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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二章 ...


  •   MC特别插播我的入学仪式──告别单【蠢】初恋

      进入南园的契机,是我一时冲动的结果。但是没想到,它有一天也会成为我爱情的契机──
      在升入南园以前,我一直在潜心钻研微生物,学校里只要成绩勉强OK,家人不反对,老师也支持,这项稀有的业余课题我便坚持了十二年之久。微生物老师是我们村里的【老神通】,什麽都懂,也是唯一没丢我作业本指责我,体罚过我的指导老师,他是一位像我爷爷一样的人。微生物研究起来并不难,我每天只需要去自己喜欢的地方逛一逛,趴一趴,学狗式十八滚,用破布绑块石头放进深水潭里泡一泡,回去以後实验室里就有大把的研究等著我去做。生物的微小和它生存的方式,经常让我惊叹,人,不过是宇宙中的一粒尘埃。
      潜心钻研是不错啦,可是有人为了能升上南园,偷走了我的笔记不说,做完发表不道歉,还给我招了一小妹毁了我六年花痴暗恋,就有点让人咬牙切齿了。
      咳!首先声明,我没恶意毁人前途,他叫轩辕•沙,我暗恋六年的体育股长,也是偷走我笔记的人。他在学校里经常会向我问时间,比如说,下课的前几分锺,不怕扭断脖子的N次转头问我:【现在几点几分了?】时不时还干脆抢走我的手表自己去看,但是又礼貌地还给我,如此问法持续了一个月以後,本人深感他对我有意思。於是乎,忘记了自己四周围全是美女的事实,明明是个大老粗,却从没忘记过戴手表。每天等著他电人的阳光笑脸,帅气十足的转身问我时间时,我随时准备向他报时──敢情他当我是准点报时机?可笑的是,我当时就是这麽笨,连续笨了六年。学校里谁没有笑过我长得难看?班里谁又不知道我胖得很有份量?无论正脸侧脸左看右看,我全身上下没有一个地方说得上好看。偏偏只有他,从没在我面前嘲笑过我。
      有时候,生活在四周围除了家人不笑你,走在路上,连陌生人都会大声嘲笑的世界里,心里的防御能力会提升得很快。於是我有了个习惯,从来不爱笑,视野也从来不会高过前面的头发。可是,就算是我这样一个人,也会期盼有那麽一天,出现一个不笑话我的人,不对我品头论足,指指点点,对我温暖笑著的人。──在当时,他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不笑话我,而且亲切平易。他爱打篮球,我有事没事就去村里的唯一一间小书店买篮球杂志,明明看不懂,还特地买了一本超贵的篮球经典战略书,被老妈骂得臭头。因为有眼睛的人都知道我不爱运动,那本书如我意料中一样,被他抢去了(至今没还==+)。他当时开心的像捡了个大宝贝。而我,是个被打劫了还偷著傻乐的笨女孩。
      那时候,希望就是这麽渺小又无知。我个性不怎麽向阳,而他则像极了一道闪耀的阳光,他在学校里参加的任何活动,我都会去看,我控制不了自己的双脚,经常等我发现时,他就在前面不远的地方站著。有一天晚上下著极大的雨,我当时跟一起回家的同学庆幸,幸好我有带雨伞。结果我们走到一半,他又抢了去。他跑走的时候还说,反正我们家就在前面不远了。
      第二次被抢,我没有去追回失去的雨伞,跟同学两人边吵边湿嗒嗒的回了家。
      到还记得,当我听说他知道我家在哪里时,心里暖哄哄的感觉。
      第三次,不是明抢,他偷走了我的研究笔记,我还是没有生气,跟过去一样,甚至为这点小事而感到开心。
      在他偷走我的笔记并做完论文发表会之後,有一天在学校里,还是那个动作,左转七十五度,然後他极认真的问我:
      【贵妃,如果有两个女孩都喜欢你,一个很有钱,但是长得不怎麽样。另一个女孩非常漂亮,但是很穷,你会选哪个?
      呆──除了呆,我还是呆。毫无疑问,我自己对号入座了【长得不怎麽样】的女孩行列。虽然本人并不怎麽有钱(或许将来会有,因为我爱钱)。就在我一边吃惊他问的问题时,身後一个很少说话的男生直截了当地帮我回答了他:
      【真是蠢!当然选漂亮的!老子有钱,我养她!】
      我的後脑勺儿像遭了记闷棍,相反轩辕•沙的眼睛里迸发出奇异的光芒。事後他更聪明,他选择了既有钱又漂亮的女孩!
      就在他将要离开村子,远赴南园就学的前一周,我所在的小村子里开进了一辆宝马,最新款的概念车,我除了爱钱,也超爱车的,所以对这款国内根本没有引进,却出现在眼前的概念车,两眼都发亮了!
      开车的人只有十八岁,是个美丽娇气的女孩儿。她下车时我正站在她车旁的水果铺,她像菜市场里东挑西捡还嫌弃不已大显高档生活层次的阿妈,她叫住了我,问:【你知道轩辕家在哪儿吗?】
      轩辕,我心里!地一沈,早上没上香嘛,碰一漂亮小姐问路还是问咱初恋家在哪。
      【你找沙吗?我知道他家在哪。】敝人回答得多有礼,我再对人冷漠,好歹对初恋家的【客人】还是挺热情的。
      【用不著你带路,告诉我往哪个方向就OK。】
      有种很熟悉的感觉,非常熟悉。她对人说话的方式像极了某个人。
      【那麽……】我歪著头扫视一眼她全身漂亮的行头,用【精致妆容】有点用词不当,用【打开尾巴的孔雀】来形容则刚刚好。
      【你是沙的妹妹吗?好漂亮。】夸奖美女,是我天生的能力。
      【呵呵,】瞧,她笑开了花:【也不算是,我是他的女朋友!】
      嗯~女,朋,友。
      啊~我是吃醋,我是冲动,我握紧馒头拳慢慢向前指了个方向,反方向:【往前,一公里有一道弯,右拐再走四公里。】是离开村子的方向。
      【是那里吗──?】女孩也不笨,她还记得来时的路。她走过来,沾了长指甲的漂亮手指戳了戳我的肩膀,眼睛里迸发出邪恶的光,刹那,又是那种熟悉的感觉,是谁,我在谁的眼睛里也曾经看到过?
      【喂!你快说沙的家到底在哪里?死胖子!】
      嗯~我也不是铜墙铁壁,听过天上的星星那麽多次【死胖子】、【好丑啊】、【难看】……等等词汇,唯独她,打倒我了。
      我从那天起,学会笑了,对她也知无不言像对待心中藏了很久的那个人一样,告诉她真实的方向。
      回去後,我找了班上最合不来的几个人吵架。没错,是吵架。我去叫嚣挑衅,终於得到想要的答案:你以为沙喜欢你?你那样子谁看不出来你喜欢他?!白痴,他早就有女朋友了,你还有事没事送他东西,你想知道沙现在在哪吗?他就在我的电话旁边,要不要他讲给你听……
      回忆结束。我可能是天生注定的拉子。喜欢过男生,却被别人当垃圾一样看待。从未被男生调戏过,被女生调戏的次数却是N次方的倍数无限大。并不是没有人喜欢,我就变态的认为自己是同性恋了。因为我遵从本性。在进入南园的那一刻,我曾想过,心若是为谁而鼓燥了,不管那个人是谁,我都会全心去爱,人要有点阿甘精神,将来不能在一起,那麽去珍惜,我还是做得到的。
      ***
      晚会後的第二天,照例七点锺以前去到学校里的食堂,贵妃我非常会花钱,买了一学期食堂里的饭票,咱一去就是吃免费的。这麽早,本应谁也碰不到的,可是事实证明,杨贵妃上哪都会遇到美人美事美差──这美差嘛,就是帮忙递情书。於是乎,我的红娘之路再开?!
      【拜托你!请一定帮我转交!】
      本班可恶的体育股长(现在偶对所有身份带【体育】的人都怀有憎恨),他手上的情书很有质量,纸料上层,手感柔和,信封梳著金色花边,一看便知是用心挑选过的。
      【给谁?】我多此一问。
      【信封上写著了。】他也懒得答。
      当我看到信封上的收件人名时,心顿时一沈,是的,我不爽。
      【要是我不给她呢?】在体育股长走之前,我悠悠的问。
      【那你的体育成绩……有可能会非常的,不,合,格,喔!】他回来瞪我一眼,又像是挺不想看见我,冷不丁威胁道:【一定要交到她本人手上,我会看著你做的。】
      上天,我愈来愈肯定,老娘讨厌跟体育沾边儿的人了!
      【Heeello~!】在他转身离开前,我捏紧手上的情书叫住他,然後满脸笑意的冲他道:
      【汪越,我会交给她的。还会对她说好多好多你的好话!像是看到本人比荧屏上更帅气英挺啊,更加强壮魁梧啊,而且说不定她早就看上您了,昨晚跳舞的时候肩膀不是冲您扭了好几回吗?】拍马拍,也是我的特长之一。
      【那我成功转交给她後,您能请我吃顿大餐吗?】哄得他不断点头时,他连这笔账也一并点了。

      ***
      早餐,我吃得有些闷头。
      捣弄著腹部我寻思著去散步。走著走著,竟然来到昨晚的那片小树林里。大清早的应该是一个人都没有,我却惊诧的发现昨晚那个地方,蹲著一个人。
      走过去,蹲下来,女孩从昨晚就一直蹲在这儿了吗?她的眼睛半合半开,完全看不到我,黑色的短打发丝也沾也有一些细小的水珠,她双手抱著膝盖,嘴唇已经发白了!
      【见鬼的!】一大清早就看到游魂!【喂!】我拍拍她的脸,惊诧的发现,她白皙的脸上五个红指印那麽醒目而且刺眼,心中一痛,我弯下腰拉起她的胳膊,然而她却像石头一样向後倒去,连带著没有准备的我也一并摔了出去。
      【……痛……】耳边传来一声嘶哑的细微呻吟。转头,我看见她两道细眉毛纠结在了一起,还晓得痛,不错。
      【你没事吧?】我低下头检查她的伤势,她除了脸上盖了张锅贴外,全身都毫发无伤,倒是我,倒下的时候手脚都蹭破皮了。
      【忘掉吉莉儿吧!】
      【她不是女生可以独占的人。】她的光彩,她的伶!,她夭夭如灼的绝豔风华,最终会属於哪位幸运的白马王子吧?
      【你是谁……】我默,她是不是傻了?抬手抚上她冰凉的额头,她的身体有点不正常的高热。
      【回去吧,我扶你。】拉起她来,在她终於看清楚我是谁之後,小俏鼻突然吸了吸,就朝我扑了过来,小小的身子钻进我怀里大声地哭了起来,嘶哑的哭声里透著浸淫了一夜的哀伤。不知不觉我搂上她的肩,轻轻拍著她的背,她此时的哭声,像是在替将来的我发出警告,不能随便爱,不能随便动心,我没想到吉莉儿会被女生缠上,更没想到,将来自己也会陷入囹囵。
      ***
      一个不小心,我捡了只【流浪狗】回来。她叫【小野】。短发,俏丽,有著一双大眼睛的女孩儿。在她得知我与吉莉儿是同宿舍的人之後,她盯著我看了整整有一个世纪那麽久。然後像是松了一口气般,拉起我的肥爪子说道:【我们做好朋友吧!】
      还以为她会先扭断我的脖子,然後抓烂我的脸,再不济,给几个眼刀也是正常的。毕竟我现在就是跟吉莉儿住在一起,谁会知道,她没讨厌我,还成为了我在南园的第一个朋友。有些特殊的朋友,她喜欢吉莉儿,我也喜欢,而她谈起心爱的人时,我也只是静静听著,不会多说什麽。
      【叮咚!】
      现在每天早上,小野都会过来叫我一起去上学,每次她进门时,眼光都会飘移到吉莉儿还盍合著的门扉上,我明白她的心思,所以总会尽快准备好东西拉上她,然後一起去学校。
      【妃儿,放学後陪我一起去南街吧?】拉著我的手,小野欢快的问道。
      女生的恢复能力真的超惊人,在那之後的几天里,她的烧很快就退下来了,而且现在每天,她都像没事人一样拉著我四处逛街,一刻也不停。因此,汪越托我转交的情书,至今【没机会】送出去。
      送?不送?
      情书收到的当晚,我便将情书摊在房间里的书桌上,盯著它发呆。第二天,远远碰上汪越,我便立刻绕道而行。顺带史无前例的翘课一上午。下午放学的时候,在汪越逮住我之前,小野便拉著我跑了,如果我背後有长眼睛,一定会看到他发射过来的追击目光。
      情书收到的第五天,我继续翘课,光明正大的陪著小野去逛街。我在心里描绘过,汪越人长得英俊,论人气,家庭背景,人品(暂时只看到表面),他都算是上乖的。然而愈是这样,那份情书我愈是交不出去──
      南街是南园的平民购物天堂,不含税消费,刷卡或现金,都不用付消费税,因此许多学生空暇时都会来这里逛街。传说中的【平民南街】,指的就是这里。
      此处插播我的生活习惯:看书,上课,图书馆,回宿舍,然後循环。
      没逛过街的人,不知道市场物价。就算我早有心理准备,当我被小野拉进一家精品店,无意中看中一款发夹时,我问道:【请问,这支发夹多少钱?】
      流线型的设计,半透明的白色水晶与角度清丽的构架,非常适合一个人,一个混身有著巧克力颜色和吸引力的人。
      【您真有眼光,它是刚刚获得国际设计大奖的米兰提•安祖第一次公开的设计作品,它的名字叫‘被隔开的思念’。】精品店里穿著比我还高档的服务人员微笑解说道。
      【那价格?】重点。
      【3万。】喷血──!
      【妃儿!选好了吗?】小野蹦蹦跳跳的来到我身後,看到我手里拿著的发夹时,她惊呼道:【真漂亮!妃儿,买了吧?】
      回头,我看到小野的眼神里闪烁著精光,摆明了我不买,她就要买了。
      【等等。】拉开小野,我随意指了个方向,让她去看其他的精品,转身,我朝那位漂亮的服务小姐问道:【能打折吗?】
      平常在村子里买水果,我最高纪录能杀低两块五毛钱,今天破纪录了,杀了他们一万!
      我心里知道,这支发夹要送给谁,打从第一眼看到它,就决定是她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章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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