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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正文完 ...

  •   吃掉暴食症的烤南瓜

      孟七签·著

      那天本来飘着玫瑰色的云,浅金色的光掺在紫色的天空里,交汇出油画一般的黄昏景象。我骑着自行车沿着乌特勒支的古运河穿过它的旧城区,斜挎着大红色帆布的包有点碍事儿,它一荡一荡地拍在我的大腿上,我的腿最近细得过分,我姨妈说像两根脆干的竹签。

      当我骑到奥德瓦特的时候,天际那些红红紫紫的颜色快要褪去,我刚想说糟了,天要黑了。忽然一阵莫名其妙的大风吹了起来,一场倾盆大雨说来就来,浇透了我。我身上的棉衬衫和格子长裙吸饱了水,会不会显得我丰盈了不少?乱七八糟的想法让我不禁摇了摇头,却甩不动湿哒哒贴在脸上的头发。

      我已经4天没吃过什么了。

      四年前我来荷兰的时候,开始读为期一年的预科,我一点荷兰语都不会说,课程也有些难。上课时我总是咬着铅笔头,将目光瞥出窗去,渐渐就出神了。我虽然不怎么喜欢这种生活,却异常喜欢乌特勒支这个地方,这地方像古老中世纪的画,旧城区的地砖藏着数百年的故事,这其中大概也有无数爱和苦难吧?主教塔的钟声起,秃了半个头的教授喉咙里发出含含糊糊的荷兰话,教室里响起哗啦哗啦的声音,我打了个激灵,才反应过来下课了。

      我稀里糊涂地把笔记塞进帆布包,走出学校大门的时候看到染了一头浅棕色长发的男孩子胡。他推着自行车朝我走过来,友善地朝我笑了笑,问我:“还记得我吗?我叫胡里斯金。我们住在一个街道,我看见过你。我妈跟我说你在我学校读预科。”

      我去上学的时候看见过他,但不知道他和我一个学校。我姨妈在吃饭的时候提到过他是混血,他爸也是混血,他妈是个纯华人。他们家的门牌上写的胡。

      “你好”我回应他,他便邀请我一起走。他推着自行车和我走在古运河畔,微风吹起他有些翘的刘海,我看着他的侧脸,他嘴唇抿着不说话。我试图打破沉默和我的局促,问他:“你为什么要染头发,你是华人呀。”

      他说中文的口音像广东那边人,说的也不太好,一直用荷兰语:“我在荷兰长大的,但我长得不太像荷兰人,我中文也不太会说,两边人都不喜欢我。”说完他眼睛微微弯下来,看我。我才发现他好高,高出我一个半头,和这边当地男孩子一样高。

      他不在乎我没回应,继续说:“这样走回去有点远,为什么不骑车?”

      “我去附近商场都没买着合适的,这边人高腿长,车子也高,我骑不了。”我说,有点不好意思。

      “我帮你弄一辆回来行吗?我舅舅下周从阿姆斯特丹回来,那有很大的中国城,有的卖。”他说话的时候,我盯着他鼻梁看,他鼻梁高高的,眼下竟然也有一层浅咖啡色的小雀斑。我说:“那多不好意思。”

      他的小雀斑笑了起来,用中文说:“没事儿。”我也跟着他笑,他突然对我做出禁声的手势:“天快黑了,回去晚你要挨骂吧?这里不让载人,现在人少,我偷偷带你回去。”

      说罢他骑上车子,将我一把拉上,我像反应不过来似的,毫无拒绝的样子。他骑了起来,斜阳倒在古运河的涟漪里,美得不像样。我紧张地不敢说话,只听他像赢了游戏的孩子一样得意地说:“没想到吧,我按了后座,就是为了有一天能带个女孩儿。”我脸红了起来,可能是火烧云灼上了脸颊,也可能是……爱情来了。

      我和胡里斯金交往了,他给我搞来了一辆自行车,我两每天一起骑去学校。他比我早放课时,就去打球,然后换好衣服等我,我跑去给他一个吻,他搓搓我的头发递给我一只纸杯蛋糕,换着样儿的,覆盆子的、草莓的、巧克力的...那是我最快乐的时候,就算他送我回家时我仍然会被姨妈讲,甚至会被她哂笑。

      我特别喜欢胡里斯金的妈妈,他妈妈手艺很好,虽然不会烧中国菜,但是甜点做得非常好吃。我有时候晚上会去他家里吃饭,我特别特别喜欢胡里斯金妈妈做的烤南瓜。一只小个头橘色南瓜,切出一个小盖儿,里面是南瓜浓汤。浓汤里有南瓜,西班牙熏火腿肉,奶油,芝士,白胡椒,迷迭香,奶味中有鲜咸还有南瓜的微甜。

      有时早上去上课,他妈会给我带一点点心,烤饼干或是小蛋糕,还有一种特制的酱,如果午饭太难吃可以加上。我喜欢他妈妈,远比过喜欢我自己的妈妈。

      我爸妈在生我前经常吵架,甚至有一次我妈想拿菜刀砍他,被我爸把刀夺下来,还被我爸差点从十七楼推下去。终于他们说不过了,这个时候我却莫名其妙地来了。他们约定好,要是男孩儿就和好,要是女儿就离婚。故事的结局显而易见,我从小被放在爷爷那儿,我爸有时来看,我妈无影无踪。我跟着老人长大,自理能力很差,高中军训的时候皮带系反了怎么也解不开,去洗澡的时候在澡堂里局促地呆了好久好久不知道怎么办。

      我妈年轻时听说长得很漂亮,我爸倒卖东西发了一笔财娶了她,她当了几年阔绰太太,染上打麻将的习惯。后来我爸生意赔了,她还在太太圈子里装有钱人,名声扫地被嘲弄了很久,人家几个人做套故意骗她钱,她输了钱和我爸整天掐架。离开我爸后趁着美色未老,嫁了个人,有了新的孩子和新的生活。她不要我,童年时我对她毫无印象。

      我重新和她建立起关系是十八岁时,我爷爷年纪大了,以她年轻时的一些事作为把柄,豁出老命叫她供我上大学。她怕我留在国内从此缠上她,把我送到她移民荷兰的没孩子的表姐家里。我姨妈对我还行,她独居,虽然没什么太深的感情,但我至少是她的陪伴,比猫猫狗狗能强一点。

      我顺利升到一年级,胡里斯金毕业了。他在一年级开学日那天接我回家,我们照常骑车沿着古运河回来,我看他新剪短的头发和高高的鼻梁,我看数百年如一日平静的古运河,我看码头边五颜六色的酒吧和油漆桶,我看到他不知为何忧伤的眼睛里溢出奇怪的水光。

      他在我的屋外把我搂在怀里,亲亲我的额头,说:“我们家之后要去阿姆斯特丹了。”

      “哦,好的,是那家公司要你了对吗?”我开心地点头,有点担心之后该怎么见面。他欲言又止似地抱紧我,说:“我们要分开了。我们家以后都不回乌特勒支了。我们,要分开了。”我愣住了,忽然意识到他的意思,整个人闷闷的,木木的,安安静静的。

      我进屋了,从窗口看见他跟我挥挥手,我下意识跟他挥挥手。我的情绪还没反应过来,姨妈把我拉到她面前跟我说:“你爷爷去世了。”

      大概海水上天覆灭亚特兰大的时候就是这样,巨大的痛苦像地底钻出的怪兽,我的心被滚烫的岩浆包裹,吞噬。我像是死了。不,我该是死了。我想回上海,我想去见爷爷,我给我妈打电话,她骂我没良心,她已经给了我钱来荷兰,她问我知不知道飞机票要多少贵。我骂也骂不出来,我哭也哭不出来,我死也死不掉。

      第2天,没有胡里斯金、没有小蛋糕、没有人喊我去家里吃饭、看不见他妈妈、也没有烤南瓜。我的难过是蚂蚁爬过心上,难受得不知道该怎么办,我麻痹自己,我疯狂地吃东西。每节课课间,我大脑一闲下来就去吃,不要钱的牛奶,廉价的汉堡,所有能吃的。放学时最难过,我还闯过一次酒吧,灌了很多叫不出名字的酒,醉了后没钱被人家扔出来。

      吃得吃不下就去吐,好几次跪在马桶旁边扒着马桶圈对着吐出来的东西嚎啕大哭,哭完了站起来冲掉它们。那个学期,我重了三十二磅,换了两次衣服。

      这样的结果是我更讨厌自己,不过那个学期后我冷静了下来,商场的落地窗上映出颓废肥腻的我,我课业压力不允许我运动,我自己打工赞机票,我没时间也控制不住食瘾。我只好从吃多了吐出来变成餐餐必吐,以此来让厌恶自己的情绪好受一点。

      这样很有用,我不仅瘦掉了胖出来的三十二磅,体重直跌下九十磅,这几年我瘦了五十五磅。只是胃有时会难受,看着食物几乎完整地从我口中吐出来的样子,会变得不想吃饭。忙起来,也会忘记。我的生活除了厌食,一切都渐渐走上了正轨。

      就像这天,有时我也能想起来自己好几天没吃东西了。

      我加快动作骑回家,今晚姨妈要跟她的新男友去海牙。我替她打包好行李,她帮我付了房子一年的房租,我站在窗口看她被新男友撑着伞搂住肩,他替她开车门,她回头看我,我向她笑着挥手。在雨幕中,新姨夫的车子绝尘而去。

      我坐在餐桌边,从湿哒哒的包里取出文件夹,里面是今天取回来的乌特勒支大学研究生的录取信。我忽然觉得浑身一阵轻松,在昏暗温暖的小屋里回顾自己之前的故事,看到墙壁上挂着上个假期回上海取来的爷爷的照片,我发现我可以平静地想起我妈、胡里斯金和那些不像人一样的生活。

      第二天清晨,阳光洒进我的房间,我有强烈的预感觉得今天会是美好周末的开端。给草坪除草的时候,我发现隔壁搬了新邻居,是个高高大大的男孩子,我逆着阳光眯着眼看他被他发现了。

      他对我说:“嗨,你好,我是新搬来了的。”

      我却闻到他身上弥漫着食物的香气,第五天没吃东西的我感觉到了久违的食欲,不同于暴食时期的食欲。我只问他:“你做了什么好吃的了吗?”

      “热了昨晚的烤南瓜。”

      无论之后何时回想起来,我都觉得生活从没有一刻像那个早上一样美好,那是希望和新生。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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