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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幻觉   熙熙攘 ...

  •   熙熙攘攘的嘈杂声硬生生透过隔音的门缝传进包间。
      男生靠在沙发背,头微微仰起,神情恍惚,脸上罕见的空白无表情。
      如果是梦,昨晚的一切未免太过真实。
      面部,脖颈清爽,眼皮也没有沉甸阻涩感,自己用水随意抹过一把,能达到这么干爽的效果吗。
      没试过。
      外面喧闹的声音终于有了结果,郑延川推开包间门,昏暗的房间照进走廊的灯光,经理打开门口的开关,瞬间亮光遍布宽敞的每个角落。
      沈向初不适应的眯了会眼,郑延川以及身后的一群人犹如找到主心骨,叽叽喳喳涌上前,郑延川扫视了他全身上下一圈,一块肉没少,走近合掌万幸,“我去,没事就好,我们昨晚一帮人玩的太晚,到后面没几个清醒的,压根没人发现你没回来,还是彭临说向初你一直不见,我们几个轮流给你打了电话都没人接,吓得我们以为你被人捡尸了。”
      更怕是绑架。
      会所做的私密性够好的一个原因是安保,另一个是最原始直白的方法,接待客户的场所没有装摄像头。
      所以在找沈向初这件事上也笨重老土。
      他们是直接从地下车库坐电梯直升到对应楼层的,为了保护某些权贵的隐私地下车库没安监控,去回放了一楼大堂的监控没看见沈向初半点影子,只能寄希望于还在原来楼层没出去,但一层楼说大也不大,说小也不小,因着平时招待的客人不少,房间一定多。
      浩浩荡荡一路推门到回廊拐角的房间,才把人给找到,兴师动众的程度弄得经理以为他们会所完蛋了,额头匆匆冒汗,津津雨下。
      沈向初没急着回郑延川,看了一眼不知道什么时候静音的手机,上面三十几个未接电话,起身走到垃圾桶,踩下踏板,垂眸里面空无一物。
      湿纸巾什么的,没有。
      郑延川没搞懂他,疑惑道,“你在找什么?”
      沈向初扭头,本身微扬的唇角上翘,笑容温和的像是初升的明朗太阳,他对经理命令道:“去把昨晚所有上过这一层楼的人全部叫过来。”
      经理连忙应下,拿着对讲机走到走廊外通知吩咐。
      沈向初脸上的这个笑容,看得几个和他一块长大的人一愣,明明洋溢活力,充满阳光,所有人却不由自脚底寒意上泛,一阵恶寒,激得皮肤疙瘩掉一地,他们太熟悉了,每次露出这样的笑容,都是沈向初发疯的前兆。
      疯得最凶的大多数时候是因为一个抽风臆想的女生,起初大伙还算理解,当做是中二男生青春期的幻想对象,直到事态越发严重。
      他们发现沈向初是认真的。
      不过没人敢劝沈向初去看看病,上个劝人的到现在还躺医院病房里没醒,他们也权当沈向初压力大,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随人去,陪着胡闹。
      虽然没人能想出这压力,到底是个什么压力?
      沈向初这人在这个世上就没有他得不到的东西,即便说想要天上的星星,第二天也有人跪着捧着到他面前,已经不是顺风顺水众星捧月能够形容的了。
      众人昨夜几乎通宵,大清早又一直配合出动找寻沈向初,见人无碍,一帮人困意席卷,互相打着哈欠道别,相拥回去找地方补觉了。
      陪留下来的汤伯珩脑子异常清醒,叫了楼下餐厅送了早点在一旁吃,郑延川快熬习惯了,作息颠倒,干脆歪在沙发上休憩浅眠。
      没几分钟,经理敲响包间门,语气卑恭,“沈少,人已经带到门口了。”
      “进来。”沈向初原先懒散的坐姿默默直起,正经端坐。
      经理领在最前,应侍生一个个低头进入,随后整齐一排站在茶几前,清一色的制服,头发大都短,或长及背,束成侧马尾垂在锁骨。
      没一个像的。
      “全部到了?”沈向初撑着下巴,兴致缺缺,姿势倾刻瓦解松懈。
      经理不敢抬眼,低声恭卑,“已经是全部了,昨晚上过二十八层服务的登记名单,就是这八个人。”
      “你们……昨晚有谁来过我现在这个包间?”男生眼皮懒得抬一下,声音顿了顿,“或者说有谁看见有人进来?”
      沈向初没力气似的丢了一张黑色的卡片在茶几上,懒散随意,“这卡的额度是三千万,谁说就是谁的了。”
      别的客人不能公然做的事,面前的人过分明目张胆,一排人互相交接了一下眼神,末了视线定格在桌上的黑卡。
      空气静置半晌,其中一人巍巍颤颤举起一只手,目光闪烁不定,弱声含糊道:“我来过。”
      只瞧了一眼,沈向初嗤笑一声,“不是你。”
      短发,绝对不是。
      人也心虚的要命,就这个胆子也敢顶替。
      他扶额不看人,悠悠道,“我不喜欢说谎的人。”停了几秒,话音一转,“把他丢出去,以后我出现的地方也别让我看见。”
      壮着胆子冒认的那人扑通一声,瘫倒在地。
      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
      完了。
      失声道歉全卡在喉咙里,发不出声。
      经理腰躬的更低了,连连称是,摸下腰上的对讲机通知安保把人拖走。
      直至沈向初又问了一遍,依然没人吭声,曾目睹一切的应侍生始终沉默,什么也没说,表现得与其他不知情的人无二。
      眼见问不出什么,失去兴趣的沈向初挥手让人全退了。
      所以,果然是梦。
      或者说幻觉。
      沈向初觉得自己再度变得像青春期那个毛头小子一样了,想人想魔怔了。
      酒喝多了对身体不好,脑子也不正常了。
      郑延川休息了一会,补足精神,半合眼皮呓语一般,忽然出声道:“沈向初,你知道你现在像什么吗?”
      “像什么?”沈向初眼帘低敛,语气随然颓丧。
      “童话故事里寻找公主的王子。”郑延川闭眼谈笑,评道,“那个拿着水晶鞋寻找灰姑娘辛德瑞拉的王子,问题是你没有水晶鞋。”
      王子是真正的王子,是没有水晶鞋的王子。
      没有证据,再怎么向别人解释,语言只会显得苍白无力,以为纯在发疯。
      男生浑身无精打采,甭管人看没看见,抬手竖了个中指。
      另一边。
      退下楼,一进休息室经理转身骂咧咧训人,说楼上的人身份有多么多么贵重,别把贵人当傻子,妄想飞上枝头当凤凰,人家眼皮子没那么浅,狠话一句接一句,敲打他们不安分的心思,别净干出些熊心吃了豹子胆的蠢事。
      角落后排的应侍生手肘轻轻拐了下身边的人,压低声音,“小辰,你昨晚离开包间在走廊没走,其实看见了吧,为什么不说,那可是三千万啊。”
      被叫小辰的应侍生,抿了抿唇,“我没看见。”
      他没看见,那个时候走廊没旁人出现。
      对,没有人。

      按理说南市到了这个月份,天该降温了,然而下了车,露天停车场地面炙烤灼热,空地敞亮,郑延川和符泊言是丁点受不了,刚下车就径直往室内去。
      来的一圈子弟中,关攸最不起眼,和透明人也没差了,其他人陆陆续续进去,剩他卖力的与馆场服务生搬运其随行的行李物品,负责清点。
      关攸在主家不受宠,偶尔卖乖讨巧能被符泊言记得,出去和其他豪门子弟相聚时缺人会叫上他凑个数,关攸也知底懂数,勉强能入得了眼。
      当关攸把最后一个挎包提上推车,出了一身汗,累是不累,主要天热,光站外面就出汗。
      “辛苦了,喝点水。”
      一瓶水被递到眼前。
      瓶身水滴被毛巾擦过,是从冰柜里面拿出不久,泛凉冰手,关攸太热了,想也没想接过,拧动瓶盖才发现已经使过力了,轻轻一扭就开,顺着方向抬头去看,煞时一惊,“沈少!”声音是努力镇定后的结巴,“……谢谢。”
      男生头戴白色鸭舌帽,身上简单运动短袖和五分裤,洁白干净,与面前忙碌大汗的服务员,周遭堆叠行李的场景极不适配,却又平和突兀的出现,两眼弯弯,唇角上扬笑意不减,气息青春洋溢。
      “麻烦你了。”沈向初颔首一笑。
      关攸不作他想,话语腼腆,“能帮上忙,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我很高兴。”
      在外他借着身份地位可以耀武扬威,在内边缘人物,这种自降身份、给人提鞋的事情他该做,更可能这群少爷公子眼里他的地位还不如一个从小陪伴的佣人,随便一个谁不是金尊玉贵的远超常人,需要他卑躬屈膝笑脸相对。
      况且能帮上对方哪怕一点微不足道的忙,他甘之如饴。
      含义被误解沈向初没解释,他想说的是转场太勤了,一天换几个地,什么高尔夫骑马钓鱼,场地不连贯,不重复,每个人惯用的器材装备各不相同,难为叫不上名字这人准备齐全想的周到。
      今天是打网球,下午天气还热。
      沈向初嗯了一声,等对方喝过水缓了缓,一块并行进入玻璃门,等时关攸没忍住,一脸的受宠若惊,拘谨的红了耳朵,走路始终刻意慢他几步。
      穿过馆内大堂,侍者和服务人员领行网球场。
      抵达3号场,其余的人或站或坐地聚在一块,见沈向初人到,拿上自己的包招呼起比赛,今天到场的人多,定的比赛规则2v2打擂台赛,三盘两胜,输了就下。
      网球对于他们来说是休闲娱乐,偶尔打打,可惜沈向初最近整个人跟鬼上身似的,白天精力满满,不管什么运动都拼了命往死里打,晚上要是还有空余精力时间就往酒吧会所跑,主要去了还不是玩,进去纯喝酒。
      比赛白热化,魏森尧和沈向初硬是打到第二轮也没下场,眼下马上到汤伯珩,而和他一队的崔嵘宇第一场一打完,立马跑没影。
      发消息赶紧催回摸去4号场见未婚妻的崔嵘宇。
      场馆主要服务权贵的场地有6个,分别位于不同高度的平台,最好的是4号,地理位置高,视野开阔,站上方能俯瞰场馆大部分地方,标准的心旷神怡。
      崔嵘宇未婚妻是崔母厚着脸皮求来的娃娃亲,不然人家那根正苗红的家世才情除非瞎了眼,否则长大根本看不上他家这混小子。虽说很多时候政商相通,最顶尖一批大都认识,却也各有各的圈子,自古以来清贵之家看不上富商巨贾。
      又不是什么豪门都像沈李两家一样,正儿八经的权贵世家,地位显赫,商业政治交叉重叠。
      崔嵘宇慌得大喘着气从4号场的楼梯跑下来,一看场上彭临不知道什么时候窜上场的,正和沈向初打的有来有回,稍稍松了口气。
      汤伯珩举着球拍怼了他腰一下,声音恻恻,皮笑肉不笑的,“可以啊你小子,有了媳妇忘了兄弟。”
      崔嵘宇是真想喊冤啊,他怎么知道江静檀今天和大院里那帮人一块约来打网球,如果不是来到场馆知道4号场有人用不了,他还真不会去问江静檀。
      一问,4号是他们大院子弟在。
      李元岁穿了一件显眼的红色运动外套,内衬白色T恤,球拍杆搭在肩膀上,面上笑容乖顺纯良,“所以上面的是谁,要我们让场子?”
      4号场哪次来不是他们,就这次被挪到了3号,能让他们让的除了一些长辈基本上没人了。
      崔嵘宇叹气,“施维桢和他哥。”
      李元岁认同点头,“难怪,施老将军的孙子就是有那么大排面。”
      “你都上去了,看见施维桢他哥长什么样没?”郑延川拿着毛巾擦的脖颈上的汗,走过来顺嘴问。
      也不怪他好奇,听是听说有这么号人物,但亲眼见过的拢共那么几个,一是施家低调,二是人家确实不爱出门,施维桢大哥小时候走丢过,貌似是三四年前才找回来,人前少见。
      崔嵘宇狠狠咽了口唾沫,目光似乎陷在某种回忆里呆滞着,话语肯定,“跟喻浩瑾比半分不让。”
      围听的几个人齐刷刷睁大眼睛。
      这年头居然还有能和喻浩瑾面貌相提并论的人。
      李元岁只要重点,“和施维桢长得像不像?”
      “废话,兄弟两个多少是有点相似处的,但施维桢他哥长得跟仙女似的。”崔嵘宇这回可不敢在心底再把沈向初年少时描述憧憬对象貌若天仙的形容当作妄言,那他娘就是写实,这个世界上真有长成玉女仙子的人。
      他是真信了。
      上去第一眼就注意到了,站人堆里跟会发光似的,长发飘飘不苟言笑,还以为是哪家千金回国了,江静檀介绍了才晓得是个男人。
      崔嵘宇一脸严肃的再次说道:“男的,比女人还漂亮。”
      说是这么说了,没见过的都没什么实感,只是清楚意识到对方长相上和喻浩瑾那张老天爷赏饭吃的璀璨明星脸不分伯仲,未来指不定什么场合上遇见了,注意好分寸,不要为一张脸废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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