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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成家有郎 ...
黄沙漫天,暴雨倾盆,萧瑟狂风匣裹着冰雹,可以冻死人的温度,是北疆常有的天气。
窦衎去军营报到那日,只是觉得这天气较往常似乎还要更差一些。
入营第一天是熟悉环境,办理手续,他从清晨忙到了傍晚,倒也不觉得疲惫。
回家的时候,他甚至特意绕远路去买了阿娘最喜欢吃的糕点,想着今晚得缠着阿娘用新买的布料给他缝一件新袄子。她手艺好,做出来的衣服不笨重却暖和,刚好适合穿在护甲里。
可是走到院子时,这念头突然就断了。
浓重的血腥气在他的鼻腔内叫嚣。往常亮着灯的屋窗像个黑洞,门口养的土狗阿黄也没有第一时间摇着尾巴朝他扑过来。
窦衎轻轻推开门,然后看到了他上辈子最不想看到的画面——阿娘安静地躺在阿耶的怀里,像是睡着了。
只是阿耶为什么在哭呢?
窦衎手提着的糕点绳子不知何时断了,糕点散落一地染了刺眼的朱红。
地上凉,阿娘怎么在地上躺着呢?
窦衎颤抖着捏了捏她的手,很想问她今夜怎么不在家门口等着他回家吃饭了呢?他还专门买了她最喜欢的糖糕呢!
可是没有人回答。窦衎不死心地掰开了她的手,却找到张白色布条——那是阿耶新买回来的布料,他还要缠着阿娘给他做新袄子的!
窦韫悲痛欲绝,像是一下子老了好几十岁。他空洞的声音在窦衎耳边响起,像是来自千里之外:“上次清剿的胡匪余孽打探到我们住址,趁无人时藏进家里。你娘下午回来时以为无人便没留意,没想到……”
布料是匆匆撕下来的,上面有潦草的血渍。窦衎的泪滴在最后那句话上——
“我儿窦衎,杀敌御外,报效祖国!”
*
收回思绪,他们不知不觉间已经回到将军府。窦衎洗漱完躺回床上,开始复盘。
他这辈子不是没有打听过双亲的下落,只是没有收到什么有用的消息。窦衎不禁怀疑,这辈子他的父母是否存在过?又或是……已经遭遇不测。
他不敢多想,是以没有消息,便是最好的消息。
同样的母亲,同样永远地离开了他们的亲人。只是一个为了救人,而另一个则是为了百姓家国。
或许一路回来时头顶的月光太澄澈了,亦或者是满地的积雪太无暇了。总之,他胸腔中一直存留的,像是地狱烈火的仇恨被短暂地熄灭。
窦衎觉得心平气和,甚至生出了一丝禅意。
他刚重生那会儿跟患了急躁症一样,见到倪初久就恨不得扑上去把人咬个粉碎。却没想有朝一日发现自己和倪初久竟然也有些可悲的共同点。
窦衎虽然将自己作为复仇的工具,一直严格要求自己。但是偶尔有那么些个时刻,竟还是动了恻隐之心。
无心的人得到权利,无德的人活得肆意。唯可怜有情有义者,舍不得忘不掉。一旦走歪了路,除了仇恨,似乎什么都没有了。
此刻,窦衎想明白了。世人言成长,不过是将不得不背负的无奈一件件披上。别人的是无情现实织出来的破烂衣服,而他的,却将是无坚不摧的铠甲。
既然重活一世,这辈子,他能挽回的,定会尽全力挽回。
*
几日后,铁骑营的议会堂里,倪初久正在看沙盘。冬至夜的崩溃像是一场偶然的噩梦,少年又重新做回了那个端方如玉的将军。
面前不大的一个平台上密密麻麻堆了山坡和城墙。他指缝里夹着细软的沙子,轻轻一推,那座横在城池面前的大山便轰然倒塌。带薄茧的莹白指节捏起一根小旗子,往上一掷——
这块地便姓倪了。
“啧!你这也太不厚道了,好歹给人家留块坟地好埋人。”
议会堂里进来个颇为邪气的高个男人,半身不遂似地靠上他沙盘桌的边,似乎多走一步都要断气,却眼疾手快地在他插旗子的右后方围了一圈矮墙。
倪初久斜他一眼:“大善人,今日挺闲啊。”
“我?”成施无辜睁大了眼,指着自己:“我忙得直在大理寺跳脚,哪儿有空啊!”
“你案子办完了?”
“没呢。”
“那你出来干什么?”
“受凉了,告了半日假。我自冬至夜一直打喷嚏,怎么都止不住。”
“多饮热水。”
“没用,我怀疑不是天灾,是人祸!”
倪初久见他眼神促狭,料到定是楚黛将那日他和楚岚的调侃告诉了成施,以此换取一些毫州皇城好吃的好玩的情报,好在偷溜出宫时去看看。
不过成施知道是一回事,要自己承认编排他又是另一回事。他才不会让成施这么便宜抓到把柄。
是以倪初久煞有介事点点头,将“人祸”的锅转移到其他人身上:“你这么招人喜欢,定是有人挂住你,日日夜夜都想你念你。”
“哼,被大老爷们挂在嘴边有什么用,要心尖上的人念着才叫福气。”
“巧了吗不是?哝——”倪初久一指桌案上油纸包着的三个春笋木耳粉丝馅儿的包子,满意地看到成施惊诧的表情。
成施眼皮猛然一跳,知道那是倪初久跟崔怀慈惯用的密语:三个春笋木耳粉丝包表示一切顺利,两个则表示遇到困难。而若是只有一个,那便是极其危险的信号,需要尽快见面的意思。
成施有些吃味,自己这个发小跟崔怀慈认识的时间比他跟崔怀慈更早,而且人家连暗号都有了。自己却跟个傻子似的,想见人一面都难。
成施不甘心问道:“他有提到我吗?”
倪初久装模作样地想了好一会儿,才欠嗖嗖开口:“嗯……半个字都没提到。你又惹他了?”
成施上一息跟个饿了半年刚见到肉的豺狼似的双眼放光,下一瞬却像是吃坏了肚子,脸色一下变得很是难看,长吁短叹道:“冤枉啊!我什么都没做。偏生他现在就喜欢躲着我,好像我是什么洪水猛兽,要吃了他去。”
半年前,十七岁的新科状元郎凭一纸策论博得楚岚赏识,择任翰林学士。鸣锣开道,乌帽红袍的天骄之子被簇拥着跨马游街,万人空巷,名噪一时。
然而总有些特立独行的人,成施便是其中之一。
他属于纨绔子弟中少见的自己长了脑子的那一类。虽然对追捧学问渊博者不甚上心,却也没有纵情于声色犬马。
四月正是春光无限好的时节,哪能浪费在室内?
是以他照例出城去遛马,可惜倪初久忙着照顾他那刚捡回来的狼崽子,没空同他一起。成施一人跑了一上午的马仍不够畅快,又打了两只野兔、三只狍子才尽兴。
回城路上微风徐徐,他骑马慢行,松了衣带散汗,又扯了跟草叼着,漫不经心听三两路过人闲语聊昨日状元郎游街盛况。
毫州郊外这段路人烟稀少,田间零星散落着几户人家。唯前头有茶铺一间,只是过分简陋。拉了半个棚子遮太阳,下头摆了三张高低不一的木桌和几张矮凳。
间或有赶路人吃水,会要上半壶茶,在这休息片刻。
搁平日,成施会直接路过。但他不知为何那日偏偏眼神特别好使,一下子就看见与众不同一人端坐于矮凳,脊背挺直,风姿绰约。
那男人脸分明是少年模样,行为举止却优雅稳重。手里捧着个洗得发白的缺口茶碗,却叫人以为是什么金尊玉盏。他生了两片不善人情世故的淡色薄唇,轻轻抿在茶瓷碗沿,留下一小片清浅湿润。
不知为何,耳边响起方才听来的对新贵样貌的惊叹,成施下意识将二人比较。他想:狗屁的新科状元,要是有这人半分风姿,他也不至于每次酒局都得昧着良心夸赞朝中的歪瓜裂枣。
春风清凉,成施却觉得口干舌燥。是以下马到茶铺,也要了碗茶。茶汤浑浊晦涩,一看就是冲了不知道多少泡的,难为那男人竟喝得如此香。
他刚坐下没多久,就见茶铺摊主和一瘸腿老翁起了争执。说这老翁趁他忙碌,偷偷顺走他的钱袋。摊主及时发现,但火气上来了,对老翁拳脚相向,后者也顺势躺倒地上,撒泼耍赖,倚老卖老。
成施默不作声喝茶冷眼旁观这场闹剧。
他虽是大理寺少卿,主管案件审理。但这事第一没有报官,就算报官了也是衙门的事,还轮不到大理寺出手;第二,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老翁虽有疾,但为老不尊是事实。成施没有慷他人之慨的道理,也懒得插手。
却见那少年不知何时起身,摸出来个钱袋对着摊主认真道:“不管他偷了你多少银子,我双倍补偿。你也见他身子不好,多挨几脚或许撑不过,不如放人一马,也算是积德行善。”
他又蹲下身子,转向地上趴着的老翁:“我帮你不需要你偿还。但你偷人钱财,已经触犯律法,得去官府领罚。”
“扑哧——”成施头一回见识这等天真烂漫之人,没忍住笑出声来。
鱼圆:温馨提示:捕.杀.野生动物是违.法行为,请勿模仿。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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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成家有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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