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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再遇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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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为
我已经把你藏好了
藏在
那样深那样冷的
昔日的心底
我以为
只要绝口不提
只要让日子继续地过去
你就终于
终于会变成一个
古老的秘密
可是不眠的夜
仍然太长而
早生的白发又泄露了
我的悲伤
——席慕容《晓镜》
只需要一眼,林知就确定是他。尽管隔着车厢玻璃,尽管隔着涌动的人潮,林知还是毫不费劲地就确定了那个浅蓝色的侧影。没有想到,再次遇见,居然是这番光景。是在北京这个漂浮不定的远离家乡的城市,是在熙熙攘攘尽显世间百态的地铁站。
林知本来是一个很宅的人,不喜欢像别的女生一样拉着闺蜜逛街,也不喜欢像大多数大学生一样一来北京就一个一个景点的跑。对于北京这座城市,林知没有过多的热情,如果说有的话,也只会怀念张恨水笔下、老舍笔下、林语堂笔下的老北京。所以更多的时候,林知都会呆在寝室看书。林知的口味很杂,她几乎看遍了市面上的所有言情小说也可以和男孩子争论古龙金庸哪一个更好。但是大多数时候林知还是喜欢看一些文学书,喜欢想象和大师对话的场景。但是这一周,周薇的自行车被偷了。按照周薇的话来说,在这个人生地不熟的地儿,第一次感受到世态炎凉是需要纪念的。于是,林知就被拉着陪她找了一圈校园,然后吃了一顿火锅。可笑的是,在回学校的路上,林知竟会遇到这个比丢了十辆自行车还要大的玩笑。
后面的大叔突然开始推着自己走,原来这一晃神的功夫,地铁已经停好开始上下客了。林知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上去 ,又找不到不上车的理由,所以她就任由着别人推着她走,走到车厢的最角落的地方。
林知突然苦笑,原本以为的不在意,还是这样轻易的就乱了自己的针脚。
刚和他分开的时候,林知也曾在心底里无数次的幻想和他相逢的场景,校园、街角、同学会,每一次幻想,都带着她的全部努力和笑容。原本以为,再次见面,她一定无法认出当年的他。可是没有想到,这么多年,林知还是毫不费力的在人群中锁定住他的背影。
林知低下头,身子往车厢的最后面再挤了一挤。确定自己不会被他看见之后,把目光转向了对面的车窗玻璃,望向车窗玻璃里面的他,和他身边紧挨着的她。
他的变化还是很大,褪去了以前的青涩,变得更加稳重成熟起来。他嘴角边的胡须似乎在宣示着林知未曾踏足的岁月,宽阔的背影似乎也在昭告着林知未曾经历过的青春。
她不禁浅浅一笑,露出半边的酒窝。至少还是有一点没变的,他还是那么喜欢穿件蓝色的衬衫,就像一只海边飞翔的鸥,感觉随时都会飞向一个林知所不知道的世界。
前方的他突然抬头,吓得林知赶紧看向自己的脚,耳朵开始感到莫名其妙的红热,为了万分之一可能的目光交汇。
再次审视他时,他已经把目光投向别处了。
那一双眼睛里有一些林知不熟悉的东西,不知道是疲倦还是凉薄。
想到这里,林知才开始默默打量他身边的这个女人。她穿的是简单的白衬衣和红色短裙,头发也是简单的马尾,但是浑身上下散发出来的气质都是活泼明亮的,就像夏天外公家开着的石榴花一样,自然又热烈。而他就想是一抹清淡的蓝色的风,与热烈的榴花缠绵交错着。
那个女生紧紧的抓住旁边人的胳膊,身子半倚在他身上。
幸好没有握住手,林知想。
等林知回过神来的时候,她已经错过了两站了。当她正在盘算自己是要在下一站下车还是就这样一直坐下去的时候,她手机突然响了起来。《春天搭上牧神的火车》明亮的声音迅速地从车厢里仅有的哐当声中脱颖而出,引来了众多大叔大妈的侧目。
林知全身一个机灵,颤抖地在包里翻找着自己的手机,飞速的按下了锁屏健,冲下了刚刚停稳的车厢。
林知下意识的往相反方向疾走,地铁里的人像是过安检一样,一个接着一个的过,无止无尽。
直到听到地铁再次启动的轰隆声时,她才停了下来。
站在人潮涌动的车站,全身瘫软。
“你刚刚在干嘛”听筒里周薇的声音显得有些远。
“没干嘛,坐地铁坐过了,刚刚才下车。”
“好吧,你怎么不小心一点。”
“有屁快放”
“张泰的生日要到了,你和我一起去吧”
张泰也是林知的高中同学,是周薇名义上的“好哥们”。
哥哥妹妹的情义从来都不纯洁。
“拒绝,我不想当免费大灯泡。”
“去吧去吧,我一个人去多可怜啊。他的朋友我都不太认识。”
周薇还在电话里絮絮叨叨,林知却有些愰神。
“所以,你还是陪我去吧。”林知只听到了最后一句话,周薇撒娇似的哀求。
“你说,突然间碰见一个好几年没见过的人,是不是有什么故事要发生。”林知自说自话,不知不觉已经走到了地铁站外。
“啊,你碰见谁了?”不知道是因为没有远离了地铁站内的嘈杂还是因为周薇的八卦细胞熊熊燃烧,听筒里的声音突然高了一个八度,吓得林知捂住耳朵。
“别乱想,刚刚碰见了一个老同学。”
“公的?”
“对,公的。”
“初中的?”
“不要想着法儿地划定范围了,反正你又不认识。”
“切,不说就不说,我还不稀罕知道。你能有什么故事。”
“你还想不想我陪你去张泰的生日会了。”林知的威胁瞬间让周薇服了软。
“想想想,睡着觉都想。”
真是搞不懂她们,明明是郎有情妾有意的事情,非要搞得像是隔着千万重山一样。
不过各人有自己的苦,均不足为外人道也。
自己又何尝不是呢。
自从上次在地铁站见到何放之后,林知再也没有见过他。周薇说的没有错,她能有什么故事。家长口中别人家的孩子是不允许有任何生活中的小波澜的。所以林知更愿意把上次的遇见归为偶然,是上帝给她开的一次小灶,让她能够在往事尘封上锁之前消除一些遗憾。
只需要看看他现在过得好不好,也仅仅是如今这一刻而已了。
她的生活很快就恢复了平静。更确切的说,是一潭死水。
林知本来就不喜欢参加一些学生组织,可能是自己生来没有那一份混官场的天赋吧。每次看到其他人在老师和学生之间游刃有余处处周旋时,就自愧不如。社团本来还是可以参加的,但是由于自己最大的兴趣爱好就是读书。而这一项活动偏偏是需要一个人完成的,所以进入大学已经接近半个学期的她还维持着高中时候的作息时间。每天的活动不过是上课看书睡觉,偶尔和周薇打打电话聊聊最近的生活。
但是今天不同,体育测试下周就开始了。
换上妈妈开学新买的运动装,把头发随便往后一拢,林知就出门了。
运动场的确是荷尔蒙最集中的地方。操场上各个运动区域都挤满了人,篮球羽毛球被扔的满天飞。所幸跑道上的人稀稀拉拉,不成队列。
带上耳机,选定歌单,林知直接略过准备活动开始在最外面的一圈跑步。
她从小到大就讨厌各式各样的体育运动,一方面是因为太懒,一方面是因为肢体实在是有点不协调。高中的学校很重视学生的体育教育,所以每一学期都安排了不同的体育课程。羽毛球、乒乓球、网球、篮球甚至足球林知都学过,但是毫无意外的,全靠作为体育委员的周薇大慈大悲的放水林知才能勉强及格。相比之下,林知喜欢在“最热爱的体育运动”这一栏下面填慢跑。因为跑步是不需要任何技术的。更重要的是,这似乎是林知能够做的最好的活动。初中毕业测试800米的时候,林知可是拿了少有的满分的。
想到这里,林知心里不免有些酸涩。
体育成绩历史上唯一一个满分可是在何放的全力帮助和央求下才拿到的。
因为前一年刚刚有体育课成绩作假的事情,所以原本轻而易举就能够拿满分的体育课程变成了实打实的训练。
没有一个学校敢于冒险,于是没有一个学生敢于偷懒。
初三的那一年林知仿佛从地狱里面滚了一圈。每天早上中午晚上都要跑一次800米,无一例外。
但一上场,林知还是慌了。原本老师一直强调的策略全都被抛在了脑后,枪声一响就鼓起了全身的劲儿往前冲。
最后两百米的时候,腿都已经不是自己的了,像灌了铅一样沉重。
速度立马慢了下来,林知只想要快点结束这一切。
身边陪跑的老师一直在旁边喊加油,但是她已经听不清周围的声音了。
一袭蓝衣突然出现在自己的面前,拉起自己的手,不停的向前拽。周围的人突然躁动起来,叫喊声沸腾着。
林知没有知觉,只是一谓的迎合前面的脚步,终于到达了终点。
虽然这样的做法违反了规则,但是在何放的软磨硬泡下,老师还是给填了一个满分。
好学生的皮囊一直是说服老师的有力武器。
正当林知出神的时候,一个篮球突然飞到自己面前,吓得林知赶紧收住了脚步。
她往球飞来的方向望去,两个满头大汗的男生正相互推搡着跑过来。林知嘘着眼睛仔细的看了一眼,正准备一声不吭掉头走人的时候,忽然就愣住了。
周围的一切似乎暂时性静止,只有那个穿着白T恤的男生带着一如既往的灿烂笑容向自己走过来。
好像下一秒他就会伸手,拿过你手中早已准备好的农夫山泉,一口气喝掉半瓶。
林知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以为永远不会再有交集的那个人就这样轻易的和她出现在同一个校园里,用着同样的座椅板凳,看着同样的日出日落。
两个男生已经站在自己面前,而自己的手中没有瓶子。
她马上堆起一个大大的笑容,知目不斜视的对着另外一个男生说:“张泰,想不到在这里碰到你。”
对面皮肤黝黑的男生显然是被林知这个诡异的笑容吓了一跳,挠挠自己的头,露出一丝丝歉意:“嘿嘿,没事和哥几个打打球,结果一不小心就打飞了。你没伤着吧?”
同时推了推身边男生的肩膀“你看,就是你。你要是把我同学给伤着了,你得付医药费啊。”
白T恤的男生笑的好看,没有接张泰的话,一遍擦汗一遍看着眼前夸张的笑容。
“没事,她肯定伤不着。她的头可是专业篮球防摔的。你说对吧,林知。”
林知垂下眼帘,并不准备接茬,“听说你要生日了。我可以和周薇一起去吗?”
“原来你们认识呀”,张泰更加尴尬了,黑黑的脸上透着绯红,“你当然可以去,就在这个月月底,129比赛的前一个周末。”
“好呀,那到时候见吧。”林知固执的坚持自己的目光。
何放没有较劲,只是把头偏向一边。
晚霞正美,红色的光刚好打在他的鼻尖上,勾勒出他侧脸熟悉的轮廓。
近乡情更怯,古人永远这么简单准备又真实得无法逃避。
其实她想说,何放,好久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