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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第六十七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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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车弃官道而择小路,是以往后这两日仅路过了一个边城小镇,唐糖与丹落添置了一些干粮,留宿一晚便又出发了。
两日后的午时刚过,马车嘎然停下,绿萝派来的马车夫在车外恭声唤道:“丹落大人,小人只能送大人至此,小溪一过便是丰裕朝境内。”
“知道了,你且退下吧。”行李大抵也就是些衣物,丹落提起包裹,便下了马车,随即找到一处隐蔽之所,褪下了羽国服饰,换上了丰裕朝寻常百姓所穿的一套灰布衣。而唐糖则在车内亦是换好了一件朴素的麻布裙,头发随意的绾成一个髻,紧随其后跟着跳了下来。
那马车夫朝他二人微一点头,便驾着马车调头而去。
溪水潺潺,四周皆是参天大树。那溪水虽浅却急,两人踩着浅滩上的石块,勉勉强强渡过了溪,随即朝西北方向步行而去。
唐糖本是问墨雪讨要蒙国的地图,不料上车后才发现,给的是一张详细的四国地图,倒也一劳永逸。这两日,唐糖将地图烂熟于心,大致也知道了他们如今所处的位置。
步行大半日,两人终于在傍晚时分看到了一个小小的村落。虽换了身普通的衣服,唐糖与丹落的外貌到底还是难用衣物遮掩的,小村落的人世代耕地,朴实得很,哪里见过这么好看的人,便热情的想要将他们招待进自己屋里。
唐糖心知不可久留,便微笑着婉拒了,只求了一间茅屋歇息。初春料峭,难免微寒。两人离开马车后的第一晚自是没有睡好,天未大亮,趁着那些村民还未出门之际,便简单的收掇了下,悄悄离开了。
凭地图指示,唐糖知晓,这里离必经的边关秦山关尚有千里之遥,若步行,就算日夜兼程,少说也要半个月。她并不急于赶路,便与丹落商量着,尽量挑大道而行,途径城镇便歇息个一两天,免得还未见到君落月,自己的身子便倒下了。
如此走走停停过了十几日,唐糖惊讶的发现,战事一起,本该人心惶惶的丰裕朝百姓却一如既往的安居乐业,饶是接近边关的那些小镇,也是一番热闹景象。是以,她与丹落以姐弟相称以寻求为由一路而行,也并未引得他人起疑。
相较于唐糖的惊讶,丹落倒显出几分得意之色,一问之下,他便无不骄傲的将功劳归功于君落月和穆阳二人身上。唐糖转念一想,却也觉得不无道理。
半个月后,两人终于抵达了离秦山关最近的一座边城——锦绣镇。小镇虽小,却以丝织闻名。原因无他,却是与一极少见冰蚕有关。遍览四国,唯有锦绣镇以东四十里的洛桑山上才有冰蚕宝宝的踪迹。蚕分多种,其中以天蚕和琥珀蚕吐丝织成的绢绸为上品,穆家经营的舞云斋便垄断了四国的天蚕生意,其下天蚕玉丝并列天下三大布料之一,每年十匹,弥足珍贵。
而这冰蚕却又值得推敲一番,本便难觅踪迹,却又只生于洛桑,每年四月吐丝成茧,一年得一匹已是罕见。偏生这冰蚕仿佛天生吸引同族,除却天蚕和琥珀蚕较为罕见,洛桑山上一到春季竟可见各类蚕,多达十余种。是以锦绣镇的百姓多以采桑种蚕为生,镇内多为丝绸生意,远销四国,闻名于世。
饶是如今战事已起,锦绣镇内仍是一番人来人往的繁荣景象,如今正是蚕吐丝之季,各地商人往往等不及蚕结茧,早早的便来到了锦绣镇,出重金预订了今年出产的各类丝织物。
锦绣镇富裕是众所周知的,然,当丹落告知唐糖那为人不知的秘密后,才真正将唐糖惊了一惊。原来这富可敌城的小镇竟也是穆家的手笔,不过却是归君落月所管。知情人只知垄断大部分丝质生意的是个姓余的大老爷,却无人知晓这位大老爷便是化名余清风的月王爷。
锦绣镇位置特殊,自然有重兵把守,镇里镇外皆可见到佩刀的巡逻士兵。所幸唐糖与丹落,一个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一个是乳臭未干的臭小子,并未被人多加阻拦便入了镇,随即寻了家名为悦丰的客栈,暂住了下来。前方再无城镇,他们必须在此购得足够的干粮,方可安心上路,且守关士兵能否放行亦是个问题,如何推敲出一条通行无阻的路线来,这也是如今困扰着唐糖的最大问题。她不欲让君落月得知自己已接近了边境战地,更何况就算她道明身份,那些士兵也未必相信。思来想去,只得掏出地图,与丹落一同研究个几日,看能不能寻到个最省事的方法。
翌日午时,唐糖与丹落购完必需品回客栈后,便在客栈旁的悦丰酒楼挑了个二楼临窗的座,准备填一填饥肠辘辘的肚子。说来着悦丰客栈的老板也忒的是有趣,将酒楼与客栈比邻而建,互相照拂,两家的生意倒也兴隆,不见冷清过。
酒楼里的菜色皆是上层,毕竟是商贾长期逗留之地,小镇富庶了,便会在吃穿用行上动足脑筋,处处模仿皇城,倒也显不出半分简陋。
唐糖本就不是游玩的目的,虽有穆阳和墨雪提供的银两傍身,仍是谨慎使用,这点倒让跟随在旁的丹落刮目相看,一时讽言冷语也少了许多,虽仍不见恭敬,却足见几分亲近。
点了几个寻常菜色,待到菜上齐了,两人便也动筷吃了起来。只是,吃到一半,却听得不远处的桌子传来一阵暴怒,接着便是摔碗筷砸桌子的声音。
丹落“嘁”了一声,他一向最讨厌麻烦上身,是以也看都懒得看一下,继续扒拉着碗里仅剩的白饭。倒是唐糖为感诧异的抬眸瞧了瞧,这一瞧,便也瞧出了点事来。
吵架的那桌八仙桌坐着一个体态肥硕的商人,光看一身打扮,便知是个有钱人,只可惜满脸的肥肉,多瞧一眼都会心生不悦。
再看那邻桌坐在一飒爽少年,威风凛凛的玄色短袍配以玄色长靴,一柄银黑宝剑别于腰间,若非稚气未脱,也是十分的俊挺,衣服虽是最普通的布衣,穿在他身上仍是贵气逼人。少年明眸皓齿,一双凤目生得尤为灵动,粉唇微勾,含着的却是顶顶不屑的嘲讽。
少年的脚边窝着一通体雪白的毛茸茸东西,细细一看,竟是一憨态可掬的小狐狸。此刻,它正蜷缩在少年身边,以尾为被,美滋滋的睡着觉,地上堆满了吃剩的残羹,许是相当的满足,在睡梦中还不忘砸吧下小嘴。
那肥肉男原本吃得好好的,突然见到自己桌上蹿来一头白乎乎的东西,本就被吓了一跳,后又看清竟是一只白狐狸,叼了他尽数上桌美食,动作敏捷的跳下桌享用起来。肥肉男自是恼怒非常,见狐狸的主人是一样貌不凡的少年后,却颇不拿少年当回事,直接破口骂道:“哪来的小畜生,连自己养的畜牲都管不好!小二,这酒楼如今连畜牲都被允许入内了吗?”肥肉男脸上的肥肉一颠一颠的,眼中却闪过一丝不怀好意,显然是有了自己的打算。
只是他满嘴的脏话,少年却连眉毛也不曾挑一下,仅是云淡风轻的将小狐狸捞回自己怀里,嗔怪道:“阿懒,一时没看紧你,竟连那种东西都给吃下肚了吗?你倒与我说说,这种下等贱民吃的东西可比得过我平素给你吃的那些?”
看热闹的众人纷纷倒吸一口冷气,看来这少年也不是什么好惹的主,单看这一份气质,便是他们这么老百姓无论淫浸多少年都学不来的。
肥肉男气得那一身肥肉呼哧呼哧的,身旁几个下人见主子受气,也狗仗人势的站出来,准备给少年一点教训。岂料,还未有所动作,少年却先他们一步站了起来,惊得他们倒退了好几步,未战便败,平白让那些看热闹的看了玩笑去。
少年点漆的凤目微带嫌恶的睇着肥肉男,随即轻轻的拍了拍怀中酣睡着的小狐狸。说来也奇,那小狐狸极通灵性,登时张开了眼睛,顺着少年所指,如闪电般冲向了那肥肉男。
肥肉男吓得抱住了头,左右扑闪着,也不忘朝站在一旁忘了反应的下人气急败坏的大声嚷嚷道:“妈的,站着做什么,还不快给老子将这畜牲弄下来!”
肥肉男一声令下,那些下人也顿时反应了过来,数个人直扑向在肥肉男身上东跳西蹿的小狐狸。
只是那小狐狸滑溜得很,好几次险险要被逮住尾巴,却都有惊无险,几次下来,反倒有点像在戏弄那些人。
少年抱着手臂,冷眼瞧着热闹,待觉闹够了,这才唤了声“阿懒”,那小狐狸便跑回了少年身边,顺着少年的脚几下便蹭到了他的肩头,将嘴中衔着的一通体透明的小东西放至了少年朝它伸来的手心中。
不待肥肉男发作,少年便冷哼着将手掌摊平,沉着脸道:“下贱之民身上竟有这上等冰蚕,想必着是指望着发财,从黑贩子手里买了准备带出锦绣镇的吧。”原来这冰蚕因数量极少,久而久之,便因物以稀为贵,被一些居心不良的人盯上,虽洛桑山下始终有朝廷重兵把守,却仍是每每有人冒着被发现的危险进山偷蚕,再以高价卖与他地的富商。
锦绣镇的百姓最恼的无外乎是自己赖以生存的冰蚕被偷,酒楼虽有一半非本地百姓,但大抵抱着幸灾乐祸的态度看着热闹,其余人则愤怒的瞪向肥肉男,指责声此起彼伏。
肥肉男被说得脸一阵红一阵白,却蓦地想起什么,转而得意的指向少年,反问道:“这冰蚕明明是那畜牲叼着的,怎可赖到我身上来,我堂堂做生意的生意人,会干此等龌龊之事,分明是你指使着那头畜牲偷来的吧。”
好一个反咬一口,如今无凭无据,任凭他颠倒黑白了。
少年一拧眉,英俊的脸庞腾地一股子怒意,随即低斥了一声“大胆!”。
这一声“大胆”叫得却让人懵了又懵,岂料,还未等众人品过味来,一女子便略带哭腔的扑到少年跟前,紧紧抱着他,哀怨中带着三分惊喜道:“大丹啊,姐姐总算是找到你了,这疯癫的毛病一发,可算是让姐姐替你操足了心思。”
众人一听,登时了然,却也纷纷惋惜,原来这面容姣好的少年竟是一疯儿,那先前的戏岂不是白看了,说起来,反倒是肥肉男和一心智残缺的疯儿和一不懂事的畜牲过意不去,才有了这场热闹。如此一来,所有人竟全都倒戈到了少年那一边,同情起他来,以至于一时,竟无人再管那冰蚕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