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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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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A、
复员的消息部队早通知到家里了。虽然史今自己没多话,一路坐着火车悄没声的回了老家,可腿还没迈出车门呢,就看到杵在月台上的史明冲着自己奔了过来。
“二哥!”史今掂起脚冲史明挥了挥手,露出一个笑容。兄弟俩几年没见了,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混蛋玩意你还知道叫我声哥?!”史老二倒是一点也不客气,一巴掌拍过去,声势猛,声音大,着着实实落在史今后背上,却一点也不疼:“当兵当出息了是吧?要回家也不通知一句!”
史今还没来得及搭话,史明已经从身后扯过一个五六岁的孩子,按着他的肩催促着:“快,恒子,叫四叔!”声音恶狠狠地,和史今像极了的眉眼中却带着几分得意地神采。
“诶哟呵——原来咱二哥也当爹了。”史今愣了一下,立刻反应过来,脸上笑开了花,弯下了腰,摸摸那孩子的头。
史明的儿子从来没见过史今,平常只从自己的长辈那里听他们提过一言半语,知道这个四叔在部队里呆了九年,心里早就向往的不得了,这时候见了他,一点也不怯,大大方方地喊了一句,叔,脆生生的童音在拥挤不堪的火车站里回响。
“行了行了,杵这儿有啥意思,快跟我家去,你不知道咱家今年丰收,老大给咱爹盖了大瓦房,老头儿就等着一家人团聚在新房子里吃饭呢!”史明一把接过史今轻飘飘的行李,大踏步地挤过人群向外走。史今拉着自己的侄子史小恒,一步不落地紧随其后。
三个人在车站门口包了个三轮车,史明今天高兴,破天荒的没跟司机讲价,爽快地拍出五块钱。出了黑土县就是大片的农田,常年没上油的车轴旋转着发出刺耳地吱咛声,在刚下过雨的田梗上轧出深深地轱轳印,带着史今向自己阔别了的家乡驶去。
东北的天和京郊的不一样,碧蓝碧蓝的,澄澈得没有丝毫渣滓。东北的山也和京郊的有着很大区别,连绵高耸,黝黑的一片,一点也不秀丽,却是坦荡地立在天地之间,有那么几分苍凉的意味。远方山坳里的重型工场升起滚滚白烟,被风一吹,混着田间庄稼和肥料的味儿,一股脑地灌入史今的鼻腔里。
那是久违的、曾经熟悉无比的,老家的味道。
一路上史小恒的嘴没闲着,拉着史今说这说那,东北人爱唠磕,史家的小孩从小就显出这方面的特质。
——四叔你去过首都北京么?天安门,王府井……
去过,当然去过,你四叔就是保卫首都和平的战士。跟你说,北京城的夜景是天下一绝,好像全中国的灯光都集中到那儿去了,比白天还亮。
——四叔你这军装真好看!和我在电视里看到的解放军叔叔一模一样!
是啊,还有什么比军绿色更好看?可这身军装一辈子就穿那么一段儿时间,一脱下,就再也穿不上了。史今说着说着,声音低下来,独自愣了神。
九年时间一晃而过,然而对史今来说却是刻在他心上的烙印。军营,702团,钢七连,和这家乡的白山黑水一起,成为了他心中永不可磨灭的记忆。但记忆终归是记忆,失去的不再来,生活仍在继续,人不能光凭着记忆而活——这些他坐在火车上就想明白了,可当有人问起他那段挥洒了青春和热情的岁月的时候,他还是会忍不住的在心底泛起一阵惋惜和怀念交织的、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感。
一切仿佛就在昨日,而一切也都终止于昨日,二十六岁在部队上显老,到了社会上依旧是很年轻的岁数,要努力要拼搏要重新开始都还来得及,可前进的路在何方,史今完全不知道。
“想啥呢你啊?”史老二一声嚷嚷,把史今的思绪一把扯回了现实,“到自家门口了也没反应。还以为你这几年真出息了呢,还这么傻呵的。”
可不是,史今一抬眼,发现三轮已经驶进村了。整个大岭村没多大,点支烟的工夫就能把主要几条街溜个遍,村里就百来口人,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一家人的事儿就是全村人的事儿,史家四儿子退伍回来的消息早就传开了,这会儿街道上早就围了一圈村民,有的还是扛着锄头从地里赶来的,几十双眼睛都巴巴地瞅着史今。
站在最前面的自然是史家人,年迈的老父,几位哥嫂侄儿,包括平日里不常见的几房远亲全来了。土生土长的东北农民没城里人那么多弯弯绕绕的礼节,唯有用这种方式表达自己的心情。
史大爷年纪虽大,头发也花白了,但身体却硬朗的很,噔噔噔几步走上前,拽着史今胳膊看了好一会,忽然咧开嘴,笑骂,“臭小子,可算回来了!这军队没白去,壮了不少。”
史今刚从车上下来,站得笔直,下意识的就想抬起手臂敬军礼,半路却被史大爷用拐杖敲了回去:“干啥呢干啥呢?少在你爹面前来这一套。”
不知道是谁在村口放了一挂鞭炮,在震耳欲聋的脆响声中,史今被几个哥哥推搡着进了家,刺鼻的硫璜味儿呛得他直咳嗽,眼睛里也酸涩地难受。
家里原来的泥灰房果然被扒倒了,新起的水泥大瓦房还泛着股新漆未散尽的味儿,院子里闹哄哄地站了一地的人,见到了史今都冲史老爹嚷嚷着说这孩子真是出息了,以后凭着当过兵的这层关系去市镇上混个铁饭碗没问题。
史今冲每个熟人都露出亲切的笑,不管人家说什么,都相当配合地应一句,可他觉得自己整个身体简直是空的,夕阳斜斜的挂在院墙边的树梢上,余晖仿佛没有任何阻隔地穿过自己的身体,直泻到凹凸不平地黑土地上,映出一片鎏金红光。
快到饭点了,院内的灶上炖着一大锅红薯茄子嫩豆角,还有满满一屉大馍和老玉米,饭香飘了满院。九年以来,史今还是头次没听见集合的哨音,头次没在跨入食堂前吼一首嘹亮的军歌。
史老大和史老三到村尾的小卖部搬酒了,这会儿刚回来,跨过院门就瞅见史今被一大群亲戚朋友困在当中,于是相互使了个眼色,把满怀叮咣乱撞的玻璃酒瓶就地一放,一人随手抄了一瓶佳凤,扒开人群迎了上去。
“来来老四,咱兄弟之间没那么多客套,这饭还没好,咱也甭等了,先走一个呗?”
“行!把老二也叫来,咱弟兄四个先走一个!”史今也不多话,眼睛笑眯眯地弯成月牙型,接过酒,也没用开瓶器,就那么干脆利落的用后槽牙咬开了瓶盖。
从今往后要习惯另一种生活了。
在火辣辣的酒浆顺着喉咙直灌到胃里的时候,史今这样告诉自己。
史今很久没有醉过了,能记得的只有两次。当年去下榕树村选兵的时候是一次,钢七连被蓝军部队毙得满地找牙的时候是一次,而如今,在退伍回乡头天晚上的酒席上,他又喝醉了。
当住在对门的顺子哥又举着酒杯向史今走过来的时候,他只是迷迷糊糊地笑了笑,欠起身,把酒往地上一泼,说道,一连长,你也别逞强啦,你们机一连总成绩比不上七连,喝酒照样比不过!……别看我不行了,我的份让六一替了!他一人撂倒你们十个……没问题……
话没说完,他咕咚一声又坐回椅子上,头重重磕在桌角上,就这么睡过去了。
一桌子的人被史今这两句话说得莫名其妙,隔了好一会才回过味儿来,忍不住拍桌狂笑,正在对桌划拳的史明听见了,连忙跑过来架起自己的弟弟往后堂里拖,一边拖着一边摇头,这孬种,兵也不知道是怎么当的,连酒都不会喝!
史家人没去过军营,甚至连当兵的都没见过几个,残留在记忆中对史今的印象还停留在九年前。一辈子守在东北沃土上的农民自然永远想象不到钢七连那面旗帜下的年少飞扬,雄壮庄严——对他们来说,七连长高城最重视的一个兵、曾经是尖刀部队刀刃上那段最好的钢,永远只是九年前蹲在墙脚一言不发扒着饭的孱弱少年。
史今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是正午时分,透亮的阳光被半阖地玻璃窗裁开一个温和而细微的斜角,穿过轻薄地窗帘照在他脸上,晃得他的头一阵阵钝痛。被灌倒前最后一个有记忆的镜头是二哥的脸在面前摇晃,之后就什么也不记得了。
他费力地坐起身,却被周围的景象却惊出一身冷汗——
面前是间干净整洁一尘不染的宿舍,房间里是一水儿齐刷刷的上下铺行军床,床单平整,被子叠得有如切割整齐的豆腐块,而他自己就正坐在距离门口最近的上铺上。
这地方他太熟悉了,熟悉得即使是闭上眼睛也能知道自己身在何处。
702团七连一排三班的宿舍。
史今的直觉告诉他自己现在正在做梦,特别是当他看到宿舍的门一下子被撞开的那一个瞬间,他更加认定了这个想法。
伍六一穿着件款式奇特的蓝色军装,肩章上顶着一杠二星,大汗淋漓地冲进宿舍,打开柜门翻出一张磁盘样的物品,转身准备出门的时候,看到了坐在床上的史今。
他愣了一下,黑亮的眼睛盯着史今看了一会,接着扬了扬眉,露出一个带着几分得意的笑:“嘿,我知道,你姓史,来找我们组长的吧?”
史今听得莫名其妙,却不敢答话——这个梦太真了,清醒的像是理所应当发生的事,这让他觉得恐惧。他害怕自己稍微一动,就会从梦境里醒来。
伍六一却完全没觉察到史今的异样,他挥了挥手里的磁盘,说,“我现在有事,你在这儿等一会,我马上回来。”
一边说着一边又急急忙忙像阵风般的出去了,连门也没关。
史今一动不动地看着他的背影渐渐消失在走廊尽头,直看到四周的景致褪了颜色,变成黑白地残像。夜色如水墨一般洇开,笼罩了他。
夜半的山区很静,回响在耳边的唯有风吹过松林时发出的隐约涛声。星光为暗沉沉地房间铺上了淡淡地银光,一桌,一凳,一盏灯,一张床,构成他并不富裕的老家。
B、
“史今,我今天看见你哥了。”
“我哥?”
“对,他好像来宿舍找你,当时高队长急着找我要资料,没来得及招待他,再回来的时候他已经不在了,我也忘了跟他说你被调走了。”
“六一,我说你最近是不是太累了。”
“嗯?什么意思啊你?”
“我两个哥哥已经去世两年了,死在战场上,我们一起看见的。”
“可那人和你长得特像……你真没其他哥哥了?”伍六一握着电话地手紧了紧。
与听筒里传来史今柔和地、却令人不容置疑地声音:“真没,我啥事儿你不知道啊?”
伍六一半天没说话,过了一会儿才又张开口,“史今,我想瞧瞧你。”
“又没重要的事,别占用线路了行不?”
“就看一眼。”
对面的人像是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紧接着,挂在伍六一面前墙上的液晶屏幕亮了起来。
“诶,我说你眼睛怎么受伤了?”伍六一盯着屏幕,抽了口冷气,伸手想摸摸史今被被白纱布缠得严严实实的左眼,手指碰到的却是冰冷地屏幕。
“早没事了,这两次引爆距离宏电子聚变设施太近,受了点影响。”屏幕上的史今露出一个微笑。
但伍六一却完全没有为此而感到安心,反而皱起眉,“你要想回空军,我一定向高队请示,你知道他这里也需要你——”
“在研究所工作也是一样。”史今截断了他的话,“咱们干的事不同了,可理由都是一样的。”
伍六一又看了他半天,嘴抿得死紧,可目光终于还是一点点变得柔和了,转过身,留给远在千里之外的史今一个双肩微塌的背影,闷闷地声音混着电波里沙沙地杂音,从听筒里传来,“行了,我懂。你自己小心点。”
“你也一样。”史今说完,关掉了通讯频道,修长地身影从显示屏上淡去了,整面墙壁又褪色成暗淡地灰白。
战争的理由永远都是五花八门却又冠冕堂皇,可那理由下掩盖的真实永远只有一个,无休止的欲望。
伍六一从军校毕业进入歼击机师的第二年,战争终于无可避免的爆发了。与冷兵器时代,甚至是一战二战相比,当代的战争显得更加理智,冰冷,残酷,每一步动向都经过精密的推算演习,虽然没有金戈铁马风卷云舒,没有杀声镇天血腥满地,但指挥所里下达一个命令,轻轻敲击键盘几下,甚至只是按下一个按扭,便足以让一座繁华的城市陷入死境。
在双方实力相当的情况下,无休止的策划进攻和完美的防御,仿佛拉锯一般,让战争陷入一种尴尬的胶着状态,漫长的三年过去,这时候消耗的已不再是人的生命,而是财力,能源,精力,还有时间。
谁能率先研究出有效打击对方的武器或战略,谁就是胜者——从去年年末开始,大量核武器专业的军官们被调入总参部技术研究所。就是因为这样的理由,比伍六一早两期毕业、如今已经成为他战友的史今,永远与空军大队告别了。
身为一名战士,总是会在某种程度上渴望着战争的到来。所谓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入伍几年,当浑身上下都被磨得仿佛尖刀般锋利,却因为身处和平年代而完全没有用武之地的时候,恐怕所有的战士们都会隐隐感到遗憾。伍六一原本以为自己也是这样想的,然而当真正的战争来袭,他却无比厌恶它的存在。
史今这批人调走的消息几乎没人知道,对外只声称复员回家了,所以离开那天只有分队长高城亲自来送行。
早在几个月前高城就和总参的一干人等摔了脸,冲着研究所副所长打来的电话嚷嚷,说你们眼光可真毒这都是我最好的兵你们都挑走了让我们歼击机师转干运输去?把素质最好的战士养在研究所里就能打胜仗?
可说归说,骂归骂,军令如山,国家的利益重于一切,肩上的两杠一星不是白扛的,高城比谁都明白这一层。再说这次挖人也不光只从空军里挑,海陆空三军,哪个部队没有一两个割舍不下的尖子?
所以也只有忍痛让人家剜一刀。
正当一行人准备踏上螺旋桨飞速旋转着的直升飞机时,远处一个飞速跑来的身影让站在队尾的史今动作慢了两拍。
伍六一。
三年军校,三年战友,他是他亲手带出来的兵,即使挫骨扬灰也认得出。那人奔到机场边沿,也就不再靠近,两个人就那么远远的对望着,像是要把彼此的相貌刻到心上,再也不能忘记。
从此以后,相隔千里,再联络,只有通过带杂音的电波与硬冷的数码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