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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顾千年 ...

  •   来参加预展的人络绎不绝,大部分都是为了来一睹黄金合欢花吊珠簪的真容。
      很多资深的藏家跃跃欲试,准备在拍卖当然一展身手;喜欢汉文化的人也组团前来,竟然开展起了现场讲学;还有很多完全不明所以的,跟着舆论的风口,来感受一下被传的神乎其神的发簪的魅力。
      预展五天,总共接待了3万人次,按照登记意向统计,冲着发簪前来的有30%,那就是1万人。
      这是一场大众瞩目的拍卖,媒体也早早到场等在拍卖场外,准备一结束,就去采访今天拍到发簪的人。
      果然,现场如预期一样,三千人的拍卖大厅座无虚席,很多不太著名的买家只有拿着号码牌站在最后,看看今天是否有运气得到宝物。
      “这是我们本场的最后一件拍品,黄金合花光吊珠发簪,起拍价500万元整!”
      “0091号买家出价550万!”
      “1314号买家出价600万!”
      ……
      “0307号买家出价700万!”
      “9966号买家出价700万!”
      “现在场上最高价700万元整!”
      拍卖师扯着嗓子喊着,生怕后面的人听不见。
      “还有要加价的吗?”
      “0520号出价800万!”
      “哗——”
      全场一片哗然,所有的人都以360度转头的方式寻找这位买家。
      “这么多人对它有兴趣,我们上半年的拍卖任务肯定可以圆满完成。”
      商量坐在委托席上小声的跟谢子吟说。
      “专心点,小心言总回去收拾你。”
      商量吐了吐舌头,继续记录着价格走势。
      “还有加价的吗?
      800万一次;
      800万两次;
      800万──”
      “1314号买家900万!”
      “嚯──”
      “0520号买家1000万!”
      “现在场上最高价1000万!
      1000万一次;
      1000万两次;
      还有加价的吗?
      1000万三次!”
      “咣──”
      拍卖师手起锤落。
      “恭喜0520号买家,以1000万的价格拍得黄金合欢花吊珠发簪。”
      大家随着拍卖师的手势望去,买家竟然是一个20出头、打扮时髦的小姑娘。
      “这不知道又是那个有钱人家的孩子,出手这么大方。”
      “年轻人喜欢这种传统文化的首饰还是不错,传承有希望。”
      在场的人交头接耳着。
      这位年轻阔绰的姑娘叫朗月,是朗氏集团的千金,刚从国外回来。
      朗氏集团靠服装起家,现在已经上市,下面有不同服装类型的品牌若干,还有一大把海内外知名的独立设计师。
      近几年,国潮兴起,年轻人们开始喜欢汉服汉饰,但汉服饰的生产制造还处在比较初级、松散的阶段。
      朗氏集团看准了这块市场,准备着力打造一个一流的汉文化品牌,集结各路有志之士,填补市场空缺,复兴汉文化,传承民族特色。
      拍卖完事后,朗月到提货区拿了货,出门就被一群记者围了。
      “藏家你好,看您这么年轻出手如此阔绰,这笔钱是您自己赚来的吗?”
      “我爸给的!”
      “藏家您好,您花重金拍得这支发簪,那您喜欢吗?”
      “不喜欢我在这儿耗一下午,去做美容不香吗?”
      ‘现在记者什么水平,这叫问题吗?’
      朗月翻了一个大白眼。
      “藏家你好──”
      “我不好!
      你们再这样围着,我就中暑了!
      小伍,开道!”
      “是,小姐!”
      小伍是朗月的司机兼保镖。
      他一手护着朗月,一手把记者挡在了路边,嘴里一边喊着:
      “各位,来,让一让,让一让啊!”
      经过艰苦的人挤人工程,朗月终于坐进了带冷气的车里。
      “哎,终于清净了!
      去言霜家!”
      “好嘞小姐!”
      顾念远远的看着朗月离去,
      “就是她拍走了我的分|身啊,还真是年轻又多金呢。
      早知道我的分|身值这么多钱,这么多年就好好修炼了。
      这个小姐,是我要找的人吗?”
      顾念通过买家信息找到了朗月的住处。
      这是一座郊区的独院别墅,像修建在森林深处的城堡,里面的装饰风格像霍比利庄园。
      顾念站在门外仔细看了半天,确认无误,开始集中意念,感应分|身。
      “咦?
      奇怪!
      怎么感应不到!
      再来一次──
      还是感应不到。”
      要想确定朗月是不是当年的那个姑娘,需要确定三件事:
      第一,如果这支发簪跟朗月在一起,本体能感受到分身涌动的巨大能量,通俗讲,就像人见了喜欢的人心情极激动一样,那她就是当年的那个姑娘,否则就不是;
      第二,朗月的胸口如果有两颗痣,位置刚好在当年被刺的位置,痣间距刚好是发簪的两脚之间的距离,那她就是,否则就不是;
      第三,如果发簪沾到朗月的血,本体和朗月会立刻产生共情,朗月会想起当年所有的事情,否则就不是。
      “看她在拍卖场上志在必得的样子,应该是很喜欢这支发簪,如果不是她,她为什么会花重金买下这支发簪,难道,只是因为有钱任性?”
      “朗月,我回来啦!”
      朗月被叫醒,伸着懒腰打着哈欠,
      “你终于回来啦!
      几点了?”
      “11点半!”
      言霜看了看睡眼惺忪的朗月,说道。
      朗月一听,一骨碌从沙发上翻起来,连忙登上高跟鞋就往门口走。
      一边走嘴里还一边念着,
      “完了完了完了,跟老爷子保证过12点以前回家的,不然以后就不让我出来玩了。
      走啦走啦,东西放你梳妆台上了。”
      刚走出门几步,朗月又倒了回来,
      “还有,女孩子不要这么拼,很容易老的!”
      说完,做了个鬼脸,这次是真的走了。
      言霜打开包装盒,细细地品味着这支发簪,手在上面轻轻来回抚摸着,就像抚摸爱人一样。
      谁都不知道,言霜嗜簪如命,她不顾一切的收集各种样式各种材质的发簪,她觉得发簪就是她前世丢掉的一缕魂魄,今生要不计代价把它补全。
      “嘿!”
      朗月拍了一下站在门口的顾念,
      “大半夜的,在我家门口干啥呢?”
      顾念正聚精会神的感应分身,没有注意到有人过来,被朗月的一巴掌差点儿拍回了原形。
      顾念一转头,一张英俊的脸在月光的映衬下格外迷人,眼神里透着光,璨如满天星河。
      “哟,真帅啊!”
      朗月不禁发出了赞叹声。
      “我还从没见过这么玉树临风的小哥哥,你是从天上下来的神仙么?”
      朗月俏皮的问。
      “不,我是从树林里走出来的老妖怪。”
      “呵呵,小哥哥的灵魂也很有趣呢。
      不如我们,交个朋友吧!
      我叫朗月,朗朗晴空的朗,月镜高悬的月。
      你叫什么?”
      顾念第一次遇到这么直接的女孩子,本就是他先来找人家的,此刻,应该更显得有风度才是,于是,笑了笑说:
      “我叫顾念,一顾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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