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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以茶代酒 梦境远不如 ...

  •   酒馆老板×说书先生
      “以为是只兔子,没想到是能咬过狗的兔子。”何臻经常这么说。
      ——
      安平镇新来了位说书先生。先生姓宋,性子温温和和的,标准的读书人。
      宋先生说书也是不急不躁的,镇上人都说,听他说书,让人觉得岁月静好,现世安稳。
      老人孩子都爱去茶馆,喝一盏茶,听一段宋先生的书,小日子自在得很。而那些常客里,又数何臻去的最勤,几乎每日不差地往茶馆跑。
      何臻是何家酒馆的老板,父母不在以后,他一个人开酒馆,招了个小伙计,日子也还过得去。
      每每何臻路过街边那棵大榕树,树荫底下乘凉的人便知道,他家酒馆又得了清闲,这人又去听书去了。
      “何臻,天天跑,生意都没咯。”镇上人打趣。“哪能呢,没人才去的。”何臻笑呵呵道。
      宋先生故事说得好听,又长得白白净净,谁不愿意去。
      何臻还记得他第一次去茶馆的时候,阳光洒在宋先生脸上,那人整张脸都是红的,眼睛像琥珀一样澄澈。人坐在高堂上,世界的美好都及不上他一个笑容。
      他抿了口茶,滋味竟比他家的招牌酒“夏夜”还要醇。
      何臻也知道,那惊堂木一拍,就拍到了他心坎里,震得他心跳都快了。
      一眼万年,那个人也从此住进了他心里。
      镇上人只知道宋先生姓氏,可是何臻知道他完整名姓。他叫宋销凝,销魂凝神。
      酒馆里也有人议论,猜想宋先生名姓。众说纷纭,何臻也会趴在柜台上听,有时也笑笑那些稀奇古怪的名字,但从不告知旁人。
      他好不容易得来的,怎舍得泄露了出去。
      那日,宋先生收了场在街上走过,不知从哪来的一条疯狗突然就从巷角走了出来,狂吠着冲他而去。
      意识到危险后,宋先生连忙选了家最近的店铺往里跑,进屋顺手抄了只长凳朝狗的后背打去。
      那狗被打,反而被激发了怒性,呲牙而来。宋先生吓得连连后退,甚至准备好了受这一劫。
      千钧一发之际,何臻来了,只见他抄着根棍子狠狠敲了疯狗正面一下,那狗吃痛,呜咽一声夹着尾巴跑了。
      何臻回头看,宋先生坐在地上,手里还紧握着长凳。
      约是吓惨了没缓过劲,宋先生看着眼前那只手,半晌才意识到自己在人家酒馆内,把手里的长凳交出去。
      他连声抱歉,想站起来好好致谢。身还未起来脚踝就一阵剧痛,人又跌了下去。
      眼前人挑挑眉,径自蹲下身掀开他的裤腿。脚踝处有些红,应当是方才受惊崴着了。
      何臻转身寻来一坛药酒,将人扶上凳子坐稳了:“可能有些疼。”
      他的手握上了宋先生的脚踝,摸了摸骨头,又带着脚掌转了几转,方道:“好在骨头没错位,否则得去医馆,不过明天是肯定要肿的。”
      何臻倒了药酒在手心里,替人按摩揉捏。
      他眼睛眯成了月牙,“用药酒擦一下会好得快些,这一坛送先生,保证不出几日便好。”
      “嗯,多谢。”清冷的声音很好听,宋先生的脸上了层红晕。虽然天色已晚,四周也无什么人,但被一个不熟的人,抱着脚擦药,任谁都会不好意思。“今日未带银钱,改日定当上门酬谢。”
      “说了是送,先生实在不必客气。”何臻爽快道。褐色的酒液染在脚踝上,实在是衬得宋先生皮肤更白。何臻又看,手下这只脚精瘦,然而又不显娇弱,就像这人,看着温和,方才面对恶狗还是能拿起板凳迎面而上。
      若是女子,看了脚可就许了终身。这个想法冒出来,连何臻都吓到了。
      他知道自己欢喜宋先生,却从未想过要与他婚配一事。
      宋先生想想,还是不能随便接受好意:“谢还是要谢的,不然我内心难安。”一坛药酒事小,欠人情意事大。
      擦药完毕,何臻拍拍手起身:“你若真心谢我,不妨告知你的全名。”
      “名字而已,告知又何妨。在下宋销凝。”看着何臻一脸疑惑,他便手指沾了药酒,一笔一划在桌上写:“正销凝,黄鹂又啼数声。”
      原来是这个名字,别说,还挺好听,字也好看,颀长飘逸。
      酒馆已经没人了,何臻索性将门板合了,送宋销凝回了家。
      宋销凝伤了脚踝,他背人回家。起初宋销凝不同意,可是何臻说任他一路走回去,恐怕又要加重,只好恭敬不如从命。
      私下里宋销凝很腼腆,没有台上健谈。何臻便努力找话题:“遇见狗啊,不能打狗腰,也不要敲脑袋,往下一点敲它鼻子,痛了就走了。”
      “其实狗背也算是它的弱点,但力气不够的话根本没用,你打的位置是对的,就是力气不够。”
      何臻把人往上掂掂,想起宋销凝打狗的样子,忍不住笑出声:“不过你打狗的样子挺凶的,一点不像平时。”
      宋销凝仔细想了想,问:“很凶吗?那是不是也挺威风?”
      “凶,非常凶。”像只惹急了眼咬人的兔子,咬人可疼可疼那种。但这句话何臻忍着没说,因为兔子也会做梦,梦里当了老虎森林称雄。
      那只叫宋销凝的咬人兔子最后告了好几天的假。
      何臻有些后悔,当初早些去把狗撵跑,兴许人就好好的在这说书了。不过若是那样,宋销凝是不是就只是口头道谢,也就不会告诉他全名了?
      那何臻还得谢谢那狗,偏偏叫他赶上了。
      宋销凝回茶馆的第一天,生意满场,拖到很晚才闭馆回家。镇上人热心,送了很多新鲜蔬果,他便大包小包抱着往回走。
      远远瞅见个人,他也没当回事。直到何臻过来挡住路,他才认出人:“何老板,好巧。”他手中东西堆得高,一张笑脸只好从东西后探出。
      何臻替他取了大半,“一点不巧,我专等你呢。”
      宋销凝愣神片刻,突然想明白怎么回事:“哦哦,我记起了,还没答谢老板,你等一下,我这东西有点多。”说着就要去掏银子。
      “诶,不用,说了送你。”何臻及时叫停。
      “那等我是想——”既不是为了那个,别的事宋销凝想不出来。
      “走吧。”何臻用胳膊肘撞撞待在原地的人,两人一同走在夜色中,“我来送送你。”
      宋销凝不好意思起来:“我脚早好啦,老板的酒果然有用,还要多谢你。”
      “你知道我的名字吗?”何臻偏头问。
      宋销凝点点头,何家的酒很出名的,何臻的名字连镇上的小孩都知道。
      “那你叫我名字,叫老板怪生疏的。”
      宋销凝略一思索,认真道:“谢谢你,何臻。”
      “客气。”何臻的月牙眼睛又眯了起来。
      互相知道名字,就算朋友了。
      何臻的种子算是发了个芽。
      酒馆里的伙计知道,自家老板听书听上了瘾,白天听还不算,等人闭馆回家了,老板还要凑上去同宋先生一道,就是为了打听下面的剧情。
      “玩物丧志。”瞅着扒门边上巴巴等人的老板,伙计擦着桌子嘀咕了一句。“小心工钱。”没想下一刻就被拍了脑袋,伙计抬头一看,老板已经见着人,跑街上去了。
      宋销凝知道,何臻这人是真的心眼好,自从自己在这被狗吓过,他就总等在门边,然后陪自己回家。
      可这人有时也很怪,非让自己叫他何臻,然而大庭广众之时又从不叫自己名字。
      “你为什么,有人的时候不叫我名字啊?”宋销凝天生好奇心重。
      为什么?因为不想。好比家传之宝,是能摆大门口随便让人看的么。
      何臻口头还是很注意表达:“你没告诉别人,我若大肆宣扬,于理不合。”
      每晚陪宋销凝回家,与宋销凝关系更进一层楼,这件事是何臻最大的高兴来源。
      他就是个傻子,整天沉迷在自己的感情中,一点不考虑未来。
      直到有一天,何臻梦到了宋销凝。他常梦到宋销凝,但那次却不一样,梦中之人格外惑人,有双水漉漉的眼睛和柔软的腰肢,两人的发搅在一起,融为一体。
      旖旎的梦境不仅仅湿了亵裤,还带来了其他心绪。
      何臻头一次认真考虑起自己当前处境,他与宋销凝玩得好,可是表面的甜蜜后藏了恐惧。
      他高兴宋销凝拿他当朋友,同时害怕当朋友。他怕突然有一天,宋销凝告诉他,“我有喜欢的人了”、“我要去提亲了”、“我要成婚了”,哪一句他都不能忍受,听了会发疯。原先以为自己能看着那人就心满意足,可人总是贪而无厌,得了甜头就想着更多。
      第二天他们走在熟悉的街道上,照常说说笑笑。何臻想起来前一天的梦,大着胆子,牵上了宋销凝的手。
      修长如竹的手像尾鱼一般滑开了,缩到袖中,丁点不露。“别这样。”宋销凝扭头看四周,“被人看见不好,大家朋友一场——”
      “没人看见。”方才何臻就特意看过了,他停住脚步,目光灼灼,“你知道的,对么?”
      爱一个人是藏不住的,宋销凝那么聪明一个人,怎么可能不知道。
      何臻又道:“你说的是被人看见不好。”
      不是斥责,也没有下意识远离。
      宋销凝低着头看脚下石板,月亮下的影子黑乎乎一团,没个形状。他的目光一点一点顺着影子划,从影子这头看到那头。
      “没人看见。”他听见何臻又重复一遍。缩在袖中的手便被人拉起,重新握住。
      挨得近,两个影子汇成了一个。何臻全程带着笑,宋销凝全程低着头,两人从街东踱向街西宋销凝的家。
      世上多的是情爱,哪段不是疯狂热烈,却不是每段都能得到同等回报。
      何其幸运,不是一厢情愿,而是两情相悦。
      可是何臻不知足,他心中妖魔滋生,唯有宋销凝才是解脱之法。
      他满心欢喜地亲吻,那人却偏了头。欢喜落到了脸颊,妖魔扰得他发疯。他的手还圈在宋销凝腰间,可宋销凝闭着眼不看他。
      “没事。”何臻如是说,掩盖住了满腔不甘。
      何臻又开始迷茫,一遍遍回忆过往,想扒出些蛛丝马迹,第一次牵手时那人到底有没有拒绝,脸上究竟是不是无奈。
      他无可避免想起那个旖旎的梦,宋销凝长长的发混着他的发,他们十指相扣,梦中一切像水中月一般美好。
      这辈子,他只遇上过这么一件思之若狂的东西。
      他明白自己心中想要什么。
      端午那天,何臻约了宋销凝来酒馆共度佳节。
      端午节人少,小伙计也得了假期回家去了,何臻早早就闭了门,整个馆里只留了他们二人。
      何臻做了很多菜,他们就着佳肴喝酒。宋销凝会喝酒,但酒量中规中矩,比不得从小泡在酒坛子里的何臻,接连几杯下肚脸便红了,何臻又哄他喝几杯,他整个人都是昏的了。
      宋销凝彻底醉了,何臻抱他去了后院卧室。在那何臻如愿以偿,不仅亲上了心爱之人唇瓣,甚至做了更多。
      几杯酒怎么可能会让一个自持稳重之人投怀送抱?
      何臻承认自己卑鄙。他想起自己放进酒里的药,因为忍不下心,还只放了一半。
      自然,全放的话这人还能再主动点。可是,他已经很对不起宋销凝了。
      宋销凝脑子不清醒,亲吻得主动又热烈。他整个人是烫的,烫得何臻想发疯。可偏偏他的唇是冰凉的,一点点落满了何臻的心。
      他们先前的感情很甜蜜,可也太飘渺,似乎一阵风就飞了。现在好了,白云落了雨,有了实形,再回不去了。
      发自身心的满足,何臻嗅嗅宋销凝,亲上他眼尾的绯红:你终于是我的了。
      空气中蔓延着酒香,身下人眼里汪了泉水,他们胸膛碰撞,身心沉沦。
      梦境远不如现实旖旎。
      正销凝,黄鹂又啼数声。——张炎[宋]
      (不会这么完,还有转折)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5章 以茶代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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