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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离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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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无眠,虽然房间的隔音效果不错,但是楼外丧尸的动静还是让人难以安睡。
不过才六点半,天微亮,夜莺歌就再也睡不下去了。
起身,拿着桌子上的海碗来到厨房,昨天在这里找到了一袋刚开封的大米,煤气也还能用,还找到了一些面粉,不过已经发霉了,可惜了。
借着微弱的天色,夜莺歌端着热气腾腾的酱油白米饭来到楼顶,放在栅栏上一边吃一边观察楼下的丧尸。
丧尸群中有的丧尸皮肤完好通体较白,夜莺歌对这种丧尸很眼熟,那个被他丢下楼的丧尸也是通体白色,楼下的小男孩丧尸也是如此。
而有的丧尸则是身体多处腐烂,比较严重的甚至会随着身体的动作而时不时的掉落下些不知名的“物体”
“嗯那是什么?老鼠?”
一群密密麻麻数以百计的老鼠从门口的丧尸群旁边路过,体型足有成年家猫那般大,和丧尸类似,有的身体完好看起来更加强壮,有的则是身体破破烂烂,不同是那些强壮的老鼠身体并没有变成白色。
这时有约莫二十只强壮的老鼠脱离了群体停了下来,与此同时丧尸群里也冲出来七八个白色的丧尸,双方没有多余的动作直接互相攻击。
看到这里的夜莺歌停下了嘴里的动作仔细观察,夜莺歌和这种白色丧尸交过手,深知丧尸的缺点太多,所以推测丧尸应该不是老鼠的对手。
果不其然,丧尸往往在扑空以后,老鼠们就会一拥而上攻击,等丧尸起身后又拉开距离。
当然,丧尸也并非一无是处,有几只老鼠躲避不及被抓住,丧尸双手一扯就可以轻易的把它们撕裂。
不多时,七八个丧尸全部被放到在地,老鼠的攻击很有针对性,白色丧尸都是脖子的位置被咬断了,身体动弹不得只剩下嘴巴一张一合...
老鼠们一拥而上开始进食,但是奇怪的是它们并不吃丧尸的头部,很快不过几分钟时间,地上就只剩下了七八个只剩头颅的人体骨架。
吃完,老鼠们便直接离开了,地上只留下了五六具老鼠尸体和七八具人体骨架。
那些围在门口的腐烂丧尸从始至终都只在关注着一件事,那就是拍打铁门和嘶吼。而那些老鼠也像是看不见那些丧尸一样,径直就离开了。
这是夜莺歌第一次遇见变异的动物,有好奇,有恐惧。
“或许我该去看看”夜莺歌心里想着,他决定去查看一下那些老鼠的尸体。
自从遇到这一家三口的丧尸之后,他有了很多的疑问,丧尸为什么会有这么明显的两极分化?丧尸到底是为什么目的而这么疯狂的攻击人类?变异动物和丧尸为什么会互相攻击?如果想要继续生存下去,那么他需要解开这些疑问。
至于楼下的丧尸,经过这么久对丧尸的研究,夜莺歌只需要到厨房拿两个碗就能解决这个问题。
拿着几个碗从楼顶往后街上的汽车扔下去,警报声响起~前门的丧尸很快被吸引过去,夜莺歌戴着胶皮手套拿着事先准备好的蛇皮袋快速的打开大铁门冲出去,不管三七二十一,一股脑的往袋子里装,装完回头就跑,速度之快令人咂舌...
二楼,绑着小男孩丧尸的房间。夜莺歌把袋子里的老鼠倒出来,还有那几个白色丧尸的头颅,此时它们已经失去生机了。
把死掉的老鼠拿到小男孩嘴边,小男孩直接张嘴咬了上去,似乎是想到了什么,夜莺歌用菜刀在小男孩身上划了几刀,然后又把老鼠拿过来给他吃。再然后割了一些白色丧尸的肉下来...
一天就这样过去,晚上,卧室书桌前。夜莺歌拿出日记本:“今天一大早我看到了变异的老鼠,就在大门口外,白色的丧尸和老鼠互相攻击,我设法将老鼠的尸体和白色丧尸的头颅带了回来,我用楼上的小男孩丧尸做了一些研究,虽然可能不太准确,但是估计也差不多”
夜莺歌点燃一根烟弹了两下烟灰继续下笔:“丧尸通过人类的血肉得到不同的基因来补充自身,达到一定程度后会变成白色丧尸,就如同小男孩丧尸咬了他父母后成为白色丧尸一样,而没有得到足够基因的普通丧尸就达不到进化条件,会随着时间肉身慢慢的腐烂,就像小男孩的父母那样。”
夜莺歌深吸两口烟:“我把白色的丧尸称之为<次级丧尸>,对应着的变异动物称之为<次级xx>,对比了普通丧尸和次级丧尸还有普通老鼠和次级老鼠得出结论,次级丧尸(动物)和普通丧尸(动物)在力量和速度方面一开始并没有区别,只是普通级别的会随着肉身腐烂,而逐渐的某些肢体会失去作用,最大的区别就在于,普通级别的几乎没有进食的欲望,而次级丧尸和动物则需要通过进食来维持身体的消耗,甚至在有充足食物的情况下,可以迅速的治疗伤势,在次级丧尸的眼里,次级动物对它来说是优先级别的目标,而人类则是没有食物来源时的备选目标,次级动物亦是如此,在了解这一点后,说实话我很沮丧,这让我才刚刚提起来的信心遭到了重重的打击,换句话来说,它们随着不断的捕猎和进食就可以得到更多的基因补充,意味着它们会越来越强!更让人沮丧的是它们似乎永远都吃不饱,而且对同类不感兴趣。”
夜莺哥看了看桌子上的十四颗“玻璃块”继续下笔:“在次级丧尸的脑颅内后脑勺的位置发现了红色的晶体,八个次级丧尸头颅共八颗晶体,在五只次级老鼠的脑颅内发现的则是五颗绿色晶体,大小不一,颜色不一样,除此之外两者之间未发现有什么不同的地方,为了验证我的猜想,我最终还是杀死了那个小男孩,虽然他得到近乎翻倍的身体机能,但,五六岁的小男孩即使是力量翻倍,我只用一只左手还是轻易的就将他制服了,我将他后背的皮肉一层又一层的削去,把他的后脑勺打开来,直到我可以清晰看见那颗肉瘤和它的“根系状小尾巴”为止,我用扳手砸断了小男孩的脖子,他的头部仍然存活,过了大概五分钟,随着小男孩的头彻底的失去生机,他后脑内的那颗肉瘤也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由肉色变成深红色,而后就会从那些根系状的筋脉之上脱落下来,这便是晶体的由来。”
合上日记,夜莺歌拿出手机,开机,一遍又一遍的划着相册,那些人仿佛就在他的面前,他们的声音和笑容都是那么的温柔…
关了手机,走到储物间又找了一把新的扳手,之前那把沾染了小男孩的血,他可不想抱着它睡觉。
之后的几天里夜莺歌一直在研究这两种晶体到底有什么用,但始终弄不明白。
拿锉刀都锉不动,说明质地很坚硬,至于直接吞下去?一想到这是丧尸体内的肉瘤变成的,夜莺歌实在没有那个勇气...
又过了几天,大米只剩下了一小半,尽管省着点吃还可以再吃十多天,但夜莺歌还是决定要离开这里,尤其是知道丧尸和变异动物会不断进化之后,他需要寻找到其他的幸存者,在丧尸和变异动物还没有变得更强之前...
第二天的早晨,卧室书桌前:“我考虑了很久,还是决定要离开这里,这里并不足以让我高枕无忧,即便是有个质量不错的大铁门帮我挡住了丧尸,但是我知道,迟早有一天,那些找不到食物的变异动物会找到这里,而只靠着那些空心钢管焊成的防盗窗可无法阻挡住它们,我也不认为到时候用两个碗就可以可以把它们引开,至于要去哪里,我已经有了打算,只是一路上不知道会有多少危险在等着我”
写完,夜莺歌收拾好东西,吃了最后一顿白米饭,把剩下的米装进了背包,从烟盒里抽出最后一根烟,哒~点燃
五分钟后,丢掉烟头,拿起扳手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做了个深呼吸便转身朝着大门走去,门外的丧尸早已被引开了。
把扳手放在地上,开门,拿起扳手,再次深呼吸,呼~便头也不回的走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