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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Part Two ...

  •   眼角的伤痕让我很卑微

      独自承受宿命的轮回

      终于看透你笑容的虚伪

      正是我的痛彻心肺

      昂贵的点缀优雅的颓废一切痛苦都有我收尾

      曾经我想你挚爱的玫瑰也许现在早已枯萎

      宽恕我的罪

      ****
      覆水难收没有你我黑夜白昼
      独自承受
      你不告而别我声嘶力竭
      哪怕炼狱换你破茧成碟
      有流星的夜 涅盘重生
      整个世界天翻地覆不能泯灭生死相许的践约

      S市,中国的商贸中心,世界的经济贸易中心。相对比与我曾经待过的那个无名小城,这儿的却是天堂一般的存在。
      但是,天堂里却太过寒冷。
      行色匆匆的人们,学校里你争我夺的竞争,我只是觉得周围认识的人越来越少了,和父母见面的机会也越来越少了,时间一转,蓦然回首间,整个繁忙的世界里似乎就只剩下我一个人。
      惶恐而悲伤。
      从前的同学打过电话对我说,凌亮做班长了,但是他不打篮球了。
      我在这边揪心地说不出话来。
      那个人曾经摸着他宝贝的篮球对我说:这是我女朋友,我要疼她一辈子。
      他说的永远都那么短暂,就像他曾经把着我的肩膀信誓旦旦:我们永远是好朋友。
      周日下午,我带着柔道服走进体育馆中心的柔道馆里,毫无意外地看到一个小朋友蹲在墙角里画圈圈。
      高三的这一年被我像玩命儿似的过着,不当班级干部了,就腾出很多精力去一心一意地搞学习。然而作为大学教授的父母终于看不下去我的肆无忌惮学习法,硬逼着我每周到柔道馆报道。
      程文杰小朋友就是在这里认识的。
      六七岁的孩子,我来的第一天就嚣张地垫起小脚丫地来点我脑门,大叫:我是你师兄!结果后来被我狠狠摔在了软垫上,从此一蹶不振,一见到我就蹲墙角画圈圈。
      我笑着走过去,蹲在他身边:哟,这是谁家的小姑娘?脸皮儿薄得能包饺子了呢。
      陈文杰小朋友两眼一瞪:我是男子汉大丈夫,谁像你啊,娘娘腔!
      我啪地扇了他脑瓜一下,不轻不重的,我还没真的娘娘腔到小肚鸡肠的地步。
      臭小孩儿,是不是欠摔了你啊?怎么着?今儿个再摔你两次?
      威慑,纯粹的威慑,我真的没小气到和一个孩子一般见识,虽然我挺讨厌小孩子的。
      男子汉陈文杰,瞪亮他那湿湿润润的大眼睛,敢怒不敢言的可怜摸样。我觉得这小孩儿特好玩儿,每次都玩得不亦乐乎。
      半天,他忽然憋着小嘴儿大吼一声:你别得意!今天下午我哥来,看他不把你个娘娘腔摔到北极去!
      噢噢。看来你哥哥是北极熊了。
      半天的训练结束后,我到淋浴间冲了澡,然后在更衣室里换衣服。刚把浴巾解开的档儿,门哐啷一声被凶暴地踹开了。
      我皱眉刚想骂过去,结果发现走前头的志气高昂的小家伙正是陈文杰小朋友。
      他身后还跟着个高个儿男生,金丝边儿眼镜,斯斯文文的长相。怎么看也不像北极熊。
      程文杰一只胖乎乎的小爪子指着我,义愤填膺:哥!就他!就他差点把我摔到北极去!
      好么,我也成北极熊了。
      他哥迈着悠哉的步子走向我,在我以为这家伙真的小肚鸡肠要替他弟弟报仇时,那人突然拿起一旁的浴巾给我披上了:天冷,别冻着。
      我觉得那眼睛温柔得都能杀死癌细胞。
      程文轩就是这么温柔得毫无杂质的男人,温柔得让我完全没有抵抗力地沉溺,温柔得让我心甘情愿地付出,温柔得,让我每次想起他就撕心裂肺地痛。
      那次见面后,程文轩就总来接他小弟,然后发扬互助友爱精神,顺路开车也把我送到家。我倒也没拒绝,毕竟晚上那阵子的地铁实在不是我能挤的,虽然有点奇怪这当哥哥的以前怎么没这么尽职过。
      后来有一次程文杰请假没来,我都做好要去挤地铁的准备了,结果一出门,夕阳余晖下,就看到程文轩倚在他车子上向我微笑招手。
      你来接谁?我故作豁朗地问他,因为不想自己自作多情地认为了不该认为的事。
      接你啊。这时候地铁人多,还是我送你方便点。
      听这话,我脸上烧火了一样热辣辣的。倒不是害羞,就是觉得被人这么疼着挺窝心的。
      我知道程文轩对我不是一般的好。
      他送我回家的方向,其实是和他家完全相反的方向。
      车停我家楼下时,他都会习惯性地往上瞅两眼,如果我家的灯是灭着的,他就会说自己饿了,让我陪他一起去吃饭。餐桌上点的却都是我爱吃的东西。
      吃完饭回来还会一直把我送到家门口,告诉我那已经回家了的父母,他们的儿子是和这样一个成年人出去的,让他们不要担心。
      他对我的照顾可以说是无微不至的。
      所以对这个男人倾心,似乎就变成了自然而然的结果。
      车子到我家楼下的时候,我刚要推开门下车,他却一手握住了我的。我疑惑地转过头,他的身子就倾过来,在我的唇边轻轻印了一下。
      他凝视着我的眼睛:清清,我等你到二十岁。
      那一年我十八,懵懵懂懂的十八岁。
      高中毕业,我考进当地名校,父母一贯面无表情的脸上也没多出什么其他的表情来,依旧对我爱问不问。我知道,在他们的心中学问永远比我重要,只要我做得不出格,他们不会多过问一句。
      可是程文轩却高兴得跟什么似的,拉我去一家高级酒店庆祝,吃了很好吃的蛋糕,上面还插着蜡烛,二十根的。
      他在烛光的另一边微笑:快点长到二十岁吧,我等不及了。
      我不知道他一直等不及想要的是什么,我们牵过手,他亲吻过我的嘴唇,我们做着一切情侣间都会做的事情,我不知道我还保存着什么是他要等待的。
      大学开学没几天,我在选修课上竟然碰到了凌亮。
      他在最后一排,我刚进屋,两个人就那么定定看着。直到他身边的女生和他说了什么,凌亮才回过神一般,把头垂下了。
      那一节课我如坐针毡,如芒在背。
      下了课,我收拾东西急匆匆离开了。那之后都没再见过他,只是从一个从前的同学嘴里了解到,他考进了这里的信管系。
      信管系是不可能与我们法律系有什么交际的。
      一次下课休息的时候,同班的女生凑过来问我:清清,给你做个选择题啊?
      我无奈。这个名字是我那博士学位的父母这辈子唯一的败笔。
      爱你的人,和你爱的人,你选择哪个?
      我问她:那爱我我也爱的人呢?
      世界上哪有那么完美的感情?亏你还是个大男生呢,怎么跟个看肥皂剧的小女生似的纯情。
      大学里的女孩子,已经成长到了不再相信那些愚蠢东西的年龄了。
      可是我却还在相信着,因为我喜欢着程文轩,我也相信他是喜欢我的,所以这道题我注定要选择第三个选项。
      第三个选项,它是不存在的。
      从图书馆出来,我碰到了正从台阶往上走来的凌亮,以及他身边的那个女生。
      已经不是能逃避的境况了。
      我只好勉强地扯着自然地微笑:好久不见。
      他僵硬地点点头,两个人一时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他身旁的女孩子眨眨眼,朝我微笑:你是凌亮的朋友?我没听他提起过哎。
      他也许一辈子都不愿再提起我吧,而且明明连朋友也算不上了。
      我对这个很容易就能判断是他女朋友的女孩子笑笑:我们俩只是认识的。
      他极力想摆脱的东西,我不会再牵强地去纠缠什么。两厢陌路,从一开始就注定要走的。
      之后,我常看到凌亮跑来上我们系的选修课,后来知道原来是来陪他女朋友的。他来的常了,我也习惯了,渐渐也就没有什么其他的感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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