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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凌息,别研究你那破书啦,快尝尝我们最新复原的桃子!”

      一道疾风包裹着酸甜清香的味道砸向树上的少年,阳光如同金色的薄纱披在他肩头,骨节分明的手干净利落抓住那颗硕大的桃子,毫不犹豫送到嘴边。

      “咔嚓——”

      伴随清脆的咬合声,少年手中书籍自高空掉落,书页翻飞,红烧肘子、土豆牛腩、糖醋排骨、金沙玉米……

      一张张诱人的图片令人口舌生津,与嘴里截然相反的味道对比,刺激得肠胃翻江倒海。

      “呕——哕——”

      “咳咳咳——”

      凌息冷汗涔涔慌乱起身,扶着床沿干呕几声什么也没吐出来,那颗桃子的滋味似乎仍残留在口中,叫他舌头发苦发涩发麻,稍作回忆又要吐了。

      掌心捂住胃,压下即将卷土重来的呕吐欲,把那群不靠谱的科研组同事骂了个狗血淋头。

      末世地球受到全面污染,纯天然食物近乎灭绝,人类为了生存夜以继日培育和复原各类食物,普通人依靠营养液补充身体所需能量,产量稀少的水果蔬菜只有特权阶级才吃得上。

      所以,即便知道科研组的同事拿他当小白鼠,凌息依然回回上当,万一吃到合格的试验品了呢?

      沉甸甸的脚步声拉回凌息思绪,老旧木门被人从外面推开,凌息骤然抬头投去戒备的目光,屋内光线昏暗,几点橘黄透过漏风的窗户渗入,斑斑点点,像被啃噬的秋叶。

      “哎哟可算醒了,再不醒我都得给你叫郎中去了。”身着粗布麻衣的妇人体态丰腴,皮肤常年经风吹日晒暗淡泛黄,面中散布着稀稀疏疏的晒斑,并无大面积红痕。

      凌息出生于末世330年,地球人口经历大革新,某些民族和语言早已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中,以他的知识储备量判断,妇人说的大概是某种方言。

      话中所表述的意思结合她的肢体语言大概可以猜到。

      凌息眼角余光逡巡四周陌生的环境两秒,重新落到妇人身上,决定静观其变。

      “你叫啥名字?打哪儿来?家中可还有人?怎会落水?”妇人问了一连串问题,对面人却呆呆地望着她,眼神清澈得仿若稚儿。

      妇人站在床边仔仔细细打量少年,带着丝懊恼小声嘀咕:“该不会是个傻子吧。”

      一炷香后,妇人问得口干舌燥却无半点收获,倒是积蓄了一肚子火气,忽然少年肚子发出咕咕声。

      似是被妇人盯得不好意思,少年羞赧地捂住肚子,低下头露出雪白的脖颈,莹润的耳朵渐渐染上绯色。

      这副乖巧害羞的模样让妇人散了几分火气,和颜悦色道:“你等着,婶子这就给你做饭去。”

      屋内重归安静,凌息收敛脸上温顺的表情,低头扯了扯身上打着补丁的粗布麻衣,双脚下地悄无声息走到窗前,缓缓推开窗户。

      霞光浮动,大片大片铺洒天际,如枫叶织染,火红耀眼。

      凌息抬手遮挡光线,待眼睛逐渐适应方才看清周遭环境。

      歪七扭八的篱笆墙,杂乱不堪的院子,房檐下挂着晾晒的菜干,几只鸡鸭踩在自己粪便上来回走动,空气中弥漫着挥之不去的臭味。

      典型的农家小院,而且主人家不太讲究,任由鸡鸭乱跑乱拉不清扫,盛食用水的缸子不仅没盖上,缸口边沿甚至结了蜘蛛网,晾在竹竿上的衣服也皱皱巴巴,正往下滴着水。

      视线穿过低矮的篱笆墙眺望而去,除了隔壁连着一户人家,距离这家人最近的房屋少说也有百来米,夜幕四合,天际最后一抹光亮沉入海底,轮转星月,凌息的瞳眸一瞬闪过野兽般的锋锐,远处零星有两家青砖黛瓦的房子,其它家基本以泥土和茅草建造。

      放在窗边的手指用力回扣,木屑刺破指尖,钻出串串血珠。

      疼痛提醒凌息,一切并非梦境。

      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穿越?

      垂眸凝视指尖,刚才的伤口消失无踪,看来身体是自己原来的身体,不过,他居然没受一点伤,还以为会被撕扯成时空碎片。

      “咋不穿鞋?”妇人嗓门儿很粗,听着像在训人。

      凌息被她推到床榻坐下,从柜底翻找出一双破洞的鞋子扔到他脚边,“穿好过来吃饭吧。”

      听不懂,看懂了。

      不晓得谁的破鞋铺满灰尘,估计早废弃掉了,如今拿给他穿。

      凌息十分担心穿上会被传染脚气。

      “我原来的衣物呢?”凌息在自己身上比划两下。

      妇人压根儿不关心他说的内容,眼睛瞪得老大,喜出望外地凑近:“原来你会说话啊!”

      “你是哪里人?说话怪好听的。”

      妇人重新端详起凌息,越瞧越满意,热情地把饭碗往凌息面前推了推,催促道:“快吃快吃。”

      淡淡的香味飘进鼻子里,柔软清甜,仿佛来自朝思暮想的梦中,那是每一个华国人无法拒绝,无法忘记,亦无法割舍的食物——大米!

      正餐不吃米饭约等于没吃。

      在粮食荒芜的末世,大米是何等珍贵的食物,如凌息这般普通人,顶多换换营养液的口味聊以慰藉。

      猛然嗅到大米的香味,凌息接过碗的手微微颤抖,热气蒸腾,沾湿他浓黑的睫毛,薄薄的眼皮洇开一抹水色,左眼皮上小小的痣格外惹眼,在他眼睫眨动间如贝壳内的珍珠迅速隐匿身形。

      妇人起先猜测他是哪家流落在外的小公子,虽然奇装异服,还剪了头发,但身上的布料精细,做工是她从未见过的好,身份必定不俗。

      可哪家小公子看得起乡下的粗粮,碗里并非今年新打的大米,而是陈年旧谷,她儿子一向不吃,嫌弃喇嗓子,对方倒是把汤汤水水喝得一滴不剩,而后露出满足的笑容。

      妇人自然不晓得,对于打出生起就没怎么吃过大米饭的末世人而言,别说清汤寡水的粥,就是给他们一把糠,他们也能吃得津津有味。

      凌息正是长身体的年纪,一碗粥显然不够吃,但他清楚对方不会再给他食物,他也没好意思讨要。

      乡下人每一口粮都得精打细算,若非心中有所筹谋,把家中吃食白白便宜给旁人,简直要妇人的命。

      合上门退出去,妇人差点跟汉子撞上,惊得她一巴掌狠狠扇对方背上,压着嗓子骂道:“要死啊你!”

      汉子缩缩脖子,结结巴巴解释:“我……我这不是见你老半天不出来,好奇你在里面磨蹭什么吗。”

      不等妇人说话,汉子脑袋凑过去双眼放光地问:“怎么样?打听清楚来历了吗?”

      妇人翻了个白眼,端着凌息吃干净的碗放进厨房,左右张望下,确定没人才开口。

      “他听不懂咱们这儿的话,我也听不懂他说话,就是听着莫名熟悉,像在哪儿听过又想不起来,他说话的模样跟咱们不同,怪好听的,家中应当殷实。”

      汉子兴奋搓搓手,眼睛里燃起两团火,写满贪恋,“那赶紧叫顺子回来把亲事办了,省得夜长梦多。”

      妇人不似汉子那般冲动,犹豫道:“万一……万一他不是什么好人家的哥儿,又或者并非完璧之身。”

      “你想啊,高门大户的哥儿怎会落水,还正好被我捡个正着。”

      果然是妇道人家!

      汉子恨铁不成钢,大跨步走到妻子面前,“冬枝,咱家顺子快三十了,连卖儿卖女的马家都不愿意把自家哥儿嫁给顺子,你莫不是真想叫顺子打一辈子光棍?我老张家的香火可不能断啊!”

      赵冬枝眼神慌乱,不自觉攥紧手中帕子,她男人说得对,她儿子接连打跑两个媳妇儿,本地人稍作打听便晓得内情,他们只能找这种无亲无故的外乡人。

      何况这哥儿模样出众,瞧着出身不低,哪怕此时不愿意,以后成亲有了孩子就老实了,待那时若是亲家找上门,他们家岂不是跟着飞黄腾达!

      赵冬枝心中越发火热,似乎富贵日子就在眼前,压下对凌息的嫌弃同自家汉子商量尽快办亲事,明天一早她就去找媒人,丈夫上县城酒馆赌坊寻儿子回来。

      夫妻俩全然未知自己的如意算盘被窗户外的凌息听得一清二楚。

      凌息蹲在墙角,眉头纠结,他们究竟在嘀嘀咕咕算计什么?

      勉强分辨出“嫁”、“夜……梦……”“香火”几个字词。

      凭借自己全校第一的脑子,凌息大概分析出这家人即将有喜事,嫁女儿?或者有新妇嫁过来?夜长梦多,延续香火?

      连起来应该是夫妻俩打算尽快办喜事延续香火?

      凌息摩挲下巴,直觉自己没分析错。

      不过这事儿有必要关起门偷摸在厨房里讲吗?

      “小哥儿!?小哥儿!?”

      慌乱的呼喊声传来,凌息狭长的凤眼眯了眯,踏着月色走出去。

      “怎么跑屋外面来了?”赵冬枝脸上戾气未能及时收敛,让凌息清晰收入眼底。

      少年笑容腼腆,指了指天上的月亮,一副喜好风花雪月,不通俗物的模样。

      赵冬枝松了口气,她还担心人跑了,看来是多虑了,对方显然不知人心险恶。

      担心节外生枝,她匆忙哄着凌息进屋休息,嘱咐他好好养伤别乱跑。

      .

      夜深人静,鸡鸭回窝,窗外断断续续传来几声虫鸣。

      凌息走到门前推了推,没推动,房门被锁起来了。

      为什么?

      难不成他们看上自己,想强留自己做女婿?

      据凌息推断,他穿到了一个生产力低下的时代,一般人家选择把女儿嫁出去换取一笔钱财给家中男丁娶妻生子,极少数人家会招婿,即使招婿,也有一定要求。

      凌息刚十八岁零三个月,身材尚有少年人的清瘦单薄,换句话说,一看就手不能提肩不能扛,更别提下地劳作。

      再说社会地位,功名利禄,他一个来路不明,被人从河里捞起来的家伙,没怀疑他是别国细作就不错了。

      无论怎么想,招婿都招不到他脑袋上。

      语言不通,凌息也没心思搞清楚前因后果,夜黑风高,确定隔壁主屋两人鼾声正响,他轻手轻脚从窗户翻出去,落地没有半点动静。

      倏地,凌息捂住胸口闷咳,死命克制住喉咙传来的痒意,阻止自己发出声音。

      果然心安得太早,他并非毫发无损,穿越时空还是对他造成了一定损伤,后背靠墙以最快速度检查全身,腥甜的鲜血溢出嘴角,抬起手背擦去,苍白的唇一片殷红。

      凌息身上基本是内伤,其实以他强大的恢复能力,假如一直保持沉睡到一周后,他会得到一具健健康康的躯体,然而他倒霉的在修复期内醒了。

      因为疼痛指数过高,当时他滴水未进的身体太虚弱,大脑帮他屏蔽掉了痛感,以免他疼死。

      现在延迟的痛感来袭,凌息近乎咬碎牙齿才吞咽下痛呼声。

      瘫倒在墙角,冷汗如雨下,衣衫湿透可以拧出水,脚边的杂草被他蹬烂,凌息仍未发出半点声响。

      假如凌息有太奶,大概已经见到了。

      缓过一波疼痛,东方浅浅浮现一抹白光,少年撑着墙壁踉跄站起。

      他必须尽快离开,等第二波疼痛来临,他就走不了了。

      双脚踩在泥泞湿软的乡间小道,却使人倍感踏实,晨间凉风灌入领口,粗制滥造的衣裳遮挡不住寒意,晶莹剔透的水珠悬挂在丛丛绿油油的秧苗上。

      凌息脚步放慢,一点点停下,伫立在田间地头。

      无边黑夜落下帷幕,旭日东升普照大地,驱走寒冷,带来光明与温暖。

      凌息怔怔望着四面八方的秧苗,葱茏的绿色将他包围,日光倾洒,夺目得叫人移不开眼。

      好多秧苗,好多大米饭!

      凌息捂住剧烈跳动的胸口,第一次有了心动的感觉。

      “快抓住他!”

      “竟然敢跑,看我不打断你的腿!”

      “抓住他!别把脸弄花了!”

      脚步声杂乱,喊声震天响,凌息转过身,领头的赫然是赵冬枝夫妻,他们身后跟着村民,应该是跟着来抓他回去的。

  • 作者有话要说:  【凌息:拒绝给人当老公。 某人:那就当老婆吧。】
    摩拳擦掌开新文啦,请大家多多支持~
    好久没写种田文莫名手痒,这山间田野究竟有啥从古至今吸引着老中人?话筒递给我阳台上死了俩月的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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