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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异世魂 ...

  •   嗷呜——
      月圆之夜,孤狼嚎叫。

      树影摇曳,风萧萧然。

      丛林中传来窸窣的响声,庄有握紧了手里的猎|枪,耳朵耸动着,仔细辨别着四周的声响。

      日头落下,本不该在这片迷雾森林里继续逗留的庄有,后悔因为贪一只白色野狐的毛皮,追着深入了内围,可现在后悔也晚了。

      簌簌簌——

      身后的丛林里窜出了一只毛皮油亮光滑的银狼,猛的扑向了庄有,张开了猩红的大嘴,嘴角留下了晶亮的液体。

      暗夜里,幽黄凶狠的眼神在空气中略过一道光影。

      早有防备的庄有将早已藏好的匕首向后一掷,反手捅入野狼的体中,鲜血四溢,虽然早有防备,但人体的反应速度不免因岁月的流逝达不到思想的反应速度,背上狠狠的挨了这野狼一爪。

      庄有闷哼一声,不用看伤口也知道皮开肉绽,他忍着痛楚,反手又给了野狼一刀,抹了他的脖子。来不及挣扎,本欲装死偷袭的野狼被老道的猎手送上了西天。

      庄有心知血腥味会引来更多的丛林杀手,于是草草将伤口包扎,没有将那一身油亮光滑的毛皮带走就匆匆离去。

      朝着野狼来的方向奔走,庄有警惕地窥伺着四周。野狼留下的气味会规避一些野兽,更强大的野兽当然不会介意入侵野狼的地盘,但动物也有趋利避害的本能,本着互不侵犯的原则,也会规避入侵他人的底盘。像这只狡猾的孤狼必然有自己的藏身的巢穴。

      果不其然,在一处瀑布的掩映下,庄有钻入了一个幽暗的洞穴,洞穴里静悄悄的,只有洞口的流水撞击石壁的声音。慢慢的探入,静谧的空间里只能听见微弱的呼吸声,庄有屏住了呼吸,重新端起了猎|枪。

      一步一步,慢慢靠近。

      掀开了掩藏的植被,映入眼帘的一幕让他有些愕然。一只狼幼崽和一个人类幼崽相互依偎取暖。闻到不熟悉的气息,婴孩和小狼同时睁开了双眼,疑惑地望着这位不速之客。

      ----

      庄有从迷雾森林里带回来了一个狼孩儿,几乎一天的时间全村上下都知道了,大家议论纷纷。

      庄有的媳妇于娘担忧的看着怀里的孩子,她虽然也疑惑夫君为什么把她从森林里带了回来,但是出于对夫君的信任,于娘并没有多说什么,给怀里的孩子清洗了身子,翻出了强子小时候的衣物给她换上。

      换好衣服的奶娃娃转着黑白分明的眼眸,好奇的打量着面前的一切。

      看着眼前奶娃娃粉嫩嫩的小脸,于娘有些疑惑,不是从狼窝里捡来的么,怎么看上去这么富态。

      “娘——娘——呼哧呼哧——”不远处一个满脸灰渍,黑乎乎的娃儿急匆匆的跑了过来。

      “慢点儿,慢点儿跑,别磕着。”于娘细细的给面前的强子擦着汗珠。

      强子捏着于娘的袖子,“娘,爹真的带回来了一个狼娃儿么,在哪,在哪,快给我看看。”于娘往身后一指,“那儿呢,别急。”
      强子瞪着一双眼睛,好奇的看着面前粉嫩嫩的奶娃娃,好奇的戳了戳她的小脸儿。

      “娘,这狼孩儿和其他人家的娃儿有甚不同,难不成是身上长了尾巴?”说罢,便要将孩子的衣物解开仔细看看有什么不同。

      这般架势,可吓哭了一直以来都很安静的奶娃娃,哇的一声哭了出来,于娘一把抢过小奶娃儿,抱在怀里细细的哄着,拍了一把强子的屁股,“去一边儿玩去,这是妹妹。少听外面瞎说。”

      强子撇了撇嘴,心想,不给看就不给看,我以后还不能偷偷看么,打定主意,便又去外面撒欢儿了。

      “别在外面太闹腾了,记得回家吃饭呐。”于娘冲着他大喊。“知道了,知道了。”强子一溜烟儿跑个没影儿。去找他的小伙伴炫耀他的新发现去了。

      ---

      “萍子,过来给娘印个针线。”于娘朝门外玩耍的女童说道。

      “来了——”女童蹦蹦跳跳的跳进了门槛,朝于娘跑来。

      “哎呦,慢些慢些,你们兄妹俩一个德行,都这么爱闹腾,也不怕磕着了。”于娘看着小小的女娃儿,心里顿生慈爱,庆幸当年孩子他爹将这枚小开心果捡了回来。

      女娃娃便是从迷雾森林里狼窝里抱回来的,于娘早年在闺中识的几个字,这娃儿又是在那么危险的迷雾森林生活过,只希望她以后能平平安安顺顺随随的,遂取名萍。

      庄萍小小的手捏着针,借着汗渍将棉线捻了捻,熟练的穿针而过。“呐,好了。”庄萍将手中的针线递给于娘。手拖着小脸看着于娘针线翻飞,翩然若蝶的手法,不禁有些佩服,在现代这门手艺可少见了。恩?现代,什么是现代。庄萍疑惑地摸了摸脑门儿。

      “去找你强子哥玩儿吧,瞧你都看困了。”于娘慈爱的看着面前清秀可爱的小女娃。只见,面前的小娃娃嘟起来小嘴,愤愤道:“强子哥不带我玩儿,他和他的小伙伴掏鸟蛋去了,也不带我去。”

      村里同龄的小娃儿也不和她玩儿,说她是狼妖转世,想到这儿女娃娃又有些委屈。为什么这里的人这么迷信,都说现代社会建国以后都不许成妖了。额,迷信又是什么,现代社会又是啥,建国又是哪位?小小的她恼恨的敲了敲脑门儿。

      “哎呦,我的乖囡囡别恼了,一会儿让你爹爹带你去集市上买糖葫芦可好。”

      “恩!”庄萍瞬间喜笑颜开,啥也不想了,能出去玩儿可太好了,恩糖葫芦也好吃。
      ———

      庄有一家所在的村落叫李家村,他们一家是后来落户的,庄有跟着原来的师傅学打猎,在成年后带着媳妇儿来到了这个依山傍水的小村落。这里沿河的土地上种着一片桃花,落英缤纷的季节里,花香四溢,颇有几分桃花源的意趣。

      庄有领着三岁的庄萍带着从山上打来的猎物去了镇子上,路上搭了李叔家的驴车晃晃悠悠的来到了集市口,镇子上的叫卖声不绝于耳,车道比起山间坑坑洼洼的土泥路算得上平整,但也仅此而已。

      走到了他固定摆摊的地点,和旁边儿熟识的小贩儿打了声招呼,铺好了毯子,就开始叫卖起来。

      今天的运气不错,猎物都很新鲜,长期合作的酒楼伙计将今日的大部分猎物买走了,剩下的也很快一扫而空。

      看今天天儿还早,庄有领着小女儿来到张屠户摊子前要了二两猪肉找回的几个铜板给了眼巴巴看着卖糖胡芦老婆婆的小女儿。小姑娘接过铜板,兴奋地跑了过去,买了一串儿红彤彤的沾满糖渍的糖葫芦,细细的舔着,口水将糖葫芦染得晶亮。

      吃了两个后用油纸包了起来,小心翼翼的踹到了怀里。被站在一旁的庄有看到了,问她她却说,“哥哥和娘亲没来,我要留给他们。”

      看着女儿认真的小脸儿,庄有突然想逗逗她。

      “那爹爹呢?”

      “爹爹也喜欢吃么,恩——那给爹爹吃吧,剩下的再带给娘亲。”小女儿震惊了,爹爹居然也喜欢吃这个。

      庄有哈哈大笑,忙说不用,又到买糖葫芦的老婆婆面前买了两串,说道:“看,爹爹已经给你娘亲和哥哥带了,那串就给囡囡吃吧。”看着小女儿甜滋滋的微笑,亮晶晶的眼睛,庄有心里觉得暖烘烘的。

      妻子和善,小女儿孝顺,大儿子虽顽皮但却有一把子好力气,来年更是可以和他一起学习上山打猎,想到这儿,空气中焦灼的温度都不能驱散他此时的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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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岁的庄萍没有什么特长,却也继承了老庄家的一把好力气,对于女儿家,有一身堪比少年人的力气似乎并不是什么好话,可在这个天气越来越热的季节,有一个能干重农活的女儿无疑给家庭添了不少助力。

      庄有常常遗憾庄萍为什么不是一个男娃,若是男娃,更能施展这一身的本领。

      这天,庄萍照例拿着装满衣服的木盆儿去河边儿洗衣服,河床已经干涸了,原来潺潺的流水下去了大半,露出了岸边的河床,看到这一幕,萍儿不觉有些担忧,已经好久没有下过雨了,庄稼地里的农作物开始泛黄,衣服洗干净后得尽快去浇水才好。

      庄萍抱着洗净衣服的木盆准备离开,看到了住在隔壁的李阿婆正抱着木盆颤颤巍巍的往家走,一步一步慢慢走着,哆哆嗦嗦的步伐,虽然这个场景已经经历过无数次了,但她还是没忍住,叫住了李阿婆, “婆婆,我帮您拿这盆儿吧。”

      正等着她开口的李阿婆,“哎,好孩子,好孩子啊。”萍儿有些无语,但还是从她手中接过来木盆,平时李叔就格外照顾他们家,如今李叔去了,就剩李阿婆一个人,一个孤苦伶仃的老婆子,李叔并没留下孙辈给她,只留她白发人送黑发人,也是可怜。

      萍儿叠着两个盆往家走,李阿婆颤颤巍巍的跟在她屁股后面,看着前面的清秀少女,腰板挺得直的呦,在这般青春活力的年纪,纵然是外头捡来的孩子,也引来了不少人家相看。

      前些年树儿(李叔)去了,她听到这个消息时如遭雷劈,最珍视的孩子就这么走了,就留下她一个孤寡老婆子,肝肠寸断,她当时也想随着去了的,白绫都挂好了,却被闯入院子的萍儿拦了下来,陪着她这个糟老婆子说话谈心,慢慢的她觉得自己又有了活下去的意义。

      能看着这个村子里备受争议的孩子能平安顺遂的长大,也是她活下去的希望了。

      在这个村落里,能真正关心她这个糟老婆子的,也就只有萍儿一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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