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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能重生也不想死 ...

  •   腊月初九,正值隆冬之际,昨夜的雪下了一夜,景阳宫内外都被厚厚的白雪盖着。

      景阳宫的主位正是北梁的皇后沈筝,此刻,她正支着脑袋在桌上小憩。除夕将至,沈筝这几日一直在看各宫这一年来的开销,就算睡着了,她手里还是紧紧攥着账本。

      “皇后娘娘,奴婢让他们给您在院里的红梅树下堆了雪人,您去瞧瞧?”春桃将一枝梅花插在了书桌上的花瓶中,矮下身子,在沈筝耳边轻声道。

      “雪人,”沈筝还沉浸于梦境中,含糊不清道,“玲妃这个月在本宫饭菜里下了三回朱砂了,还想堆雪人,来人,去把她院里院外的雪都清干净!树上的雪也都摇下来!!”

      沈筝虽是说着这般霸道的话,可语气还是软绵绵的,字也是慢慢吐出来的。

      春桃轻叹一声,轻轻扶起来沈筝的身子,柔声道:“皇后娘娘,醒醒。”

      沈筝梦里突然冒出来玲妃那副阴阳怪气的嘴脸,她作呕之下一个激灵醒了过来。看到了春桃那张白中透着粉的小脸,这才彻底回了神,她前后张望了片刻,问道:“咱们宫里的人都清干净了?”

      “是,按您的吩咐,都打发出去了。”

      沈筝伸了个懒腰:“咱们宫里有不少吃里扒外的奴才,拿着本宫发的月俸,还收着别宫的好处,下毒的事多到我都快习惯了。”

      她是个不得宠的皇后,虽是有不少权力,可她也明白,宠妃不可惹。人家床侧耳畔一句话,她就得夹着尾巴做人啦。不过,按理来说,宠妃得宠总是有期限的,忍个两月也就罢了。可皇上却非要做北梁第一位不走寻常路的皇帝,整个后宫,大到贵妃,小到刚刚宠幸过的秀女——都是宠妃。

      真棒。

      沈筝揉了揉眼睛,用手拨拉着账本问道:“月初托人拿出宫外的那些首饰,换了多少银子?”

      “五十两。”

      沈筝没什么多余的反应,默了片刻道:“齐王倒是记仇,本宫替皇上抢了他的王妃,他便日日夜夜与本宫对着干,这银子现在只给本宫剩个零头了。看来他不仅仅是对那王妃长情,对本宫也挺长情。”

      “娘娘,”春桃取了件带着褐色毛领的红色披风过来,无奈道,“这话还是别乱说。”

      沈筝站起身子,抬手扯了扯春桃的耳朵:“小丫头现在还敢管我了。”

      “娘娘的事,奴婢自然要管。”春桃也没躲,弯着眼角道,“您呀,还是快穿上披风去外面瞧瞧雪人吧。”

      “行啊,”沈筝也笑了,“给我梳个好看的发髻,好好装扮装扮,不要辜负了老天爷的这场雪。”

      景阳宫一片祥和宁静,白雪衬得沈筝朱唇和披风愈发明媚,可此时的宫门外却是另一番景象。

      谢齐然被陆晗一剑砍过,肩头至腰侧绽出一道血红的明痕,他的扇子已被刺破,此刻就在他的脚下,溅出的热血将它染过,轻陷在雪地之中。

      陆晗笑得猖狂,拎着剑架在谢齐然的脖颈下,得意道:“齐王与我父亲斗了这么几年,全靠皇上保你才得以苟活。现下皇上弃了你,你倒是不怕死,巴巴送到我眼前来,是要做我练剑时的桩子吗?”

      谢齐然面色苍白,仰着头喘息着,胸膛起伏间鲜血洒落在他的扇面之上,很快就被新雪覆盖。

      他不说话,暗自调息着,哨声骤起,连带着飞雪也有了腔调。他闭了闭眼,终于等来了这一刻。

      谢齐然徒手握住剑身,灌入方才攒下的全部内力,硬生生地将剑折弯。他的左手背在腰后,一把抓住了沉晔自远处掷来的纸扇。

      他甩扇一起,雪花四溅,风声四起,陆晗被折弯的剑还握在手中就被谢齐然掀翻在地。这用尽全力的招式耗费了他所有力气,单膝一弯,跪倒在地。

      沉晔暗器射向陆晗所带的杀手,扶过谢齐然,焦急道:“王爷,皇上密旨的内容,是赐死皇后娘娘!”

      谢齐然吐出一口血,上下筋脉错位般的痛苦让他不由颤抖,他用扇子支起身子,抓住沉晔的手,断断续续的说道:“去找......秦将军,我去救她。”

      “王爷!属下去救皇后娘娘!”

      “你去救她自是把握大些,可是沉晔,我赶不到南临了,只能你去。”谢齐然站直身子,一刻不敢耽搁,他用扇柄撞开宫门,只给沉晔留下了这句话。

      在院中还和春桃用雪捏着雪人帽子的沈筝并不知道宫门之外的血战,也未曾料到过从正殿赶向景阳宫的太监侍卫,是索她的命而来。

      被闯开宫门的时候,沈筝还未反应过来,以为又是哪宫嫔妃的挑衅。她把春桃护在身后,高声呵斥道:“放肆,本宫的景阳宫也是你们闯的?”

      公鸭嗓的太监不是沈筝眼熟的那位,他打开手中明黄色的锦帕,不屑地瞧了一眼沈筝,捏着嗓子道:“皇后德不配位,祸乱宫闱,褫夺封号,即刻赐死。”

      沈筝愣住,她怎么也没想皇上会赐死她。侍卫攥着白绫向她走来时,她依旧怔愣在原地。春桃拼命拉扯她,尖叫着喊她,她都没任何反应,反而低低笑了两声,垂头拉过春桃的手,对她说了最后一句话:“去找太后,让她保你。”

      她被侍卫从背后用白绫绞着,眼前阵阵发黑,却还是浮现出了江南水乡的春日盛景。那里没有京城的皑皑白雪,只有冬日的丝丝冷雨,沈筝想,如果真的有下辈子,她就做水乡船舫头上的歌女,自在又逍遥的过一辈子,谁都不要遇见,谁也不必相识。

      谢齐然赶到景阳宫的时候,只见到了倒在雪地的沈筝,白绫绕在她的颈上,末端散落在已被踏平的雪地之上。他少时以为从宫中至书院的路是最远的路,青年时以为从宫外到大殿的路是最难走的路,到此刻,他才明白,最远的是他和沈筝之间的隔阂,最难走的是天光之下景阳宫门到那红色披风处的寥寥数步。

      红梅随风飘落,点点红斑染了雪地,又被新一层的白雪覆盖。无人知晓,那刺眼的红,到底是红梅的花瓣,还是那追悔却又莫及的滴滴鲜血。

      ——

      人在做,天在看。沈筝从自己屋中醒过来时,心中一直萦绕着这句话。白绫没将她绞死,反而给了她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她重生回了十年前,她远离宫墙的日子,

      沈筝重生后先去了南临城,这个圣上多艳遇的风水宝地。

      不过这一次,她不打算再舍身入宫了,左右皇上喜欢的人不是她,哪怕做到后位也落得个赐死的下场——狗皇帝卸磨杀驴,待她把六宫整治的四平八稳了,就被寻了个狗屁缘由赐了三尺白绫。

      沈筝入宫实在是个巧事。她父亲沈明道是个京城做布匹生意小户商人,每年会去地处江南的南临城进些新式的布料,而那年沈筝也随父亲一同去了江南。

      南临江上有不少织布的船舫,沈明道本想带着女儿见见世面,可没想到船舫上有个神婆子,见了沈筝就不停地劝说她去参加不久后的选秀。

      神婆子说她必定会大富大贵。

      这种胡话沈筝自是不信的,可沈明道却信了,硬是在南临城多留了半月,送沈筝去了选秀。这一去,就是深宫中无聊无趣的十个年头,大富大贵是有了,命却早早的丢了。

      所以这一回,她可不随他那糊涂的爹一同下江南了。沈筝提前去了南临城,扮作男装,气势汹汹地掀开了那艘船舫的帘子。

      船舫里的神婆子抬头瞥了一眼沈筝,拄着拐杖颤颤巍巍地站起来,对她说道:“公子气度不凡,以后定会大富大贵,不如赶紧去参加选秀。”

      沈筝愣住了,这和上一世的说辞一模一样,只不过把姑娘换成了公子。大可不必好吗?

      她遏制住怒火,压了声线回道:“婆婆说笑了,我是男子,如何参加选秀啊。”

      神婆笑眯眯地说:“公子有所不知,皇上好龙阳。”

      龙阳个鬼啊,狗皇帝见到那些样貌姣好的嫔妃时,腿都是软的!!!沈筝把佩剑拍到桌上,换回女声怒道:“婆婆是来骗人的罢,你这么做有什么好处!谁指使你的?!”

      这句话被没有皇后名分的沈筝吼出了皇后的气势。

      神婆一脸不屑瞧了她一眼,举起拐杖用力敲了敲船板,冲外面喊道:“敛秋,送客。”

      沈筝的好脾气全都被消磨殆尽,卷起袖子就准备教训教训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神婆。

      手还未碰到神婆的衣角,沈筝就感受到她的胳膊被一双手钳住,晃神间就被丢出了船舱,跌在了河岸的青石板上。

      后背和胳膊处的剧痛让她差点痛呼出声,一时也忘了现在的处境,仰头指着眼前壮汉的鼻子怒骂道:“你是什么东西,敢碰本宫,活腻歪了吗?!”

      壮汉从喉头发出两声怪笑,蹲下来捏住沈筝的下巴,轻佻地语气:“呵哟,还没入宫当秀女呢,就这般蛮横。”

      粗糙的手指磨得沈筝的脸生疼,不过也让她瞬间清醒过来——这里可不是她的景阳宫。壮汉不怀好意地嘴脸让她一阵阵作呕,同时心底也渐渐生出惧意。

      万不要折在这里!

      沈筝敛了心神,好女不吃眼前亏,她打算先和面前的人讨个饶。就在此时,远处传来了一个清脆的声音:“张大哥,婆婆说放她走罢。”

      话音一落,下巴上的手也松了半分力气,沈筝趁机仰了仰头,看到一个身材娇小的女子缓步向她走来。穿着双淡兰色的云丝绣鞋,一身简单的罗裙。沈筝没看到来人的脸,但是这个穿着打扮看样子是个好商量的姑娘,顿时松了口气。

      “敛秋姑娘,你怎么出来了。”壮汉的声音放低,也不再管沈筝,站起身子就走到了女子身旁,局促地拿手蹭蹭了身上的粗布衫。

      “张大哥,那姑娘终究是要去选秀的。”叶敛秋低声解释道,后半句她没说完,用眼神扫了一眼沈筝,“你先去船上罢,婆婆唤你。”

      沈筝听着两个人压低声音的对话,心里发出一声冷笑,原来是欺软怕硬的主,害怕我将来入宫找他们麻烦。算他们识时务,沈筝站起来,低头仔细清理着长衫上的河泥,她原本也不是多讲究的人,但在宫中被伺候惯了,身上但凡邋遢些就难受的不行。

      河泥是湿的,沈筝用袖子擦了许久,也未擦干净,她不禁有些懊恼,这种事情还是春桃干得好。想来,那无微不至的照顾是她对景阳宫的唯一留恋。沈筝沉浸于回忆之中,突然意识到,除了找皇帝算账,她此番重头来过,还可以去找春桃,万不可再让她入了宫。

      叶敛秋见沈筝愣在原地,蹙了蹙眉,刚刚沈筝与婆婆的对话她也听到了,对于这种向往深宫荣华富贵的女子她向来没什么好感。选秀这件事她避之不及,可偏偏有人趋之若鹜。不过叶府的规矩让她养成了喜怒不形于色的习惯,踏着碎步走上前,她递过钱袋,柔声道:“姑娘请回,莫要再来了。”

      这脆生生的声音和记忆中春桃的声音莫名相似,只不过还要稚嫩些,沈筝抬眼看去,僵在原地,她没曾想眼前人竟是心中所念的人,喃喃开口:“……春桃?”

      叶敛秋见沈筝一脸茫然,嘴中还念着个万分俗气的名字,有些不乐意:“姑娘认错人了罢,我叫叶敛秋。”

      不会的,不会认错的。春桃眼角有三枚泪痣,而眼前人的眼角也恰有一模一样的泪痣。沈筝的眼泪再也憋不住,争先恐后地冒了出来,一把抱住了叶敛秋,边哭边说:“怎么会认错呢…你是不该叫/春桃的,那破名字是宫里嬷嬷乱取的,我当时问你许久,你也不愿同我讲你的本名。”

      虽说沈筝是个女子,可毕竟现下是公子哥的装扮,叶敛秋挣扎着推她,却未想对方的身量比她要大上许多,根本挣脱不开。而沈筝颠三倒四的话她也听的一头雾水,着急道:“姑娘,快放开我,你认错人了。再不放手,我可就唤人了。”

      也不知是威胁起了效果,还是对方真的意识到认错人了,总归还是不情不愿地松开了她,然后拽着她的胳膊钻进了一艘无人的船舫。

      重新回到十年前,沈筝的记忆总是有些混乱,她醒来后就是一门心思的报仇,却忘了这恰恰是她弥补遗憾的好机会。正如春桃,绝对不可以让她再入了宫门,这样温柔的女子万不能被任何人耽误了。

      沈筝擦干净了泪痕,握着叶敛秋的手,开门见山道:“你绝对不可以去参加那劳什子选秀,你这样的性子到了宫里转眼就会被人害了,到时候不知道被贬到哪个地方去伺候别人了。”

      “姑娘在说什么?”这回是轮到叶敛秋发懵了,不过思考片刻便意识到,原来眼前这个女子是怕自己抢了她选秀风头,万般无奈地解释道,“我还未到出阁的年纪,今年的选秀我定是不会参加的。”

      是了,是了,春桃年纪小,是在她之后才被选进宫的。眼下的劫总算过去了,可沈筝还是担忧,盯着叶敛秋一字一句道:“明年的,后年的,哪一年的,你都不许去。”

      “我定是不愿去的,更不想坏了你们这些想要入宫为妃女子的美梦。可这由不得我,我父亲是知县,在江南,哪有知县女儿不参加选秀的先例。”叶敛秋苦笑一声,扯开沈筝的手,侧过身子道,“早晚是要去的,只盼……落选为好。”

      落选?

      沈筝在宫里十载,皇后也当了有六个年头,什么本事都可以没了,但给皇上身边送人这件事她可是再熟悉不过了。

      “我帮你,”沈筝掰正叶敛秋的身子,扶着她的肩膀,“落选还不简单,不要说落选,就算是想要进宫当皇后,我也有的是法子。”毕竟亲身体验过,经验还是够够的。

      本来只当眼前的女子是个普通人,这番话却让叶敛秋有些疑惑了,她试探地问道:“姑娘不是来参加选秀吗?真有法子或者心思让别的人被选上?”

      春桃侍候在身边的时候就那般单纯,十年前更是这么容易就轻信了旁人,不过这样倒是省了不少口舌,沈筝理好眼前掉落的碎发,摆起架子道:“实不相瞒,我压根不是来选秀的。”

      叶敛秋歪了歪头,狐疑地望着她。

      沈筝慢悠悠地解释道:“姑娘听我的口音便可知晓,我是京城人,如若想入宫,方法多的是。更何况,我姐姐就是宫中的丽妃娘娘,我来这其实是替她收敛人脉的,以后到了宫中,能站在姐姐这一边。”

      这句话真假参半,丽妃确有其人,可就是个宫里失了宠的妃子,沈筝入宫没两年就因着旧疾去世了。不过这点话骗骗春桃这个小呆毛还是绰绰有余。

      “那姑娘可否帮帮我父亲,”叶敛秋提了音量,满眼焦急神色,急切说道,“今年皇上来选秀,朝廷让我父亲务必要办的体面,说要让皇上选上二十余个秀女回宫。”

      二十余个多吗?这才哪到哪,后宫佳丽的个数沈筝是没彻底算明白过,比御花园池子里的蝌蚪都多!她徇期发例银的时候心间都直颤,总觉得按这个速度,亡国之日实在是可期啊!

      不过这番话也让她理清楚了不少事情,沈筝双手抱胸,寻了个好位置坐下,抬手掀开帘子看了一眼,见四下无人,才继续问道:“那神婆子,是不是就是受你爹的指使,招揽姑娘去选秀的?”

      这句话问到了点上,叶敛秋支支吾吾的,愣是没说出完整的话。

      沈筝默了片刻,说道:“带我去见见她们。”

      虽说不愿意再淌选秀这浑水,但是想救春桃,好事就做到底,救了那些被迫入宫的女孩,就当是救了上一世的自己。

  •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好,是不是好奇作者的文笔到底有多差?
    欢迎到专栏来探索现代小甜饼哦!
    《他在等我泡他》
    文案:
      黎涵和陆成周高考结束后,刚刚尝到了半点校园爱情暧昧期的甜头,但连告白都没来得及,就不得不面对人生中的第一场分别。
      
      他俩连早恋的尾气都没闻到。
      陆成周就要出国了。
      
      那晚,黎涵有些难过,偷喝了酒,不知道模仿哪本言情小说中的套路,和陆成周立了字据:如果十年之后他们都还是单身,一定要找到对方,立刻结婚!
      
      那是黎涵第一次知道自己沾酒会有这么大的过敏反应,而且过敏期间的所有事她忘得一干二净。
      包括这场“十年之约”。
      
      十年后,在约定到期前的两个月,陆成周回国了。
      黎涵从害羞腼腆的少女变成了落落大方、事业有成的少女。
      简称白富美。
      陆成周则从高大帅气的少年变成了更加高大帅气、事业有成的少年。
      简称高富帅。
      
      所以,面对陆成周,黎涵理所应当地动了心思:“我要泡他!”
      自此,钓系美人黎涵开始在陆总面前花式上演着“泡帅哥的一百零八种方法”
      然而——
      黎涵手法生疏,套路老套,关键时刻还总是掉链子。
      泡帅哥未果。
      
      直到一天,陆成周醉酒,黎涵下定决心想趁人之危时,陆成周抓着她的手腕低声说道:“黎涵,是你亲口说要泡我的。”
      
      陆总眼神迷离,将黎涵逼到了角落:“我为你创造了那么多次泡我的机会,你都没抓住。”
      
      黎涵一脸幽怨:“谁让你不把机会放在明显点的位置?!”
      陆成周:“你输了,我不让你泡了。我要换人。”
      
      黎涵:“?!”
      陆成周用发烫的手指轻轻碰了碰黎涵的嘴唇,吻了上去:“换我泡你。”
      
      然而,在这之后,陆成周翻脸不认人,并没有言行合一。
      他压根没来泡她!!
      黎涵忍无可忍,跑去质问陆成周:“你到底是不是单身?!”
      陆成周:“当然。”
      黎涵:“那你怎么说话不算话,你不是要泡我吗?”
      陆成周挑眉:“那你是单身吗?”
      黎涵:“废话!”
      
      “哦,”陆成周从抽屉里翻出一张黎涵签字画押的字据,“到日子了,你单身,我单身,不如直接去结婚。”
      
      黎涵:“EX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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