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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一章 秋之霾(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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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一直阴沉了一整周,早该飘落的那场雪,总算下下来了。周六早上起来,好一个银装素裹的世界!屋顶全白了,鹅毛大的雪片还在飘着,前窗的梧桐树像开了白色的大花,后窗黄色和红色的枫叶随着雪片飘落,窗外两根平行的晾衣杆上也积了雪,我抓了一把,好晶莹透亮。楼下有几个小孩经过,不时从停靠的车身上抓起大把的雪,掷到别的小孩身上。因为是周末,她们三个都还没有起床。
这时我的手机响了,是送快递的,让我到楼下取东西。应该是最新翻译的书,样本到了。我除了翻译各种工程商务类资料,还翻译一些书。其实文学书籍的翻译才是我的最爱,只是,这是个付出与收入严重不成正比的工作。每一个句子的翻译都需要字斟句酌,非常费脑,价格却低得可怜。编辑说了,现在是文化沙漠,文学不吃香了,买书的人太少了,他们也是无奈,情愿低价请菜鸟翻译,也不会给高价。合作的编辑都对我的文字很赞赏,但顶多也就千字多给我十块钱。翻译书进度慢,付款的周期更是漫长,所以,为了生存,商务翻译还是不能丢掉。
我打开屋门,见老式的钢条防盗门上插着一朵红红的小玫瑰,花瓣上还沾着晶莹透亮的雪。谁不小心弄掉的?不像。谁恶作剧?谁喜欢我们四人中的一个?不管了,我把花拿回屋子,放到一个矿泉水瓶里,下了楼。
我回到屋里时,林可已经醒了。
“哪来的花?”她问我。
“不知道是谁插在防盗门上的。”
“啊,有人暗恋我们?”
“很可能。”
“暗恋谁呢?”
“可能是你哦,林可,你是最漂亮的。”
“漂亮又不能当饭吃。说不定是你呢,才女。”
“什么啊,菜女差不多。”
“你手里拿的什么?”
“哦,是最近新翻的书,出来了。”
“哇,就是你上次跟我说的那本散文集,西姐你太厉害了!”
林可说着抢过了书本。
“不过这封面不太好看!”
“是啊,我也很不满意,纸张也不好,又软又黄,像地摊书,为了节省成本吧。我刚才上楼的时候看了下,发现排版错误也不少,目录都搞错了,有一个附标弄错了位置。哎!”
“啊,这么不认真!”
“是啊,我们翻译的时候字斟句酌,就怕出啥闪失被读者骂,他们却只求效率和利润,错误百出。”因为无法忍受不认真的态度,几乎不发牢骚的我一下子抱怨了好多。
“不会吧。西姐,那以后别做书了,还是做商务翻译吧,不用那么费心。”
“可我就喜欢文学呢,没钱挣也还喜欢。”
“你太执着了。”
“嗯,执着也是一种放下,放下别的,痴迷于一种。”
这时冯丹丹和徐美惠也起来了。我们在窗前看了一会雪,各自想心事。我突然想写首古诗,于是半天挤出了一点:
如梦令
晨起卷帘推窗,
惊见满树银装。
漫天鹅毛雪,
大地苍苍茫茫。
飘扬,飘扬,
花一般的绚烂。
冯丹丹拍手叫好。林可说好什么呀,连凑合都算不上,顶多打油诗。我哈哈大笑:“完全赞同。牙缝里还能挤出经典来啊?“让本小姐来作一首吧,”林可笑着说:
“天净沙——雪
窗外绵绵雪花,
压弯梧桐枝丫。
屋内一杯暖茶,
闲看雪下,
蹉跎岁月芳华。”
“也好不到哪儿去嘛!”我笑着说。
“哈哈哈,西姐,你终于说了回实话。我又不会写诗,给你助兴罢了。”
“我也不会,就是冒充下文人。”
林可吐了吐舌头。她们三人都不作声了。
我又冒出了几句:冷雪初来早,红叶吹又少。寻梅知何处,深闺徒烦恼。
他们仨好像没听到似的,只望着雪想事情,我也没再说话。只觉得此闺好深,好深。
“林可,说说你的事吧,”冯丹丹突然说。
林可的脸沉了下来。“没什么好说的。”
“说说嘛。”
“不说。”
“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
“当然不是了。你这个小妮子还知道用激将法了啊,好吧,说就说吧。”
“都说男人在感情上从来没有现在进行时,他们永远觉得下一个最好,如果实在没有下一个可以希冀,就开始怀念过去。女人则是活在现在的动物,永远觉得现在的最好,以为可以和现在的他一起走到世界的尽头。”林可的话突然好文青。“我谈过两次恋爱,每一次都以为可以地老天荒,可那只是一厢情愿的幻想。”
林可的故事好长,好长,她说得断断续续,也没有讲细节。不过她的事我很早以前就了解的,整理了一下,大概是这个样子:
秦凯是林可的大学同学。他们俩大一上学期就相互对上了眼。男才女貌,大家都说他们是天生一对。他们一起吃饭,一起上晚自习,一起到附近的景点游玩。秦凯还为林可写过不少诗,说她是他的明月,他自己则是清风,明月清风,天地一绝。林可没有想到的是,清风是短暂即逝的,甚至还会吹来乌云,遮住月华。她怎会想到那么多呢,她以为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最美丽的姑娘,被人捧在手心的感觉,就如同走在云端,恍惚而曼妙,觉得自己是统治世界的女王,芸芸众生,都在脚下。于是,那个明月风清的夜晚,在郊外的那个小山坡上,她与他结为一体。那一晚,她给他唱了一首歌:“半冷半暖秋天,熨帖在你身边,静静看着流光飞舞,那风中一片片红叶,惹心中一片绵绵。半醉半醒之间,再忍笑眼千千。就让我像云中飘雪,用冰清轻轻吻人脸,带出一波一浪的缠绵。留人间多少爱,迎浮生千重变,跟有情人做快乐事,别问是劫是缘……”秦凯喜欢听林可唱歌,说她的声音比夜莺还美。虽然都是学汉语言文学的,但秦凯的文笔比林可好很多,林可喜欢他那些酸溜溜的比喻,每次听到他的赞美,心里就像吃了巧克力一样甜。那时,他们都上大二。
后来的两年,他们也曾闹过不少矛盾,但林可从来没想过分手,秦凯就是她的唯一,她没有办法想像和别的男人在一起。据说爱情的保质期最多不超过30个月,随后,爱情会转变为亲情或者其他感情,那么,对于林可来说,秦凯于她,爱情亲情都有,他给她的那种亲切感,无人可以代替,他是这世上她最关心最在意的人,她痴痴地相信,即使世人都不再相信爱情,他们依然会紧握对方的手。
然而,诗人会在现实中变得庸俗,如同大梦初醒,他们会彻底变成另外一个人。大四快毕业时,大家都基本定了去处,找关系的找关系,贿赂的贿赂,大大小小找个职,只求有个安身之处。为了工作,不少情侣分道扬镳。林可和秦凯都说,无论如何,绝不分手。他们都来自遥远的小县城,在这座繁华的大都市里,无人可以依靠。眼看着同学都有了着落,秦凯爽朗的笑容渐渐消失,有时候唉声叹气,怪自己没能力。学文学的,要找到对口的工作很难。做编辑吧,人家都需要有经验的;做写手吧,作品卖不出去,挣不到钱;做老师吧,人家都要求有这证那证的,他俩除了毕业证和学位证,别的一无所有。后来,林可好不容易找了个文职工作,就当是工作定了吧。秦凯却仍是没有头绪。他是才子,待遇太差的工作无法接受,但哪里有什么待遇好的工作呢?
转眼就毕业了。他们在城中村租了一间10多平米的小屋,临时住了下来。林可做文职,在一家私企上班,一月1500块钱。经历了那么多的寻职失败,有点收入不至于饿着,她觉得很满足。秦凯看报纸看网络,奔波了一月,仍是一无所获。为了混口饭吃,他到处去给人发传单,看病的、吃饭的,各种传单,一天三五十块钱。有天晚上躺下后,他阴郁地对她说:“要是没有你,我可以回我们的小县城,待遇会很不错的。”林可以为他只是随便说说,回嘴到:“我若回家,也不会差,全是你拖累的。”
“是吗?我拖累你了?是我拖累你了是吧?”
“我没有那意思?”
“那你是啥意思?”他声音很大。
林可吃了一惊,虽然以前也曾吵过架,但他总让着她,从来没有这样厉声呵斥过。
“没意思。”她也生气了。
“你是不是开始嫌我没钱了?”
“我从来没有那样想过。”
“女人不都一样吗,想找个有车有房的。”
“谁跟你说的!”
“还用谁说吗?”
她觉得他很不可理喻,不再理睬他。
第二天早上,他跟林可道歉,说昨晚是他不对,发传单的时候老遭人白眼,他太压抑了,才会乱说话。他说他想了一夜了,以后要开始写小说,讲述这一代大学毕业生的悲苦生活,总会有人欣赏他作品的,到那时候,财物和名声都会来的。林可支持他,他文笔好,以前写给她的那些诗,整理整理,都可以出诗集了。1500块钱,房租500,水电费100,剩下900块钱,如果他们每天自己做饭,只买些白菜咸菜吃,还是可以生活下去的。
从此以后,林可一早出去上班,中午在公司附近的小摊上随便吃点。下班回来,两人一起买菜,在过道里做饭,电磁炉是50块钱买的二手货,油兮兮的,但能用就行。日子虽然艰苦,但也算温暖。林可说她在哪看过一篇小说,描写的是寒冷冬天,一对贫困恋人合吃一碗阳春面的情景,她觉得那对情侣很幸福,他们也同样幸福。
然而,有一天林可下班回家,却发现秦凯没在家写作,打他手机,没有人接。一直到晚上十点钟,他才醉醺醺地回来,一进门倒在床上打起了呼噜。她有气没地方撒,叫也叫不醒他,只得闷闷地睡了。
醒来时,他趴在她上方看着她,一脸的真诚,“林可,你真美!”林可的心中顿时升起万般柔情,昨晚的愤怒一扫而空。“你也挺帅的,”她笑道。以前的甜蜜又回来了。他搂着她说:“昨天都是我不好,让你担心了。我跟几个大学同学喝酒去了。喝多了点。我想了,我这样下去也不是个办法,书出来了也不一定能挣钱,除非有人帮你炒作。我还是出去工作吧,能挣多少算多少,总有一天,我们会有钱的。”“嗯……”她紧紧依着他的胸口说。
之后,秦凯在附近的快餐厅打扫卫生,月薪1300,日子又恢复了宁静。
有一天林可回家,见秦凯摆了满满一桌子饭菜,还点上了蜡烛。烛光晚餐,久违了。
“这么破费干嘛,又不是什么节日。”她笑着说,“难道有什么喜事?”
“你猜。”他神神秘秘地说。
“不是你生日啊,也不是我们的恋爱纪念日,你发工资了?”
“我找到了一份好工作。”
“什么工作?”
“是国企哦,虽然是外聘,但总有机会转正的。”
“真的,怎么找到的?”
“今天我在快餐店里捡了个钱包,里面有对方名片,我一看是个研究所所长。我按名片上的号码打了过去,说是还钱包的。那所长特感激,他说他急着去打羽毛球,随便找了个地方填饱肚子,丢了钱包都不知道。我顺口说了句:‘您也爱打球啊,我也是羽毛球迷’。你猜怎么着,那所长竟然叫我过去跟他们一块玩,顺便把钱包带过去。我本来不太想去,还没下班,但鬼使神差的,我赶紧打了个车就去了。市体育馆,我还从来没在那打过球呢。”秦凯羽毛球打得很不错,上高中时专门跟教练学过,大学时候系里有比赛,他还拿过奖。因为天天为生存奔波,林可差点忘了他还有这特长。
“后来呢?”
“后来我就跟那所长打啊。以我的水平,还不得把他打个落花流水,哈哈,不过我还是对他手下留情了。”
“然后呢?”
“然后他说小伙子球技不错啊?搞什么工作的?我说是在餐厅搞卫生。他又问我在哪学的球,上过大学没。我都老实说了。他说我文学院毕业去搞卫生,可惜了,问我去不去他们所,给他们管管合同文件,跑跑腿,有时间陪他打打球。我当然说去啦,傻子才会拒绝呢。”
“那真不错啊。可要是他天天让你陪打球,岂不是很烦人?”
“不会的。况且打球也是我的爱好啊,多运动运动,对身体好。我以后要是转正了,把你也弄进去。”
“我能做个什么啊,你喜欢就行了。”
两人深情拥抱,为遇上这一贵人欢喜不已。
然而,好事有时会变成坏事。秦凯每天下班都会先去陪领导打球,晚上10点左右才回家。那时候林可往往困了,上床睡觉了。周六周日下午也打,上午他就睡懒觉,说是打球打累了。他们的交流越来越少。林可下班后一个人回家做饭,自己吃,自己洗碗,总觉得有点形影相吊的感觉。上大学的时候,秦凯球打得好,林可歌唱得好,同学拿他们开玩笑,问以后是要生体育界神童还是艺术界神童。孩子,林可想都没想过,生存都困难,养什么孩子呢。很久没有唱歌了,一张嘴,什么也哼不出来,哪怕是忧伤的歌曲。她觉得前方一片茫然,浑身无力,生活毫无意义。
有几次她跟秦凯说,以后去打球带上她吧,她也想锻炼锻炼,而且,总在家等着,那种滋味很不好受。他说不太方便,林可压根不会打,没法跟他们玩到一起,林可说你可以教我啊。他说没有时间,除了陪所长,还得陪其他领导练球。“我也不想天天那么晚回家”,他一脸忧郁地说,“但是,为了你,为了我们的将来,我得抓住这机会啊。如果总是打点零碎工,将来我们怎么买房子,怎么养孩子呢?”他忧郁的神情让林可心疼,鼻子酸溜溜的,“我们可以不买房子的。孩子也不着急,我们还年青,很多人都是三十岁以后才生小孩的。”“你不用管我了,总之我肯定能转正的。只是,让你受苦了。”“我没事。”她靠在他的胸口,眼泪流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