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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第 16 章 替身 ...

  •   (一)
      打开了门,夏夏站在门内,侧身邀请道,“进来吧。“

      玉木定在门口,眨了眨眼,因为醉酒显得动作迟慢,平添了一分呆气,“小姐,我打架很厉害的。”

      夏夏笑了,知道今天晚上218是排不上用场了,“你把我的话给抢了。”

      “哦,不好意思。”诚恳的道了歉,他积攒紧张的心情舒缓了不少。但进门和进屋后的动作仍是很拘谨,像是没进过旁人的房间似的。“打扰你了。”

      “不打扰,我是个好事的人,爱听朋友发发牢骚,出出主意。”夏夏给他搬了个凳子,又倒了两杯水,两人面对面的坐着。“不介意的话,你可以跟我说说最近的困扰。”

      “也没什么,都是不值一提的小事。”喝了口温水,玉木清明了些,觉得自己先前的所作所为真是幼稚。

      “不知道说什么的话,那你介意我问你点儿问题吗?”夏夏试探的问道。

      “嗯,小姐有什么想问的就问吧。”

      “刚才的那两个人架着你往回的时候,你为什么不再躲了?”夏夏直接问出了自己最想知道的。

      玉木苦笑一声,“小姐的问题真直接啊,我还要从头到尾的解释才算清楚。”

      夏夏含蓄一笑。

      看着杯中的水因轻摇而漾起的波澜,玉木说道,“那两个人我认识,分别是我的助理和经纪人。今天来这,是因为一个饭局。”

      他顿了顿,觉得从这里应该说不明白,便改了话头,从更前面开始,“我是个替身,职业的。”

      又觉得不好,便再改,“我辍学了,在高一的时候。因为要还赌债,两百万,是父亲欠下的。”

      玉木忍不住笑了笑,“也不知道是谁那么大方,肯借他那么多。”

      带着浅笑着抬起头,看向夏夏,“是不是很像狗血小说里的女主?不过我没什么极品亲戚,当然也没有能替我还债的。”

      他笑意更浓,将满月般清亮的眼弯成了月牙,“更有意思的是,我还真遇到了包养我的金主。但是却是替他儿子包养的。”

      夏夏听得不忍心——她对面的是一个活生生的人,并不是什么小说里的三两行文字。“笑不出就别勉强,更让人心疼。”

      “这有什么可心疼的,比我可怜的人多了去了。”收敛了笑意,玉木用清澈的眼眸继续望着夏夏,“那些才真是心疼不过来的。”

      “而且我没吃什么苦,今天这些都是我自作自受的。”回想着发生的事,玉木自顾自地继续说着,“我目光短浅地放弃了读书,不知好歹地喜欢上了正主,不自量力地想要解约。很可笑吧?”

      “尤其是,我跟的那个人,他很爱自己去世的心上人。我唯一的工作就是每周在他住的别墅里待上半个白天,他允许我任意做自己的事,只不能进他心上人进过的屋子。”

      “他不怎么与我交谈,更拒绝和我碰触。我只要这样每月充当几次能移动的摆件或是一幅行走的画,就能拿到40万的年薪。”

      “而且他的父亲早在上个月就一次付了五年的钱,用来替我还欠的赌债了。”

      他嘲讽地笑了,这么说出来,给第二个人听,他就更能察觉出自己的痴心妄想了。

      “我真的很幸运,很幸运了。都怪我不知足,很多人都会栽在不知足上。我也是。”

      “我还妄想着通过演戏快点挣些钱呢,这不就栽了?”

      “但我还是幸运的,遇见了你。”

      看着玉木眼里旋转的星河,夏夏欣赏得沉醉,又有些心虚:毕竟自己不只是出于好心,玩心和好奇占了大多数。

      “是解约合同的钱不够吗?无论是公司签约的合同,还是包养的合同,我都可以替你解约,出违约金。”夏夏想要将功补过。

      “小姐怎么这么单纯善良?不怕我是来骗你钱的?”醉意又上了头,玉木有些晕眩,说话也就随意了不少。

      “你不会,你和他是一样的人。”夏夏下意识地回答,可话一出口,就觉出不合适来,仿佛自己也只把玉木当那个人的替身似的。

      “好的一切都是相似的,有的人先见了一个,便念念不忘,把后见着的认作是替身。”夏夏说道,“可只要用心去看,就会发现不同。”

      “你只缺一个肯用心看你的人。”说完,觉得矫情死了,拿鸡汤哄人什么的,明明自己就不喜欢,却要这么对别人。

      幸好玉木醉了酒,反应什么的都迟钝,还没来得及回话。

      夏夏又匆匆补一句,“你就在这里睡下吧,我再去开一间房。”说罢,便逃似的走了出去。
      (二)
      路止压着脾气和那么一点不可言说的心思,匆匆地给醉躺在沙发上的卢欢擦了擦身子。接着将人拖进了房间。

      “啧,重了不少。”路止叹了一声。

      细心的给人脱了衣服,盖上被子,路止则进了空置许久的客房。

      好在有保姆每日打扫着,整理一下就能应付一晚。明天再去收拾那小子,这样想着,他的嘴角忍不住噙上了笑意。

      第二天早上,路止久违的下了厨,做了两碗清汤面,又煎了两个鸡蛋,坐在客厅里等卢欢起来。

      这样满怀期待的等着,最是高兴和难挨。便只能通过回忆来消磨时间,路止想着想着,就回到了与卢欢初见之年。

      那个时候两个人都不大,自己只有11岁,欢儿就更小了,才刚刚5岁。

      因为是第一次真正见面,而不是像以前一样:隔着山水、人言、电话线。路止准备的格外用心,纠结了好久该选什么颜色和图案的T恤,才能把自己衬得和善可亲,柔化被周围人评价的过于锐利的样貌,扮演成能让小侄子亲近的“邻家哥哥”。

      讨厌的兄长不帮忙就算了,还一直在打击自己,“小止,你别听欢儿的声音活泼,但其实他特别怕生。”“尤其你长得这么凶,肯定会把他给吓哭,所以就别白费功夫了。赶紧随便挑一件走吧!”

      也不记得当时是回了什么,但他记得很清楚,最后他穿了一件压在柜底的粉红色的,画着猫的T恤——据兄长说是亲自替自己挑的“礼物”。

      “哟,不错嘛,果然是这件最合适。”兄长自恋的夸着。

      虽然知道兄长不是很靠谱,可在紧张的时候能得到亲近之人的认可,路止还是稍稍放松了些,有了那么一点底气。但事后想想,觉得自己就是脑子抽了,否则怎么会相信他的眼光!

      车上一路忐忑,但当脚再踩到地上的时候,他就彻底的镇定了下来,心想,就这样吧。

      “小叔叔!”一个孩子像炮弹一样冲了过来。

      小心的接住来人,路止突然就生出了几分犹豫,“你是,欢儿?”

      怀里的小家伙仰起头,满眼晶亮,布着欣喜:“嗯!小叔叔你好!”

      让他的心狠狠一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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