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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去私塾 ...


  •   “吃饭吧。”还是钱氏最先镇定,边吃饭边打量沈长林。

      只见这娃吃相好,文静本分,碗里的粥喝光了也不闹腾,乖巧的等罗氏帮他舀,和村里那些看见吃的玩命抢的孩子明显不一样,甚至可以说很有教养。

      莫非真不傻?钱氏决定明天带他去镇上,找大夫给判断一下。

      夜里,钱氏安排沈长林和沈玉寿一起睡觉。

      家里的三间正屋,中间最大的做堂屋,左边那间是钱氏的卧房,右边的是夫妻俩的房,沈玉寿则睡东厢房,东厢房还挺宽敞,透风透气并且敞亮,只不过陈设很简单,一张旧木床靠墙放着,角落一个大木箱子,还有些细碎的杂物。

      但是收拾的很干净,沈玉寿高兴的牵沈长林上床,还让他睡里面:“免得滚到床下去。”

      他一直想要个弟弟,现在沈长林来了,沈玉寿正在享受做兄长的感觉,看着白皙秀气的弟弟,忍不住掐了掐他的脸,哇塞,手感真好。

      拥有一个老灵魂的沈长林:“……”

      算了,他开心就好,就当哄孩子了。

      *

      钱氏办事利索,第二天一早喂完家里的牲畜,吃罢早饭,就要带沈长林出门。

      带沈长林去镇上看大夫的事钱氏和儿子媳妇讲了,但是两个孩子不知道,沈长林被吓个半死,以为自己看错人了,莫非钱氏要把他扔掉?

      沈玉寿虽然只有七岁,却也十分聪慧,看得出来奶奶不喜新来的弟弟,害怕弟弟被带出门就回不来,便拽住钱氏的衣裳:“奶奶,我也要去。”

      钱氏想了一会,大夫说沈玉寿身子虚,和缺少活动有关,叫他多逛逛也好,便点头答应:“行,去套上外衣,今日风大。”

      见此沈长林松了一大口气,大人干坏事的时候,一般不会让孩子看见,沈玉寿同去,他的安全就有保障。

      “钱氏一早就领俩孩子出去了。”
      “是带她家孙子去瞧病吧?那娃真是苦命的,生下来就弱,还不会走路就常常喝药。”

      钱氏带孩子出门,村里人看见了,河边洗衣裳的妇人顺嘴议论着,钱氏的妯娌周氏也在其中,叹了口气点点头:“我那侄孙儿是可怜,骨瘦嶙峋面黄肌瘦,我看着就心疼。”

      有人压低音量:“看沈玉寿的样子,不像是长寿数的,没准一场风寒就能要了小命。”

      周氏赶紧念阿弥陀佛:“快别这样说。”

      “咱们私下议论罢了,说的是事实啊,罗氏是不能再生了,沈玉寿要是没立住,她家可就绝后了。”

      周氏捂住胸口:“别说了别说了,造孽啊——”接着提上洗好的衣裳往家走,那人的话还在耳边回荡,她琢磨着,真绝后了的话,那留下的家产归谁?

      钱家罗家是占不到的,一定要归沈家,整个咸水村姓沈的,就自家和他们最亲,然后自己的儿子们给钱氏罗氏养老送终,没错了,这样合情又合理。

      周氏想了一长串,没留神路上有块瓜皮,一脚踩上去摔了半丈远:“哎呀,我的老腰……谁来扶我一把,腰扭了,爬不起来。”

      *

      镇上不远,走半个时辰就到了。

      钱氏领着两个小的熟门熟路的进了医馆,医馆的伙计叫他们等会:“前头还排了两位。”

      “不急不急。”钱氏陪笑,拉着沈玉寿坐到一旁:“往后送你到医馆做学徒好不?这里好啊,风不吹日不晒……”

      进医馆的门以后,钱氏就没管过沈长林,反正丢不了。

      沈长林一直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努力的吸收所见的信息。咸水村依山傍水生活静谧,清河镇屋舍俨然商铺林立,足以说明这朝代和平稳定,没有战乱苛政。

      简而言之,能活。

      这时钱氏的话飘进了他的耳朵,沈长林不由的多看钱氏几眼,赞服她的远见。

      沈玉寿体弱又没亲兄弟扶持,将来做不了庄稼汉,体力跟不上就只能吃技术饭,到医馆学徒的话,日后医术精湛能坐堂,就算学艺不精,做赤脚大夫也有口饭吃。

      技术型人才到哪都吃香,沈长林狠狠的心动了,他想学。

      但钱氏没理他,直到瞧完大夫,判定他确实不傻,声带也没问题,多练习就能学会说话后,才对他露出一丝笑脸。

      不傻啊,那就太好了,再养两年就能帮家里做事了。

      从医馆出来,钱氏带他们直奔肉铺,家里的油快吃光了,她准备买些肥肉熬猪油。

      肥肉特别贵,钱氏心疼啊,回家路上脸都是苦的,挣钱少花钱的地方多,家难当日子难捱,没走几步突然手一轻,是沈长林把肉拿过去帮忙提着了。

      沈长林想好好表现,打动钱氏也为他谋划前程,做庄稼汉太苦,做生意没本钱,想来想去,只有好好学技术才能过好日子。

      但钱氏完全不为所动,她的心里现在只有沈玉寿一个宝贝孙子。

      回到家,她就号召全家坐到堂屋商量孙子的前程问题,沈长林在一边蹭听。

      这时候他才知道,去医馆做学徒是有门槛的,便是得识字,不然人家不收,因此钱氏想把沈玉寿送去开蒙。

      隔壁村就有一间私塾,是位老童生开办的,束脩是六十文一月,只上早上半天,若遇农忙会停课,现在有八个孩子在那上学,其中咸水村的有两个,一个是文老太的孙子,另一位便是周氏的孙子。

      年轻的时候妯娌俩暗中较劲,分家多年,那股子暗比的心情还在,周氏总是炫耀她孙子聪明:“老师夸他是百年不遇的神童,往后没准能做大官的!”

      “啊呸!”钱氏听了嗤之以鼻,她家沈玉寿才是真聪明,钱氏不服气,早就想把沈玉寿往私塾送了,但每次要行动,不是沈玉寿突然病了,就是遇上农忙,再要不就是手头紧张。

      “娘,私塾的束脩虽不贵,但是笔墨纸砚书本费,可是一笔很大的开销。”罗氏是个没主意的人,说话的是沈如康。

      “咱家三亩水田四亩旱地,打下的粮刨除口粮和税费,再扣除育苗沤肥的成本,一年大概能挣七两,而我和玉寿的药费就得四五两。辛亏玉寿他娘能织布,我会编些箩筐簸箕,娘养鸡养猪补贴,一家才勉强活下去,在这种情况下培养孩子认字,压力太大了。”

      沈长林听了心里焦急,知识改变命运,再穷不能穷教育啊。

      可惜他现在还说不了话,而且五岁幼童的身份,也限制他的发挥,小孩得有小孩的样,表现的太过突出会引人怀疑。

      好在钱氏主意正,定了的事不会轻易改变:“砸锅卖铁,不吃不喝我也要送玉寿去。”

      娘给拍了板,这事就定了。

      第二天辰时,钱氏就给沈玉寿套上了最体面的衣裳,准备领他去隔壁村的私塾。

      昨天听沈如康算了家里的经济账后,沈长林就十分清楚,钱氏不会送他去读,一家两个孩子读书开销太高,已经超出这家的承受范围,何况他还不是亲生的。

      沈长林琢磨了很久,他也并非一无所有,只相处了七日的原主爹留下了一些遗产,卖掉一点就够他读一年的书,但是他年纪太小,还无法处置自己的资产,而且卖房卖地这种事,在古代农村是败家子的象征,对名声影响很大,只能作罢。

      “玉寿,咱们走。”钱氏提上拜师礼,牵着沈玉寿的手要出门,沈长林赶紧跟上。

      钱氏看他一眼没有管,沈玉寿倒是很兴奋,对沈长林直笑,这个新来的弟弟太可爱了,这两日他们形影不离,原来有个弟弟这么幸福。

      沈长林已经打算好了,不进私塾读书也可以,能在附近偷听也好,还可以求沈玉寿课后教自己。

      他好歹是重点大学毕业生,大小算文化人,只不过古代写繁体字,他只会简体,并且古代学的是四书五经,后世学科比较杂,教育体系不一样,他需要从头开始接受一些基础教育,进步应该会很快的,只要能力跟上,不愁没前途。

      翻过一座小山包,就到了大岩村,老童生的私塾设在自家院里,很简陋,就是一间厢房,里面摆放几张长凳,正上方一张教案,这就是乡野私塾了。

      “天地玄黄,宇宙洪荒……”

      到的时候老童生正在教孩子们读《千字文》,钱氏拉着孙儿的手等在一边,眼神在发亮,士农工商,古代读书人地位排第一,以后自家孙儿就能做人上人了,想想她就激动。

      沈长林也往厢房里面看,《千字文》小学的时候念过,现在已经完全生疏,并且古代没有普通话,一部分字的读音和后世不同,他听了一会,前面一小部分勉强能背,从龙师火帝,鸟官人皇开始,就如天书一般,不仅记不住,意思也不明白。

      他把事情想简单了。

      老童生教学生念完一段,叫他们自己背书,然后出来和钱氏说话。

      老童生今年六十有六,胡子头发都白了了,穿着一件蓝色长袍,但是架子不大,非常爽朗的和钱氏简单说了私塾的情况和学子们的课业安排,以及读书的前途。

      沈长林了解到,只有秀才方能开馆教学,但他们永清县一共才八个秀才,其中五位继续读书科考,两位已是耄耋老人,只有柳秀才在县里开了正经书馆。

      县里太远,不可能人人都把孩子送到县里读书,所以像他这样的童生,就会在村里开简易的私塾,县里是默许的,但是若想参加县试,要提前去柳秀才的书馆读一个月。

      “嗯嗯。”县考府考,院试乡试等等规则与弯弯绕绕钱氏没大听明白,只是不明觉厉,读书人的事情就是高级:“先生,我孙儿今天就入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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