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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说说我自己 我生在育新 ...

  •   我生在育新。
      “育新是我们的家,安全,文明,和谐,都要靠大家”
      刚刚认字的我能读全的第一句话就是这一句,似乎那时小区里所有的标牌上写的都是这些字。我的幼儿园也是在育新幼儿园上的,由于幼儿园在小区里,所以大部分的幼儿园同学都是小区里的朋友,当然也就是我的发小。
      我的发小中,和我关系最好的是月月(化名),而我和月月最大的爱好是玩过家家。最长的“连续剧”大约持续了1个多月。她演一个叫做杨月的人,我是杨雨,杨月和杨雨是同胞姐妹。故事情节大概是两人经历了很多事情,两人最终度过困难,制服了危害人间的魔王,同时解决了自己的一些困难。时间已经很长了,我都有些记不清楚了,大概是这样吧。她是一个极其调皮的人,我们有时在一起睡觉。黑暗中,她偷偷往手指上哈了一口气,趁着我不注意,向我的咯吱窝下一伸,我是极其怕痒的。这一下瘙痒,我就忍不住“呵呵”地笑了起来,这一下笑可不好,引来了危害我们两个人“床上友情”的“大敌”,我妈!听见我妈的脚步声,她索性把眼睛一闭,装睡!我则慌了神,怎么办,怎么办?于是只好在我妈妈推门的那一刻,嘻嘻一笑“嗨,妈咪。”结果,我这个受害者却遭受了一顿呵斥。
      我长在育新,学在育新,小学上的是育新小学。
      小学的时候呢,很可惜,和月月没有分到一个班。而从幼儿园同班到小学来的20个人中,6个班分,我们班里居然一个我幼儿园的同学都没有。那时的我还算是一个腼腆的人,不懂得交朋友要自己主动,于是刚上学时很孤独,没什么朋友。不过好在小学的同学们好多住在育新小区。住的近便是与她友谊的基础。
      上小学时期的闺蜜是心、小怡,说到她便不得不提我们两个人之间神奇的友情。我们两个人在学校里面,关系似乎并不好,只能算是普通朋友。但是若是问和我们两个人一起上兴趣班的朋友,那她们一定会说“她俩就和双胞胎似的”。是了,我俩一起上学,一起下学,一起打乒乓球,一起学小主持人,朗诵表演,一起学奥数。似乎虽然在学校里没有并肩走过,但老师一说找个搭档,我俩一定会立刻准确找到对方。到现在看来,小怡就是我小学时期最好的朋友。甚至我们两个人的友情一直持续到现在,不曾断过。因为我们就是那种好搭档的感觉。
      我们两个一起学的乒乓球,当时教练一本正经的问我们,“你们快上初中了,打算到哪里上啊?”她信誓旦旦的说:“我留在育新。”我一听,小怡留在育新,那我也肯定留在育新啊,于是我也拍着胸脯说,“我也留下。”最后的结果是,我这个跟风的留在了育新,她这个挑头的确离开了。倒也不是她主动去考了或是怎么的,她推优就推上了。
      初中,我继续留在了育新。
      初中分班结果一下来,我激动地差点跳起来,我和月月在一个班!这简直是我莫大的荣幸!那时我高兴极了,我以为我和她再也不会分开,我们就是那一对最美的双子星。可是我的设想太美好了,也是我太高估了我们两个的友情。或许是她变了,又或许是我对于她的占有欲太强,我以为我可以是她的姐姐,可以保护她一辈子。可我忘记了,在小时候6个月,是个很大的年龄差,但12岁了,6个月什么都不是。又或这是,我知道她的那一些秘密,所以我对于她的感情,一直是自以为的强者。我忘记了,友谊是平等的,我与她虽然胜似亲人,但并不是真正的亲人。
      也就是这样,我们的关系再不如小时候般的亲密,但到底还是朋友,是任何人都代替不了的发小!
      初中时候的好朋友大约是萌萌,蕊蕊和聪子,她们三个都是二次元少女。在二次元方面,我就是一个小白。说到这个我倒是感到有趣,我并不是一个混二次元的,但是月月,以及我在小学时的大部分朋友,竟然都是混二次元的。这也算是我与二次元的神奇的缘分吧,所以面对所有混二次元的人,我总是感到莫名的亲切,就好像回家了一样。
      初三了,我的三个朋友和我,面临着一场大考验,体育。我们四个人就是班里体育最不好的几个人之一。本想约着她们三个人一起下去放学去跑步,但是聪子总是借口身体不舒服,不要练习,于是就剩了我们三个。绕着操场跑完后,我们三个人倚着操场旁边的柱子休息。蕊蕊蹲在前面,望着我和萌萌。这是的我们,什么都谈。谈道了将来想做什么,谈谈我们注定不会上一个高中,但是我们是不是可以上同一所大学。
      那时的我们约定了,我们要一起考中传。
      只是对不起,我亲爱的朋友们,我可能要失约了。
      因为我自己的梦想,被父母,被现实所残忍地击破。到现在我不知道自己的方向。自己所努力的会不会都是一场空,若是一直在努力,可是最终得到的却不是自己一开始想要的东西,那么这努力追求又有什么用?不努力,却又要陷入一种深深的自责,因为虽然不是自己所想要的东西,但到底是自己的责任,还是应该认真对待,认真完成的。
      到了高中,因为要去找小怡,所以我离开了生长的家,我生命前16年一直属于的地方,去了一片不一样的天地。
      “我骄傲,我是育新人。”这不是一句空话,而是扎在我心里的深深的根。我的生命属于育新,这两个字我终生难忘。可以孩子长大了,总不能一直不离开家。长大的蒲公英要飞了,我寄托在了一个新的地方,开启了高中三年。
      现在谈高中三年为时过早,但唯独让我现在说了,以后也不会再改变的是我爱的我们的小集体,话剧社。曾经有一次由于年级语文组大排《雷雨》所引起的讨论里面,社长一句“我们这些穷排戏的”尤其让我感动。
      我爱着话剧,这一门艺术让人惊叹。无论是舞美还是演员一切的一切,于舞台统一结合,协调,夸张。喜欢演,也喜欢看。一个人或许只能过一种生活,但是在话剧的舞台上,她有上百种生活。
      其实喜欢话剧也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但是当时也没找到同伴,满心的话不知道与谁去说。直到现在,我找到了话剧社,找到了你们,我亲爱的志同道合的朋友们,我才感觉到,我所热爱的东西,有了旁人与我一起分享。与你们一起排如梦的时候,简直是我最快乐的时光。无论走到多远,愿我们这一颗热爱话剧的心永远不变,而在想到话剧的同时,能想到曾经与我们一起共乐的同好们,就够了。
      这便是我,到现在为止的我。或许你不能捕获出我的性格,因为我也不需要。我想要你们所了解的,无非是我最值得骄傲的东西,我的家,我的朋友,我的爱好,也有一些,我的梦想。凡此提到的东西都有一个特点,我所钟爱的。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4章 说说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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