那信两眼就欣喜若狂的欢呼起来。
后来场景发生变换,他仿佛又置身于开满牡丹的花园里,耳边是仙乐阵阵,整个人似乎都飘飘然起来。
最后是在一片白莲池的小舟上摇晃,小舟上有方桌一张,方桌上是笔墨纸砚,那小舟晃啊晃,却仿佛永远晃不到尽头。
“喂,子美,你说人生的尽头是怎样的?”王季凌不知什么时候回来了,当杜子美从浴室里出来的时候,他正盘腿坐在床上,嘴里叼着根棒棒糖。
“不知道,每个人的尽头应该都不一样吧?”杜子美一边擦着细软的湿发一边随口答道。
“我觉得不是,”王季凌咔嚓咔嚓把糖嚼碎,把棒子精准的呸到了垃圾桶里,“无论是谁,走到尽头的时候都应该是苦涩的。”
“为什么?”杜子美擦完头发又把毛巾规规矩矩的放了回去。
“因为死亡永远是让人痛苦的事情。”王季凌一本正经的说,“如果有人觉得死亡才是解脱,是幸福的,那往往证明他死前的生活也并不如意,所以他的尽头也依旧是痛苦的。”
“有点意思,”杜子美想了想,“但是也有问题。”
王季凌原本只是想随便找杜子美唠唠,刚刚的解释也是他随口胡谄的,见杜子美这么认真,他也一时间来了点兴趣:“此话怎讲?”
“绝对本身就是一种错误,尤其是于哲学而言。”杜子美信誓旦旦的说,“当年政治老师就是这么教的,题目里只要出现‘一定’‘必须’,十有九错。”
王季凌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摆摆手说:“行,你牛逼哈哈哈哈。”
之后的日子里依旧是一整天满满的课和数不完的卷子。当杜子美略显疲惫的把卷子塞进书包,准备去食堂吃完晚饭再回来上晚自习的时候,一个心心念念了几天的身影突然出现在校门一侧冲他打着招呼。
是李太白。
杜子美感觉全身的细胞都活跃起来,疲惫的神情烟消云散,随着零星几个走读生出了校门。
“请你吃饭啊。”李太白笑眯眯的对杜子美说,那幅红光满面的样子即使他不说,杜子美也大概能知道是发生了什么好事情了。
果不其然,当杜子美跟着李太白在一家环境还不错的小餐馆坐下的时候,李太白就迫不及待的说了自己身上最近发生的事情。
其实在杜子美还是个屁点大的小孩的时候,李太白就已经有了想去西安闯荡的雄心壮志,原因是听小区里老一辈的人说那里是最繁华最热闹的地方,还有一家家喻户晓的牛逼企业——李唐集团。
李唐集团撑起了整个西安和周围城镇的繁荣经济,同时也是唯一一个政治经济两足插的企业,是所有有志青年向往并且想要进去一展身手的地方,当然了,李太白也不例外。
当时长安小区里的孩子们都对这个神秘的地方充满了好奇,还给它取了个绰号,叫长安。
长安小区本是因为建设者希望这里可以长长久久的太平安宁才取的名字,而在这些孩子们的眼里,这个鸟语花香的小区就是人间最美好的地方,所以当听李太白向他们绘声绘色的描述他从老一辈口中听来加上他自己的一点点想象中的西安时,孩子们便异口同声的问:“是比我们小区还美好吗?是比我们小区还漂亮吗?”
李太白一开始还解释几句,说西安比这里还漂亮还繁华,只可惜年纪尚幼的孩子们根本想象不到,最后还是固执的认为那里是“长安”,李太白烦了,也就不给予纠正了。
后来李太白高中毕业,在志愿表上野心勃勃的填了一所长安的大学,希望在那生根发芽,有自己的一片天,杜子美也就渐渐失去了与他的联系。
李太白说,他前几天给在李唐集团当了一个小官的好友写了封信,希望他可以帮忙向那里的boss举荐一下他,还附带了自己的几份文学作品,好友也答应了。就在昨天,他收到了李唐集团的offer,对方表示很看好他,还希望他后天可以过来参加面试。
李太白讲这些的时候脸上满是骄傲和喜悦,杜子美也情不自禁的为他高兴,但却又在内心深处蔓延开一丝惆怅。
太白哥,又要走了。
呜呜呜太白哥又要走了只留子美独守空房(啊不是)
下一更大概在晚上七八点吧
科普时间!
王之涣,字季凌
小太妹的事情是虚构,目的是突出人物性格和为下文的xx情节做铺垫
唐朝时都城为长安,今陕西西安
重点:本文是古代的事套现代的壳,任何涉及政治的事情皆跟现代无关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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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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