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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的童话故事 欢迎来到我 ...

  •   【2012.10.27】

      .

      【欢迎来到我的童话世界,那将永无天日】

      ————【没有白昼】

      从家回来的路上,路过车站的小摊上,恰好看到了这本看不清到底是画着小鸭子,还是小鸡崽的本子,脑袋一热买了下来,在本子的第一页记下了上面这段话。

      为什么心血来潮想记日记?

      因为就在几天前,我对一个男人,一见钟情。

      从此以后至死不渝,然后死心塌地的爱上他,发展一段虐恋情深?

      可惜………

      这是狗血剧的套路,我只觉得恶心。

      我不会这样,因为我不谈爱情,只追求刺激。

      所谓的一见钟情,在我的字典里叫———见色起意。

      那么,该怎么形容第一次见那位妖孽的感觉呢?

      我只有一个想法。

      和他滚床单!

      这个想法仅在我看到他的第一眼,第三秒后就在那晚住进了我脑子。之后一直缠着我撒娇,导致那晚我虽然喝的快要扑街,但依旧执着的盯着他。如果有人给我面镜子,我一定会指着自己大骂变态。

      老实说,我不是见到谁都能提的起性趣,这方面我挑剔的很。所以我在盯着他的时候,脑子里其实一直在想“为什么”?

      我在他的脸上,身上,各个地方企图找到让我“激动”的理由,我得出了一个结论———他不是个普通的男人。

      他不是个普通的男人。

      眉眼间有股子勾人的英气,锁骨旁有颗若隐若现的小痣。端坐在沙发上,像坠落人间的天使,审视俯瞰一切的旁观者。

      他不是个普通的男人。

      他从容淡定到让人烦躁。那晚我盯着他看了几个小时他都没感到一丝不悦。就只是慵懒的举着酒杯喝酒,用漂亮的指尖摩挲着酒杯,时而抽开视线看上我一眼。

      我们对上眼了再小心翼翼的避开,如此一直重复,直到过了不知多久以后,他见我还没有移开目光,才转过头无奈的咧嘴露出一颗虎牙,用好听的嗓音跟我说:“你好,我叫朴博。”

      说实话……

      他第一次跟我说他名字的时候,我压根一个字也没听清。

      就记得当时心脏砰砰作响,跳的跟得了心脏病一样,撞的我一阵晕眩,差点没当场吐出来!

      实不相瞒。

      我在他冲我笑的那一刻!

      连自己叫什么都忘得一干二净!

      后来大家在干嘛?

      我什么都不记得了,只记得我隔着桌子踢了踢他的脚,然后对他说:“想不想做点有意思的事?”

      他很买账,跟着我跑了出来。

      只是这有意思的事,开场并不是很有意思。因为他一直在抽烟,用修长的指尖捏着烟,漂亮的眼睛被烟雾烫的微微眯起,然后递给我一根,我来不急拒绝,疯狂的咳嗽,被这妖精的烟味呛的要昏过去。

      “不好意思,不知道你不能闻烟味。”

      这是第二次听到他的声音,才感觉不是喝醉了误判,而是真的很好听。像是事后抽了一根烟,性感的嗓音里夹杂着隐忍的欲望,带着诱人又蛊惑的意味。

      “你声音真好听,叫起来一定更好听。”我不留余地的称赞。

      他愣了一会儿,好看的眉心蹙在一起,接着好听的笑声遛进了我的耳朵,“你是醉了吗?”

      我倒希望自己是醉了,只是可惜我没有。

      但我装作醉汹汹的语调和他说话,他说了些什么我并不在乎,因为我脑子里一直在想,倘若我们今晚睡上一觉,第二天起床我该怎么逃走才不至于太尴尬。

      不过他看起来不像死缠烂打的人,他很聪明,应该懂得及时行乐,然后及时止损。

      好,条件一,符合!

      那么,他是怎么跑到这饭局上来的?

      我脑子里努力思索,企图找到在我烂醉之前的记忆。模糊的记忆尽头,丁丁,也就是我的室友,好像是他把他带过来的。

      熟人?

      糟糕!条件二,不符合。

      不过他是个聪明人,应该懂得偷情该保密这一说吧?我在脑子里迅速做思想工作,安慰自己人际关系本来也是一塌糊涂,与其和无关紧要的室友闹翻,春宵一刻更值千金!做通思想工作以后我才想起了被我忽视掉的,那个最根本的问题。

      他会不会和男人睡?

      我正想着,他就先一步开了口,“所谓有意思的事,是什么?”

      有意思的事?

      我才想起来,是拿这个理由把他骗出来的,我想编个借口,可惜编不出来。正当我犹豫着怎么才能把他拐走,他率先一步拉住了我的手腕,往黑的看不着边的巷口走去。边走还边说:“既然你想不到,那不如,我带你去做点有意思的事。”

      巷口很暗,换做平时我是万万不愿意去的,此刻也一样,抬起头盯着他来来回回确认了好多遍。不过有美人相随,他性感慵懒的嗓音又让我晕头转向,我在想大概此刻这位妖孽把我带去巷子里说:走吧,不如我们去打野吧。我也会点点头,告诉他我是第一次,弄疼概不负责!

      不过剧情走向并未像我预估的那么狂野,妖孽抬起手摸了摸我的头,他说:“头发黄黄的,像个小鸡崽一样……”

      “什么玩意?”

      他皱了皱眉,又露出一个笑容,介于他实在太高,我没办法撇见他脸上的表情,只能听到他嘴里嚼着几个奇怪的字眼,“很可爱。”

      我怕不是遇上变态了吧?

      这是我那一刻最真实的想法。正当我思索着怎么回复这句莫名其妙的“夸赞”时,这位变态又用他诡异的行为再次证实了他是变态的事实。

      因为他拉着我跑到了巷口边上的小超市,自顾自的买了根雪糕,付款后又抓起了货架上的冈本,像售货员小姐一样冲我晃了晃,然后微微一笑。

      “你……什么意思?”

      这么主动吗?流程都省了?

      他微微耸肩,“买套的时间只需要一分钟。”

      “你在说啥?”

      他没理我,拉着我走了出去,指了指对面挂着红招牌的洗脚城,“走进去,挑一只的时间大概十分钟。”

      我看了看对面的洗脚城,与这破烂的街道不同,那被装点的五颜六色,四处无不散发着恶俗的意味,任谁看都能一眼了然这里边做的是什么生意。可我却看不懂了,我看不懂是因为他迷惑的行为,以上种种,我都有点怀疑醉的不是我而是他!

      “你平时一次多长时间?”

      我彻底愣住了,半天都没反应过来他说的是什么,直到我看到他指着洗脚城楼上的那个挂着小招牌的小旅馆,我才反应过来他话里的意思。

      “你………很着急,赶时间吗?”我没头没续的问他。

      “所以多长时间?”

      “时常这么重要吗?”

      他笑笑,没说话。我在脑子里不停的想,第一次一般都不会太久,所以尴尬的斟酌了很久,给了他负责任的回复:“二十分钟。”

      “一次,大概二十分钟。”

      他又露出了漂亮的笑脸,从口袋里掏出一只烟,用修长漂亮的双手护住火苗,眼睫低垂,好看的让我不知所措。

      “买一盒套子,一分钟。挑一只鸡,十分钟。一次,二十分钟。以上种种,加起来一共三十一分钟。”

      “三十一分钟,在你一天二十四个小时的时间里,所占比重微不足道。所谓有意思的事情,伴随不到几秒的快活就会散去,而后留给你的是无趣,迷茫,烦躁,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

      “你还觉得这很有意思吗?”

      他说的话我似乎能听懂,可又好像完全听不懂,所以我又问了一遍,到底什么意思。

      他愣了一会,指了指对面的洗脚城,不解的问我:“你不是想带我去嫖吗?”

      我这才知道,我们这一晚上的对话,从一开始,所有的一切都压根没搭上边。

      “你误会了。”我解释道。

      他抽完一只烟,转身碾碎烟屁股,双手抱于胸前,永远游刃有余掌控全局的姿态让我不适,“那不好意思,所以,有意思的事是什么?”

      上你。

      可我突然就觉得很无趣,一如我对任何事情都不过三分钟热度一样,我觉得他耗干了我的耐心,也没有必要和他扯下去。所以懒得跟他说,只是随便找了个借口,再装出一副很困的样子,想让他看出来,然后寻个理由就此分道扬镳好了。

      我们互加了微信,简单的介绍了自己,他说了些什么我其实没兴趣知道,直到他说出最后一句话,“需要我送你回去吗?”

      “男人为什么要送男人回家?”

      “我以为你会想。”

      简单明了,带着永远无法靠近的意味,像个绅士风度的骗子,这是我和他接触下来的感受。除此之外,我只觉得他很危险。

      我们分开以后我去了广场的喷泉池边。

      穿透人群,在人群聚聚的地方屏住呼吸,低下头,希望没有任何一个人注意到我孤独的背影。在这个已然快要莫入冬日的深秋,四处无不散发着落寞又孤独的凄凉感。凌晨两点,我一个人躺在小广场那个坏了的喷泉池边,不知不觉就睡了过去。

      一个女人的声音叫醒了我,她歇斯底里,像撕破了声带一般的声音不停叫着我的名字,再后缀上一些责备的语言。

      四周都是血,破碎的玻璃渣,跪在地上呕吐的我。从玻璃渣上倒影出的我的脸,奇怪的惨白,除此之外连一滴眼泪都没有。

      血越来越多,直到把我湮没。我挣扎,大喊,疯狂的叫着救命。我分明看到一群人都站在面前,可他们不想救我,我在想是不是我呼救的姿态太搞笑,以至于让他们笑到甚至忘了救人,可正当我疑惑之时,身边冰凉的触感让我惊醒,接着我转过头。

      看到了一个摔到破碎的尸体。

      我从血泊中爬起,不顾一切的往没人的地方逃跑。直到我逃到黑暗到尽头,那里有一座黑色的城堡,城堡里坐着一个人。我走上前,听到他说:“欢迎来到我的童话世界,那将永无天日,没有白昼。”

      这话似曾相识,我此刻害怕的发抖,所以我拼命抓住他。他回过头,在看到我的一瞬间露出了一个诡异的笑容,我终于看清了他的脸。

      刚刚见过的人———朴博。

      “你很害怕?”

      “是,我害怕。”我老实回答。

      “害怕什么?”

      “我害怕人。”

      他握住我的手,手里温暖的触感让我放松,我看着我手上沾的血迹都染到了他的手上,可他好像不害怕,只是把我揽进他的怀里,“别怕,跟我一起,我们一起呆在深渊底下。”

      钟声敲响,午夜到来。

      数以万计孤独的灵魂在黑暗中挣扎,他们撕下伪装的皮囊,露出躲在里边的,那个遍体鳞伤的自己。垂死挣扎,企图用不值一提的坚强,熬过这看不到尽头的黑夜。

      “你愿意吗?”他笑着问我。

      而我在看他身后的钟,每一次摆动都像倒计时,我必须在最后一声钟声敲响之际,给他答复。

      留在深渊,或者回到现实。

      我握紧他的手,企图把手上的鲜血都抹在他的手腕上,我告诉他:“我早已活在深渊。”

      他露出漂亮的虎牙,告诉我他早就猜到我会做这个决定,一如多年前一样。

      “我们早就绑在了一起。”

      钟声敲响,我抓不住他的手,脚下一空摔在地上。

      等我睁开眼的时候我发现自己还在广场上,抬起头看到广场上的大钟正敲响第四声,我愣在原地,用长达一分钟的时间删掉这个噩梦。一如每天夜里从噩梦中惊醒,再用失眠来消化噩梦,周而复始做着同样的事情。

      只是可惜这次不一样。

      因为这次我的梦里有他,那个只见过一面,甚至想不起来叫什么男人。

      我打开手机,翻开他的朋友圈。看到仅有的几张照片,下边有丁丁的留言,大多都是称赞,和我推测的一样,他应该就是那种所谓“优秀”的人,璀璨亮眼,活在别人世界里遥不可及的星辰。

      我关掉他的朋友圈,看到我妈狂轰乱炸的信息出现在我面前,大多都是警告我大一要好好练功,好好练舞,警告我通过艺考,考进这个艺术学院是麻雀脱了层皮才飞上枝头的事,让我好好把握。

      可我不是麻雀,我是被她砍断了翅膀的小鹰。我在笼子里,她是驯兽师,她训练我成为完美的展览品,将我送到更大更精美的笼子里展示,并满足自己的虚荣心。这是我和我母亲的关系,向来一直如此。

      我被冻的发抖,出神的盯着广场上的显示屏,里边主角哭哭啼啼,搞的我只想笑。我笑是因为我不明白,真正的痛苦,怎么可能哭的那么畅快?

      凌晨两点,流落街头,我思考世界上最糟糕的事是什么?

      莫过于噩梦里的事,其实都是真的!

      我———叫冯安。

      现大一,现代舞专业,是个男的,取向男。

      我,叫冯安。

      每逢安逸,就想安生的逢安。

      我叫冯安。

      在我至今为止的生命里,“安逸”两字叫讽刺。

      只是………

      这一团糟的生活,好像就在今日有了转机。我打开手机,点开朴博的头像,看着这个所谓“优秀”的男人,一遍遍确认梦里他让我陪他留在深渊的话,这是假的。

      我讨厌像他这般优秀又璀璨的人,可这好像并不影响我对他的兴趣,偏执的兴趣!

      屏幕里照出我的笑脸,有点狰狞,又有点可怕。

      我想找到合适的形容词,来形容这位可爱的不速之客。

      他是——我□□里的一颗糖。

      坏小孩看到糖只想吃掉它。

      我喜欢用快餐式的方式应对突如其来找上门的心动,我把这种方式叫做及时行乐,规避风险。

      我为什么要这样?

      去回忆我的梦,找那个躺在血泊里的尸体。

      那是我的初恋。

      他和我懵懂的青春,年少无知的心动,他们一起,早就………

      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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